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5 08:16:22 作者:HT书生 条据书信 2023年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汇总15篇)

安全标语是用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达出来,旨在提醒人们注意和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使用简单的文字和形象的图标,让标语更易理解和记忆。这里有一些有趣的安全宣传活动和比赛,希望能增加大家对安全工作的关注度。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1、对医疗机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日常技术指导。

2、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对学校适龄儿童开展宣传、发动。

3、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落实项目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经费发放,按完成任务量发放,任务过半,发40%;全部完成发80%;复查封闭完好率达85%经费全额发放;封闭完好率低于85%提出改进意见,低于70%以下暂停拔款。

5、对在20xx年窝沟封闭项目中受到投诉、违反项目原则的医疗机构,经核查属实,属于医疗机构责任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6、对在项目中拖延、质差与完成项目要求相差太大的医疗机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1、承担颗儿童第一磨牙窝沟封闭任务。

2、领导支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窝沟封闭的质量,为儿童提供一流口腔保健服务。

3、公布对外电话,接受群众预约、咨询和投诉。公布诊疗时间。4、开展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引导适龄儿童自觉参加窝沟封闭。

5、执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点悬挂《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单位》的标识。窝沟封闭操作人员必须参与项目培训。

6、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有医生接待前来就诊的儿童,特别是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期间,能保证就诊时间,方便儿童接受窝沟封闭。

7、项目开展过程中,指定医疗机构应对接受口腔检查的所有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按自愿参加、知情同意原则进行实施。严格掌握适应证,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封闭范围。三个月后按封闭人数的20%抽样复查,封闭合格率不得低于85%,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8、窝沟封闭材料应使用流动性好、配备有避光包装、性价比、销售和售后服务好的光固化封闭剂。

9、口腔诊疗器械应达到国家有关消毒/灭菌要求。

10、及时准确输入、整理、统计和分析数据,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

11、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挂号费、器械费、检查费、诊疗费。

12、不得借项目名义,向家长强行推荐诊疗项目。

1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经费必须落实给执行科室和项目操作人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合作协议

1、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2、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3、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章第___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博。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95%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必须在12月底报送甲方。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二、结算依据。

(一)《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

第二十六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机构买卖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机构买卖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转帐支票

代记凭证

电汇

汇票

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降纤清毒疗法”与“壮中医胰岛平衡疗法”治疗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临床实践及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及个性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南宁津头医院联合开展壮中医防治糖尿病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科研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特设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中风、偏瘫、痛风)专科门诊。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其他项目按医院原来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属区医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结算一次,属市医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结算一次,属自费收入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并将收入款项按时转入乙方账户。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南宁区、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药品及其他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项目(包括x光、心电图、b超、检验科的全部检验项目)按甲乙双方6:4分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担,每月乙方缴纳___元;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5%,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15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1%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合作,可协商终止协议。互不赔偿损失,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法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利用自己创建的网络媒体平台——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内容。

(一)甲方运用自己创建的网络媒体平台——,建立个人会员信息资料库及医院信息资料库,双方通过平台,根据各方意愿自由选择。

(二)甲方在自己的网络媒体平台——上,为乙方的经营项目做相应的免费推广、介绍。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就协议内容进行重新商定并签署。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乙方加入到“医院资料”库中,并为乙方在上发布“医院简介”、“专家介绍”、“特色手术”、“环境展示”等相关信息。

2、甲方有义务完善网络媒体平台为会员与乙方提供良好的沟通渠道,在必要时甲方根据个人会员意愿,为乙方提供意向手术的会员信息。3、甲方可以利用自身媒体资源为乙方做其他形式的推广,具体可根据乙方需求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4、乙方对甲方会员手术失败两次以上的或甲方接到会员投诉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5、为了保证个人会员的知情权,甲方有权在上定期公布乙方的会员满意度、投诉情况、手术成功(失败)率、其他影响个人会员选择的内容等情况。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见附件),保证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具有从事医疗整形美容手术资格的机构,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同时承诺和保证授权甲方发布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即乙方具有发布该信息的权利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2、负责提供本单位相关介绍和专家介绍,及特色手术项目情况和手术价格,以便甲方更好的为个人会员服务;甲方工作人员不了解的手术操作或相关信息,有义务提供相应培训,以便加强合作质量。

3、乙方对于甲方的会员,应主动热情地完成术前咨询,并满足会员的咨询需求,确有需要配合的工作,可反馈给甲方;如会员没有异议,由乙方根据需要为其完成手术预约。

4、乙方为甲方的会员提供手术价格优惠及相应折扣。具体为:会员享受折优惠。

注:(1)甲方会员在乙方发生二次以上(包含同项目,不同项目)的消费以及甲方会员转介绍的朋友、家属等消费,乙方应将前述消费计入会员消费总额。

(2)乙方在举办各种店庆、促销等活动期间【含办理优惠(贵宾)卡】,应将甲方会员在乙方实际消费的金额计入到前述会员消费总额当中。

(3)根据会员个人意愿,甲方依据本协议以电子后台方式将会员信息发送给乙方时,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查看电子后台的信息。如发现甲方提供的会员信息与乙方的其它合作网站及乙方通过其他的营销渠道取得的客户信息产生冲突,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告知甲方,并以qq截图或其它书面方式发给甲方,用以证明乙方除与甲方合作之外,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客户信息早于甲方。如乙方二十四小时以外告知甲方,且会员已在乙方消费,则前述消费计入会员消费总额。

