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问题调研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3-12-24 12:15:16 作者:笔尘 工作报告

在进行调研报告时,我们需要收集、分析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撰写一份优秀的调研报告需要灵感和技巧的结合,以下是一些调研报告成功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强化农民工培训问题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强化农民工培训问题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农民工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关乎社会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各级工会不但要充分重视,而且要转变过去工会搞职业培训的观念和模式。农民工的培训不是把物质条件创造好了“等”其主动来参加培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和“请”农民工来参加培训,要教育和吸引农民工认识到接受培训的好处,激发其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热情。真正实现“让农民工满意,让用人单位满意,让政府满意”的目标。同时,要积极协调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强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力市场“通行证”的就业准入制度的管理方面尽快出台政策。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

(1)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开课时间上可采取脱产和业余相结合,节假日、休息日、八小时之外,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积累。在教学手段上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在业余时间自学。

(2)办学对象要层次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因人施教”。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农民工由纯体力型向体力技能型转变。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家装、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3)办学方法要多元化。一是和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合作,送教师、教材到企业。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应当逐步建立起“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4)办学内容要实用化。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要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脱离教材,始终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尊重对象、适应环境;故事案例、提问解疑。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使农民工的培训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探索实践,搞好结合,调动积极,实现双赢。

(1)培训和考证结合。根据一些行业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工作时间长、不固定的特点,采取课上授课和课下自学结合,长训和短训结合的办法,分阶段教学,累计学时,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培训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学校可以将这类学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学习的学历学分,凡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只要累计达到所需学时,或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要求(通过阶段的考试)即可颁发证书。同时,为激励农民工学习知识,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工会或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只有这样,培训才有吸引力,培训后的农民工在就业中才具有竞争力,才能体现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用人单位的三赢局面。

(2)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3)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在xxxx乡xxxx村的见习过程中,我看到xxxx村近些年来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民们住上了小区洋房,当上了城里人。但同时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民失去土地,有别于城市居民。他们种地无田,就业无岗,创业无钱,社保无份,成为一个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亟待社会关注。

一、xxxx村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

xxxx村现在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现有的230户685人,仅60%的村民有经济来源,40%的村民无业在家。其中约10%的村民经营拆迁后的店面,20%-30%的村民在工业园企业上班。大部分村民都在工地打零工的方式维持生活,例如,5%的村民在工地开货车。

自主创办的本地企业很少,且资金不足,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目前仅有2家养鸽子场,1家养鸡场,1家涂料厂,1家服装厂,1家水泥砖厂,1家大理石厂共7个村民创办的企业。

二、xxxx村就业难情况分析。

透过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失地农民就业不充分,就业渠道少,缺乏稳定性。

就业不充分,xxxx村有近半村民无业在家,他们依靠征地补偿款现在生活无忧,坐吃山空或盲目投资,对将来的生活并没有长远的考虑。呈现出劳动力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饱满,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状态。

就业渠道少,缺乏稳定性。工厂务工的村民由于自身知识缺乏易下岗失业;开店从事个体户或自主创业开办村企业则需要勇气和资金;工地建筑工人或运输都受季节和市场需求影响。隐性失业现象相当普通,就业转失业的比例过高。

其中大龄失业农民和完全依靠土地的纯农民就业情况更加严峻,没有了田地,由于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限制,转业十分困难,失地往往意味着失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制度因素和经济动因,也有社会资本的支持及人力资本的作用。就主体而言,一个方面政府征地补偿过低,安置方式单一,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较差,自身就业能力弱,同时因为征地补偿款的原因,生活压力小,就业积极性不足,就业意识落后。

三、xxxx村解决就业难的建议。

从xxxx村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应该从政策、管理、服务、宣传等方面着手,打破城乡壁垒,完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就业政策,建立失地农民长效就业机制。

(一)要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应从充分认识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业是民生之本,是预防失地农民贫困的最好办法。纯粹的经济补偿和低标准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农民失地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及时足额给付了经济补偿,失地农民在很长时间以后仍会处于贫困状态。

解决就业问题,政府责无旁贷,应制定各项政策,消除就业障碍,为失地农民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有效地实现失地农民就业。

一要提高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与征用地企业签订合约,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岗位给本地村民,同时以周边工业企业为货源的有利契机,请县就业部门走进基层农村社区,针对年轻人指导创业,大力发展微商电商等新型创业摸式。

二要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创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途径,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利用整体补偿款作为资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政府创造条件并制定政策,帮助集体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他们从事经商开店活动,在政策允许条件的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从政策上进行引导,从经费上给予支持,从行政上予以合作,从法律上加以规范。

四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岗位培训,提供他们的就业能力。特别针对40、50的大龄失地人员,请就业部门优先免费培训、安排到县城环保、绿化、保安等工作。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同时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工作信息,服务帮助失地农民就业。

