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大全6篇)

时间:2023-09-29 20:14:08 作者:紫衣梦 心得体会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大全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让我在教育理念上有所升华:父母承担着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我们应该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所以,作为父母的我们要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样,同时也要不断学习新的育儿知识和教学理念,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

在“双减”背景下,父母更需要多和学校保持沟通,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应当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孩子的'学习负担,使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二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xx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共6章、55条,除总则、附则外,用4各章节分别规定了在家庭教育方面各方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依次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

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作为家长,我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比较重视,但是在教育方法层面还是比较欠缺,迫切需要一些指导。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之前的教育模式,大家盲目跟风,现在‘双减’开始,有规模有体系的指导我觉得挺好的。家校共育已经被不少中小学校、幼儿园乃至一些素质类的培训机构纳入了工作计划。

作为学校,我们也有计划给家长,有一些指导方面的活动开展,线上和线下都有。后期跟家长的联系会进一步增加,以前大家不怎么关注,现在家长咨询的也比较多。目前学校请了一些德育方面的带头人,给学校的家长进行讲座,近期开展的主题包括亲子关系的建立和小学生习惯的培养。

法律明确,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尽到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已经引起不少家长的共鸣。我觉得子不教父之过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既然生了孩子就应该教育好他,如果教育不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我觉得很有必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三

最近我进行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教育好孩子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身为家长的我们,责任重大,但是我们做得真是远远不够。

当今青少年问题频发,亲子冲突、离家出走、逃学厌学、意志涣散等等,已经不只是家长的焦虑更是社会焦虑!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除了让教育从业者高度关注,更让许多家长投入到家庭教育指导的学习之中,因为孩子的教育关乎每个家庭甚至每个人。

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了解了法律出台的背景、家庭教育的内容、实施要求、九大方法为我以后教育孩子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方向指引。现在,我就和大家谈一谈自己平时的想法和做法,和大家一起共勉。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好的家风离不开好的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起点,父母应该把孩子看作平等的人,有独立个性的人,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找到适合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孩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当孩子背着家长在外闯祸,该法删除了拘留、罚款等针对家长的处罚措施,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这体现家庭教育的重点责任和科学性,立法的目的是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协同校内、校外三方,来助推“双减”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

反思,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和工作中,面对纷乱复杂的.社会,我们为了维系一定的人际关系常常忽视对家人的感受,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的关心,我们很多家长普遍认为在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协助科任老师给孩子布置的家庭作业,而忽略要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情商,培养孩子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树立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个好的家风家教,孩子就会是一块海绵,他具有学习的欲望、学习的能力和上进的决心,不管将这块海绵扔到池塘或是大海,他都会吸满有用的知识;反之,不好的家庭教育,孩子像一块石头,被扔到池塘或大海,或许会产生“连漪”,但是他吸收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所以很多孩子的成长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因为课堂教育没有学习好,也不是没有学到足够的知识,而是因为他缺乏学习知识的能力、兴趣和习惯,而这些往往是家风家教所决定的。

家庭的和睦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家人之间的相亲相爱会让孩子学会宽容,学会理解,学会爱,爱别人和爱自己。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让我们的孩子都能快乐无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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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四

看完后感触很深,自己教育孩子12年,身边的朋友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是各式各样,孩子不听话时不乏的行为就是打孩子,让孩子都是带着畏惧心态学习或与家长相处,而且关注孩子教育的绝大多数都是母亲一方,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出真的非常有必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五

今天跟着孩子一起学习了《开学第一课》,每次开学都会跟着孩子一起学习,这次学习感受颇深,真是受益匪浅。

本次学习主题是做好“规则教育”,护航健康成长。都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没有好的规则也无法成就大事。对于幼儿来说,孩子还小,自己不知道怎么制定规则,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规则,所以作为家长的我就要为孩子制定规则。3到6岁是培养一个人规则意识的最佳时期,规则意识对于孩子小学的习惯养成、专注能力、情绪稳定甚至一生的幸福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每天要让孩子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生活中,慢慢告诉孩子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在与孩子交流的时候要有耐心,在孩子具体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要具体指导孩子,告诉孩子怎么样做以及那样做的话有什么不好,甚至自己融入其中与孩子一起完成。以后,对于孩子做错的事情坚决不能露出微笑,以免给孩子造成错误的意识,态度要严肃,让孩子觉察到我们已经生气了,慢慢孩子就知道这样做我们就会不高兴。在与孩子培养规则中,自己也要严格遵守,给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同时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以后的路还很长,必须做好长线准备,与孩子一起砥砺前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xx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监护,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的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

对于引导和影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