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

时间:2023-07-10 16:03:52 作者:曹czj 方案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篇一

如果是相同的指令,情况还算好,如果是意见相左,一次越级指挥,就在基层员工面前把中层扫荡得干干净净了。之所以管理架构要分层级,越是管理规范的大公司,层级越严密,就在于要形成政令统一的行政体系,发挥行政领导力。所以在层级管理当中,有一条原则是所有管理者必须要遵守的:可以越级投诉,不可以越级汇报;可以越级了解情况,不可以越级指挥。

在60年代,管理学中就提到了分权思想。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分权还是集中当然不可一概而论。但是权力过于集中的结果必然导致高层的忙死和中层的不负责任,闲死,郁闷死。也间接导致平级部门之间的官僚主义,一句“领导说了算”,不得罪人,也不愿意承担责任,实际上印证了中层管理的缺失,中层管理变成了摆设,变成了高层领导的应声虫。

这个很普遍,不多讲,对领导力的伤害是很大的。靠企业文化、目标管理、kpi等手段可以有用。

企业没有良好的工作氛围,让能者寒心,庸者瞎混,团队成团伙,各怀心事,相互拆台,就是不好好做事,严重影响战斗力。

山东乐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3月5日成立于山东济南,注册资金伍佰万圆整,是商业地产策划、招商与运营管理顾问机构,是商业房地产行业的全程服务商,是为商业房地产行业专业市场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

山东乐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位为现代服务业(即现代第三产业)商业运营管理商,专注于商业房地产的运营管理和技术研究,主要服务项目有:商场经营管理、商业顾问、商业招商、物业管理、商业市场调研、商场空间规划、市场营销策划、商业推广活动、市场装饰装修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中国最专业最具前瞻性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商,为客户提供优质、创新的专业服务,目前正在运营管理的项目是山东东明乐成建材家居广场。

山东乐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在运营的项目——山东乐成建材家居广场,东明唯一一家”一站式”购物建材家居商场,位于东明东部新城曙光路和黄河大道交叉口,总面积四万余平方米,预计20xx年9月开业,现已进入开业筹备阶段。

企业使命:服务客户,服务社会,为员工打造一个成长的平台

企业愿景:成为中国最专业最具前瞻性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商

企业价值观:服务、诚信、务实、创新、责任

目前国内商业房地产运营管理服务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数量不多,规模不大,专业性不强。现有的很多商业地产项目的运营管理大多是房地产公司与策划团队、招商团队、物业团队等合作,或者暂时性的成立运营管理公司以自营,并不承接自有项目以外的业务。这种运营管理模式不仅投入大、耗费精力大,且效果不佳,不利于专业化、制度化管理,也不利于保持项目的持续竞争力。所以说业内迫切需要专业的商业房地产行业的全程服务商,迫切需要为商业房地产行业专业市场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

系统优势:公司具备完善的运作系统,有独立的前期策划团队、招商团队、中期执行团队和后期运营管理团队。

操盘优势:公司在运作上实行项目现场设置执行项目组、公司总部设置总参的双操盘模式;合理把控节点、避免项目出现失误。

团队优势:公司本科专业人才比例占有60%左右,人员多为经历过众多项目的专业精英人士,实操经验丰富。

专业优势:公司成立的商业地产沙龙,会员多为国内知名商业地产界的权威人士,商业地产沙龙与国内多家业内专业联盟共同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时刻处在行业前沿,专业知识丰富。

合作商家优势:公司在运作项目过程中与众多的开发商及品牌商家达成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品牌资源丰富。

目前公司运作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项目现场设置执行项目组,总部设置总参,进行全程监控。

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篇二

正如在本刊上一期所提到的,职位分析是确定薪酬的基矗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要在业务分析跟人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能跟职位关系,人力资源部跟各部门主管合作编写职位说明书。

职位评价重在解决薪酬的对内公平性问题。它有两个目的,一是比较企业内部各个职位的相对重要性,得出职位等级序列;二是为进行薪酬调查建立统一的职位评估标准,消除不同公司间由于职位名称不同、或即使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跟工作内容不同所导致的职位难度差异,使不同职位之间具有可比性,为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奠定基矗它是职位分析的自然结果,同时又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

职位评价的方法有许多种。比较复杂跟科学的,是计分比较法。它首先要确定与薪酬分配有关的评价要素,并给这些要素定义不同的权重跟分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如hay模式跟crg模式,是采用对职位价值进行量化评估的办法,从三大要素、若干个子因素方面对职位进行全面评估。不同的咨询公司对评价要素有不同的定义跟相应分值。

