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17篇)

时间:2024-01-13 02:45:08 作者:BW笔侠 工作报告

工作汇报是一个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的重要工作。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汇报案例,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展现了工作成果和经验。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体系,强化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__)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215号文件精神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度夏,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3―15日,我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铅厂石底河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实地检查,该仓库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做到库外有防爆挡土墙,进库前需要先行释放人体静电,仓库顶安装了一排防雷击防护设施,仓库不同区域建有多个防火水池,在库外空坪,大量栽种了果树、绿化树及其他植被,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室外温度,库内烟花爆竹分类存放、码放层数均没有超高,库区内物品存放有安全通道间隔,通风隔热措施到位、效果好。

1、防爆挡土墙植被未长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靠山角消防水塘水位偏低、水量不够。

1、对存在问题第1点,xx公司已在挡土墙上种上了景观树,下步将对裸露泥土进行植被覆盖。

2、对存在问题第2点,仓库责任人也一直在想办法,主要是会渗水而造成水塘不满,目前已在用水泥浆修补渗漏缝。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了今年烟花爆竹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张义东为组长,副局长张必发为副组长,股室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股室对人员进行了再分工,由股长余亮负总责,其余人员为组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为全年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年初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印发了《县应急局全年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全年执法和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94家,烟花批发公司4家。在原有经营店布局基础上,严格行政许可。对证照到期的经营店,从严把关,严格换证程序,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全年换发证照14家。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经营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开展日常检查1750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2条,立即整改到位162条,限期整改40条,下达执法文书395份,共立案查处14起违法行为,经济处罚共计11.74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目前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基本做到规范经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设施有所改善,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面广点多,日常监管工作压力大,一些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经营市场,存在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年来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和乡镇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辰阳镇、安坪片区、孝坪片区、黄溪口等乡镇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重点打击,总计联合行动10余次,打击非法经营点7处,立案7例,收缴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70件,蕾320件、烟花25件,价值30余万元。通过联合行动和常态化的打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在今后的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二轻联社等部门,对辖区内各超市、商贸、批发部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门店35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195箱、爆竹263件。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网站、新闻报道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宣传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自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成为了各行各业“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的指导性措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15条硬措施”的要求,强化了部门安全责任意识,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使应急管理部门更理直气壮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该局成立了我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布署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布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夯实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格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社会平安稳定。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x市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加强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学刚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局于xx年4月13日制定《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安监〔xx〕137号),由各分管领导带队赴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业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提高认识,积极应对。

即将进入汛期,县安监局根据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企业特殊的地质活动实际,加强防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手与气象、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紧盯气象预报动态,及时提醒企业高度重视,做好防患工作。

三、重点突出,精心安排。

一是严肃要求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汛期前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露天采石场边坡、开采面、排(渣)场、工房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和排查治理工作,防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地下矿山加强采掘区、排渣场、排水系统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片帮、冒顶、透水、渗漏、溃坝等事故。二是督促各企业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档案,落实专人管理,主动与气象、安监、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应对科学、反应迅速、防治得力”。三是各企业编制、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尤其要做好对大流量地段山洪、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区域下游居有住区的防洪预警和提示。

四、落实责任,严格值守。

我局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巡查,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注意查收市、县安监局灾害预警信息。矿山采场要落实专人严看死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对遇到险情撤离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肃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表彰暨深入推进综合创建工作大会,是在我市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大会的主要目的是,总结我市十年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果,表彰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奋力冲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进而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奠基开局,为年实现全面小康和“三市”建设目标加油给力。会上,增军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先就全面开展综合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全省卫生城市的战略决策。近十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创建目标,全民动员、各方参与,矢志不渝攻坚克难,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丰硕成果,在全面小康的道路上树起了一座又一座丰碑。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特别在今年3月,成功地摘取了“国家卫生城市”的桂冠。系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了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功能的完善,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水平的大幅提升,汉中的区位优势、形象品牌、城市魅力进一步彰显,也强力促动了全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综合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建成了汉江城市桥闸、天汉大桥、龙岗大桥、南郑大道、汉南大道、城市几个出入口、十天高速引道、西汉高速东连接线、市污水处理厂、汉中体育运动中心等重大项目,新建改造了一大批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公厕、集贸市场、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市政公用及公共卫生工程,铺设完善了人行道、果皮箱、交通标识标线等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居民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和完善。

