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方案范文(14篇)

时间:2023-12-25 00:57:31 作者:温柔雨 方案

饮食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食品是饮食的基础。作者为大家挑选了一些食品总结的经典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忠”总任务,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按照创建标准细化

创建。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有序可控。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同时由县食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和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将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2017。

8

月前县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食安办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在县食安办开展创建自评达标后,县政府于。

2017。

10。

月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待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并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后,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市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我县的创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创建经费的管理。县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县食安办要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

“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六城联创,整体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提高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辖区居民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的实现,成立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媒体宣传。

1.利用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嘉宾访谈等多种形式,呈现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或监管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2.利用创城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创城温馨提示。

3.利用社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

1.各社区在居民小区设置宣传专栏。

(三)广告标语宣传。

1.悬挂横幅。

2.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四)社会宣传。

2.开展文艺汇演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艺手段,主动策划创作一批反映食品安全和农产品方面的精品力作,通过各种晚会、广场歌舞,以丰富多彩的作品提高对“食安创城”的知晓率。

各社区在辖区每个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2条,在每个社区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活动。部分居民楼房墙体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实施统一领导,强化制度保障,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社区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横幅、专栏等设置任务。

3、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社区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居民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各社区对创建宣传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街道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社区进行通报。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

23。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积极培育、打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示范商圈、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食品安全示范示范户(店)等,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全区资源,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2018。

3

2018。

5

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018。

12。

2019。

年,通过国家抽查复核。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机构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确保监管人员相对稳定;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

70%。

以上。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安办备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部门实际,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丰富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列出创建计划和路线图,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区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自查测评组,对照评价细则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整改落实。

通过自查测评整改到位后,区创建办向市食安办申请。

“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接受市食安办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通过验收后,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

在取得。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

2

)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终衡量标尺,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开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全面搞好舆论宣传,促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将创建工作与区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相结合,对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和暗访抽查,能够保持创建标准的镇街,不再另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经费和项目安排向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倾斜。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在全区推广其成功经验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

“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规范创建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创建工作依法依纪、节俭高效,创建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可信。要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办单位在每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汇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结合商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多形式、多渠道把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好。

1、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和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工作。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曝光一些制售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非定点肉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基层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专题讲座、电子屏幕、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法规、政策,让群众真正懂得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县盐政稽查队、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队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宣传,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教会群众如何识别伪劣盐品、注水肉、病害肉和非定点肉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不断加强对经营者法制意识的教育,将平时的检查、监督、指导和专门学习、培训相结合,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知识电视讲座活动。

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食品安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做出贡献。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有庆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有庆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九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有庆”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xx县成果,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xx县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及加工企业的管理。

1、建立严格的食品质量检验制度。超市、各食品经营门店在进货上要与供货商、出售熟制品、半成品入口食品的联营柜台签订食品质量保证合同,订立明确的质量条款,并交纳一定的食品质量风险金;要建立必要的检验制度,严把进货、加工、销售关。对产成品,要检验一批出售一批,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得出售变质、失效、过期和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2、售出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证明书、规格、等级等,严禁出售“三无”产品。

(二)加强食盐销售和质量管理。

1、食盐销售企业要按照计划调拨盐品,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检测,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盐品。同时盐业公司要搞好食盐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于企业。

2、盐政稽查队要加强市场稽查力度,坚决杜绝私盐和不合格盐品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屠宰执法稽查活动,加大市场检查整治力度,集中打击并坚决取缔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销售病害肉行为,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通销售,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和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促进肉品质量提高。

3、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进入我县流通销售的生猪产品管理。生猪产品上市须有“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审核制和定点批发销售制,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产品的流通秩序,净化生猪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永川区实施方案【精选】

21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以保障全区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努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以创建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为基础,实现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培育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把我区建设成为。

“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认可度高,全区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以上。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着力健全。

“三大体系”,突出抓好“四个工程”,重点实施“五项行动”,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

组织管理体系。

加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镇(街道)要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

3

5

名监管人员从事创建日常工作,保持监管队伍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纳入镇街综合考核评价。

2.

