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

时间:2023-12-21 13:01:10 作者:飞雪 口号大全

规章制度通常由组织内部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者共同制定,以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想要了解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查看以下规章制度范文。

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安全、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根据省、地、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上公路靠右边行走,过公路走人行横道,严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乘车时不准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准跳车,不准乘坐超载或无照车辆。骑自行车上公路靠右边行走,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学生骑自行车不准带人。未满12周岁不准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二、讲究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学校食堂应向学生供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饭菜,提供优质服务,不准供应腐败变质或污染有毒的食品。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不干净的食品,不吃零食。严禁学生抽烟、喝酒、闹事、打架,如有违犯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禁止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抗洪抢险等危险性活动。在没有严密组织和切实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无论何单位安排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部门或班级开展必要的校外活动,要切实做好组织安全工作。事先要与政保处联系,并书面报告校长批准。

四、加强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在以上活动中不顾安全的违规操作。严禁乱接电线、违规用电,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点蜡烛、烧火,严禁学生下河洗澡,严禁进入施工工地。如发生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禁学生参加打麻将或其他赌博活动,不准学生进入歌舞厅、录相厅、游戏室,不准学生与社会上不良青年交朋结友,吃喝玩乐。不准学生随意离开学校或夜不归宿,特殊情况离校,一定要向班主任请假,违者给予校纪处分。

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第三章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流程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任务书技术需求分析系统开发过程管理。

第五章开发规范第六章文档管理第七章知识产权管理。

申请专利知识产权界定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章质量管理。

质量计划质量评估质量控制。

第九章绩效考核。

项目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

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着“互帮互学,资源共享”的宗旨开展新产品研究工作。本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团队利益第一”,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力争在高分子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2、追求“合作,创新,严谨,勤奋,高效”的工作方式。

3、发扬“先做人,后做事”、“敢于超越,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一个“积极上进、勇挑重担、谦虚好学、文明诚信”的人,还要敢于挑战自我,不屈不挠,在业务技术上追求创新,在知识水平上不断更新,紧跟科技先进水平,永不满足现有水平。

4、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达到“规范、安全、整洁、有序”的要求。实验记录的填写要求及时、规范、完整。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

2、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产品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3、对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部沟通,进行销售跟踪;

5、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

6、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8、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新产品开发管理。

一、新产品(项目)的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企业实际运用新的技术原理,新的构思设计,采用新的材料、新的工艺,具有新的功能、新的用途或开拓新的市场的产品(项目),或运用新的技术改造企业现有传统产业,提高原有产品性能、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更有质量技术优势,更能稳固和满足市场发展,即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成本及市场等方面有新的改进突破。

二、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及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地持续发展。新产品(项目)的开发必须牢固树立“新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三位一体”的经营战略,采用“低投入、高起点、高产出、高效益、高速度”的科技发展战略,坚持“研制为导、生产转化为主、储备为辅、专利为重”的自主创新方针,注重开发培育科技含量高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产品。

三、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独立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产学研合作开发四种方式。

四、新产品(项目)开发程序。

新产品(项目)开发主要程序包括:构思;调查分析;决策审批;技术开发设计;实验试制;用户试用;鉴定验收;改进阶段;小批量生产;批量生产和销售等。

1、构思:根据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需求,在充分分板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新产品(项目)提出初步构思。

2、调查分析:根据新产品(项目)的构思,广泛收集有关新产品(项目)设计、制造技术工艺、原辅材料、销售市场、社会影响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资料分析整理汇总,提出开发方式和一种或多种可行性建设方案,报公司决策审批。

3、开发决策审批:分司根据提供的新产品(项目)开发方式和可行性建议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评审,择优确定审批。

4、技术开发设计:对新产品(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方案论证,提出丰富的有实质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申请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审批,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

5、实验试制:在新产品(项目)试制期内,通过对其设计质量、产品结构性能及主要工艺进行评价考核,以便找出缺陷,加以改进,在新产品(项目)基本定型后,报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并制定各种必要的及时文件。

6、用户试用:经检测达到预期效果后,制定用户进行试用和市场预热、听取用户对新产品(项目)的评价。

7、鉴定、验收:根据新产品(项目)研制开发、检测、试用等情况,整理编织相关鉴定、验收材料,申请组织鉴定验收(权威机构)。注:也可在小批量或批量生产后进行鉴定、验收。

8、改进阶段:根据试制、试用情况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必要性和可能性分别纳入产品开发实际文件和质量改进计划,以便修正开发设计中的失误和考虑不周造成的缺陷。

9、小批量生产:其任务是对开发设计和生产工艺再次进行实际验证,并进一步进行试销和宣传,逐渐打开市场。

10、批量生产和销售:产品定型,协作定点,生产成线工作,新产品(项目)市场打开,批量生产和销售。

五、新产品(项目)保证:

新产品(项目)开发过程中,从方案确定审批、试制到批量生产、销售每一阶段都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考核,并予以关心和支持,如确定不适应公司发展的新产品(项目),要及时予以通知,并停止实施,以便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开发研制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新产品(项目)开发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1、项目工程师的职责:新产品(项目)开发工作是公司自主创新的先导,必须运用现代化管理办法,抓好新产品(项目)特别是高端产品的开发,了解国内外相关信息,运用预测、分析、规划和决定手段,对新产品(项目)的开发的各种阶段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决定,并对决定负责。

