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 水土保持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23-09-19 19:13:06 作者:雁落霞 方案 2023年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 水土保持方案(精选6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中保水剂运用分析论文

会议方案本站锦五篇

会议方案本站锦六篇

会议方案本站锦五篇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为切入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使小流域达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地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应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1、小流域治理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坡耕地改造,修建水窖、水塘和坡面灌排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河)生物缓冲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

2、生态修复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防止人为破坏。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

3、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编制河道整治规划,采取清淤、护岸、筑堰和绿化等措施,对小流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封河育草,维系河流良好生态系统。禁止河道采沙,加强河道管理及其维护。防止污水和垃圾进入河道,确保河道清洁和优美环境。

4、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集中管理、生态污水初步处理后排放。人畜禽粪便应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等实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5、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料,采用生物方法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

6、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河道和水库水位变化的水陆交错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适水树种和草本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7、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土流失和水质指标动态变化监测点,对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量、入河(库)泥沙量,以及总磷(tp)、总氮(tn)、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等指标进行监测。

在试点小流域内,制定封山禁牧、封育保护政策和乡规民约,建立水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保护林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和并村;制定化肥、农药使用推荐种类目录,明确其合理用量及使用方法;严格对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加强流域内集体和私人企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排污的管理;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工程实施期3年,20xx-20xx年。

中安排。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水利水保工程、封育管护、宣传、监测等。没有国家重点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解决。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创新投入机制,依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投入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向水利部上报上年度总结报告。县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编制试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作,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各县进行自验,全面总结。自验结束后向所在省(区、市)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各省(区、市)组织初验,向水利部上报初验报告。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永嘉县水利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录入,对全县有审批档案的水土保持审批项目全部信息都做了录入;四是更新配备了办公设备、执法设备,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执法用车、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并建立专用档案,纳入局档案管理;五是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与国土局联合发文,进行水保专项联合执法。全年,县水保办对全县在建重点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辖区在建的诸永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41省道乌牛至上塘段、104国道、永缙复线、楠溪江供水工程、西向供水工程、瓯北西片堤塘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密集的.检查监督,对突出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发放整改通知书15份,并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各类案件,程序与执法文书规范;六是验收工作,验收规范,今年主要对莲溪水电站水土保持设施等完工项目进行水保专项验收工作,共验收62件;七是规费征收使用情况,征收使用符合省市规定,未出现以收代管现象;八是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做好全国水保监测站二期工程永嘉站点建设,并完成了水利部太湖局和省厅初验。

年12月县里出台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时没有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导致水土保持验收未纳入该办法;五是监管有待加强,并建立监管档案。

一是按照省市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关要求逐步落实各项要求,做好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层面上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局里建立配套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在建的瓯北三江片堤塘、雁楠公路及41省道上塘至沙头段、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104国道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垃圾发电厂等工程进行有效监管,三是在建工程未验收的,继续做好跟踪检查;四是做好岩门水保科技示范园区、水土流失监测站等相关工作;五是推进水保方案的验收工作。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下大力气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必将取得实效,并进一步推动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水平。

20xx年12月21日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一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业务取得了一定成绩,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1、持之以恒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开展了“五个一工程”为载体的宣传工作,发放水保科普读物120余份,水保法宣传图解240份,张贴宣传标幅一千余条,举办培训班12期,印发宣传品4万余份。

2、全力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水土保持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一是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的申报及审批,对不申报或不主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单位,我们上门宣传水保法,督促他们按照水保法的规定申报和补报水保方案。对申报的水保方案我们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及时批复。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审批水保方案二百余个,审批率达到99%。今年在推进我市水利工程编报水保方案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中小河流建设工程的水保方案编制率达到了98%以上。

二是对已审批的水保方案的建设项目,加强了督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先后对省市审批的50余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执法巡查,对不执行水保方案的建设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三是加强了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主体工程已竣工,水保设施达到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时组织了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完全统计,全市水保设施验收90余个。

四是加强了水土保持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省、市、县三级联动,联合执法,先后对合福高铁、沪昆高铁、成品油管道工程、天然气管网工程、德上高速、沪昆高速上饶经开区连接线、德上高速三清山枫岭连接线,广丰到上饶火车站快速通道,德兴铜矿技改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同时对违反水保法的案件进行查处,全市共查处24起。五是稳步推进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于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中型以上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监测。六是抓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全市共收缴规费1千余万元。七是认真抓好上饶、广丰、玉山、弋阳、鄱阳五县的水土保持能力县建设工作,在水保法宣传、配套法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3、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市治理水土流失248平方公里。重点抓好上饶、广丰、玉山、xx县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及弋阳、三清山枫岭、万年、上饶郑坊中央预算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以及横峰、弋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140余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14条,营造水保林3500亩,经果林5000亩,封禁3万余亩,山塘、谷坊、小型水保工程的沉沙池100余座,沟渠23km,土石方50余万方,投入8万余个工日,综合治理面积37平方公里。

一是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抓好现代牧业、污水处理厂和博安环检三个减排项目的监管工作。截止十月份,污水厂在线数据平均日处理水量20072吨,进出口cod、氨氮浓度差值均达到减排要求;对于现代牧业减排,督促该企业建设有机肥生产线,进行土壤成分和全分析和地下水监测,要求11月底有机肥生产车间投入生产,完成内部整改;对于机动车减排,建成了简易工况法汽车排气环保检测线,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实施了新注册车辆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二是积极申报新项目:今年我县新申报项目为府台村、刘蔡村、大程村、小柳村、四陈村等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总资金306万,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做好已申报项目建设工作。头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建成,省环保厅已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近日将下达验收通过意见。双忠庙镇琳龙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兴山母猪繁殖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项目、沱湖乡沱湖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集镇人民政府李八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