检验检测体系。

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督抽检水平和快检能力,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建设,逐步形成监管机构快速检测、企业自检、社会检测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关。

3.

社会共治体系。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场所出租者因未履行职责及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参保率。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档案,促进信息共享,构建食品安全失信在其他领域惩戒制度。利用“

3

·

15。

”、“。

3

·

31。

”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定期播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挥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1.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产销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

2.

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和生产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所涉及的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

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企业、工地食堂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着力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门店、小餐饮,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培育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工业。加快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逐步引导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大力发展食用农产品及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

1.

“源头治理”行动。

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畜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率达

100%。

企业持证率达。

100%。

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加强小作坊和摊贩的备案管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2.

“市场整治”行动。

建立食用农产品及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全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入市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做到依法监管有痕迹,监管覆盖率达

100%。

持证经营率达。

95%。

以上。落实经营企业问题食品召回、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制度。

3.

“明厨亮灶”行动。

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接受消费者监督,提升餐饮行业自律水平。

2018。

年,实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

80%。

以上,其他餐饮单位建设覆盖率达。

50%。

以上。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

100%。

建立餐厨废弃物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4.

“违法惩治”行动。

-->。

5.

“示范创建”行动。

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商业街(圈)、示范门店创建活动,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

2018。

5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23。

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5

条示范商业街(圈)、

20。

家示范生产企业(含。

5

家种植基地、

5

家养殖基地、

10。

家生产加工企业)、

20。

家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100。

家示范门店。严格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审查复核,健全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以此来推进我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制订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报市食安委备案后,召开启动仪式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细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创建责任,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社区、学校、企业、门店评价细则》,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区食安办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率先创建,通过自评达标的,可在。

2017。

10。

月前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各镇街在。

2018。

4

月前全面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及时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区食安办组织考评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对通过评价验收、公示结果得到社会认可的镇街,由区食安委授予“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未通过评价验收的镇街,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不超过二个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整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后,重新提出考评验收申请,再次接受考评验收。对获得“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的镇街实行动态管理,由区食安办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创建要求的,撤销“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称号。

各镇街全面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后,区食安办向区政府报告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食安办,并向市食安办提出我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申请,迎接市食安委组织对我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考评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绝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各镇街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区财政设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与镇街创建工作实绩挂钩,对成功创建

“永川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的予以补助。

区食安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考评机制,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必要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创建期间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现制定玉堂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宣传,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

(二)围绕创建宣传主题,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每月举办面向广大群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

(三)公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加强都江堰市对创建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的宣传,促进创建经验交流,推动全民参与。

(二)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既教育学生又辐射家庭的各类科普活动,每月不少于1小时。

(三)通过食品行业协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市场、超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所,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了解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将科普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校园教学结合起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五)开展公益宣传内容征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征集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共建共享等公益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体宣传工作由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宣传工作,落实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新媒体宣传。

邀请形象阳光正面的知名艺人、主持人、网络红人等作为形象代言,参与宣传片摄制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党政办)。

(二)广告宣传。

1. 楼宇广告宣传。在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内,利用led屏、广告屏、电梯海报、横幅等大力度、持续性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2. 户外广告宣传。在广场、绿地、商业街区等,利用大型户外led屏、广告牌等持续进行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刊播。(责任单位:党政办、经发办、城管办、规划办、文旅办、各社区)。

(一)第一阶段:2020年6月上旬。

1. 各责任单位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统筹组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2. 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居民小区、院落、社区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3. 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经发办加强对社区、相关科室创建宣传工作的协调,及时收集上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 开展绩效评估。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成效评估,深入查找工作差距,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工作短板。

(二)第二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下旬。

1. 自查自纠。各社区、相关科室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纠。

2. 市级考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街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 整改完善。针对市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做好迎接成都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7月。

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得失,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迎接成都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建办的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院落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协作,上下联动。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社区、相关科室要上下联动,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对照标准,分类推进。各社区、相关科室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建特色,树立创建典型。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

自xx年x月被xx市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以来,xx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创城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创城作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在2019年度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进入了全市a级行列。