公共卫生全面加强。建立了清扫保洁的长效机制,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有了根本改善。广泛开展了健康教育、除“四害”及城中村、城郊村改水改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六小”行业管理。加强了学校等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实施了以整治烟尘、油烟为主要内容的“洁净工程”,开展了城市噪声污染整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推行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建立了预防疾病、卫生信息、疫情报告和疾病救治网络体系,加强了医疗、疾病防控机构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提高了市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条件和健康水平。

绿化美化扎实有效。修编了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持续开展共建绿色家园活动,组织实施了城区重点道路绿化、汉江两岸景观绿化带、城市交通环岛景观绿化、中心城区东、北出入口道路绿化亮化等一大批城市增绿、补绿重点项目,完成义务植树350余万株;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建成园林式单位100多个,园林式居住区40余个,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了38.7%和33.9%,营造了“城在绿中、人在园中”的良好人居环境。

文明风尚逐渐形成。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为主要目标,以城市创建为契机,从市民素质教育做起,以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师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形成文明的社会风尚。加大了市民教育和文明知识宣传力度,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得到提升,安全文明的社会秩序得到巩固和提升。

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交管、卫生、环保和城规等部门从十个方面理顺了监管职能,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推动了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了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交通秩序和规范临街牌匾、户外广告、“六小行业”、小区卫生等专项行动,加强了对中心城区洗车、铁艺、殡葬用品等经营场所管理,下大力气解决了中心城区乱倒乱扔垃圾、车辆乱停乱放、倚门占道经营等热点、难点问题。

十年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不仅使汉中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整体面貌进一步改善、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连续两年在全省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十年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与中、省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密不可分,也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今天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感谢!向为我市创建工作付出心血汗水的各有关方面和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敬意!

作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离我们越来越近,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开展综合创建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三市”建设目标,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功能角度认识创建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对汉中而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牢牢扭住城市综合创建工作这个抓手,推进城市形象管理、环境管理、功能管理、人的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设新型现代化城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汉中城市建设管理的现状,我们还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化认识。

深入开展城市创建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三市”目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群众福祉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要看到,建设经济强市,要有完善的城市形态和优质的服务作支撑;建设文化名市,要有优美的城市人文和优良的风气来承载;建设宜居富裕城市,更要以优美、舒适、整洁的环境和完善的服务做保证。各级各部门务必以更高的站位认识和对待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引领,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和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综合创建工作思路,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全力予以推进。希望大家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弘扬攻坚克难的精神,打好综合创建总体战,推动汉中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历史新跨越。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造林绿化特别是城镇绿化力度,并于2008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但从汉中这几年的实际来看,虽然树种多了,但树荫不大;虽然花草多了,但“热岛效应”没减,其根本原因就是植物、自然没有与人、城市和谐相融。从园林城市到生态园林城市,中间多了“生态”两字,核心实质就是对生态环境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它不仅注重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更加注重市民生活品质提高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更加强调其兼具“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综合效应。我们一定要从“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高度深化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全力冲刺攻坚,确保今年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取得成功,为系列创建活动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是省级环保模范创建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奠基之年。持续推进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我们牢牢扭住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这个抓手不动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突破口,加大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力度,让汉中天更蓝、地更绿、山更青、水更净,人民更幸福。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要大力推进中心城区“煤改气”、“油改气”等工程,持续开展秸秆禁烧,控制燃煤总量,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保持环境污染“零容忍”高压态势,全力抓好环境污染及雾霾治理。在保护水源安全方面,全面实施汉江流域污染防治行动推进计划,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强化汉江流域排污治理,尤其是加大汉江、嘉陵江干支流排污口整治,推进濂水河、东渡河、八渡河等三条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南柳渡水质超标问题,全力抓好流域防治,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在减少污染总量方面,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治理项目,做好重点监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涉重金属企业限产限排;按照《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加快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和除尘升级改造步伐,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考核要求。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省委对我市提出的要求,是我们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一个更高水平的创建目标。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最少要用6年时间实现创建目标。即,先用3年达到创建资格城市标准、取得入围,再用3年时间创建成为国家文明城市。尽管时间漫长,难度很大。但市委、市政府认为,这是推动汉中全面小康、建成“三市”的有力抓手和具体体现。因此,要知难而上,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在今年全面启动。现阶段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着力抓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教、中国梦学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坚持用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全面提升市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水平。二要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宣扬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做和尊重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公民更好地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三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让一代“四有”新人成为弘扬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生力军。四要增强市民素质建设的实效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作为贯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过程的主轴,不断适应新常态、研究新情况、充实新内容、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引导人们争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的忠实践行者。