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隐患排查、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辐射安全等多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急机构、应急设施、环保制度建设;规范了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和综合利用;办理了射线、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多厂次(不含三产检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下发监察意见100余份,对蚌埠永丰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对入园的企业未履行环保手续和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要求其限期补办环保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内完不成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1)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制定了《城关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和《城关地区饮用水源地巡查路线》,保证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到位。二是加密监察和监测频次。对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每天巡查2次;对保护区上游至固镇交界处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3个点位的常规监测(cod铬、cod锰、氨氮、bod5、ph)每周一次;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61项监测;每2年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三是投入15万元,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河堤沿线和取水口等位置安装了10块宣传牌和交通警示牌。四是牵头起草了《xx县城关地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五是完成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摸底排查工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取水口进行了定位,并委托中介机构编写了技术报告。

(2)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对我县境内的沱湖自然保护区、樵子涧水库、天井湖、垃圾填埋场、城南工业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实行一周一至两次的高频次监察,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敏感区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对沱湖3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随意倾倒污水的餐饮船只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沱湖、樵子涧水库、天井湖等三大水域,对其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取样监测,汇总成档,密切关注其水质变化情况。7月份,我局和畜牧水产局、武桥镇一起妥善处理了来自泗洪大李引河污染导致我县天井湖死鱼事件,保证了渔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县生态办11月27日的函件要求,我局对全年的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了梳理,顺利完成了生态办交付的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现总结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成立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年初召开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年的工作,同时做到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确保生态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县生态办发布的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书,对照我局职能,由办公室牵头,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科室,并由分管局长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在年底圆满完成。对照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局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锅炉行政审批项目。根据要求,我局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装的锅炉必须取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并进行严格的现场查勘,确保锅炉项目审批合理合法。今年一共办理了14台新建锅炉审批项目。二是配合做好禁燃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今年我局一以贯之地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配合经信局做好锅炉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关于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办法》(象经[20xx]11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生态县建设的相关要求,对城区内的控烟禁燃区和非控烟禁燃区的锅炉进行整治,以报废、拆除、淘汰等形式对不同区域的锅炉进行改造,同时帮助今年改造的企业申报改造补助。我局对企业以执法和帮扶相结合的形式,一定程度的减少了我县锅炉对外排放的数量。今年共计报废锅炉12台,拆除6台,停用14台,其中城市控烟禁燃区内共报废6台,拆除2台。

尽管今年我局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但生态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目标,我局仍需要提高责任意识,坚持把这项工作常抓不懈,有所创新,力争生态县建设中做出更好的成绩。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1月至11月底,经水土流失监测、统计和分析,罗湖区20xx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0.8204km2。辖区陆域总面积为78.75km2,经计算,20xx年罗湖区水土流失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为1.04%。比20xx年增加60.86%,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原因:一是开发建设项目增多;二是部分项目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如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备注:省里批复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面积高达0.35km2。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验收方面

罗湖区20xx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9个、报告书6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0.1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54.2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4个。

(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方面

今年以来,罗湖区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20xx年,罗湖区共出动监督检查702人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6宗,通过现场协调、约谈参建单位责任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反复督查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建设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年初,我局制定了《20xx年罗湖区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并作为汛期开展水务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对全区76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水土流失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监测。罗湖区20xx年将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笋岗—清水河片区20xx年交通市政工程(广清路、环仓路)、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等项目列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跟踪整治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水土流失隐患整治工作。

五是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动土、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使用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年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立案处罚8宗,处罚金额104.88万元。特别是,在对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的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中,依法、精准、及时,用法律手段查处一宗特大堆放渣土违法行为案件,该案件为罗湖区环境(水政)大队建队以来的'3个第一:第一宗查处堆土违法行为案件、第一宗水事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案件达81.88万元、第一宗在水源保护区内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极力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工作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针对全区在建工地,召开了20xx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邀请市级专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安全意识,并督促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三是开展“爱在童行,户外课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居民,到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参观学习,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增强居民水土保持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更好地参与到水土保持行动中去。四是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一)继续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多途径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大力开展新修订的《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汛前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培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

县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1月至11月底,经水土流失监测、统计和分析,罗湖区20xx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0.8204km2。辖区陆域总面积为78.75km2,经计算,20xx年罗湖区水土流失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为1.04%。比20xx年增加60.86%,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原因:一是开发建设项目增多;二是部分项目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如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备注:省里批复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面积高达0.35km2。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验收方面

罗湖区20xx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9个、报告书6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0.1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54.2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4个。

(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方面

今年以来,罗湖区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20xx年,罗湖区共出动监督检查702人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6宗,通过现场协调、约谈参建单位责任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反复督查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建设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年初,我局制定了《20xx年罗湖区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并作为汛期开展水务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对全区76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水土流失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监测。罗湖区20xx年将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笋岗—清水河片区20xx年交通市政工程(广清路、环仓路)、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等项目列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跟踪整治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水土流失隐患整治工作。

五是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动土、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使用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年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立案处罚8宗,处罚金额104.88万元。特别是,在对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的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中,依法、精准、及时,用法律手段查处一宗特大堆放渣土违法行为案件,该案件为罗湖区环境(水政)大队建队以来的3个第一:第一宗查处堆土违法行为案件、第一宗水事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案件达81.88万元、第一宗在水源保护区内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极力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工作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针对全区在建工地,召开了20xx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邀请市级专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安全意识,并督促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三是开展“爱在童行,户外课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居民,到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参观学习,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增强居民水土保持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更好地参与到水土保持行动中去。四是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一)继续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多途径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大力开展新修订的《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汛前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培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xx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