一、xx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xx区位于xx市的核心城区,面积xx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xx万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xx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xx户(含保健食品销售x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x户,单位食堂xx户,食品摊贩xx户(含固定食品制售摊贩xx户,早餐车(亭)摊贩xx户),食品生产企业x户。

(一)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高。

我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均高于创建标准且逐年提高。

(二)食品安全合格率保持稳定。

我区在食品监督抽检及农产品监测方面不断加大力度,2018-2020年食品抽检样本总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每年达2份/千人。近三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分别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区域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常委会。

第1。

36次会议、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并将落实《规定》和《意见》情况纳入对辖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绩效考核。结合辖区实际,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自上而下形成了强大的组织推动力。

我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城工作。区委书记旗帜鲜明地担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长靠前组织协调、督查暗访,较真碰硬推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区巡察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检查。区委督查室将创城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每月每季度开展工作检查。在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期间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区印发了《xx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结合辖区实际适时对区食安委组成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25个增加至34个。不断完善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区委政法委牵头出台《xx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先后8次组织召开食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全面提升xx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我区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三年来持续投入工作经费超2000万元。我区不断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各监管所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不断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相关执法装备建设水平,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公安xx分局成立食药环侦查支队,不断充实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加大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提高侦查水平。全区170个社区居委会100%配齐两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挥了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我区通过开设食品安全大讲堂,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经营、三方认证评估等多个领域的行业专家,采取面授或现场实践等方式授课培训,切实解决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知识饥渴、本领恐慌问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住建委和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施工项目和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接受法制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开展“征集、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征集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强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引领。

我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清理与产业发展和现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鼓励辖区企业运用市级企业标准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辖区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控食源性疾病。

印发《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累计监测采样监测535份样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累计完成食源性疾病报告2927例,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24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区属成品粮储备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我区餐饮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明厨亮灶建设扎实推进,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及全部校园食堂均已100%明厨亮灶。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部署,超额完成2950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的长效机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清运台账,杜绝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规范辖区主要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行为,约谈辖区媒体单位负责人,坚决杜绝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力度。进社区“零距离”宣传,开展了保健食品的选购及使用知识培训会。三是进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对xx大学新生宣讲了防范保健食品传销知识。四是进商超借助客流加大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保健食品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等形式,切实提高了保健食品选购能力。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以问题为导向,严治理、补短板、查漏洞、建机制,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参加我市工作会议,就xx经验在全市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季开学检查,覆盖率大100%,并对校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全区中小幼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对学校、幼儿园、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隐患排查。三是落实校长和监管人员“双陪餐”制,全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100%,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xx大学、xx大学联合成立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制度,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园。

(六)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

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档工作,完成34家菜市场的建档工作,梳理入场销售者约1535户。印发《入场销售者档案》50册、《xx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jf-2016-074)3000余份、“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6000余份,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开展检验检测,对蔬果、畜禽水产品、蛋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每周公示,并开展巡回快检,检测结果每日公示。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加强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

(七)开展食品“三小”顽疾治理。

开展食品摊贩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实施“搬家式整理,装修式改造”,提升改造734家,关停取缔181家。通过改造提升了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水平,改变了食品摊贩“脏、乱、差”问题。切实加强早餐车的规范化管理,已备案早餐车摊贩数量位列市内六区第一。

(八)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科学性。

(九)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创建工作以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核查率达100%。创建工作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70件,打掉黑窝点4处,罚没款60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9件,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疫情期间为满足复工复产需求,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临时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单餐配送量超100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有效解决餐饮单位经营难、复工中小企业吃饭难的问题。简化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减少入网经营申请材料,鼓励经营者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配送。

持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建设,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情况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食品安全审核认证,提高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创建以来我区不断加快对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建设,1家饼干生产企业的2款饼干产品建成追溯体系并正常运行。为提高追溯体系使用率,加强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召开全区培训会,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证上传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高质量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一)加快菜市场快检室建设。

我区制定印发了《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推动方案》和《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指导规范》。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操作演示、实地指导、集中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快检室的风险筛查作用,逐步实现了第三方巡回快检服务的全覆盖。

(二)稳步推进区级示范店建设。

将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纳入xx区政府的民心工程,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培养、社会公示、听取社会意见等环节,开展示范店评比活动,促进了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全区共有市级管理示范店2家,区级管理示范店59家。

