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贸公司工作总结(优质6篇)

时间:2023-09-11 04:42:10 作者:文轩 工作总结 最新商贸公司工作总结(优质6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一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商贸公司对20xx年全年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总结,并对20xx年的工作思路做简要的阐述。回顾20xx年我公司虽遭受我市房地产领域以及其它领域经济发展低迷的影响下,使得各项工作开展困难,但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下,以及我公司各位同事齐心协力的努力工作下,顺利完成了集团公司分配下的各项任务。

一、20xx年度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我们先后完成了:馨雅如21#22#28#楼二次结构砌体工作、薛家湾和泽项目的开工和基础工作、沙榆公路的全段维修、榆魏公路的进一步完善、沙圪堵底商装修的材料购买、康雅安地下车库设施安装、康雅安底商装修等项目的物资采购任务,同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品的采购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累计完成大型物资采购申请30单,签订合同30份。

二、20xx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对物资申请采买的计划不完善

对各种材料及产品的购买基本没有明确填写总的数量规格型号和进场时间及产品的质量要求,造成我们在采买过程中很难去把握采买时间和进场时间,导致成本增加,最后因实地运用而有质量因素出现互推责任。因此我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提前计划所需产品和规范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

2、物资采买过程中审批环节重复、申请材料时间滞后

每次物资采买时,先出具调价汇总表找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价格并确定供应商,审批此项需要两到三天;然后根据调价表的基本内容开始起草合同,接着开始内部审批合同内容,至少需一周的时间,有时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出差或请假需要两周或更长时间方可完成;审批完合同双方开始签订合同,往往出现我们接受的合同条款对方不接受,对方接受的条款我们不能接受,谈好的价格随市场变化需重新确定,这样要花大量时间去重新确定价格及重新审批合同,这样导致物资不能及时进场,成本不能有效控制。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科学合理的制定审批流程,做到精而简。另外一定把握好各种类型材料提请多长时间上报,要给我们留有充足的时间才会有最低成本的回报。

3、供应市场的范围还不够广

目前我们的供应商大量为本地客户,没有很好的形成所需物资产地优先选择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控制最低成本。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收集物资产地价格信息,同时外出实地考察,进一步控制节约成本。

三、20xx年的工作规划和主要思路

20xx年我们将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不断细化采购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拓展供应商的选择、完善供应商档案管理、抓规范、重效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更规范合理的采购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总结上一年得失,指导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在20xx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加强责任感,同时我部门将不断搞好阶段性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尽力量的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集团公司在新的一年发展创更大的效益,贡献更大力量。同时祝愿我集团公司在20xx年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二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商贸公司对2019年全年工作做一 个全面的总结,并对2019年的工作思路做简要的阐述。回顾2019年 我公司虽遭受我市房地产领域以及其它领域经济发展低迷的影响下,使得各项工作开展困难,但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下,以及我公司各位同事齐心协力的努力工作下,顺利完成了集团公司分配下的各项任务。

根据集团公司我们先后完成了:馨雅如21#22#28#楼二次结构砌体工作、薛家湾和泽项目的开工和基础工作、沙榆公路的全段维修、榆魏公路的进一步完善、沙圪堵底商装修的材料购买、康雅安地下车库设施安装、康雅安底商装修等项目的物资采购任务,同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品的采购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累计完成大型物资采购申请30单,签订合同30份。

2019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对物资申请采买的计划不完善

对各种材料及产品的购买基本没有明确填写总的数量规格型号和进场时间及产品的质量要求,造成我们在采买过程中很难去把握采买时间和进场时间,导致成本增加,最后因实地运用而有质量因素出现互推责任。因此我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提前计划所需产品和规范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

2、物资采买过程中审批环节重复、申请材料时间滞后

3、供应市场的范围还不够广

目前我们的供应商大量为本地客户,没有很好的形成所需物资产地优先选择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控制最低成本。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收集物资产地价格信息,同时外出实地考察,进一步控制节约成本。

2019年我们将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不断细化采购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拓展供应商的选择、完善供应商档案管理、抓规范、重效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更规范合理的采购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总结上一年得失,指导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在2019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加强责任感,同时我部门将不断搞好阶段性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尽最大力量的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集团公司在新的一年发展创更大的效益,贡献更大力量。同时祝愿我集团公司在2020年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三