2、技术开发部门(包括技术中心、公司技术科室)职责: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对新产品(项目)开发决策工作,并承担方案设计、可行性分析、技术分析、工艺分析等主要任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负责做好样品试测、改进设计、小批量生产及批量生产的及时服务等工作,在新产品(项目)开发完成后,负责编写总结报告。

3、供应部门职责:在新产品(项目)开发任务审批后,应积极配合做好采购所需的原辅材料,落实购置必要的工具、器具和设备,并对此质量负责。

4、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项目研发的任务分工和要求,相关。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确保科研研发的有效实施,加强研发投入资金的核算管理,特制定本研发投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研发投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新产品(项目)科研、技术创新、技术引进、产学研合作和工艺改进等项目、产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三条。

研发投入专项资金的主要来源:

2、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经费;

第三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研发投入专项资金主要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9、其他需要开支的科目。

第四章。

资金报批与管理。

第五条。

资金报批与管理:

1、研发中心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报批、使用管理,对资金使用负责。

2、财务部负责项目研发费用的专项财务核算、把关,并及时核算项目费用的使用情况。

3、研发投入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应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项目组,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4、当年度研发费用使用不足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加,当年经费结余时可结转至第二年度使用。公司第二年度研发费用预算可依据上年度的追加及结转情况适应调整其所在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和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办法中所规定的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与之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技术创新奖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政策并结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技术创新奖厉办法。

第二条。

根据技术创新成果情况,公司设立下列技术创新奖项:

1、技术进步奖。

2、专利发明奖。

3、合理化建议奖。

第三条。

科技技术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由公司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四条。

公司技术创新奖励每年评定一次。由各部门负责推荐,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二章。

公司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五条。

对在科研、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中做出贡献或有重大突破者授予技术进步奖,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六条。

专利发明奖:获得中国或其它国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授权的,专利发明人授予专利发明奖。

第三章。

奖励实施细则。

第七条。

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择优可得奖金5-10万元。

1、获省级以上(含省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获得者。

2、在本行业中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增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或新增利润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开发项目。

3、重大技术的改进,重大技术难题的攻克,获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的项目。

二等奖: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择优可得奖金1-5万元。

1、凡在当年被评上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天津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天津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一、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2、取得经济效益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

1、凡在当年被评上天津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天津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以上,以及临安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

2、取得经济效益在5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

第八条。

专利发明奖: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奖:

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用意义和技术难度的大小分为三等,一等奖1000-5000元,二等奖500-1000元,三等奖200-500元,鼓励奖100-200元。

第四章。

奖金分配原则。

第十条。

项目主要人员应得奖金不低于40%。

第十一条。

按第十条分配后余额奖金,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分配给项目组成员。

第五章。

第十二条。

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中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研发中心的科研资料管理工作,保证保密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便于查阅,提高资料的利用率,特制订内部保密资料管理制度如下:

1.保密资料的归档。

保密资料的范围。

1.1所有申报资料。

1.2原始记录、包括各种记录本(工艺、质量研究、检验记录等)。

1.3。

各种与申报有关的审批意见、通知及批件,包括审查意见、补充资料通知等。

1.4质量标准及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等。

1.5。

供试样品、对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

2所有内部资料由研发中心指定兼职或专职人员统一保管),各类资料均应登记在册,软盘、优盘、光盘等数据盘应单独、妥善存放。

3课题负责人对申报资料的归档负责。

4所有申报资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完整性,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5申报资料必须在上报同时存档,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各1套。

6完成申报资料1周内必须将原始记录存档,原始记录包括各种记录本(工艺、质量研究、检验记录等)、包括软盘等电子资料。

7完成新产品投产后,所有工艺资料、内控质量标准等资料应及时归档。

8取得新证书、生产批件后一周内,课题负责人必须将所有申报资料(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2.奖惩。

对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均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2保管人因保管不善,或课题负责人使用保密资料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无意或故意造成资料泄露,均被视为泄露公司机密行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及时制止他人泄露技术秘密或举报他人泄密属实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3.4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审核。

3.5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4.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生产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按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4.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事故分析和报告,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时改进。

4.4督促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检查、培训工作。

4.5督促检查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原料库房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次年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1思想培训。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5.1.2法规培训。

主要是学习本公司已有的安全生产具体规定、制度及生产中心相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5.1.3技术培训。

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食品生产的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危害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杀菌釜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操作人员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5.1.4新工培训。

新员工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最高,所以对新员工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生产中心新入职员工到岗后,班组长须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知识讲解(包括人身安全、操作安全、产品安全等)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并做好记录,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5.1.5培训时间。

周期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生产部晨会、各班组会议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进行宣导。如安全活动演练、班前班后会、设备安全交底会、公司员工大会等方式进行宣传。