(三)加大提升辖区食品产业竞争力。

开展“品牌提升年”,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流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桂顺斋拨付设备升级扶持资金2万元,推动桂顺斋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举办辖区老字号发展工作座谈会,宣传介绍老字号发展情况及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辖区老字号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老字号企业重整品牌资源,丰富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不断推出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一)创新许可制度,实施智慧监管。

以一制三化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信用承诺审批、网上审批、先证后核、容缺受理、免予现场核查等新举措新办法,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营造了更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开发上线食品安全培训手机app,通过实景式、动画式影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伦理的课程培训,方便食品从业人员随时登陆学习。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获得者进行证后审查,采用制式检查表格定期出具分析报告,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检查客观性。推广网络视频式“明厨亮灶”,实现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app软件直面商家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巡回快检。

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区级抽检6651批次,总体合格率98.48%,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4539批次,合格率98.17%,抽检结果均全部对外公示。对辖区内菜市场实现全覆盖巡回快检,及时下架处置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保证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组织专业快检机构在各菜市场每周开门搞抽检,由百姓选择抽检食品,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政办函〔2018〕10号),明确了全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11月对其重新修订印发。每年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2019年针对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应急演练,2020年开展了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溯源应急演练。

七、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开展丰富多样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以“全民参与营造氛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创城融入街景,融入市场,融入生活,举办多场创城专场文艺演出,提高全区百姓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以“食安家安百姓安、创城行动在xx”为主题,按“党政同责、全程监管、诚信经营、共治共享”四部分拍摄形成创城宣传片。创办“xx食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传播食安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心食品热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效果,现已发布243篇宣传文稿。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商超、进公园、进夜市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累计出动宣传人员近19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0余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28次,接受咨询人数6000余人,媒体报道20余次,形成了“上电视、上电台、上报纸、上显示屏”的全覆盖格局,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出台了《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设立专项奖励举报资金,规范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营造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强大震慑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xx区将坚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魄力、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在xx、安全放心”。

为更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管理,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食安城办)决定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原则。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市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

(二)高效便利原则。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各县、区“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

(三)属地负责原则。市食安办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五)严查违法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管档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市城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利于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严厉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开展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

(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

1.动员部署。召开“三小”综合整治工作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工作压力,各县、区食安办应把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部门请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各部门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9月初—2018年4月底)。

1.许可登记。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

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坚决取缔。2018年4月底前各县、区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许可及备案工作。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索证索票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3.定期通报。市创食安城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初—9月底)。

1.开展专项清查。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三无”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备案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

2.开展专项抽检。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1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让群众看到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效果。

(四)。

总结。

考核阶段(2018年10月初—12月底)。

1.开展专项调查评估。开展专项调查评估,重点是对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前后的政策实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监管对象反馈意见开展调查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取得真实有效的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奠定良好基础。

2.组织专项工作验收。由市创食安城办制定针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三小”综合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等创建考核中,在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权重。把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业务档案质量、“三小”生产经营者报告事项及核查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求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区的工作实际。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结合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县、区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三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长:郑中华。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管坚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马瑰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秀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双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振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伟华。

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振启负责。各县、区要建立含同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内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业务归口科室,特别要明确信息化管理对口科室及负责人,便于应用信息化开展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市里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小”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由市创食安城办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加大沟通,畅通渠道。

各县、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发展、城管部门要确立一名联络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问题研讨。综合整治中有关统计工作通过“三小”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级分类进行,不便于通过平台统计的数据或其它重大情况,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创食安城办。

附件:“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xx区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浪费时间,每时每刻都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为。下面是笔杆子家园小编为您推荐创建省级文明示范村村民文明行为规范承诺书模板。

为巩固我村省级文明示范村创建成果,促进乡风文明、提高村民文明素质、推进村域文明治理水平、打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发出如下承诺:

一、讲大局,做爱党爱国的人。正确认知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做一个拥护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人。

二、讲法纪,做遵纪守法的人。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坚持“依法治国”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争做“知法、懂法、守法”带头人。