作者:mrgood88 2015.10.13 现状:

工商局:不同经营地址需要办理不同营业执照,即使是同区不同地点,也要办理两个执照(2014年12月起推行“一照多址”,同区不同地址可以共用一个营业执照)

税务局:增值税属地化管理,不同区县增值税必须在当地缴纳,不能汇总缴纳(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很难获得批准)。所得税由法人总公司汇总缴纳,非法人分支机构在当地分摊预缴。

建议: 1.设立子公司,还是非法人分公司?

结论:一个省设立一家子公司,省内各区县设立从属于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同区县内设立从属于上级的三级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依据:分支机构为非法人,相对于法人子公司优势如下:

(1)便于处理调货。商贸企业整个货品进销存调货是一个完整体,如果一个店是一个公司,店与店调货就要按进货和销货处理,需要在销售系统中按公司设多个成本仓,账务上确认收入,税务上开专用发票;用分支机构来核算,同区县调货不用做任何处理,跨区县调货,只需视同销售,账务上不用确认收入,销售系统无需特别处理,税务上只需开出专用发票在公司和分支机构间互抵。

(2)便于处理资产的调拨。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所得税的好处。分支机构是非法人,所得税为当地分摊预缴,总机构汇算清缴,可享受西开15%税率,无需再重复审批。当然如果设子公司,若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按10%税率。

(4)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在总机构弥补。新开的店铺一般容易发生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以冲减总公司盈利。(5)分支机构成立和注销更简单。

2.同区不同经营地点还需要办营业证照和税务登记吗?

结论:成立从属于重庆公司的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虽然跨省,如果店铺数量不多,成立非法人分支机构也行,成立法人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开展经济活动。

6.公司同公司间如何核算,是联营扣点模式,还是直营模式?

(1)如果还用联营模式同原来个体联营根本没什么区别,将租金等费用转化成扣点,依然会存在扣点不合理,人为控制扣点,每月扣点都在变化,统计表重新还原等弊端。

(2)直营模式操作更简单,所有损益就在店铺所属公司核算,收入就是终端收入,费用就是真实租金,调货只需视同销售,统计表只需按鞋体分类提取各公司店铺数据,无需还原租金。

(3)直营模式更省税金,直营和联营两种模式增值税是相等得,不同的是,直营只有一次收入成本,联营模式有两次收入成本,会略微多印花税和价调基金。

同法人各公司费用尽量按店铺所属公司入帐,不能归属到店铺所属公司的费用,如工资社保,折旧在总机构公司入帐,因为所得税是以法人为主体,不用进行各公司间损益调整。

同法人公司间以22日该店铺调入调出货品差额开专用发票,当月认证抵扣,调货只视同销售,不确认销售收入和成本,当用销售按整月在当月确认收入成本。

同省不同法人公司间调货不开发票,当用销售按整月在当月确认收入,成本按扣点预估到当月,次月收到联营公司开据的专用发票冲预估,实际入帐。

(2)增加租金:租金*0.1+租金*0.001(按成都市月租金2万以上的综合征收率是10%估计,再加印花税千分之一),租金相关税费一般采用综合征收率,各地标准不一,如果按税法计算相关税负为30%(房产税、印花、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个人所得税)

10.若成立子公司,小微企业标准和优惠?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批准《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工商局要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8日

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4〕5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中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在本省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一、总体思路

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先照后证”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先照后证”试点,理顺证照关系,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市场准入效率;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三、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1.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2014年3月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成果形式:出台新型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研究报告,逐步开展对新型市场主体的登记。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4.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要求。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市场主体可以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任一证明文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无上述使用证明或开发区(园)内土地已征用,房屋正在建造的,可由所在地开发区(园)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办理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及上述使用证明。辖区内商业布局规划已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规划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5.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设区市跨区经营的“一照多址”,授权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成果形式:市人民政府出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市人民政府

6.以社区住宅等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由市(州)人民政府或授权县(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工商局

(三)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7.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对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8.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

启动类别:适时推进

启动时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时间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建立个体户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9.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启动类别:适时推进