乡镇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新春佳节将至,烟花爆竹领域已经进入生产、经营旺季,一些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极易造成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15]x号)和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王浩水总工程师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祥和的安全环境。深刻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逐步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办”),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二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雷解同志兼任。

各乡(镇)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县专项办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查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各乡(镇)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3月10日前报县专项办。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目的是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前提下,全面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重点是加强治理“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烟花爆竹企业和打击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教育。通过到生产经营单位面对面的交流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让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和整治。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是否超出许可证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2.检查是否有或无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检查是否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3.检查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追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进货来源,通过追根溯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链条。

4.检查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情况。

5.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产品流向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6.检查生产企业作业规程是否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行为的,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严禁企业因前期改造占用时间而组织超能力突击生产的情况。

7.检查企业对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有药的晾晒场、工(库)房、仓库等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8.检查停产的企业是否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烟火药、引火线和危险性原材料的清理入库、分类存放,以及厂(库)区等值班值守工作,是否做好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闲杂人员进入厂(库)区的情况。

9.检查批发企业是否依法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以及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和销售不符合质量的烟花爆竹情况。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3月10日):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公安、工商、质监三部门各抽调得力的执法人员4名,安监局抽调10人,组成联合执法组统一执法(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到各乡(镇)督促检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利用各乡镇综合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手段,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由于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旺盛,烟花爆竹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容易发生“三超一改”和超量存放烟花爆竹问题,零售经营单位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这些都极易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扎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联合执法行动。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统一执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联合执法期间,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确保各安排一辆执法用车和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一经发现无证经营或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一律予以没收,集中统一销毁。

1.县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的确定,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县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开展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发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3.县工商局主要职责: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特别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及时依法注销登记;严格查处无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4.县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产品分级分类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对产品质量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等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5.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控防结合,以防为主,切实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如果要举行焰火燃放活动,必须合理划定燃放区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资质和燃放方案,制订公共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发生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究责任。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从业单位执行《安全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严肃处理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莲塘村由原莲塘村、小水村合并而来,位于重石乡西北部,下辖13个村民小组,共有村民548户3087人,党员35人、村“两委”干部8人,是省级十三五贫困村。近两年来,莲塘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规划,集成整村推进建设资金投入,通过探索乡村振兴理事会自治工作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干部服务工作法、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等措施,该村基本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干净整洁,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莲塘新村。

一、实行三级联动,倒逼责任压实。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村居具体落实、理事会和小组抓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干部服务工作法,包村班子成员牵头,驻村干部联合村干部组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一级,直接参与挂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乡整治办负责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难度大的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组负责,把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倒逼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铺设沥青路5.2公里,新建公厕4座,安装路灯125盏,建设篮球场1个,休闲广场2处。

如今,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做到“四无、四净”,100%农户实现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分散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完成了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大坑村示范点后在莲塘村“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实现了“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设施。

三、坚持村民主体,完善治理结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一是探索推行理事会自治工作法。成立了莲塘村乡村振兴理事会暨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公共场所,协助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取垃圾卫生费,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从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五老”人员中,通过民主推选理事会成员9人,推动莲塘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下设乡村振兴巾帼志愿服务队、乡村振兴村庄清洁服务队、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宣传队、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队分别负责动员辖区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成立以来,共开展巾帼志愿服务78人次、义务村庄清洁服务105人次。二是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将本村划分为3-6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乡干部、村干部、组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巾帼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每周按照不少于3个半天的集中攻坚和日常管护相结合。三是探索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清洁家庭示范户、家庭妇女的主力军作用,结合“小手拉大手”、“赣南新妇女运动”等活动,着力引领广大村民参与整治。

乡、村按照0.8-1.2万元每年的标准给予理事会缴费支持(乡村各负担一半),对发挥作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前3名理事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报

5月27日,省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聚焦六类打击重点,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省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中院根据实际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或者工作专班。省法院制定了《河北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识别,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公正。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加强审判执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反诈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组织庭审旁听、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的犯罪,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引导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对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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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报

*县直部门符合换证条件共*人,为依法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全县在编干部报名*人,其中乡镇*人,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人。