三、讲民主,做公平正义的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投身“村民自治”行动,争做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四个民主”践行者。

四、讲文明,做弘扬正气的人。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播下一个品格,收获的是一个命运。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养成文明礼仪习惯,争做有气质、有涵养、有风度的文明人。

五、讲卫生,做保护环境的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建设家美、路绿、河清、庄净、天蓝的新农村。

六、讲诚信,做诚实信用的人。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是我们祖先代代相传的美德。不欺骗、不隐瞒是正确的人生态度。诚实做人一辈子、诚信经营千秋业。

七、讲敬业,做勤劳致富的人。爱岗敬业平凡而伟大。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

八、讲友善,做孝老爱亲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友善是人们内心宝贵的财富,是人与人心灵相通的桥梁。常怀感恩之心,赡养老人,和睦邻里,争做孝老爱亲的好榜样。

九、讲节俭,做艰苦朴素的人。艰苦朴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是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在工作中勤勤恳恳、知难而进,在生活上量入为出、精打细算。

十、讲奉献,做关爱社会的人。人生的价值并不是在于索取和占有,而是在于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关爱社会、奉献爱心,志愿服务,见义勇为都是道德文明和个人价值的直接表现,只要大家都能献出一份爱,家园将会变成美好的明天。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广村规民约,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村成果、打造文明乡村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诺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供参考

自2018年5月被天津市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区以来,xx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创城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把创城作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在2019年度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进入了全市a级行列。

一、xx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xx区位于xx市的核心城区,面积4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114.5万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748户,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6677户(含保健食品销售2004户),餐饮服务经营者4395户,单位食堂426户,食品摊贩4248户(含固定食品制售摊贩3519户,早餐车(亭)摊贩729户),食品生产企业2户。

(一)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高。

我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均高于创建标准且逐年提高。

(二)食品安全合格率保持稳定。

我区在食品监督抽检及农产品监测方面不断加大力度,2018-2020年食品抽检样本总量逐年增加,截至目前,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每年达2份/千人。近三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分别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区域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常委会。

第1。

36次会议、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并将落实《规定》和《意见》情况纳入对辖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绩效考核。结合辖区实际,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实施《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自上而下形成了强大的组织推动力。

我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城工作。区委书记旗帜鲜明地担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长靠前组织协调、督查暗访,较真碰硬推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

区巡察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检查。区委督查室将创城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每月每季度开展工作检查。在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期间区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区印发了《xx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结合辖区实际适时对区食安委组成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25个增加至34个。不断完善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区委政法委牵头出台《xx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先后8次组织召开食安委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全面提升xx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我区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三年来持续投入工作经费超2000万元。我区不断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各监管所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不断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相关执法装备建设水平,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公安xx分局成立食药环侦查支队,不断充实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加大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提高侦查水平。全区170个社区居委会100%配齐两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挥了监管“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我区通过开设食品安全大讲堂,邀请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经营、三方认证评估等多个领域的行业专家,采取面授或现场实践等方式授课培训,切实解决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知识饥渴、本领恐慌问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教育局、住建委和民政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施工项目和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接受法制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开展“征集、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征集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并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强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引领。

我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清理与产业发展和现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修订。鼓励辖区企业运用市级企业标准信息公示平台,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辖区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控食源性疾病。

印发《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累计监测采样监测535份样品,检测任务完成率100%,累计完成食源性疾病报告2927例,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24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委托具备粮食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区属成品粮储备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我区餐饮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明厨亮灶建设扎实推进,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及全部校园食堂均已100%明厨亮灶。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部署,超额完成2950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的长效机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陪同就餐,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清运台账,杜绝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的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规范辖区主要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行为,约谈辖区媒体单位负责人,坚决杜绝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保健食品知识的科普力度。进社区“零距离”宣传,开展了保健食品的选购及使用知识培训会。三是进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对xx大学新生宣讲了防范保健食品传销知识。四是进商超借助客流加大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保健食品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等形式,切实提高了保健食品选购能力。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以问题为导向,严治理、补短板、查漏洞、建机制,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参加我市工作会议,就xx经验在全市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二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季开学检查,覆盖率大100%,并对校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全区中小幼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对学校、幼儿园、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隐患排查。三是落实校长和监管人员“双陪餐”制,全力推进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到100%,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xx大学、天津大学联合成立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制度,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校园。