5.1.6培训记录。

生产中心对每一次员工的培训都会进行记录和效果评估,以便进行培训评价并加以改进。

5.2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

5.2.1电器设备使用。

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员工培训教导,并随时做好本班组自查自检工作,班组长进行检查,纠正员工不规范的行为。各种电器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对产生大量蒸气、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一切电器设备等,使用前必须注意机器功率与电源是否相匹配,严禁超负荷用电。活动电源拖线,必须注意线板、插座、拖线是否完好,线芯是否裸露。使用活动拖线电源要安全小心地注意拖线保护防止损断,造成短路。

5.2.2电器设备维护。

机修人员每日对配电设施、重要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并做好相关的设备档案管理和定期对设备操作员进行培训。

5.2.3起重设备的使用。

5.2.3.1起重器械使用时需检查行走部分是否灵活,受力部分是否有伤痕,是否牢固。检查提升机刹车是否有效,控制开关是否灵敏,钢丝是否完好。提升重物时,切记重物下确认没有人时方可操作;重物放下时,操作者必须得到指挥口令或在自己视线内操作,方可放下重物,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轻心。

5.2.3.2使用提升龙门架时,必须注意固定好提升重物,防止冲击门架顶的危险。起重设备维修时严禁拆除起重设备配套使用的安全附件,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安全附件并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5.3生产现场管理。

5.3.1车间生产现场设备布局要合理,随时保持清洁、整齐,有害的作业工序,必须有防护设施。工作物流通道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3.2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外协人员在本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车间主管应加强现场管理,必要时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或现场监督配合。以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5.3.3非公司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如需进入生产中心生产区域,除公司中心领导或生产主管负责人陪同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生产现场。本中心生产区域未经许可严禁摄像照相。

5.4、火灾预防。

5.4.1公司所有工作场地都严禁烟火,生产区域和库房都必须按公司规定配备灭火器和其它必备的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人员每月定时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相关的月检。

5.4.2生产车间和库房对易燃物品的贮存、使用、以及油品的废品处理必须设有防火设施,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相关的操作守则和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生产作业。

5.4.3生产车间停止生产作业后,除杀菌电路和其它相关电路外,其它无关电路都应关闭。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关闭车间大门。

5.4.4消防设施配备,生产区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设备维修修人员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生产中心每年组织两次员工消防灭火演习,提高员工灭火技能。

生产车间已安装人员消防疏散报警糸统,并由专人管理使用。无关人员不得乱动,报警开关每周由专人进行测式一次。以保证设备状态完好。

5.5有害作业管理。

5.5.1公司按食品生产要求为员工配备或发放防护用品,生产车间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人不得上岗操作。

5.5.2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设备维护,以减少噪音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对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5.3对从事高温和粉尘的作业人员,除生产现场不断进行作业环境改造外。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格检查。

5.5.4对高温和粉尘的作业人员,生产中心会定时进行与相关的作业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的操作水平。

5.6安全监督检查。

5.6.1安全检查范畴:。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查有无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于那些新上岗的员工,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所有生产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

5.6.2安全检查的方法。

5.6.2.1经常性检查,生产副总每月至少对生产中心所有区域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生产经理(副经理)每周至少对生产车间、原料库、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车间主任每两天须对生产车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原料库房主管每两天须对原料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

5.6.2.2自我安全检查,生产人员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电工、机修人员每日对配电设施、重要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各班组长每日对所辖班组进行检查,纠正员工不规范的行为,检查水、电、气、设备,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随时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5.6.2.3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5.6.2.4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指挥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5.6.2.5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5.6.2.6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5.6.2.7生产副总对所有汇总的安全检查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及时整改。

5.7安全生产考核。

5.7.1以下扣分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折合员工考核总分中员工绩效评价分中得分为5分,采用扣分制,用于检查,评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状况。。

5.7.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80分: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1万元;有人为因素造成重伤,发生重大事故未及时上报。

5.7.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60分: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5000元;有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导致人员受轻伤;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事故发生后,未在时限内上报事故报告和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接到整改通知,不按时限或要求整改。

5.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40分:违反食品生产规定存放易燃、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班组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1次;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

5.7.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危险场所无安全指示标志;.班组安全检查、学习无记录;无操作证的人员在特殊工种岗位上长期独立操作;按规定要上报的各类安全月报表、资料、文件、报告,未报或超时3天上报;规定要派人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缺1人次;.职工违章操作;上级单位或本中心检查时,发现隐患;上级查询时才报告各类事故、隐患;防火设施不完善。

5.7.6各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100分.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全扣分外,对事故部门相关人员给予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8安全事故分类:。

5.8.1.轻微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2一般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3重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或因此安全事故遭受政府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事故。

5.8.4特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含)以上或造成两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人及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

5.9事故处理程序:。

5.9.2现场处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给生产中心。

5.9.3整改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查清后,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对于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10.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5.10.1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相关会议一般由生产经理(副经理)组织,生产副总主持。会议可结合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行。会议对前期安全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改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宣贯。

5.11相关记录。

5.11.1《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5.11.2《安全检查记录》。

5.11.3《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下料中心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物安全,提高下料中心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下料中心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下料中心