(二)要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应全社会共同参与其中。

解决就业问题,政府责无旁贷,但又不能大包大揽,全社会包裹农民本身都应该参与到此问题的解决。

一要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就业的氛围。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破除城乡壁垒,反对就业歧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为户籍,性别,年龄的区别对待,失地农民应该在就业过程中获得帮助而不是受到歧视。政府也应该加强对企业公平就业的监督管理。

二要健全社区建设,提供就业机会。推进社区参与,增强社区整合,发展社区服务,可以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互助组织,提高农民集体决策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社区发展一方面提供了社区保障和服务。另一方面也提供了就业岗位。

三要引导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化就业。在政府提供相同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不会因为自身原因而丧失机会。失地农民可以利用有限土地发展特色种养基地,比如种植绿色蔬菜、果树、养蛋鸡肉兔等,运用采摘农家饭等综合模式。

失地农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失地农民关系社会稳定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农民的期盼。我们要科学合理的让失地农民转变成新市民。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调查时间:xx年4月。

调查地点:铜陵县钟鸣镇所属企业调查方法:走访企业、镇社保所、部分职工。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xx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代理,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驾护航,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从诞生之日起,工会一直在为提高工人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不懈奋斗,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社会组织。虽然《工会法》逐渐臻于完备,但实际生活中,工会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解决思路及对策。

为有效地防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继续蔓延,必须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前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结合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应对方案:

1.完善劳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的漏洞。具体来说,有以下解决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酬关系的法律,如《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人因拖欠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变《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弹性规定,增大用人单位实施该行为的违法成本,使之得不偿失。如南京市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除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外,还应“责令其按相当于被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

调查背景: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在城市开始了寻梦之旅。

梦总是美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们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身份却还是农民,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

调查目标:借着这次跟着老师做调研的机会,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日-4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北京,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儿,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以及很多方面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海淀区小月河及周边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深入了解进城务工者们的现状,与农民工们交谈了解他们的一些基本情况,深入他们工作生活的地方感受他们的现状。现状将此次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目前,北京市大约有400万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北京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他们这一特殊群体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群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来源地广泛,涉及30多个省、自治区,但主要集中来自于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农业大省。从年龄结构上看,主要是15到49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选择那些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北京本地人不愿干的工作岗位;这群农民工主要以男性劳力为主,并且大部分是具有初中学历的人,这样才可以较为适应北京工作的需要。他们名下的耕地由家里亲戚经营的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对于出来打工的目的,年轻的农民工比较倾向于来大城市见见世面开开眼睛,换个环境发展自己;中年的农民工则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为了挣钱,为了养家。

二、就业特征。

在北京的农民工在从事着建筑和服务等诸行业,因而在小月河小吃街及建材一条街上极少能看到本地人,大多数都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大多都是无技术的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力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做些小本买卖,比如街边移动小吃摊、水果摊、地摊。在我们所调查的小月河及周围的地摊主中,我们发现,摆地摊的农民工还会有另一群竞争者。有很大一部分是毕业了的大学生,他们白天有着一份正当的工作,因为他们的工作收入不足以使其在北京过上好日子,夜晚就出来摆地摊。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极少看到有农民工进入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等社会福利较好的行业。这也与他们比较集中出事的行业为服务业及建筑业有关。他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左右,大多都是不固定的,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进行变化的。平均每个月休息的天数在2天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率,而农民工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在找工作方面,他们获得工作的途径有90%是通过朋友亲属介绍来的,基本上采取的模式是,有个熟人在这里干了觉得还可以就介绍亲戚朋友们也来这里工作。

在工资收入方面,变动幅度还是非常大的,从八百到四五千不等。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发现,他们基本不了解20xx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元。北京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在1200到1300左右,这种收入水平虽然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四倍,可是,在北京这种高消费的城市里,这种收入水平或许只能满足温饱略有结余罢了,生活水平并不能比其他地方的民工高多少。我国的基尼系数排名世界前十,已经超过了0.5,说明我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悬殊阶段。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特别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上层人士与这些下层民工收入差距更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北京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拖欠甚至不发给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虽然是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民工本身维权意识、合同意识不强等)造成的,但多数还是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欺压,是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不能充分保证民工利益的体现。当然,现在这种情况由于政府等机构的努力已不是那么泛滥,但仍不时有冒出北京民工为要回工资而遭遇拒绝和报复的新闻。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应该尽最大努力杜绝而不是减少这种不公正的现象,充分体现文明城市的公正、文明,这当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但最起码现在北京人应该尊重民工、善待民工、从态度上端正起来。

除了工资之外,他们找工作最为关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能否提供食宿等生活条件,毕竟要在北京自己租房生活的开销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工作单位所给他们提供的生活条件基本上只是属于能基本满足的水平,但他们也并没有过多的抱怨。