(六)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

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档工作,完成34家菜市场的建档工作,梳理入场销售者约1535户。印发《入场销售者档案》50册、《天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jf-2016-074)3000余份、“证票合一”式《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6000余份,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开展检验检测,对蔬果、畜禽水产品、蛋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等项目进行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每周公示,并开展巡回快检,检测结果每日公示。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加强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

(七)开展食品“三小”顽疾治理。

开展食品摊贩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固定食品制售摊贩实施“搬家式整理,装修式改造”,提升改造734家,关停取缔181家。通过改造提升了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水平,改变了食品摊贩“脏、乱、差”问题。切实加强早餐车的规范化管理,已备案早餐车摊贩数量位列市内六区第一。

(八)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科学性。

(九)严厉惩处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创建工作以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核查率达100%。创建工作以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70件,打掉黑窝点4处,罚没款604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9件,拘留3人,取保候审12人。

四、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取得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疫情期间为满足复工复产需求,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临时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单餐配送量超100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有效解决餐饮单位经营难、复工中小企业吃饭难的问题。简化网络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减少入网经营申请材料,鼓励经营者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配送。

持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建设,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情况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食品安全审核认证,提高风险预防管控能力。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三)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创建以来我区不断加快对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系统建设,1家饼干生产企业的2款饼干产品建成追溯体系并正常运行。为提高追溯体系使用率,加强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召开全区培训会,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证上传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五、高质量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一)加快菜市场快检室建设。

我区制定印发了《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推动方案》和《xx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快检室建设指导规范》。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操作演示、实地指导、集中约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快检室的风险筛查作用,逐步实现了第三方巡回快检服务的全覆盖。

(二)稳步推进区级示范店建设。

将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纳入xx区政府的民心工程,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培养、社会公示、听取社会意见等环节,开展示范店评比活动,促进了食品市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全区共有市级管理示范店2家,区级管理示范店59家。

(三)加大提升辖区食品产业竞争力。

开展“品牌提升年”,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流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为桂顺斋拨付设备升级扶持资金2万元,推动桂顺斋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持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举办辖区老字号发展工作座谈会,宣传介绍老字号发展情况及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辖区老字号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老字号企业重整品牌资源,丰富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不断推出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一)创新许可制度,实施智慧监管。

以一制三化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信用承诺审批、网上审批、先证后核、容缺受理、免予现场核查等新举措新办法,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营造了更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开发上线食品安全培训手机app,通过实景式、动画式影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伦理的课程培训,方便食品从业人员随时登陆学习。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明获得者进行证后审查,采用制式检查表格定期出具分析报告,提高了监管效率,增加了检查客观性。推广网络视频式“明厨亮灶”,实现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app软件直面商家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巡回快检。

每年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区级抽检6651批次,总体合格率98.48%,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4539批次,合格率98.17%,抽检结果均全部对外公示。对辖区内菜市场实现全覆盖巡回快检,及时下架处置不合格产品,从源头保证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组织专业快检机构在各菜市场每周开门搞抽检,由百姓选择抽检食品,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快速检测。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政办函〔2018〕10号),明确了全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11月对其重新修订印发。每年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2019年针对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应急演练,2020年开展了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样品溯源应急演练。

七、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开展丰富多样科普宣传活动。

开展以“全民参与营造氛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创城融入街景,融入市场,融入生活,举办多场创城专场文艺演出,提高全区百姓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以“食安家安百姓安、创城行动在xx”为主题,按“党政同责、全程监管、诚信经营、共治共享”四部分拍摄形成创城宣传片。创办“xx食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政策解读,传播食安科学知识,解答公众关心食品热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效果,现已发布243篇宣传文稿。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主题,精心谋划,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商超、进公园、进夜市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累计出动宣传人员近19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0余份,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28次,接受咨询人数6000余人,媒体报道20余次,形成了“上电视、上电台、上报纸、上显示屏”的全覆盖格局,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结合区域实际制订出台了《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xx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设立专项奖励举报资金,规范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申请、审批、发放等程序,营造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强大震慑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xx区将坚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魄力、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在xx、安全放心”。