启动时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时间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10.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启动类别:适时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四、积极推进“先照后证”试点,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实行“先照后证”试点。

11.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除涉及市场主体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外(详见附件2),其余涉及市场主体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前置许可事项,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详见附件3)。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指无需取得行政许可即可从事经营的项目);对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指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标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或“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市场主体需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对已领取营业执照并需取得许可的市场主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及时推送相关信息,主管部门应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领并督促市场主体申办许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的市场主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颁发营业执照时应提示其申办相关行政许可,市场主体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于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法规对许可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管部门应将许可或不许可的信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平台推送,对确不具备许可条件不能颁发许可的,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要求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全面实施。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试点结束后全面推进

成果形式:相关市(州)人民政府完成先照后证试点

(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12.深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推进涉及工商登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主要从设施设备、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外,不得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的条件,不得要求对注册资本进行验资,不得对发放行政许可的数量和时间作出限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能通过事中、事后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清理研究,提出取消或保留为后置的意见建议报省审改办。公布试点改革市(州)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前置改后置目录。规范运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切实防止变相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督促中介组织公开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推进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加强管理,职能部门要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准则及业务规范,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全面实施。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试点结束后全面推进

成果形式: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五、严格市场主体监管,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七)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由公示平台和共享平台构成,支撑四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公示平台。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可以按照规定在系统上公示。公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应在公示平台上公示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成果形式:建立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涉及行政许可相关部门、单位

14.共享平台。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或定时通过平台共享交换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年度报告、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监督管理和信用约束联动响应机制。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成果形式:建立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涉及行政许可相关部门、单位

(八)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15.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建立健全境外追偿保障机制,将违反认缴义务、有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境外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并严格审查或限制其未来可能采取的各种方式的对华投资。

启动类别:适时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涉及行许可相关部门、单位

(九)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

16.明确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责,区分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的界限。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工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对犯罪行为的惩治、威慑作用,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履行职责,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建立工商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

(十)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

17.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行为的监管,大力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执法,加强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行业管理分工,对主管行业承担起监管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和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管;行政许可经营项目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范围内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信用披露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市场主体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监管效能。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涉及行政许可相关部门、单位

(十一)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

1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十二)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

19.扩大行业协会参与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出资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督。支持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组织通过调解、仲裁、裁决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争议。积极培育、鼓励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支持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企业资信信息。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的监督作用,强化主体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应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的责任,理性作出认缴承诺,严格按照章程、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额等履行实际出资责任。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各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出台办法,市场主体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和社会责任。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六、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20.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成员由省工商局、省委编办、省法制办、省审改办等部门(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地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集中各方力量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监管制度,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强化后续监管。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集中各方力量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有关部门

(十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21.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将建成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实施改革的前提条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优化完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确保改革前后工商登记管理业务的平稳过渡。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建立面向市场主体的部门协同办理政务事项的工作机制和技术环境,提高政务服务综合效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员、设施、资金保障。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成果形式:建立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相关部门

(十五)完善法制保障。

22.积极推进统一的商事登记立法,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的法规规章,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管理制度,防范市场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开展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直相关部门

(十六)注重宣传引导。

2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诚信体系建设,激发公众创业热情,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启动时间:本方案实施后

完成时间:长期推进

成果形式: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

2.保留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试点指导目录(13项)

3.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后置审批事项试点指导目录(117项)

财税字[199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4.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二、连锁企业实行由总店向总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财政部门应研究采取妥善办法,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涉及省内地,市间利益转移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涉及地,市内县(市)间利益转移的,由地,市财政部门确定;县(市)范围内的利益转移,由县(市)财政部门确定。

三、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需要实行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从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上述跨区域经营的连锁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2002]49号文件的精神,及时制定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调整办法,妥善处理好各级财政利益分配关系,以确保连锁企业门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以利于连锁经营的发展。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08.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发文日期: 2014-09-11 为加强四川省省内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4]62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省内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四川省省内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内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4]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立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分支机构除外)均在四川省境内,且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省内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以下简称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省财政厅定期将缴入省级国库的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国库。

第四条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及三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三级分支机构,是指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四级及四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章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