农民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基本上没有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障。他们也不舍得自己办理保险。若他们不来北京打工,留在当地的话,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业生产方面,不仅辛苦并且一年到头也留不下多少钱,觉得挣得的钱并没有在北京辛苦打工的多。他们从事的行业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技能,因而在上岗之前只是作一些简单的介绍就能直接工作了,很少有全面的培训,不过他们还是挺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培训的,这样对于他们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提供了机会。

在业余活动方面,他们的休息时间并不是非常规律与充足,通常都是在家休息,限于看电视、睡觉等,并没有太多丰富的业余活动。一方面,他们本身的总体文化水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当地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亦可能觉得自己除了工作没有什么时间去参见其他的休闲活动,也有的“难以融入北京当地的生活”。这其实也是有情可原的,前一种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改变,后一种情况也符合农民工的切实心理:我们是赚钱来的,不是玩的。可是同样,这种情况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他们的生活单调、简单、压抑,缺乏多样性,可能会造成某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况。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多搞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活动,鼓励他们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也会填补他们在其他方面缺失的真空。他们平时交往的对象主要是同事和工友以及老乡,社会交往范围还是属于比较窄小的。

三、流动行为。

进京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过在家务农的经历,因为在家种地既辛苦也挣不到多少钱,根本不足以养家以及供孩子上学,很多都是不得不出来打工的。也有部分农民工有着在其他城市务工的经历,只要有合适的工作,赚得比原来多,他们还是愿意变换工作地点的。变换工作地点的主要途径为亲属朋友介绍,变换决策主要还是由自己做出。在行业的变换也大多集中在销售、餐饮之类比较容易上手的服务业上,即使要变换工作,也优先现在原来从事的工作领域,毕竟是熟悉的有经验的。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堆孩子们的成长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需缴纳高额费用,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五、生活支出。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将日常的支出分成这样几大部分,分别是:食品、衣服、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费用(包括交通和电话、上网费用)、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费用、住房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等)。

在这其中,用于食品的比例还是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十。根据恩格尔系数反应国民生活质量,我们可以知道,食品支出比重越小生活质量越高,所以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还是有待提高的。

在衣服方面的支出与年龄及性别还是有非常大的联系的,其中,年轻女性的衣服支出最多,平均每个季度都会给自己添置一俩套新衣裳,她们买衣服的地点大多是在地摊或是去动物园等较便宜实惠的地方,极少会去逛商场。年纪大的男性衣服支出最少,基本不买衣服,穿旧衣服只要不破不烂就行了。

在全年医疗保健支出方面,他们的情况是只要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三分之二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轨医院费用太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没有钱,为了节约。因而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还是比较少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

在交通通讯费用方面,他们很少出远门,一般都是来回于工作与住所,一般住的地方都在工作的地方或者距离很近,因而交通方面的支出是相当少的,出门坐公交,极少会打的。手机现在是普遍都有的,每个月的平均话费支出在三十块左右,一般都是与家里人联系。农民工基本上是自己没有电脑的,上网一般都是通过手机或者去网吧,他们上网最经常做的事是聊qq,打麻将或斗地主等,甚至有些农民工把上网等同于上网聊天。总的来说,上网的支出还是比较少的,平均一个月十五块钱。

在住房方面,很大一部分是单位包住的,若不包住,则是租住一些出租屋,价位在一个月二百到三百左右,与他人合租,条件比较简陋。在设备用品以及服务、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这两方面的支出是非常少的,很多几乎为零。这也反映了他们的业余生活还是非常单调的。他们挣到的钱有很多部分都是留着寄回家给家里的老小提供必要的支出费用,在调查中同时也发现,有一部分农民工挣的钱不够自己花还在用着家里的钱,这种情况多出在年轻女性。

六、一些建议。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以下是一些建议: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大力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力开展多种门类、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农民工外出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输出地要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准确、及时的务工信息:输入地要完善用工信息发布机制,所有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发展小城镇、县城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和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问题,还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是今后农村新的增长点。要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种养业,创办工商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当然,我们看到,目前北京政府已经付出很大努力来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了,这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分不开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依赖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帮助,让农民工能够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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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

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

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

二是印刷一些与保险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

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在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明确有具体的人抓。要实行长期性的一个工作格局,随时了解、把握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保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当今就业问题成了最大的民生问题,就业问题影响着当今我国经济发展,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关于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关部门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四)失业保险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