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汇总和调整工作,印发《中共**县委**工作的通知》,转发《**通知》,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新梳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梳理已完成单位3个,分别为:水土办、审计局、市监局(执行省局文件);目前执行省市制定文件的19个,分别为:生态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卫健局、新广局、交通局、文旅局、地震办、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科技局、司法局、退役军人局、住建局、统计局、人社局、水利局、残联;正在梳理的单位3个,分别为城管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三)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方面。

组织全县各执法部门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法》培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就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程序及办案期限、期间计算变化等相关问题作出工作提醒。同时,及时研究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以适应法律规章的变化。县交通局对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并及时更换新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在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意见》,组建协调工作组织,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三项制度”联络员,负责加强与县司法局沟通,定期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度与困难。出台我县“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督察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的通知》,指导各部门制定清单、指南、流程图。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制度实施方案》,细化了“三项制度”责任落实,转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各项内容、具体要求等事项。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条例》《**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报送本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阳光执法。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指导重点执法部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接受社会监督。一线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执法中不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涉案相关资料齐全,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由单位相关股级干部参与讨论形成记录,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五)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方面。

联合县监委开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六支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试点,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自身行为的预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县市场监管局转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41个违法行为在满足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所列举的条件基础上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县应急局参照市应急局**年*月份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工作措施,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六)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上半年案卷评查,并形成《关于**县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二是配合县纪委对县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人员能严格在法定权限内执法,案件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较好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能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规范收取申请材料,认真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提交的材料,按时准确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能在法定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并归档,未发现擅自实施行政许可或存在兜底性条款。

我县自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进一步推动了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局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城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县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生活环境,单位开展了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划。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能够按照相关标准顺利推进。各执法中队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扩大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利用手机微信、qq、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要意义、行动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制止在门外摆摊设点、骑门店经营、乱堆、乱放、乱画、乱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20余处,查处乱倒建筑垃圾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给予行政告诫8人(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治理油烟污染。针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摊点,结合归行纳市工作,将城区所有烧烤、餐饮、临时占道售卖瓜果蔬菜、百货等摊点全部搬迁至城关农贸市场集中经营,实现了入市入店经营。同时,各执法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坚决取缔城区沿街随意摆放烧烤等餐饮摊点,至目前。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防止了地面油污污染。

(四)强化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垃圾焚烧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生态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中午、晚上错时值班,安排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人为点燃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背街小巷等部位,重点进行巡查监控,劝阻和制止焚烧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露天烧火取暖等人为点燃违法行为,经巡查,未发现随意焚烧行为。

(五)加强巡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配合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烟花爆竹规定定时定点集中燃放,一小时内清除纸屑垃圾。签订烟花爆竹燃放自律协议,督促婚礼、庆典、集会举办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在空旷地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清理收集废弃物,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加强协作配合,不间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力整治,从源头上减少、防止噪声污染问题的发生。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自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本单位强化错时上下班,安排各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噪声扰民事件及时制止。对商业宣传广播喇叭扰民的,要求其在店内播放,彻底杜绝出店播放,以减少噪声的扩散。共制止噪声扰民现象3件。

(七)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各执法中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所有户外装修必须实行围挡施工,共规范装修门店围挡施工2家。

(八)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开展了“门前三包”集中整治行动,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乱摆乱放、店前脏乱差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口头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督促门店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现场发现12处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卫大队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在日常市容巡查中对发现的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城市品质。

(九)严格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清扫工作。为保持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本单位严格执行周五、月末卫生清扫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月末全面清洁责任区域内路面垃圾,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等,切实保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查处有疏漏,重教育轻处罚,处罚的力度不够;

二是个别区域监管次数少,反复性大,常态化监管机制还不到位;