长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2016。

16。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和

“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和平台,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督促各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

-->。

统一部署,政府主导。

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创建工作。县政府食安委和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按照《长海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健全机制,注重实效。

-->。

“六大治理体系”、“十大支撑性工程”为主要抓手,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四有两责”,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突出重点,积极创新。

盯住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提高治理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多方协作,全面推进。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多措并举,多元共治,推进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创建。

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真实。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水平的衡量标尺。通过

年扎实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85。

分以上。

80%。

以上。

按照《方案》考核评价标准和工作任务分解,逐项逐条按期保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

“十三五”期间建立起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同时,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有效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突出我县创建工作特点,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大支撑性工程”。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上下、部门、条块和行刑等四个衔接。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交流两个机制。三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食用油、酒类、产地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大型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突出量化分级管理等重点手段。四是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快检网络建设等两个加速。五是食品安全应急管控体系。推进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应急体制、应急制度等四个完善。六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突出“六个着力”,即着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规范信息发布、着力完善投诉举报、着力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推进行业自律、着力建设信用体系。

1.

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落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

2014。

14。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

2014。

35。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依法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推进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实现生产全过程安全可控。完成全年农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开展“三品一标”

"

认证和质量监管,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推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养殖者使用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完善水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责任单位: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各乡镇政府)。

2.

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程。

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

2014。

35。

2014。

1

20。

号令),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相关要求,严格入市监管,并会同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商务部门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追溯水平。县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市场升级改造,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商务局)。

3.

食品“三小”规范整治工程。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三小”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规范整治的重点,也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小作坊、小餐饮的摸排调查。将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统一录入监管电子系统,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小作坊、小餐饮的“

5+5+1。

5

项主体责任制度;抓好登记证明、事先告知及自查、培训、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问题处置等。

5

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

1

套监管档案,提升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小摊贩占道经营的管理,劝导、鼓励其退路进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各乡镇政府)。

4.

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

围绕创建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示范美食广场,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各监管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合理确定培育对象,实施分类指导,将示范建设作为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抓出成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5.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一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海洋渔业、卫生计生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积极健全制度,优化流程,提升人员素质,提高检测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每千人

4

3

年时间,将其建设成为高标准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全面提升我县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三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保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稳定并依法行使检测职能,支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购置和更新检测仪器、改善装备要件,不断提升资质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政府)。

6.

食品快速检验网络建设工程。

食品快速检测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问题食品的有力技术支撑。一要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食用农产品,并实现食用农产品检测数据现场公示、自动上传,便于监管部门和公众监督。二要提升大型商超的快检能力。在有条件的大型商超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快检设备,配齐检验人员,严格制度规范,积极推进食品电子化追溯系统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三要提升基层所的快检能力。为

5

个基层市场监管所配齐快检设备,开展检测技能培训。完成上级下达的快检任务。设立便民快检点(室),定期开展便民服务,使之成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加强监管的前哨,以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7.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程。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

2014。

204。

2014。

21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章立制,规范提高,全面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硬、软件建设水平。按照“十五个一”的标准,配齐配强乡镇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8.

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工程。

组织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备案,将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餐厨垃圾在收集、运输、排放、处置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9.

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工程。

在全县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普宣教工作,通过开展科普讲座,开办电台专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使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点(角)”建设

80%。

(负责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

10.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

本着对食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的原则,在深入摸清食品犯罪行业性、季节性和区域性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等严重危害百姓生命安全和易引起群众恐慌的食品犯罪活动,严厉惩治一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达到有效震慑食品犯罪和遏制食品犯罪发案率的良好社会效果。(负责单位:县公安局)制定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创建任务及分工等,报市政府食安办备案后,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1.

