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5 08:50:36 作者:笔砚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包括了对员工权利和义务、考勤纪律、工作责任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规章制度修订的步骤和流程,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__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低风险:

一、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打消老百姓的侥幸心理。

二、实施疫情防控机制,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村人员进行严格把控,并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中风险: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全村进出口各一个,全天设专人值守,本村人员进出一律测温、扫码,并出具有效证件。

二、对进入本村的人员和车辆造册登记,清楚排查来访人员(车辆)基本信息、来源地、详细行程等,严格测量人员体温,仔细询问身体状况,了解与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做到“一人一登记,一车一登记”。

三、对来往车辆进行消毒,对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车辆实行劝返。

四、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杜绝人群聚集等事情发生。

高风险:

二、本村内区域每天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三、加强对“红白喜事”管理,引导村民“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五、引导村民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垃圾站、污水井、果皮箱每日消杀不少于2遍次。

(二)办公场所。楼道、步行梯每天不少于2次消杀,卫生间、食堂、垃圾箱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门把手、办公楼电脑键盘、电梯按钮、扶手等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擦拭消毒后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酒店(宾馆)。除按办公场所做好消杀工作外,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四)商城、超市。人员密集对出入口、卫生间、垃圾箱、电梯扶手要加大消杀力度,每天不少于4次。

(五)农贸市场。对出入ロ、公厕、垃圾箱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其它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

(六)餐饮场所。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收银台等高频率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餐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餐厨垃圾消杀后要及时清运。

(七)公共交通工具。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车内扶手、把手、平衡杆等载客前要用75%酒精擦拭处理。

(八)生活小区(村庄)。对楼道步行梯的消杀,每日不少于2次,对电梯、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九)公园游园广场。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其中公厕、垃圾箱、果皮箱不少于4次。

(十)道路(含公园、游园)。用喷雾车进行喷洒消杀,每日1次,条件允许可增加消杀次数。

(十一)生活垃圾。垃圾箱和周围地面每天消杀不少于4次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要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垃圾处理厂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

(十二)建筑垃圾。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天至少消杀1次,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工作,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天消杀至少2次。

(十三)中高风险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正常标准上适当增加频次。

(十四)出入市ロ封堵点位。对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住宿、休息等场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4次;对临时设置的简易厕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8次;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杀,主要是车门、车窗、车轮(建议用75%酒精),车辆驶离后,用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及空气进行消杀;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视不同情况进行消杀。

(十五)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行业规定。

(一)八四消毒液。推荐室内1:40倍,室外1:30倍,疫情期间,建议1:30倍,对空气、地面进行喷雾消毒。

(二)酒精消毒。桌面、扶手、电梯按键等人体接触表面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酒精擦拭后用干抹布擦拭,以免腐蚀物品表面。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

(三)二氧化氯泡腾片。疫情期间建议1:160倍,6片配一壶药(18升),喷洒消毒用。

(四)其他药品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乡村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xx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对全村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下: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各宣传点热心提醒群众不外出,不接触疫区返乡及外来不明人员,村民确需外出的,需向所在村委会报备,报告出行路线和所接触人员详细信息,村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台账。

2.省外来区到村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

6、外地返乡人员主动注册申领“xx健康通”,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返乡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村委会疫情防控电话:。

办事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

1、街道、社区的公共办公场所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和行程扫码的防控措施。安排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班,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2、根据海拉尔区防控工作要求,在火车站、机场安排值班人员配合做好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值班人员要熟悉掌握最新的防控措施,做好居民的政策解答、隔离转运对接工作。

1、按照市、区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社区以网格为单位进行逐人逐户地监测排查,持续做好辖区近期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海人员的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信息报送至上级防控部门。

2、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将疫情防控的最新公告和防控措施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居民,引导居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跨市旅行,避免出境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1、根据市、区最新的防控公告要求,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来海人员执行严格的医学隔离观察、社区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血清检测的防控要求。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需按国家防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相应防控管控措施。

2、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社区要做好防控档案管控工作,对于防控工作中人员防控“三色档案”、防控制度和其他的文字、图表、照片等材料进行认真的归档、保存。

安排专人对公共办公区域每天定期进行彻底清扫,保证无卫生死角,并每天定时通风、消杀,确保消毒杀菌全覆盖、无缝隙,办公环境安全卫生。

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原则,确保储备的防控物资满足街道、社区近期的防控需求。在保存过程中,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存放、安全放置。在各登记监测点配备足够的防控消杀物品、个人防控用品和体温枪等检测工具。

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各社区相关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发现在疫情防控存在责任不落实、失察失职、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管理,确保防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应,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门卫管理制度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门卫逐个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查验健康码及健康登记码),值班员严格按照登记表登记。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以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项目工程区域内,要求该名员工立即单独走到空旷处,值班人员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等待下一步指示。考勤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大门内外区域、通道口及门卫室定期清理及消毒,登记使用物品应及时消毒(消毒液喷洒、酒精擦拭等)3.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项目人员进入本工程区域内,如确需进入的,需报请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离开本工程区域,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的,,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本工程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本工程区域前应侧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6、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各门卫负责快递收发工作。所有员工到门卫处收发快递时严禁进入门卫室。

7、内部车辆消毒管理(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项目部存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