四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丢、乱吐、乱挂、乱倒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片区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上相互支持,行动上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四抓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4月27日,天水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吴和平一行对天水公路局“四抓两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天水局关于近年来党建工作以及“四抓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阅了局党委“四抓两整治”相关资料,对天水局“四抓两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将“四抓两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四抓两整治”作为党建工作重要任务来抓;二要从细处着手,逐条逐项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三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职工文化室、党建展览室、党员活动室等党建阵地。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复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20xx年xxxxx户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xx年x月底全部开工,到20xx年xx月底已竣工xxxxx户,%。其中:实施修缮加固危房开工xxxxx户,已全部竣工,在规定时限内实现了xxx%的竣工目标,其他20xx年度拆除重建任务将于20xx年x月全部完工;砚山、西畴x个脱贫摘帽县x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其他县(市)农村危房存量预计20xx年x月底可全部完成改造并达到入住条件。二是全州xxxxx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xxxxx套公租房已建成分配xxxxx套,分配率xx%,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xxxx户。三是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x亿元,同比增长%;万平方米,%。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州归集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归集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向xxxx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亿元,同比增长%;贷款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城乡功能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城乡规划,xx市、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编制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城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全部完成,xx市、丘北县全面启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平方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xx.x公里、城市污水管网xx.x公里、城市公厕xx座,xx市、砚山县、富宁县启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全州累计查处“两违”建筑平方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效果日趋明显;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2015-2016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竣工xx个,在建xx个;xxxx年度xx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待省级贷款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

(三)推动建筑业转型取得新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州建筑业总产值达xxx亿元,同比增长xx.x%。完成建筑业增加值xxx.x亿元,同比增长xx.x%。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全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住房城乡改革不断深化。规范网上审批流程,梳理调整州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供水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已正式取消),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xx项,州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顺利完成“滇盾—20xx”防空演练室内推演,广南县基本指挥所主体建设已完工,全年报建人防“结建”工程xx个xx万平方米,在建xx个xx万平方米,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xxxx万元。

同志们,20xx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绩令人欣慰和鼓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具体指导的结果,是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政府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家对棚改融资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对多个棚改项目的开工建设造成较大影响。历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带来的融资还款压力,造成各县(市)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部分公租房项目未按国家、省的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依然存在,调控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还需加强,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规划执行不严、项目推进困难等问题。三是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依然存在,城乡品质不高和功能配套不够。四是城乡风貌还缺乏地域特色,乡愁记忆不明显,建筑设计、村庄和农房设计亟待加强。五是城市管理精细不够,系统化、智能化程度不高,部分乡镇、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六是系统党建联动载体不够丰富,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七是“放管服”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四抓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聚焦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和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硬核举措全域推进“四抓两整治”。

聚焦基本队伍抓带头人。选优配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责任感、有号召力的党员选拔到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对不称职、不适宜的及时进行调整。开展村干部“三化”试点工作。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的同时,在实行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的村,推行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本土化,在全市20%的村选派乡镇大专以上正式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文书,推行村文书公职化。全面推行“一肩挑”工作。年内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85%,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建设。以县(区)为单位按照1:2比例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库,坚持动态培养管理。加大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举办2期市级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确保年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轮训。

聚焦基本阵地抓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市县财政支持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入机制,市财政列支8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年内新建村级活动场所71个,改扩建120个。社区活动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活动室拥有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作用。统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功能,构建一站式服务中心,把活动场所建设成集办公、学习培训、文化娱乐、卫生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基层干部之家、党员之家、群众之家。优化提升“甘肃党建”地方平台功能。积极做好庆阳市平台和8县(区)平台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作用。全面实现在线学习教育、在线开展服务、在线反映情况、在线督查督办。

聚焦基本制度,抓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和主题党日、党员“冬训”、远程教育等途径,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党组织书记小微权力清单,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落实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聚焦基本保障,抓基层基础。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将各领域党支部分为6个等次,采取分类定级、对标争创、考核评估的方法,实行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建立循环推进模式,促使党支部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年内打造一批五星级示范党支部,每个奖励1万元。做实城市基层网格党建。按照标准划分城市基层网格,建立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在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配齐建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进一步靠实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扶贫部门具体管理、县(区)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队伍充分发挥作用。稳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建立健全县(区)村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村、组干部年基本报酬达到3万元和0.9万元。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完善薪酬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持续稳定的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村级组织、城市社区、乡镇社区年办公经费分别达到5万元、10万元、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均按标准化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市县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年内实现全市100%村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5%。

聚焦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整治。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聚焦各领域突出问题,逐支部调研排查,精准确定整顿对象,“一支部一方案”落实包抓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严格进行评估验收。对测评中党员群众知情度、满意度达不到70%的重新进行补课。充分运用评估验收和测评结果,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在各领域全面排查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问题,对摸排出的党员,建立帮教机制,“一人一策”促其转化。对各领域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党员坚决予以处理。继续大力整治“村霸”,建立防范和整治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的坚决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