全省失业保险制度在巩固中不断发展,统筹级次提高,实现了“地级统筹,省级调剂,财政补贴”的管理方式,失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有效发挥了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到xx年底,全省参保人数回升达到189.2万人。5年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3亿元,与“xx”相比增收15.2亿元,增长166%;基金支出18.4亿元,与“xx”相比增加12.9亿元,增长232%;省级向9个州市调剂失业保险基金1.35亿元,与“xx”相比增加1.02亿元;救助失业人员达到32.6万人,与“xx”相比增加20.23万人,增长164%;帮助7.1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与“xx”相比增加2.96万人,增长71%。

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于6—7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显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我县返乡农民工人数达3369人,占全县输出总数的1/8,返乡的原因:有1317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停产、倒闭而返乡;有982人因企业裁员、收入水平下降而返乡;有503人因回家过春节或探亲而返乡;另有567人因用工合同到期或回家创业等原因而返乡。返乡农民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571人,其中,高中、中专712人,大专以上186人。年龄结构大多数都在26—50岁之间,原就业地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和省内。每月劳务收入一般为1200—1500元左右。返乡的农民工中,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有2537人,其中:返乡自主创业405人,推荐就业302人,培训就业294人,自行就业549人,继续外出务工987人,还有837人存在再就业压力,主要集中在龙勾、上堡、横水、思顺等乡镇。根据就业创业意愿调查统计,龙勾、上堡等乡镇30%返乡农民工,有意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或发展种植养殖业。返乡农民工的特点:从务工地点来看,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返乡的多,省内地区返乡的少;从技能水平看,普工返乡的多,技工返乡的少;从文化结构来看,初中及以下的返乡的多,高中及以上的返乡的少;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大的返乡的多,年龄小的返乡的少;从输出形式来看,自发外出的返乡的多,组织输出的返乡的少。

2、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出台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五项工程推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1)培训提升工程: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52人;二是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实操能力;三是及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券发放范围,投入资金19.96万元。(2)创业扶持工程:一是政策扶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崇义实际相继出台三个文件,20xx年12月24日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字[20xx]167号)文件,20xx年3月1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扶持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府发[20xx]11号)文件,20xx年4月14日《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崇府字[20xx]27号)文件。二是资金支持,为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为合伙办企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2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三是创业支持,成立创业服务中心;税费优惠,按规定享受全面税收和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四是场地支持,继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继续延伸免租廉租店面一条街;与中小企业局联合在古亭设立中小企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把城北大市场建设成赣州西部最大的廉租大市场。(3)载体建设工程:一是稳定三支队伍,人力资源市场队伍,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队伍,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二是实施信息延伸,在32个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三是加强两大平台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4)资金保障工程:一是20xx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和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就业再就业培训(包括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二是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三是设立100万元返乡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创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引导激励返乡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创业补助和贴息。(5)就业优质服务工程:一是倡导“以人为本、人本服务”的服务理念;二是实施一对一帮扶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为其提供政策帮扶、技术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等;三是实施三送活动,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四是实施岗位对接。

3、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半年多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工作,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和上级扶持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3月份,在县城、过埠镇、扬眉镇召开返乡农民工专场就业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2600多个,现场报名263人;截止3月份,开办各类培训等培训班10期,培训552人;3月份第二周开展政策宣传周活动,为965人提供了政策咨询,为324人提供就业服务,共发放宣传单16856张;到6月底小额贷款贴息81万元。通过与县内11家企业实施岗位对接,签订青年见习计划,帮助412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如:红杉木业、华森公司等企业县内招收返乡农民工工人,并保证人平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县农村信用社重点扶持了一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截止6月底,已发放由县就业局担保的贷款69笔,金额228万元,返乡农民工自行担保贴息贷款559笔,金额1039万元,减轻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负担。如:关田镇关田村钟声在外闯荡二十几年,办过服装厂、林场、挖过钨砂。去年年底,他回到家乡无事可做,恰逢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大力扶持茶叶产业发展的政策,于是他决定创办福江长飞生态茶场,租田300多亩种植茶叶;过埠镇朱小敏夫妇在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务工多年,公司效益不好,工厂倒闭,朱小敏夫妇也因此失业。今年年初,朱小敏夫妇俩决定回到家乡,自已创业。他们租用过埠街的店面,向信用社申请小额农贷2万元,自资6万余元,在过埠开了福乐家超市。税务部门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受理了5户经就业局核定的返乡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个体户。

目前,我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存在的问题,既有返乡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引导服务方面的问题。从自身方面:一是就业缺乏一技之长。统计数据显示,崇义经培训输出的农民工仅占10%,主要是崇义职专的学生和少数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其余90%的农民工靠自发外出谋求职业,对技能培训不看重,也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由于知识素质和技能水平不高,文化水平低,很多技能型岗位就业无望,一旦失业,很难实现再就业。二是创业条件不充分。许多农民工有创业意愿和热情,但受资金、项目、自身能力及管理经验的限制,创业条件不成熟;如:创业返乡农民工普遍反映,尽管小额贷款很多,但创业融资仍然比较困难,因农民已在外打工多年,回乡后,贷款担保资产很少,致使贷款难。也有部分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但受思想观念影响,开拓意识不强,缺乏创业勇气,瞻前顾后,空有想法不见行动,如:返乡农民工黄××在东莞合伙办企业,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关停,去年返乡后本想在县城办一家竹工艺厂,自已能够利用的资金有100多万元,但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勇气,怕亏本。