第六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总机构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第八条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知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九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二级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二级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第十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一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二级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二级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二级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二级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二级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三级分支机构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报送分配表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在同一县(市、区)设立多个分支机构的,可由企业申请,指定其中一个分支机构就同一县(市、区)的多个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章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第十四条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七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第十七条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级、三级分支机构),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该部门不得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不得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三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三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和二级、三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三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本办法所称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是指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数据。

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第十九条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六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六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等,对其主管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摊税款比例和应分摊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对查验项目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后30日内向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核建议,并附送相关数据资料。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于收到复核建议后30日内,对分摊税款的比例进行复核,作出调整或维持原比例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将复核结果函复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执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复核决定。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函复复核结果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对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核期间,分支机构应先按总机构确定的分摊比例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一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总机构应将其所有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信息报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等。

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等。

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二十四条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总机构出具的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内部辅助性分支机构证明、总机构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说明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第二十五条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未按规定提供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经其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六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一)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第二十七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事项,统一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备案)后,总机构应通知各二级分支机构,并由各二级分支机构书面告知其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八条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可以对企业自行实施税务检查,也可以与二级、三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合实施税务检查。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查实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统一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总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包括查补所得税款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下同)的50%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计算的分摊比例,分摊给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缴纳,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查补税款就地办理缴库;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总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执行。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时,总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检查结论,各分支机构也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税务检查结论。

第二十九条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自行对其主管的二级分支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对查实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的50%分摊给总机构就地办理缴库;50%分摊给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执行。

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时,总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检查结论,二级分支机构也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税务检查结论。

第三十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一致。

第三十一条跨市县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居民企业在四川境内既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又在同一市(州)、县(市、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行本办法。

各市(州)区域内跨县(市、区)汇总纳税企业(不含扩权试点县(市))所得税征收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函[2008]79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四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公司已经迈进一个新世纪。我们财务部也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人员结构有较大的调整,基本上都是新人、新岗位,带队的任务落在我的肩上。我们都感到担子重了、压力大了,但是我们没有畏缩,在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凭着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我们逐步成熟起来。为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我觉得有必要对这半年多的工作做一简单的回顾。

一、作为非盈利部门,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有效地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职能是我们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完善公司的管理机制,财务部制定了新的《管理细则》。细则中对借款、费用报销、审核等工作程序作了详实的解释。我们通过对细则的学习、讨论,把各项条款逐一与实际业务联系在一起,找问题找漏洞,并反复消化、严格把关。在出纳环节中,我们强调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讲人情,把一些不合理的借款和费用报销拒之门外。在凭证审核环节中,我们依据细则中的规定,认真审核每一张凭证,不把问题带到下个环节。通过这半年的实践,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数字是最有说服力的,在销售额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三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8%。通过实际工作,我们都深刻的意识到加大成本控制的力度,尽快推出相应制度的必要性。

二、财务部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数据和枯燥的报表,但大家以苦为乐,从来没有怨言,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为了提高员工的荣誉意识,针对公司出台的工资考核制度,我们相应地制定了内部员工工资考核方案,由部门经理依据员工的岗位描述对其平时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并作为参考递交会计主管。考核制度的实行有效地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企业的奖励机制,合理地利用了人力资源。

三、为了更好的与部门沟通,我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协作精神,积极配合总经办顺利完成了20xx年工商年检的工作,为随后通过企业贷款证年审做好了铺垫。为了配合物流中心录入费用,我们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凭证并做好凭证传递、汇总工作。为了更好地核算营销部门的盈亏,为公司完成销售计划提供依据,我们及时记录每一笔到款,准确记录货款的清欠并周期性地与营销人员的往来帐进行核对,并做到营销、财务、物流中心数据口径一致。

四、为了培养自身的综合能力,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们定期进行小组讨论、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大家互相交流心得,熟悉各岗位的工作流程,把问题摆在桌面上。由员工转达给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转达给主管,主管根据汇总上来的意见与建议做出相应的措施。除此之外,我们合理地安排每位员工的外勤工作,让每个人都有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做到工作有里有外、有张有弛。