安全管理:下料中心为保证下料中心安全生产制订的管理条例。

4.1着装管理规定

4.1.1上班时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

4.1.3铣工、车工、钳工等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4.1.4在下料中心内禁止吸烟,酗酒等类似活动;

4.2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4.2.1工作前,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日常记录;

4.2.2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切断电源,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2.3安全使用乙炔气瓶,发现有漏气等不良现象时及时反馈到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2.5每周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使用性能。

4.3物料转运、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4.3.1原材料区域,物料分类摆放,对于堆放的.物料确保其稳定性,以免滑落;

4.3.2天车工必须持有天车操作证,开天车过程中禁止其他活动;

4.3.3物料转运过程中,必须后面有人防护,以免发生意外;

4.3.4油漆类物品必须摆放在通风处且确保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

4.4下料中心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4.1成立下料中心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

成员:调度、段长、设备管理员、安全员

4.4.2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下料中心各工段安全生产检查一次,设备管理员和生产安全员每天对生产现场检查一到两次,并将问题进行汇总后通报下料中心。

4.4.3凡违反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的员工和班组,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分3个等级:

4.5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4.5.1根据下料中心二级培训计划对于下料中心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4.5.2入厂新员工、实习、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工作,特殊工种(焊工、天车工、电工、叉车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学员在实习期内,经下料中心同意可在师付指导下操作。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免费提供辖区居民学习、娱乐、社交的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活动中心由社区派2—3名办公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其,打扫活动中心内卫生,检查活动器材损耗情况。

二、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周五9: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中心制度。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在中心内吸烟、赌博、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保持中心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环境。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中心内图书、乒乓球桌、棋牌桌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活动中心内的书刊杂志和活动器材不得私自带出,也不向外借用。

六、活动中心内不存放个人衣物,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入内。

七、活动结束后须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八、凡来活动中心参加活动人员必须遵守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安全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管理,实现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安全、正常运转,保障地震应急快速响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应急演练、对外服务、考核评比、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条件保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岗位与人员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应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运行,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指挥场所、仪器设备、数据资料的管理等。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可根据各自实际设立地震指挥中心的应急工作岗位,可按照日常运行维护和地震应急的不同情况进行设置,包括运行管理岗、技术保障岗、应急值班岗、后勤保障岗、应急协同岗等。

第五条根据震时和平时工作需要, 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人员配置可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岗位责任应明确到人。

第六条各岗位人员需定期接受中国地震局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应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到达岗位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日常运维

第八条建立地震应急指挥中心7×24小时专职值班制度,暂不具备7×24小时专职值班条件的,可采取带岗值班制度。各省级地震局应在当月25日前将应急指挥中心下月值班表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第九条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设备检查:每天定时检查大屏幕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视频信号输入输出、中央控制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等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2)网络测试:每天定时检查内部网络各节点之间,以及与外部网络是否通畅。

(3)工作日志记录:记录指挥中心使用情况和设备工作状态。

(4)问题处理和过程记录:详细记录故障设备的处理过程,未解决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处理方案。

(5)值班工作交接:值班完成后向下一位值班人员交接,应有交接记录。

第十条定期对指挥场所及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指挥场所包括指挥大厅、辅助工作厅、应急机房、信息控制室、物资仓库等;配套设施包括指挥席位、新风空调、门窗、灯光、消防、逃生通道、保安监控、环境监控等。

第十一条定期对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护。按照使用手册进行定期检测、备份、充放电、病毒查杀、系统升级等。指挥中心需要进行定期维护的设备包括大屏幕及辅助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系统、ups电源、网络系统、各类服务器、图形工作站、各类终端、存储系统、现场信息接收系统、vsat卫星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各类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等。定期对所有需要充电设备进行充电,包括相机、摄像机、无线话筒、对讲机等。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地震应急触发,全面检测系统工作流程和状态。

第十三条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更新和维护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第十四条建立日常备份制度,发生故障时迅速恢复系统。

第十五条建立灾难恢复措施方案。灾难恢复措施包括灾难预防制度、灾难演习制度及灾难恢复。

第十六条建立故障处置、报告与记录制度。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对问题及所采取的.处置措施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根据平震结合的原则,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既是地震应急指挥的场所,也是地震系统对外宣传窗口和重要会议场所。指挥中心应协助搞好对外形象宣传和重要会议保障。

第十八条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保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传输、保存、使用、借阅涉密资料。

第十九条在每年1月20日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地震应急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

第四章地震应急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地震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编制指挥中心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备案。

第二十一条破坏性地震或对本区域影响较大的地震发生后,各岗位人员应根据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到岗。

第二十二条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配套保障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技术系统包括音响、数字会议、大屏幕、辅助屏幕、打印机、复印机等。配套保障包括指挥长席位、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席位、秘书席位、专家工作席位、灯光、空调、新风等。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期次震情、灾情信息获取、震情灾情收集与汇总。相关岗位人员确保同地震应急涉及各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地震三要素、地震烈度数据,地面运动速度、加速度峰值、人员伤亡及其他灾情信息。