从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发挥方面:一是培训职能分散。涉及农民教育培训的部门,包括人事劳动、农业、教育等多家单位。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的有效机制,难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宣传面不广,知晓率不高,培训效果不理想,在调查了解中,很多农民工不了解培训地点和时间,没有参加培训。二是乡镇劳动保障平台不够健全。虽然各乡镇已经按要求建设了劳动保障事务所,但人员变动频繁,作用不够明显。三是创业引导不到位。尽管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中心,但其职能侧重于创业辅导培训、备案登记等方面,在解决创业资金项目、跟踪服务上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致使农民工创业基本处于自主自发状态。四是有些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够强。据反映,有些培训机构对技能培训没有严格要求,对返乡农民工培训认为是一种形式,没有达到返乡农民工培训的效果。

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应按照“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路,双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拓展劳动力市场。重点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架设劳动力市场供求之间的桥梁。应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农村,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状况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年龄结构、技能专长、就业需求等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要充分发挥劳务输出部门职能优势,加强与本地用工单位、外地劳务输入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多渠道、多途径掌握各地用工情况,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返乡农民工的有关政策,使农民工更好地创业就业。

(二)扎实开展技能培训。针对劳动力素质偏低和技能水平整体不高的状况,建议按照“眼前抓就业,长远抓培训”的思路开展培训工作。就当前而言,应结合返乡农民工意愿和需求,抓好分类培训。对技能水平不高、希望继续外出务工的,着重在提高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对于具备创业条件、有志回乡创业的,抓好创业培训辅导,提高创业能力;对年龄偏大、不愿外出的,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增强创业能力。从长远讲,应整合农业、教育等部门培训资源和项目,以崇义职业中专为重点的技能培训基地,围绕钨产业、竹木加工业、种养业和食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推动更多的“技术型”农民工在崇义创业再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大政策扶持。今年初,省、市、县各级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政府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积极性。放宽信贷审批政策,为条件成熟、可行性高的项目提供信贷担保,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难题。同时,将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工商、卫生等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创业农民工办理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全力促成项目早日建成投运。

(四)搭建创业平台。据统计,崇义目前有四百多名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县政府应在收集统计农民工拟创业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同业聚集,优势互补”的思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尽快建成一批创业示范园、创业示范街,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零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从而形成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发展机制,促进全县农民增收致富。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xx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协同解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灵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防止和纠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的乌审旗贡献一份力量。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增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促使乡村充裕劳动力向二、三财产转移,加速乡村城镇化历程的需求,是调整农业、乡村经济构造,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社会不变的主要行动,关于具体建立小康社会具有主要的意义。近期,依照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己对我县乡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本质及就业近况进行了一次具体查询,总结经历,讨论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农民工基本状况。

(一)、乡村劳动力及农民工本质情况。

我县是个农业大县,总人口数79万,个中农业人口近60万,有乡村劳动力33.5万。年全县乡村充裕劳动力26.8196万人。个中外出务工人员总数16.9119万人。其组成为:文盲半文盲占0.28%、小学文明占14.93%、初中文明占79.68%、高中文明占4.83%、中专及以上占0.28%。外出务工人员春秋散布上青年丁壮居多。20岁以下占4.22%,20-30岁占27.18%,30-40岁占37.12%,40岁以上占31.48%。外出务工人员90%以上没有经由专业培训,真正以“技”闯世界的不到10%。

(二)、农民工就业散布和收入状况。

经过本次查询发现,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首要从业范畴散布在建筑、服装、餐饮、电子等行业。农民工外出务工首要散布在等地。用工单位反应的信息标明,参与过技艺培训和文明水平高的农民工,更能顺应新的工作岗亭,其文明水平和把握的技艺与劳务收入成必然的正比例关系。据查询,初中文明以下年人均劳务收入在1.2万元左右,高中以上在1.8万元左右。

乡村充裕劳动力向非农财产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不只推进了乡村城镇化的措施,也促进了本地乡村经济建立,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当地财务增进发扬了积极的效果。

二、农民工培训工作状况。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本情况。

当前,我县经省、市同意,有七家培训机构取得了“乡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天资,辨别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江西工程技工学校、进贤县职业技能高级学校、进贤县朴直电脑学校、进贤县岚湖学校、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培训中间、进贤县职业培训中间。以上培训机构教员步队严谨......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前一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采取镇里集中调研与基层分头调研相结合,座谈、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农民工群体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我镇现有农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镇内769人,占64.1%,党员47人,占3.9%,共青团员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纪较轻,文化较低。