五、在上半年的税务工作中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通过积极参加国、地税局举办的办税人员岗位培训以及查阅大量的财务资料,顺利完成并通过了企业所得税纳税清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通过对税务筹划的学习,提高了每月纳税申报工作的质量,并且熟练掌握了统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

通过总结,我有几点感触:其一是要发扬团队精神。因为公司经营不是个人行为,一个人的能力必竟有限,如果大家拧成一股绳,就能做到事半功倍。但这一定要建立在每名员工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对工作的责任感、良好的品德这一基础上,否则团队精神就成了一句空话。那么如何主动的发扬团队精神呢?具体到各个部门,如果你努力的工作,业绩被领导认可,势必会影响到你周围的同事,大家以你为榜样,你的进步无形的带动了大家共同进步。反之,别人取得的成绩也会成为你不断进取的动力,如此产生连锁反应的良性循环。其二是要学会与部门、领导之间的沟通。公司的机构分布就象是一张网,每个部门看似独立,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就拿财务部来说,日常业务和每个部门都要打交道。与部门保持联系,听听它们的意见与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样做一来有效的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二来能及时的把信息反馈到领导层,把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其三是要有一颗永攀高峰的进取之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会计的概念越来越抽象,它不再局限于某个学科,在金融、税务、计算机应用、公司法、企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都有所涉及。这就给我们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想在事业上有所发展,就必需武装自己的头脑,来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商贸公司对20xx年全年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总结,并对20xx年的工作思路做简要的阐述。回顾20xx年我公司虽遭受我市房地产领域以及其它领域经济发展低迷的影响下,使得各项工作开展困难,但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下,以及我公司各位同事齐心协力的努力工作下,顺利完成了集团公司分配下的各项任务。

一、20xx年度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我们先后完成了:馨雅如21#22#28#楼二次结构砌体工作、薛家湾和泽项目的开工和基础工作、沙榆公路的全段维修、榆魏公路的进一步完善、沙圪堵底商装修的材料购买、康雅安地下车库设施安装、康雅安底商装修等项目的物资采购任务,同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品的采购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累计完成大型物资采购申请30单,签订合同30份。

二、20xx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各部门对物资申请采买的计划不完善

对各种材料及产品的购买基本没有明确填写总的数量规格型号和进场时间及产品的质量要求,造成我们在采买过程中很难去把握采买时间和进场时间,导致成本增加,最后因实地运用而有质量因素出现互推责任。因此我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提前计划所需产品和规范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

2、物资采买过程中审批环节重复、申请材料时间滞后

每次物资采买时,先出具调价汇总表找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价格并确定供应商,审批此项需要两到三天;然后根据调价表的基本内容开始起草合同,接着开始内部审批合同内容,至少需一周的时间,有时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出差或请假需要两周或更长时间方可完成;审批完合同双方开始签订合同,往往出现我们接受的合同条款对方不接受,对方接受的条款我们不能接受,谈好的价格随市场变化需重新确定,这样要花大量时间去重新确定价格及重新审批合同,这样导致物资不能及时进场,成本不能有效控制。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科学合理的制定审批流程,做到精而简。另外一定把握好各种类型材料提请多长时间上报,要给我们留有充足的时间才会有最低成本的回报。

3、供应市场的范围还不够广

目前我们的供应商大量为本地客户,没有很好的形成所需物资产地优先选择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控制最低成本。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收集物资产地价格信息,同时外出实地考察,进一步控制节约成本。

三、20xx年的工作规划和主要思路

20xx年我们将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不断细化采购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拓展供应商的选择、完善供应商档案管理、抓规范、重效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更规范合理的采购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总结上一年得失,指导下一年的工作思路。

在20xx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加强责任感,同时我部门将不断搞好阶段性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尽力量的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集团公司在新的一年发展创更大的效益,贡献更大力量。同时祝愿我集团公司在20xx年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一场新旧交替的大雪送走了忙碌xx年,迎来了充满希望的xx年,又给写下了一段内容丰富的历史,同时又给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更给我们财务部留下了许多需要回顾、思考、总结的东西。

xx年在xx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总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财务部各位员工的辛勤努力下,财务部顺利的完成了xx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为xx公司全面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好了财务部应做的工作。