6、为更好的服务会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会员手术的详细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手术项目,手术时间,消费金额等),供甲方归档。

四、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核算方法:

(一)核算方式:

1、乙方在次月2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手术明细表(可复印),甲方将核算后的核算单发给乙方后,以核算单做为结款凭单。

2、乙方按甲方会员在乙方消费总金额计算甲方相应的网络服务费数额。

3、网络使用费计算方式: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5项中的约定比例进行计算。

(二)结算时间:

乙方按照以下方式与甲方进行结算:每月5日—10日间将上月甲方网络服务费汇入甲方所提供的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后的回执单传真至甲方,做为乙方的汇款凭证。

汇款帐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五、违约条款。

(一)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对其他第三方的权利造成侵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甲方仅为乙方提供推广、咨询、网络平台使用等非手术项目的服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手术责任,给第三方权利造成的侵害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手术责任,发生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或诉讼,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给予第三方赔偿。

六、联系人制度。

双方要建立联系人制度,保持经常沟通:

甲方联系人:邮箱:

职务:电话:

手机:网址:乙方联系人1:合作负责人:联系人2:咨询负责人:

职务:

手机:

qq:

msn:。

邮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职务:手机:qq:msn:邮箱: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合作协议

被扶养人姓名(甲方):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扶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第二条 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

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

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

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

医疗安排:乙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

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

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

2.乙方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办事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___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和诊疗常规等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四条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积分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积分管理工作由其原核准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的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取得行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推动学校更好的面向行业、面向市场办学、强化我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为该公司培养合格的员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学校与合作单位本着产学研结合、双方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双赢互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联合办学机制。

二、与学校合作开展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人才培养可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提供行业需求的人才信息;积极支持参与学校开发行业要求的与生产实际、技术应用、技术管理等密切联系的综合性案例性课程、教材及科技攻关与创新的课题;对于在行业开展的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就业的相关活动提供信息,为学校师生参加提供方便。

三、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要为合作单位开展的行业人才培训、岗位培训、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方便;对合作单位在职人员的培训及理论研究的提高,合作单位提出需要,学校提供称职的教师参与;学校依据合作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合作单位在行业开展的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和科技开发活动,为合作单位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学校对学生参加合作单位提供的实践活动,要对学生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对学生违纪引发的问题学校负责。联合办学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盖章)(盖章)。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是指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下同)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中方)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医疗机构。

第四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及合资、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称外经贸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外经贸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六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发展必须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第七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二)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三)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一)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二)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合资、合作中方以国有资产参与投资(包括作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机构对拟投入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拟投入的国有资产的作价依据。

第三章设置审批与登记。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初审意见,并与申请材料、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起报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卫生部审批。

报请审批,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设置申请材料;。

(四)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其它材料。

卫生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设置中外合资、合作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要求,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和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转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人在获得卫生部设置许可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申报材料及批准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法律、法规和外经贸部规定的其它材料。

外经贸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获得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自收到外经贸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此证书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申请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申请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和内容属于国家鼓励的服务领域,可适当放宽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获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类别和规模,确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命名应当遵循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由所在地地名、识别名和通用名依次组成。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下文是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是指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除外,下同)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称合资、合作中方)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医疗机构。

第四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及合资、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称外经贸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外经贸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六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发展必须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第七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二)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三)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一)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二)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xx万人民币;。

(四)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xx年;。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合资、合作中方以国有资产参与投资(包括作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机构对拟投入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拟投入的国有资产的作价依据。

第三章设置审批与登记。

申请书。

(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初审意见,并与申请材料、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起报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卫生部审批。

报请审批,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设置申请材料;。

(四)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其它材料。

卫生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设置中外合资、合作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要求,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和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转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人在获得卫生部设置许可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申报材料及批准文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五)法律、法规和外经贸部规定的其它材料。

外经贸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获得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自收到外经贸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此证书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申请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申请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和内容属于国家鼓励的服务领域,可适当放宽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获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类别和规模,确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命名应当遵循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由所在地地名、识别名和通用名依次组成。

第四章变更、延期和终止。

第十八条已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变更机构规模(床位、牙椅)、诊疗科目、合资、合作期限等,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审批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审批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涉及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变更,由所在地外经贸部门转报外经贸部批准。

第十九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合资、合作期20xx年届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合资、合作期限的,合资、合作双方可以申请延长合资、合作期限,并应当在合资、合作期限届满的90天前申请延期。延期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外经贸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卫生部和外经贸部审批。审批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二十条经批准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在审批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核准后,撤销该合资、合作项目。

第五章执业。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作为独立法人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医疗技术准入规范和临床诊疗技术规范,遵守新技术、新设备及大型医用设备临床应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聘请外籍医师、护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七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发布本机构医疗广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办理。

第六章监督。

第三十条县以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由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外经贸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外经贸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变更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中外各方未经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批准,成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活动或以合同方式经营诊疗项目的,视同非法行医,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投资举办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不予以批准。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外经贸行政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日颁布的卫医字〔89〕第3号文和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颁布的〔1997〕外经贸发第292号文同时废止。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书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合作协议书协议书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合伙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 街道 号

合伙人:乙(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 街道 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