全面展开阶段(。

2016。

3

2016。

12。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县政府将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及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

巩固提高阶段(。

2017。

1

2017。

10。

全面完成创建任务,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及百姓关注问题,进行回头看和抓反复,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探索研究新常态下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主要脉络,逐步建立起我县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于

2017。

9

月底前向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评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媒体上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办组织对各部门、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情况一并纳入考核内容。其中,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形式,测评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总体满意度。

2017。

10。

月底前,县政府食安办向市政府食安办报送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并邀请其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针对考核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拾遗补缺,不断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创建效果。

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创建试点工作,县创建办负责创建工作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推进多层次、全方位创建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参照县创建工作组织架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一是建立任务分解机制。各乡镇政府及成员单位要在《方案》印发后

20。

日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时限、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建立高层推进机制。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听取县创建办关于创建工作检查及督导情况报告。三是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创建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及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定期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县创建办要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特点,制定贴近百姓、贴近任务、贴近实效的宣传方案,广泛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县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做好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准确掌握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要做到依法依纪、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论证,对实施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是天涯涛源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县长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大考”之年,也是收官之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将创城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实现创城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同志宣读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下面就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城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决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李克强总理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贯彻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2021年11月下旬,国家重新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县于12月份提交了第三批创建城市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今年6月将接受省级初评,年内接受国家层面的验收。

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后续仍有大量的工作任务,大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创城工作当作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目标任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规范的管理,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推动创城工作落实落细。

创城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好当前工作,学会“弹钢琴”,抽出精力、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考评。

一要迅速补短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紧盯考核标准,对标对表,查遗堵漏。目前,现场明查的工作尚未进行,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和机制创新等示范引领项目与国家验收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建立完整、充分、规范的档案资料。借鉴第二批创城成功城市的工作经验,在23种业态范围内,精细筛查、择优挑选,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动态调整可控。县食安办要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检查标准,对辖区内23种业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并做好台账登记,对发现的新问题、新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家、逐项、逐条整改,细化监管任务,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县迎检工作全面达标。

二要持续强监管。推动监管重心向基层一线延伸,按照《明查操作说明》及《检查示范模板》,着力抓好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监管专业化水平。鼓励基层探索监管新办法、积累新经验,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切实使监管重心向下、关口下移、监管对象全覆盖。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扩大智能化监管、电子追溯系统应用覆盖面,破解食品安全保障和监管难题。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要争创新亮点。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中,一个重要导向就是鼓励改革创新、打造工作亮点。我县已经初步确定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及食品领域科技创新7个“示范引领项目”。这些项目是创城工作的创新所在、关键所在,也是今后我们创城工作的重点所在,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对项目做好可行性论证,对实施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后续用什么办法措施、用什么政策保障支撑落实,都要提前做好谋划。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全面展现我县创城水平和创城成果,努力争取“加分项”,让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亮点纷呈。

三、坚定必胜信心、担当作为,确保创城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创城工作力度,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形成抓好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抓深入、见长效。

一要压紧压实责任。抓好“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肉铺子”等重点行业和经营主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及迎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专班,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创城工作全面达标。

二要准确把握标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共六大类94项,满分120分,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形成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城格局。县食安办要强化业务指导,按照《明查操作说明》及《检查示范模板》,坚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检查、清单制管理、反复查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城任务。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就是生产力、战斗力的意识,注重发挥食安办作用,有力发动社区及村级党政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县融媒体、公众号、微信群、村屯大喇叭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创城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食安办要聚焦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覆盖式检查并登记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问效,确保生产经营主体保持达标状态。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给迎检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县食品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主管部门、各乡镇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县食安工作提档升级。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须臾不可放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在即,任务艰巨、难点突出,除了做好有针对性准备的工作之外,还要面临暗访以及随机性检查,我们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决不能“一阵风”、走形式、走过场,一定要高度警醒,迎难而上,全力做好各项创城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市商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方案的通知》、《×市推进×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推进×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落实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强化舆论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完善企业评估定级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是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我局专门成立应急管理小组,配备人员3名,及时对涉及商贸领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健全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舆情网络监测体系,严格突发事件报送工作。

四是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创建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部分科室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的现象。

二是进度缓慢。有些机制尚未实施到位,部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重点难点问题未实现有效突破,与创建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食安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示范创建统领各项工作,以示范创建破解监管难题,以示范创建谋求跨越发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台帐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