第二十四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灾害快速评估与动态评估,形成报告,完成向指挥长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灾情、震情信息通告。

第二十六条当灾区地面通讯中断时,能够启动无线通讯系统,及时接收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传回的各类信息。

第二十七条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地震的资料归档,工作总结及报告编写。

第二十八条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在中国地震局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各区域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联动应急响应,对灾区地震应急提供技术、装备、人员的支持。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九条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省局级内部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指挥中心内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4次,定期参加区域联动协作区内的联合演练,参与中国地震局和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的各类联合演练。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演练应尽量选择复杂环境。

第三十条中国地震局和省级地震局定期对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突击抽查,开展相应级别的应急演练,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中心不定期地与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第三十一条应急演练的规模、级别设定应结合当地的实际。同时,要结合全国年度重点危险区和各省重点防御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包括设备维护费、软件升级费、配件损耗费、数据更新费、值班费、演练费、报告编写费、评比费、通讯费、交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第三十三条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专款专用。各省根据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与工作计划使用经费。

第七章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对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地震应急、应急演习,日常运行维护、年度危险区应急对策研究报告的编写、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

第三十五条中国地震局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评比,评比结果将纳入全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评比。

第三十六条根据年度评比结果,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问题突出,整改无效的单位进行批评。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需制定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管理细则,报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备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e#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设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修订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五)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六)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务院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十)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5个职能部门:

(一)综合部

负责办公综合业务,制定机关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文秘、档案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会议、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指挥协调部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上报及值班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集相关资源,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授权下达指挥命令。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习和训练。

(三)信息管理部

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分析特别重大事故风险,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四)技术装备部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技术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基础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工作。

(五)资产财务部

负责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事业编制80名。其中:主任1名,配备副部级干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和任务重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可适当高配干部。

四、其他事项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工作,加强通讯、视频、监测监控管理,发挥监控巡查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网络监控中心分两个业务组,监控组负责监控中心室内通讯、视频、巡查业务,维护组负责网络、通讯、监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业务。

2、监控组工作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话信息的接听、记录整理和传递工作。

(2)负责网络监控视频正常运行。

(3)监督巡查各监控点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

(4)负责在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其他问题分类整理汇报工作。

(5)做好各种信息记录、监控巡查记录、电话记录并整理存档。

3、维护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监控、视频、电话、网络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负责分公司尾矿库在线监测、井下定位、通讯、监测和选场监控及网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对存在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厂家联系处理。

二、值班管理制度

1、认真履行“网络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当班监控中心的监控查巡、通讯、记录工作,保证监控中心运行正常。

2、按监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好监控设备设施,保持画面清晰,通讯畅通,系统正常运行。

3、班中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认真学习掌握各监控点的安全知识,按要求规定对各监控点进行查巡,做好查巡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6、监控人员不得在监控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防止电脑感染病毒,造成系统程序破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公司内突然停电或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维护组,维护组要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检查、维护,排除故障。

2、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时发现一般事故隐患、违章情况、治安事件,要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值班人员,由值班人核实处理。

3、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安全经理和安全部落实处理。

4、值班人员在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监控、通讯设备存在问题时,要打电话向分公司监控室询问,一般性问题由分公司进行维护处理,分公司不能处理的问题要上报维护组派人处理。

四、监控设备维护规定

1、按设备正常规定操作使用电脑、电视墙、液晶led电子屏等电气化设备。做到安全用电和妥善保养、维护等事项。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得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资料带出。

4、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故障立即报告。

5、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6、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和设备的的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负责检查一次设备是否正常,组长每周检查一次。

五、责任追究

1、监控人员严禁班中脱岗、离岗、睡岗、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查住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将人员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2、在监控中心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系统中毒或系统数据丢失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工资,并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3、班中未按规定进行查巡,未记录查巡内容,未对来电进行处理的,对监控组长、监控人员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4、监控中心设备设施发生损坏、丢失或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监控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网络、通讯、外线监控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维护人员维护查看不及时不到位,对维护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网络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中心机房”)的管理,保证中心机房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心机房为专门用于存放学院网络核心设备、应用服务器及其它相关设备的场所。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第二章  安全卫生管理

第四条  中心机房的安全卫生工作由网络管-理-员全面负责。

第五条  中心机房用电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要求及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在进入、离开中心机房时都应检查电源、空调状况是否正常。

第六条  中心机房应有良好的防火措施,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更换;严禁烟火,严禁随处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第七条  中心机房应有防破坏、防盗的基本设备和安全措施,管理人员离开中心机房时,应随手锁好门窗。

第八条  中心机房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上无灰尘,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以保持中心机房的清洁卫生。要有防尘、防潮、防静电、防雷击、保温及通风等措施。

第九条  管-理-员应定期对中心机房进行巡检,认真完整地填写巡检记录(格式见附件1)。如发生安全事件应按照《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条  中心机房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重要设备需配有备用电源(ups)。管-理-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插座等应做明显的标识。学院各部门服务器如需托管在中心机房,需提交申请,经院领导同意后由图文信息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中心机房中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坚决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带来的仪器损坏及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的进出、调换、更新等要做好详细的登记(格式见附件2)。