全镇农民工中16—25岁331人,占27.56%,26—35岁576人,占47.96%,36—50岁248人,占20.6%,50岁以上46人,占3.8%,35岁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总数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

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体力劳动要求相对较高。我镇外来农民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从事铸造和服装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从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业的共66人,占5.9%。根据统计的情况,农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资正常发放的1135人。签定劳动合同的356人,接受业务培训的527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动频繁,不稳定性强。

从工作时间看,在当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仅占6.9%。据一些用工的业主反映,许多农民在工临时观念比较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另外,我镇还有外出农民工200多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3.3%,并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80%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镇农民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总的看,我镇对农民工工作比较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提高农民工素质,发挥好农民工作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搞好用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镇里综合运用财政扶持和竞争激励方法,调动农民工个人、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定向培训,结合351培训工程,对农民工进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从提高劳动效能、安全生产的角度,要求企业对职工进行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一些特殊行业,要求资格证和上岗证齐全,方可上岗操作,绝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结合工作需要,采取开办短训班、熟练技工传帮带等措施,对新录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强亲和力,让农民工体会到家的温暖。

针对农民工群体年龄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由于乡村情况,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实的实际,镇里及用工单位上下齐动,积极做工作,着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排忧解难,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举报机制,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数用人单位十分重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服务工作,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多数用工企业都能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造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情况。对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求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加强教育引导,对农民工政治面貌一并进行登记,使农民工的党员自觉亮出身份,使他们离乡不离党组织。三是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在企业工作安心、表现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通过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x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10979万元,基金支出11759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11319万元。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11515万元,基金支出13248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xx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9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13964万元,基金支出13516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8:1,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9.6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xxxx。

xxxx。

xxxx3。

6

个县。

(

市、区。

)

16。

个劳务输出大县也同步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和材料汇总、部门会商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对农民工回流、就近就地就业、回乡创业和市民化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xxxx。

2000。

万人以上,占农村劳动力的。

50%。

以上,对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转移就业、大众创业、技能培训的支持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

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2478.9。

万人,其中,省内转移。

1339.7。

万人、省外输出。

1136.2。

万人、外派劳务。

3

万人。全省实现劳务收入。

357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

全省农村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

5503.1。

元,比上年增加。

500。

元。今年一季度,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2289.8。

万人,同比增长。

0.2%。

其中省内转移。

1211.6。

万人,同比增长。

2.9%;。

省外输出。

1076.6。

万人,同比下降。

2.7%;。

外派劳务。

1.6。

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劳务收入。

930.5。

亿元,同比增长。

9.8%;。

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1431.5。

元,同比增长。

141.7。

元。

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部分企业倒闭停产、工资下降等,对我省外出务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返乡人数增加。春节期间,全省返乡农民工有

1753。

万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

70%。

2015。

年同期相比,数量上有所增加,同比增长。

3%。

2016。

3

月底,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省外输出。

1076.6。

万人,同比下降。

2.7%。

分析一季度各方面的情况:省内和省外转移就业平分秋色。省内转移占

52.9%。

同比增长。

3.3%。

主要分布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川西北经济区。

省外转移占。

47.1%。

同比下降。

2.7%。

0.5%。

同比增长。

0.09%;。

自发转移占。

74.98%。

同比下降。

3%;。

21.98%。

同比下降。

1.5%;。

制造业占。

43.94%。

同比下降。

2.3%;。

电子商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

14.05%。

同比增长。

3%。

逐渐实现年轻化我省。

xxxx。

20。

岁以下农民工占。

5.94%。

岁占。

26.14%。

岁占。

24.01%。

岁的占。

35.61%。

增长。

4%。

51。

岁以上占。

8.3%。

16.3%。

初中学历占。

71.09%。

高中学历占。

10.12%。

大专及以上学历占。

1.97%。

同时,通过参加培训后再就业占比逐年提高,农民工从打工谋生型向体面就业型转变、从体力劳动型向技能操作型转变加快。

从广安市

6

(

)

统计情况看,

2015。

年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

2600。

元左右,同比增长。

10.8%。

其中月均收入。

1500。

元及以下的占。

6.7%;1501~2000。

元的占。

12.6%;2001~2500。

元的占。

15.5%;2501~3000。

元的占。

14.5%;3001~3500。

元的。

"

20.7%。

3500。

元以上的占。

30%。

月均收入在。

2001。

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

80.7%。

比上年增加了。

9.6。

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逐年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

)

24。

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涉案。

1000。

元以上的挂牌督办、追踪到底。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

2015。

年,我省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

省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xxxx。

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

(2015~2017。

)

