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24 18:58:23 作者:曼珠 工作报告 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实用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篇一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防震减灾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迅速传达。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自查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会议对如何做好清理自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会后,局机关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对照文件分别开展自查,自查清理结果报办公室汇总备案。

防震减灾局下设科室3个,在编在岗人员共计6人,退休3人,均无到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篇二

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供大家阅读!

按照《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惠阳财评〔2014〕14号)的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召开班子会,指定分管领导,具体由计财股及办公室组成清查小组对我局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办公楼位于淡水街道中山一路49号,楼高6层半,实际建筑面积共1395.31。该办公楼除我局机关外,局下属三防办、水政监察大队、机电排灌总站、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六个事业单位,以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和原属我局的企业现已划归区国资办管理的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等单位,均在该楼办公。另外,该办公楼一楼设有干部职工摩托车单车停车房、食堂、门卫室和发电机房,同时,二楼设有职工宿舍,四楼、五楼、六楼分别设有局务会议室、三防会商室和大会议。其中:六个事业单位使用该楼办公面积共386.43,设计室和工程公司使用面积185,服务用房有会议室、档案室、机要保密室、文印室,卫生间等共占266,设备用房有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共占11,附属用房有食堂、停车房、警卫用房等共占195,二楼宿舍使用面积共230。由于我局办公用房无超过标准,故无进行大面积调整。

下来,我局将继续合理管理使用办公用房,严格按文件精神,不兴建、扩建,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不改变办公用房的使用功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镇成立青山铺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镇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镇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镇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组织办: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三定”方案,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财政所: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的监督落实情况及房屋改造的物资保障。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6468025,联系人:缪丽;监督电话:86462901,监督人:何泽宇。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13日)。传达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pc〕17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事实意见(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4日—11月28日)。镇机关、各部门在11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绘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

(三)审核汇总阶段(11月29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汇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三)确实需要分割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不得破坏整体结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进行合理调配使用。

(四)按成员分工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文件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对上报各类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某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15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篇三

自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编办积极贯彻落实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组织部《中共成武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成组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编办迅速召开了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

编办每一位干部职工填写《承诺书》,承诺其本人没有在任何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或者担任任何职务;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答复意见》,坚决配合做好规范清理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严格遵纪守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出现。通过排查摸底,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人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

通过此次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了每位同志,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所有人员全部上报。编办未发现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今后,编办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篇四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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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兼职整改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xxx〕18号),省委组织部、枣庄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滕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滕组通字〔xxx〕9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接通知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马钦勇同志进行了原文传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责成相关单位对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

全体在职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均已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填写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未有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提前离岗休息人员和退(离)休人员均已通知参加专题会议,到会人员全部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填写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未有人员在企业任职;未到会的提前离岗休息人员和退(离)休人员,我们组织专人通过电话通知形式,传达文件精神,询问其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发现有1名提前离岗休息的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在企业任职,现已按照有关文件规范清理完毕。同时,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若发现有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