第十三条  若遇到突然停电时,管理人员应按照《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建立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应立即检查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并密切注意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交换机和服务器。

第四章  出入管理

第十四条   中心机房钥匙应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不得转借。

第十五条  非管理人员因学习或参观等需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时,必须经过网络管理室主任的同意,由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并办理登记手续(格式见附件3)。

第十六条  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中心机房中的仪器设备,设备检修和调试必须在管理人员的认可及陪同下进行。操作过程中切记用电安全,并自觉爱护机房内所有设备。

第十七条   严禁携带摄像机、照相机、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强磁场、放射性及手提袋等物品进入中心机房,如需索要设备资料,须经图文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提供,并做好登记(格式见附件4)。

第十八条    严禁在中心机房内吸烟、进食、喧闹等。

第五章  文档资料与软件应用管理

第十九条   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各类硬件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网站后台、数字化校园相关系统等各类软件程序的序列号、用户名和密码为绝密资料。由管-理-员和后台维护人员掌握,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泄露内容。

第二十条   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拟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管理人员保存。不得向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对应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服务器、网络通信等信息化装备携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妥善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中心机房内查询。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平时要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确保在数据被破坏时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代价将数据全部或部分恢复。

第二十三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做好对非法站点过滤并定期备份数据,日志必须至少保存60天。

第二十四条   中心机房购买的正版软件,计算机设备配备的软件及驱动程序等属于重要软件,应做好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第二十五条   非管理人员借用中心机房允许外借的软件时,必须履行借用程序,不得损坏借用的软件。一旦借用的软件被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第六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条   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网络监控,应注意监测机房温度、湿度以及电源的工作情况,检查网络设备和重要服务器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遇严重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网络管-理-员应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保障校园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一、机房管理  

7.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8.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11.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二、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三、运行管理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6.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学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要求各校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百珩

副组长:田善荣  李中文  洪礼伟  许益平

成  员:刘道存  周哲人  吴有云  张道恒及各村小校长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重大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

4、实行领导值周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周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和分管安全的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批准。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到专用的游泳场地游泳要加强组织。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学生由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教育学生不逗留。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以智斗为主,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教育学生不到无证摊点上买东西吃。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免费提供辖区居民学习、娱乐、社交的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中心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中心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下午16:00—18: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中心制度。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中心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中心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活动中心内的书刊杂志、活动器材不得私自带出,也不向外借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为不断改善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活跃村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村文化活动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文化活动中心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保持中心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村文化活动中心主要为村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来村文化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中心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中心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中心内运动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中心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村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

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

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

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家教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郑州市家教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强五棵松教育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五棵松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家教服务机构,是学生自己的勤工助学组织。

第三条中心通过为广大同学尤其是家庭贫困同学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和家教工作的机会,力求使广大同学在经济上有保障、在能力上有提升,使社会能够拥有更多优秀的教育人才。中心的宗旨是: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同学、回报社会。

第四条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旨在建立一个民-主、规范、高效的机制。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在职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中心实行负责制,各部门主管对经理负责,经理对武汉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以建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组织为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做到各负其职、权责一致、分工协作、上下有序。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受聘于五棵松教育辅导中心,聘用期一般为一年,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考虑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中心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经理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心的经营管理;组织制定中心经营、发展、财务、人事等计划,报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批准实行;招聘和调配工作人员等;决定员工的奖惩;由五棵松教育辅导中心授权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副经理协调经理做各项具体的工作。

第八条中心根据职能范围,下设三个部辅助工作,分别是:信息部、财务部和宣传策划部。主要职责是:

信息部:主要负责信息采集,发展信息采集员;直接去校外设点与家长作面对面的宣传并采集学员信息。

财务部:负责中心每天现金的提起,每月财务收入的整理,并作成表格上报给经理。

宣传策划部:负责中心对外宣传,扩大中心影响力,提交组织活动的策划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每部门设专职人员一名,保证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与经理、其他部门沟通。

第九条中心根据工作职能的变更,如需要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须由主要负责人会议讨论并报请武汉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批准通过。

第三章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条中心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全校招聘。

第十一条中心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经理面试,并经过一个月的使用期后,才决定是否录用。

第十二条中心员工均应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中心一切规章制度;

(二)维护中心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中心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中心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中心名义从事对外活动。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严格遵守中心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度,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中心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使用礼貌用语,待人热情,热于助人。

(八)仪表整洁、大方,微笑服务。

第十三条正式聘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申请,呈经理核准。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中心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四章值班制度

第十四条家教值班人员由经理安排。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为:8∶30 ~ 20∶30。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不休。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到达中心,检查记录情况,做好值班记录与交接工作。值班人员根据日程安排,按时尽职尽责地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工作期间需佩带工作证。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的职责是:保持值班期间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主要包括:

(一)接待好来客来访,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上呈下达。

(二)做好需要在值班期间完成的工作。

(三)完成经理交代的事项。

(四)搞好安全保卫和办公室的卫生。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使用工作电话处理私人问题,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经理核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值班人员临时有事不能到岗值班,可与他人调换。因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而贻误工作的,要写出书面检查。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工作会议由经理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近期主要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二十条专职人员会议由经理主持,一般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总结前段工作,研究安排近期工作等。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专职人员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可随时联系经理,以便及时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会议必须要有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与会者到会必须有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二十四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第六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经理对中心工作人员,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月终将会给予其相应的奖惩。

第二十六条联系两次考核不及格者,将由经理劝其离职。

第七章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心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中心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一套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十八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指标综合考核确定员工报酬,适当划分档次,形成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二十九条中心经营管理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薪酬制度中心将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二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10元工资,并于月终考核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20元工资,并于月终考核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50元工资,并于年终考核时一并发放。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对经营策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意外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三)检举违规或损害中心利益,确认属实者。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中心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每月匹配成功信息8条者。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提出建议,对中心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以成为中心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功2次者。

第三十六条员工行为如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没有月奖金、扣除部分工资和受到中心内部纪律处分:

(一)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二)私自接受回扣或其它种类的贿赂;

(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四)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五)无故旷工;

(六)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七)故意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八)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九)从事与中心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等。

第三十七条员工对于所受前款处分不服的,可向武汉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对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九章财务制度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票据、现金管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帐务清楚。每月向经理汇报一次财务运行状况。

第三十九条办公用品由出纳员统一管理、统一购置、分发。未经批准购买的,单据不予报销。

第四十条其他公用支出,要提前请示。报销单据,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经经理签字报销。

第四十一条计算机、打印机等贵重物品及桌、凳、椅等办公用品,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非经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第四十二条中心公-款一律不得外借。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五棵松教育辅导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本制度未尽事项由本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决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五棵松家教辅导中心支出,要提前请示。报销单据,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事由,经经理签字报销。

第四十一条  计算机、打印机等贵重物品及桌、凳、椅等办公用品,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非经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第四十二条  中心公-款一律不得外借。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五棵松教育辅导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本制度未尽事项由本中心主要负责人会议决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家教人员严禁代领家教、找人代课或私自转让家教,否则取消家教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第二条、家教人员接到家教通知后,必须在三小时内与家长取得联系。首次家教服务时,将家教派遣通知单交给家长。若因家长方面家教未获成功,须在五天内到状元家教登记,以便重新安排家教,否则视同成功。

第三条、在家教过程中要严与律己,为人师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迟到、早退、缺课,不许在就教家庭吃饭、留宿和接受礼品,不得擅自减少家教次数或终止家教(尤其在学生考试期间)。

第四条、家教若因为参加家教之外的活动而发生的任何后果,星星家教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介绍家教时,需要以学生的有效证件做为抵押。联系家教成功后,佛山状元家教收取管理费50元/次,并退还所抵押证件。但因家教自身原因(如放弃家教,上课时间变化,生病等突发事件)而使家教未成功,则需交纳管理费的50%(做为电话费补助)。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

第六条、家教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女生,若发现家教对象或家长有不轨意图或行为,应立即终止家教并向状元家教反映。

第七条、家教人员必须认真备课,以热情、负责的态度做好家教工作,及时将家教对象的情况反馈给家长,经常和家长保持联系。

第八条、由于家长过多,本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对每一个家教家庭做安全审查,请同学们小心。第一次最好有同学陪伴一起去,出现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佛山状元家教中心。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课间是学生消除学习疲劳,活跃身心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课间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设宽松、和谐的课间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课间活动安全常规及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的范围限制在校园内,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玩耍;

4、在走廊、过道、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做到轻声慢步,不争先恐后,不挤在一起;

5、课间活动要适量、轻松、愉快,不能累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赶着上下一节课;

7、课间活动不要在课室内进行,不要吃零食,不要乱抛果皮壳、纸屑,要讲究卫生。

3、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要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6、课间常规要求列入文明班级考核内容,每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持活动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使活动中心的财物得到有效的爱护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使活动中心真正成为我校离退休职工的温馨和-谐美满的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二  非校本部离退休职工谢绝入内活动。

三  进入活动中心的离退休职工须穿着软底无钉鞋,不得抽烟,维护活动中心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将幼童领到活动中心。

四  在活动中心活动的离退休职工使用活动器材要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不要大声喧哗,维持良好秩序。

五  离退休职工要爱护活动器材,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六  禁将宠物带到活动中心。

活动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一、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和进入中心活动的离退休职工要自觉遵守《活动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室内外卫生。

二、卫生责任:各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由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活动室的卫生工作由勤工助学学生负责。

三、卫生清扫: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全体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清扫,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次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要进行卫生大清扫,摆放桌椅,设备恢复原位。

四、卫生标准:做到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清洁无污;活动室、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冲洗及时,手纸入篓。

五、卫生检查:活动中心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表彰先进。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多功能厅是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进行学术报告、讲座、课堂教学、会议、文化娱乐及文艺演出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其最大功能,更好地为离退休职工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负责全套设备的管理、操作、保养及维护。学校其他部门使用多功能厅,必须经过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有关领导批准,并提前通知管理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二、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机房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室内设施的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进入多功能厅应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肃静,不得高声朗读和喧哗。