》等政策,省级财政安排。

1.7。

2000。

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技能提升补贴。据统计,

2015。

年全省返乡创业人数约。

8

万余人,同比增长。

10%;。

创业农民工人数。

5

万余人,同比增长。

12%;。

回乡创业企业。

7000。

余家,同比增长。

20%。

带动新增就业人员。

40。

余万人。返乡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

3

万余人,同比增长。

2.3%。

主要是技工需求增加,用工成本上升。对

xxxx。

200。

26.51%。

同比增长。

8.12%;。

10%。

左右,个别企业达到。

20%。

特别是“五险一金”比例高、融资成本高。

从我省

2015。

14.8%。

53.8%。

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

31.4%。

82.4%。

的受访者选择大中城市市区,列首位的是省内地级中等城市市区,占比达。

55.7%。

其次为成都市区占。

22.7%。

选择省外大中城市市区的占。

4%。

而愿意落户省内县。

(

市、区。

)

的只有。

14.9%。

35.3%。

在愿意者中还有。

32.2%。

52.6%。

31.5。

个和。

26.3。

个百分点。

究其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二是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三是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三大难题,是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诉求。

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所有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就近就学。进城农民工出现生活等困难的,按照规定提供社会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临时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固化农村权益,把农民的承包地、林地、农房等资源,变为可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购房等方面的资金来源,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个别市州还在支持农民“带地进城”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民工工资由大幅增长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增幅有所放缓。

部分建筑业、制造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持续低迷,企业新增用工缺口开始收窄。

农民务工工资水平在经过前几年快速提高后,已处于较高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幅趋缓。

尚未转移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转移的难度较大。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目前,我国有近

3

亿农民工,分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对于如此庞大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还处于真空地带,尤其是在解决农民工诉求方面,存在着踢皮球和相互推诿现象。建议具体明确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为农民工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各级关系,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系统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市民化问题。

大力推动农村产村

“七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产权权能,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改革措施落地,从法律层面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工带着权益进城,留得下、能生活。尽快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对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给予明确,一方面有利于防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结束后产生新问题、新矛盾,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集体和农民尽早作出选择。

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培训,着力培育一技之长,扶持就业创业。对于农民工技能培训,要强化行业协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度,以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实现就学即就业,避免学用脱节和第二次培训。对于农民工创业培训,要从国家层面制定职业农民培养综合计划,实施职业培养战略,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的战略性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重点培训一批种养殖大户和经营能手。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城市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还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

要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

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督促用人单位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群团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是在经济转型时期产生的一支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他们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城市一般服务行业的劳动者主体。于年月,为进一步掌握农民工这支庞大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对全县农民工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表和统计表等方式,对270个单位的农民工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走访53人次,发放统计表270份,收回230份,收回率达85%,其中:行政单位48个、事业单位51个、企业单位31个、个体经济组织122个、十四个乡镇和四个社区。

一、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分布。

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全县32万人口中,91%为农业人口,目前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为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从到年底,从本县往外输出的农民工达人。

(二)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

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服务、商品流通行业和矿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人数达名,平均年龄在30周岁,其中:女性农民工534人,占农民工人数24%,本省级进城农民工1645人,占农民工人数65%,农民工会员人数391人,占农民工人数17%。在企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113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51%;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45人,占农民工总人数的2%;在机关就业的农民工36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6%;在个体经济组织就业的农民工102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25.7%。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425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9%。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351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5.7%。农民工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占41%,超过8小时的占59%。农民工月平均工资430元,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占30%。农民工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而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80%,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只有10%。

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流动性、松散性等特点,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大都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使农民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且很多人被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得不到保障。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个方面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仍十分艰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对工会组织不了解,在非公企业中建会难。

全县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7%。究其原因之一是某些企业领导人或业主对组建工会和吸收农民工入会态度不积极。在调查中了解到,非公有制企业老板担心组建工会后,员工就不好领导,是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而且还要缴纳工会经费,减少一块利润。有人还提出不建工会的理论依据,说农民工有土地,身份还是农民,不属于工人阶级。工会干部普遍反映,企业领导不同意的事绝对办不成,这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原因之二是大多数的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组织的态度不积极......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20_年中共_的最重要命题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而在全面贯彻落实_,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农民工问题依然是民生问题中应给予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80年代后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正大量地流入城市。他们正值人生的黄金阶段,他们奋斗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奋斗着,我们理应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这样才有利于创造和谐社会。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

(一)比较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生于8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并且他们的家庭多数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因此他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尽管户口本上他们仍然是农民身份,但其中相当多的人从来没有接触过农业生产劳动,缺少艰苦锻炼的机会,属于“从校门到校门”的一代。同时,标榜“80后”青年人的特征——“自我”、“物质化”、“无责任感”、“生存能力弱”等都同样适用于他们。他们在城镇寻求职业时往往高不成低不就,在某些方面缺乏新产业工人阶层的志气。