1、完成了公司财务部本职的财务核算、监督工作,完成了各种报表的编制、报送等工作,完成了资金调配、应用等工作。

2、配合完成了上市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3、财务部磅房完成了本榨季的原料、辅料、产品发货等过磅称重、开票、付款工作。

4、完成了成本、费用的预算、考核和基本控制工作。

5、完成了公司下达的人员培训、本部门的组织建设等工作。

1、安全意识不够强烈、导致财务部在xx年息工期发生被盗事件,给财务部的安全敲醒了警钟。

xx年3月14日早7点15分发现财务部被盗,这一次事故给我们财务部及干部、职工一次深刻的防火、防盗教训。

(1)财务部是企业的核心部门,无论是资产还是资料的安全问题弄不好就会造成企业巨大的损失。

(2)应深刻认识到防盗门不一定就能防盗,保险柜不一定就能保险。保安人员不一定就能保住安全。

(3)对企业现金业务量大、距银行较远的客观事实,应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保险柜决不能放置隔夜现金、不能因为现金流大就只考虑业务而忽视安全。

以上教训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务人员应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不能依赖具体的硬件等措施,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在认识上加大安全防范力度。

2、管理细节不到位、导致磅房存在管理漏洞,给不法人员造成可程之机。

磅房是财务部管理的物流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部门,管理稍有疏忽就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磅房发现被安装遥控器,充分说明我们在这方面还存在管理漏洞,应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1)应严格审查进入磅房工作人员的道德品质及社会关系。

(2)保持磅房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强化道德品质、思想认识教育。

(3)对丢失钥匙、或息工期把钥匙留给储运部以满足发货工作等钥匙流动或丢失情况应及时收缴或换锁。

(4)杜绝非部门员工特别是物流系统员工的频繁进出磅房。

(5)应提防外界部门因业务工作必须的比如校验、维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专业工作过程中我们安全思想麻痹导致的漏洞。

(6)定期或不定期请生产部等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财务知识技能学习不够、不同的岗位工作人员替换性不强。

我们公司是一个在海外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其不同的审查程序及口径,同时xx公司通过长期的经营形成了一套有区别的财务核算口径及管理模式,再有近年来财务制度及准则不断变化,而我们从不同行业或企业应聘来工作的财务人员通过几年的工作对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比较熟悉、对不同岗位的工作在细节上交流不够、内容不熟悉,当某个人员不在岗时就不能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学习,进一步自学能力,甚至挤出时间来集体学习、领会贯通,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管理需要。

4、组织建设不到位,缺乏人力资源、没有储备好可用的财务工作人员。

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人员流动比较大,企业和个人之间存在双向选择,而我们财务部对专业人员要求比较高,同时财务部又是定员、定岗。由于人力资源方面没有作好资源储存,就出现了财务人员发生流动时我们没有可及时补充的可用人员,使我们的工作随时处于被动的局面。因此我们必须和行政部加强沟通,在这方面想办法、寻措施从被动转为主动。

5、企业文化培训不到位、个别员工对企业的行为认识不够、还没有完全进入到文化的氛围之内。

虽然虽然已经运营三年,但员工对文化,管理理念,内控程序,还没有完全领会。作为财务人员,每个员工都应该以财会人员特有的职业精神进行工作,就是要我们细心再细心,认真再认真,不能有差错,必须要用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来严肃对待本职工作,企业的财务部是企业的核心部门,这就要求我们做为财务人员必须从思想高度严肃对待这份工作,认识它的重要及崇高性,爱岗敬业。但是我们的财务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时常发生数据汇集不准确、串户、钩稽关系不正确,资料整理报送不及时,磅房员工经验还不够、对称重过程中一些蒙混人员的行为仍然眼力不够,思想上还存在麻痹大意,还缺乏企业忠诚文化、奉献文化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进行企业文化的教育,使员工的思想认识和企业的管理行为响一致,和企业的发展同步。

6、执行不到位、执行力欠缺。

财务部的工作是一行综合性的工作、牵扯到各部门、牵扯到方方面面,特别是临时性质的工作很多,而且及时性比较强,但是员工在执行方面执行力不够、满足不了及时性的要求,使具体工作不能有效、及时的完成。特别是财务部磅房就一个卫生问题在整个榨季都没有得到有效改观。这些充分说明我们在息工期对执行力的培训还是没有得到落实,政令还不统一,认识还不深刻。需要我们在xx年继续加强执行力的培训。努力提高执行力才能保证我们政令统一、才能保证我们工作按时、有效的完成。