四、保持多功能厅清洁卫生,室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离开时应及时清理桌面与座位,使之恢复原状,并保持整洁。

五、爱护多功能厅内公物,室内桌、椅不得随意搬动,不得在桌子、椅子上写划。

六、多功能厅所配设备,由管-理-员负责操作,未经允许,非管理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七、机房严格执行《三定二严》制度,即定人管理,定人操作,定期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多功能厅使用完毕,管理人员须全面检查并整理室内设施,以保证设备功能完好与安全。

电脑室管理制度

一、电脑室是老同志学习计算机知识、登录互联网的场所,依据国家、学校计算机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

二、电脑室实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制。计算机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室内设施的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定期整理磁盘等。

三、每台电脑实行编号、密码管理,欲上机操作者应先行登记,按编号上机。

四、上机人要自觉遵守纪律,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便改变室内设备的`位置。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禁止吸烟、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制度,若操作过程电脑出现异常情况,应向计算机管-理-员报告。

七、登录互联网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保证绿色上网;严禁浏览黄赌毒网站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用机完毕,必须按规程关闭主机和显示器,整理好桌面和椅子。管理人员须全面整理并检查设备情况。

健身房管理制度

一、健身房设专人管理,负责健身房内器械的管理维护、清洁卫生、指导示范及协助等日常性事务工作。

二、本健身房供全校离退休职工进行健身活动,室内所有健身器材一律不得外借。

三、进入健身房活动的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健身房管理制度。

四、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拆卸器材、改变室内器材的位置;使用哑铃等器材必须轻拿轻放,用毕请放回原处。按说明要求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确保人身安全。

五、保持健身房内清洁卫生,一律穿干净的室内运动鞋进入健身房,室内不得吸烟、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六、健身锻炼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增大运动量,避免因超负荷运动带来负面后果。老同志进行健身活动应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健身房内的机械健身器材每次活动时间为30分钟,电动健身器材每次活动时间为20分钟,到规定时间需暂停10分钟后才能继续使用。

八、健身器材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九、健身活动结束后,最后离开健身房的人员须自觉关闭健身器材电源或开关,整理好器材。

十、下班时管理人员须全面检查、整理室内器材,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台球室管理制度

一、台球是一项高雅的体育活动,进入台球室应互尊互让,互帮互学,树立良好的球风。

二、台球属高档活动器材,台呢尤其价格昂贵。球台在支架中需水平仪校准、泥子批平,以保证球台水平无缝。活动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使用台球器材,不得用力撞推球台,不得打损坏台呢的跳球,不得用球杆击打物体,以避免造成器材损坏。活动结束时,将球杆垂直放于杆架上或平放于台呢上,以保证球杆不弯曲变形。

三、进入台球室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四、台球室所有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活动结束最后离开时要关灯、关空调。六、下班时工作人员要检查室内器材情况,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乒乓球室活动的人员要文明礼让、轮流活动,树立良好的球风。

二、室内勿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三、爱护室内公物,活动人员不得用球拍敲打桌面,不得拆卸器材、改变室内器材的位置。

四、老同志参加乒乓球活动应劳逸结合、量力而行,避免运动负荷过大带来负面影响。

五、室内所有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活动结束最后离开时要关灯、关空调。

七、下班时管理人员要检查室内情况,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棋牌室管理制度

一、棋牌室是供离退休职工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在棋牌室活动的人员应互相尊重,文明谦让,自觉遵守棋牌室管理规定。

二、维护公共秩序,勿大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三、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下棋打牌,轻拿轻放;不得随便改变室内器材的位置;室内所有活动器材不得拿出室外,以免丢失。

四、棋牌室所有活动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五、棋牌室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形式赌博、盈利行为。

六、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活动结束后请整理好器材并放回原处,最后离开时要关灯、关空调。

七、下班时管理人员要检查室内情况,切断电源,关窗锁门。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领取及分发,定期整理过期报刊杂志,搞好阅览室卫生,按时开、闭阅览室。    二、要确保报刊资料的完整性,阅览室所有报刊杂志一律不予外借。

三、到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的人员要遵守阅览室的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好室内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卫生,不得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公物,自觉爱护报刊杂志,不得在报刊杂志上面勾划、标注、折角、撕剪。

五、不得翻阅他人报刊斗内的报刊杂志。

六、各类报刊阅后要及时放回原处,以便他人阅览。

七、自觉遵守作息时间,阅览结束时凳子要归位。

八、阅览室关闭之前,管理人员要全面检查室内,整理报刊,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是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召开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并由专人管理。

二、合理使用会议室,优先保证活动中心的各种会议及重要接待活动。离退休职工活动小组使用会议室,应提前到处办公室申请登记,说明使用时间、人员及期限,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会议室不得吸烟、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四、爱护室内设施,不得在桌椅及墙壁上刻画;暖瓶、水杯等应轻拿轻放,用后物归原处;不得随便改变室内设备的位置。

五、会议结束后,召集会议的人员应将会场进行清理,所有物品摆回原位。管理人员须全面检查室内设施,关闭空调、灯光、门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