(二)无务农经验,对家乡的乡土认同在减弱。

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或只会一点点。他们中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是出生在农民之家,户籍在农村,但却很少接触农业生产活动,甚至有的随同父母在城镇长大。在自身农民身份的认同中,也觉得自己外出务工经商,已经脱离了农民身份。他们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对农业活动则缺乏感情和兴趣。

(三)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

生于80年代,正好是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和法制建设步入正轨的年代,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都具有至少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甚至有些接受过中专或高技类课程训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态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在调查中发现有97%的农民工表示愿意继续学习,其中最想了解的依次是专业技能知识(69.7%)、法律知识(54.7%)和文化知识(47.8%)。这种需要在不同的年龄段会有细微的差别。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种观点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得到最广泛的认同。

(四)外出动机多为寻求个人发展。

与父辈农民工外出以求生存为主的动机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在考虑赚钱的同时,更把外出作为寻求自我发展和追求城市生活作为主要的目标。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以“出来赚钱”为主要目的的只占18.2%,而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学一门技术”和“在家没有意思”的人占到了71.4%。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60年代的农民工有76.2%的人选择了“出来赚钱”,70年代出生的则有34.9%,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有了比父辈更深更高的认识,融洽的工作氛围、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良好的工作条件已经成为他们找工作时最为关注的问题。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就业现状和问题。

(一)工作情况。

据调查显示,我国工资报酬最低的五个行业是农林牧副渔业、批发、零售贸易服务业、采掘业、建筑业和制造业,这些行业的工资都低于平均工资水平。而新生代农民工却在这五个行业的就业比例中占82.5%。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主要是体力型和低技能高替代性的工作,工作层次比较低,稳定性较差,发展机会很少。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2小时,甚至有些人工作时间经常延长到24小时。而在稳定性方面,有53%的人工作不稳定,其中有26.4%的人工作很不稳定。

(二)生活状况。

由于很多用人单位不能为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比较正式的宿舍,从而使得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不得不自己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大多选择了租房和搭工棚。而事实上租房费在他们仅有的微薄收入中占据了一大部分,因此住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调查显示,只有30.2%的人表示对自己的居住条件比较满意。

在生活消费方面,调查显示,总共有89.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城市的饮食条件太差,在少得可怜的休息日里,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走入网吧、舞厅、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尝试着融入繁华的城市。

(三)身份归属状况。

与父辈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梦”更加执着。他们积极地认同所在城市,参加当地社会组织的集体活动,渐渐适应并习惯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环境,希望能在城市扎根发展。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似乎理所当然地加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而历史形成的“城里人”和“乡下人”之分,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时常遭受城里人的白眼和歧视。一旦一个地方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指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这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到自卑和对“城市梦”的茫然,将自己与城市隔离开来,蜷缩在城市的边缘地带。

三、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

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先城后乡”的不平等待遇让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市场时处于劣势地位,同等条件下只能从事比较脏、乱、差的工作,即使同工也不同薪。农村一方面由于经济比较落后,政府没有办法提供更多的和合适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或新生代农民工个人,都难以预计进城后的情况。为此,需要深化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体制和政策,例如城市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打破城市公平就业的不平衡性,有效提高农民工素质培养。

(二)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

一方面,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个人来说,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使他慢慢发现自己的教育需求,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却难以享受当地的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本来就很微薄,除去被克扣、拖欠部分和日常消费之外,很难再拿钱用于教育和培训,尽管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欲望非常强烈,但其具有实际支付能力的教育需求是十分有限的。政府可以筹集资金,依托民办高校、职校技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轮训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或企业委托培训等,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培训服务。

(三)创造良好的自主创业环境。

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怀着执着的“城市梦”来到城市打工,大都不愿意甚至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务农。但是,创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项目以及良好的法制环境却成了创业的重要障碍。因此,相关部门可争取银行机构和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支持,对新生代农民工施行专项贷款,进行小额信贷,以资助的性质、贷款的形式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资金支持。

(四)转变企业的管理方式。

随着时代发展,农民工主体的变换,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应与时俱进。对待老一代农民工的那种胡萝卜加大棒式的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生代农民工,因为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是以“出来赚钱”为主要目的,据调查,80后农民工的职业流动率最高,达到平均每人每年工作换0.45次。其中,近一半人是因为“生活、生产环境不适合”,以及“闲暇时间不足”而跳槽。这种频繁的人员流动很容易打乱企业的生产管理与生产计划。除了加强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之外,还要积极引导他们脚踏实地、认真刻苦地钻研业务,才能使新生代农民工在企业里找到归属感,真正踏实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