7、个别员工团队精神不够,集体荣誉感不强,全局概念不够。

由于财务部特别是磅房每人的工作都比较具体,工作内容单一,因此形成了各自自扫门前雪的局面,当我们开票业务量大、开不过来时没有人愿意自动的去帮忙、即使安排帮忙也很被动,缺乏团队精神、缺乏全局观念,给工作拖了后退腿。因此在xx年我们必须强化团队意识的教育、增强集体荣誉感,形成一股绳,使我们的整体工作进一步得到提高。

8、费用、成本控制不力、分析不及时,工作自主性不强、仍然存在等、靠的被动思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对于费用、成本的控制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但是财务部没有把眼光放远,没有对全厂各部门、各方面的费用去挖潜、去深究、去调查,看有没有浪费、看能不能节约,而是很被动的接受,对超支的现象不能有效的加以控制,被动的依靠各部门自己来控制。比如全厂的许多修修补补,绿化等许多项目到了来人报帐要钱时才知道发生了费用,没有事前的预知性、根本对费用发生的多少没法控制、也对费用的超支预警不了,缺乏主动性。

同时,财务部也不能够及时的召集会议,对已发生的费用成本去开会分析,给各部门以警示,以指导,即使召集会议各部门对有领导参加和没领导参加表现出重视程度明显不同,财务部作为牵头部门没有形成开会分析的惯例、使大家对此项工作缺乏重视。每月财务部把各部门的费用节超情况放在网上、可以说各部门没有几个去看、形成虚设,时间一长也就麻痹。

这些充分说明我们在费用、成本的控制上工作自主性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从思想上没有把费用、成本的控制落到实处。

在xx年我们必须想措施、想方法去改变这一现象,积极主动的去全面了解,走出财务部、了解信息、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加强控制,提高我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分析的及时性,真正的把费用、成本的控制工作搞好、努力完成费用控制目标。

xx年已经来临,新的一年又将开始,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财务部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学习,勇于创新,继续加强企业文化的培训、增强团队精神;努力学习新的财务制度、准则,提高财务知识、工作技能;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堵塞管理漏洞,努力使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提高、为完成新一年的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五

1.1.1销售部、每月下达网店建设目标和销售目标。

1.1.2销售部经理以目标组织落实并强化现场工作管理和自主管理。

1.1.3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业务代表以目标认真落实并加强自足管理。

1.1.4销售内勤组织性目标落实和工作追踪,并进行登记。

1.2、要求

1.2.1服从直接主管的领导、接受上级主管的监督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追踪。

1.2.2区域经理、业务经理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强化自主管理,周、日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文件、政策、方案等。

1.2.3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向直接上级报告,严禁越级报告,当直接上级无答复或对答复有异议的可越级申诉。

1.2.4手机每天8.00~22.00必须开机,保持联系畅通;

1.2.5维护公司利益吗,严禁在客户面前议论公司相关事宜,损害公司形象。

1.2.6廉洁奉公,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1.2.8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及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1.3、周工作计划表、上周工作执行表

1.3.1市场人员必须每周五填写周工作计划表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并以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市场人员的周工作计划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详细,周工作计划的行程安排必须做到科学、合理,避免有绕行、来回路程重复等浪费公司费用现象的出现;上周工作执行表必须注明地点、时间、工作项目及结果、客户名称、客户来电等详细信息。

1.3.2销售经理审批市场区域经理周工作计划和上周工作执行表,审批人必须签字确认,审批后每周一前传回公司交内勤备案存查。

1.3.3若需改变周工作计划必须经上级同意后执行。

2.1报销周期为上月26日—当月25日,单据必须在次月的1日前寄出。报销单据封面应按公司统一格式填报;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并由当事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确认,按发生日期由前置后分类别粘贴,且票据粘贴厚薄均匀、大小不得超过封面所有票据不得涂改,并且大小金额一致,否则不予报销。其后附月工作行程表。