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托幼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细则》文件精神和《xx市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立幼儿园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疫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疫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疫情报告程序,保证疫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卫生保健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疫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疫情报告时限内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单位。

4、建立幼儿园疫情登记专册,做好疫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疫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展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保健医师对全校师生健康、疫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疫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终末消毒工作。

五、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六、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不聚集在一起进餐。

(三)在政府没有解除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前,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佩戴口罩;即使戴了口罩,也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四)参加会议时,戴口罩,与其他员工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会议能线上完成的,尽量线上完成。

(五)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手背对手心、手心对手心、手掌对手心、手指对手心、清洗手指、清洗手腕、清水认真冲洗。重要提醒:洗完手关水前,要洗干净水龙头,再关水。

(六)多人住的房间进行管理。房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同宿舍的员工相互间尽量保持距离;衣服放置不要交叉,每个人的衣服单独放置;不共用水杯、毛巾、餐具等,能煮沸消毒的物具要煮沸消毒;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报告管理方。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校园出入管理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迎西校区南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目前根据职工上下班需要,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明向校区西门面向教职工定时开放,时间如下:

迎西校区和虎峪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单向通行):

7:00—8:30、12:00—14:30、18:00—19:00;

明向校区西门:7:30—9:00、17:00—18:30。

(明向校区西门全天候对班车开放)。

1.本校在编职工凭工作证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2.非编职工凭工作证(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3.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的社会企业人员持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4.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学校驻地,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和防控健康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持续落实身份识别、健康管理、轨迹追踪、测温等管控措施。

2.学生持学生证、一卡通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加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件,可以离开校园,前往学校驻地(太原或晋中市)区域内活动,出入时间为当日7:00-22:00,不得在外住宿。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经测温正常后入校。

3.因普通疾病、科研活动、求职、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校园驻地,须严格按照学生请销假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离开校园。返程前,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完成健康和行动轨迹核查;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和健康码、请假手续后经测温后入校。

4.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到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留存行程轨迹备查。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

1.师生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由单位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院、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返程前须提前联系所属单位、学院,向学生管理部门、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当日,按照实时属地防控政策,在校医院和校防控办的`指导下,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进入校园或返回宿舍入住。

2.高度关注境外师生。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如近期有回国意愿,需先报请本人所在社区、二级单位和校国际合作处批准,向人事部门、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回国后要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境外师生返校前,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前核查其入境口岸所在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返并后居家7日内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说明,满足防控要求,方可入校。

3.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抵)校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每日按时上报行动轨迹、身体情况、隔离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所在社区报备情况等相关防控信息。

1.其他所有进入校门的人员(含司乘人员)应履行审批手续,入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

2.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务来访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未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及车辆,均需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入校审批:

公务来访入校,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审批,保卫部门核验后,进入校园。

一段时间内(或长期)往来校园的工程施工或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由接待单位审批,办理专用证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经保卫部门核验,在限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3.120、119、110、校医院转诊车辆、紧急抢修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立刻以书面形式向保卫部备案。

疫情防控精选管理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功能室、宿舍、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校舍进行清扫与消毒。适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不少于三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校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卫生。减少室内外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室外公共场所每周消毒一次。

3.校园内公用设施卫生。安排专人保洁,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课桌椅、讲台台面、电源开关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每日1-2次,在放学前后进行,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食堂工勤人员卫生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每天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抓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

5.餐具清洁消毒使用。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煮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6.校园内厕所消毒管理。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有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7.车辆出入管理。严禁车辆出入校园,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校门口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进入校园。

8.消毒剂管理使用。专人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制度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10号)精神和安排,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从即日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老校区所有门的管理,含家属院、附中门,除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特种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它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2.师生员工和家属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3.凡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均需在门卫处进行红外线体温测量。

4.请师生员工和家属无特殊原因不要外出,不要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门卫管控措施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和家属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人员、车辆,请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行程码(轨迹)、登记(主动告知有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住院期间严格执行“一人一陪护”的管理制度,病室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不随地吐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三、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提倡采用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和问候。

四、就诊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咳嗽礼仪,加强手卫生管理,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使用过的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五、在院期间请勿随意进出其他病房,禁止在楼道聚集聊天。

六、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管控楼层。

七、对隐瞒行程和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培训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1月21日肇庆市委常委会议暨疫情防控研判会精神,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包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消除疫情防控风险,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本指引:

一、摸清校外培训机构的底数。

针对近期各地对校外培训机构报数不够准确的情况,各地要组织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精确的摸底,摸底的范围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详细收集整理校外机构名称、地址、培训内容、证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建立名册台账(见附件),并将台账于202月2日前报市返校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四个一”管理措施。

按照《关于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四个一”管理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在一周内完成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一次疫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重点人群核查、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排查,并将落实“四个一”工作的材料存档备查。

三、加强暗访督查工作。

各地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暗访督查,重点督查各机构落实“四强化一提倡”(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等防控措施;督查校外培训机构的防疫、安保、食品、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人员管理、收费退费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查阅机构落实防疫工作、管理制度、餐饮消毒、食品留样、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台账等情况。

市、县检查组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并且在限期内没有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要将其列入疫情防控“黑名单”,并上报市返校办。市返校办将定期公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黑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