销售部经理对本市场部费用进行初审并签字核准,区域经理初审业务代表费用、本区域市场费用并签字确认再交总经办经理核准。

车费

市场人员行程以区间车票为准

2.2.1地市级到县级市或以上的往返车票必须出具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或火车票。

2.2.2县级市场或以下的尽可能提供电脑打印的正式车票,如确实没有需与周工作计划相符且有主管签字确认。

2.2.3车票起止地点必须前后一致,如有例外应特别注明;绕行、来回重复或跨区域车票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批准的例外。

2.2.4送货运费相关发票需由销售经理签字认可方能报销,无正式发票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经公司领导和销售经理签字方能生效。

办公费

2.3.1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周工作计划、合同原件、合同草案、市场规划等因工作产生的打字复印费、传真费、邮寄费及公司有关书面政策的传真接收费等,每月最高上限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2.3.2新入职人员定额名片费2盒(上限为20元/盒)

2.3.3符合要求的办公费可以与差旅费一起报销。

2.3.4索取发票确有困难的可以收据报销,但每张单据上必须注明开票日期及内容(大小数额、用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销。

3.1不服从上级领导,处罚50元/次,严重者降职、辞退

3.3未经撒谎能够既领导批准擅离市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旷工时间长达一周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自动离职或严重违纪被公司辞退的扣一个月工资、费用补助,提陈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发放。工资,费用补助,提成在公司剩余部分不予发放。

3.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的予以补偿。

3.8销售人员严禁在外兼职,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本人在公司没有发放的工资、费用补助、提成不予发放。

4.1.1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内容,

4.1.2销售人员每月销售定额为5000元,当月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以上部分按5%比例提成。

4.2兼职销售人员无固定工资,按其销售额8%的比例提成,作为销售报酬。

4.3销售人员每月25号前向财务上报其销售额,财务根据其货款回收率计算销售提成。

商贸公司工作总结篇六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商贸公司对20xx年全年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总结,并对20xx年的工作思路做简要的阐述。回顾20xx年我公司虽遭受我市房地产领域以及其它领域经济发展低迷的影响下,使得各项工作开展困难,但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下,以及我公司各位同事齐心协力的努力工作下,顺利完成了集团公司分配下的各项任务。

根据集团公司我们先后完成了:xx工作、xx项目的开工和基础工作、xx、xx等项目的物资采购任务,同时完成了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品的采购和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累计完成大型物资采购申请30单,签订合同30份。

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部门对物资申请采买的计划不完善

对各种材料及产品的购买基本没有明确填写总的数量规格型号和进场时间及产品的质量要求,造成我们在采买过程中很难去把握采买时间和进场时间,导致成本增加,最后因实地运用而有质量因素出现互推责任。因此我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提前计划所需产品和规范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

2、物资采买过程中审批环节重复、申请材料时间滞后

每次物资采买时,先出具调价汇总表找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价格并确定供应商,审批此项需要两到三天;然后根据调价表的基本内容开始起草合同,接着开始内部审批合同内容,至少需一周的时间,有时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出差或请假需要两周或更长时间方可完成;审批完合同双方开始签订合同,往往出现我们接受的合同条款对方不接受,对方接受的条款我们不能接受,谈好的价格随市场变化需重新确定,这样要花大量时间去重新确定价格及重新审批合同,这样导致物资不能及时进场,成本不能有效控制。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科学合理的制定审批流程,做到精而简。另外一定把握好各种类型材料提请多长时间上报,要给我们留有充足的时间才会有最低成本的回报。

3、供应市场的范围还不够广

目前我们的供应商大量为本地客户,没有很好的形成所需物资产地优先选择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控制最低成本。所以我们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收集物资产地价格信息,同时外出实地考察,进一步控制节约成本。

20xx年我们将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不断细化采购管理流程、控制采购成本、拓展供应商的选择、完善供应商档案管理、抓规范、重效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更规范合理的采购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总结上一年得失,指导下一年的工作思路。

在20xx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加强责任感,同时我部门将不断搞好阶段性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差距。尽力量的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集团公司在新的一年发展创更大的效益,贡献更大力量。同时祝愿我集团公司在20xx年取得更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