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是通过综合评价各方面因素得出工资级别,而不是简单地与职务挂钩,这有助于解决“当官”与“当专家”的等级差异问题。比如,高级研发工程师并不一定比技术研发部经理的等级低。前者注重于技术难度与创新能力,后者注重于管理难度与综合能力,二者各有所长。

大型企业的职位等级有的多达17级以上,中小企业多采用11~15级。国际上有一种趋势是减级增距,即企业内的职位等级正逐渐减少,而工资级差变得更大。

薪酬调查重在解决薪酬的对外竞争力问题。企业在确定工资水平时,需要参考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公司可以委托比较专业的咨询公司进行这方面的调查。外企在选择薪酬调查咨询公司时,往往集中在美国商会、william mercer、watson wyatt、hewitt、德勤事务所等几家身上。一些民营的薪酬调查机构正在兴起,但调查数据的取样跟职位定义还不够完善。

薪酬调查的对象,最好是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类似公司,重点考虑员工的流失去向跟招聘来源。薪酬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资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跟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跟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

只有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职位评估,并各自提供真实的薪酬数据,才能保证薪酬调查的准确性。在报纸跟网站上,经常能看到“xx职位薪酬大解密”之类的文章,其数据多含有随机取样的成分,准确性很值得怀疑。即使是国家劳动部门的统计数据,不能取代薪酬调查用作定薪的依据。

在分析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后,需要做的是根据企业状况选用不同的薪酬水平。

影响公司薪酬水平的因素有多种。从公司外部看,国家的宏观经济、通货膨胀、行业特点跟行业竞争、人才供应状况甚至外币汇率的变化,对薪酬定位跟工资增长水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公司内部,盈利能力跟支付能力、人员的素质要求是决定薪酬水平的关键因素。企业发展阶段、人才稀缺度、招聘难度、公司的市场品牌跟综合实力,是重要影响因素。

同产品定位相似的是,在薪酬定位上,企业可以选择领先策略或跟随策略。薪酬上的领头羊未必是品牌最响的公司,因为品牌响的公司可以依靠其综合优势,不必花费最高的工资可能找到最好的人才。往往是这些财大气粗的后起之秀最易采用高薪策略。它们多处在创业初期或快速上升期,投资者愿意用金钱买时间,希望通过挖到一流人才来快速拉近与巨头公司的差距。

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篇三

第一条工程技术人员在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方案合理性、节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第二条方案设计应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计。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前应详细了解工地情况、甲方需求、建筑物的档次定位,作出合理方案。

第四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合理规划路由,选用性价比高的产品,合理、节约地配置材料,力争把系统成本控制到最低。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作出相应系统拓扑图、平面点位分布图。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接到公司通知和相关资料后,应在一周内提交初步方案及报价书。

施工管理细则

(一)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作好施工前现场勘验工作,作好设计并报相关负责人确认。

(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图纸并报相关负责人及甲方确认。

(三)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材料预算报相关负责人,并作好采购协调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准备好相应的施工工具。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作好施工人员配置安排,并作好施工人员相关技术培训。

(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做好工期预算和工期计划表报相关负责人审核。

(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落实好材料和值班人负责人。

(七)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做完准备工作后,应立即做好开工报告送交相关负责人和甲方。

(一)项目负责人应每天在工地负责技术指导,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施工方案调整并报部门主管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到工地跟踪、监督施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期和施工人员,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

(三)在施工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及时作好材料调配和供应工作,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四)施工材料进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做好验收工作,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以免影响工程质量。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规范管理施工队伍,杜绝违法乱纪之事发生,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管理规范操作施工,禁止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强调安全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事故发生。

(七)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与甲方以及其他各方的协调工作。

(八)项目负责人应详细做好施工文档工作。

第一条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安排验收计划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第二条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严格按验收计划安排验收,首先应通过本公司内部自检,合格后才能安排客户以及其他方的验收。

第三条公司内部自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检验,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应在短期内整改,整改后再由公司相关人员再行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客户以及其他方验收。

第四条公司内部验收应注意检查在施工中是否存在错用、乱用和浪费材料,是否有偷工减料等现象,考核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与客户及其他方的关系状况。

第五条公司自检后,详细准确的核算出工程的材料清单和成本,整理各种自检数据。

第一条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技术部应做好对使用方的`系统操作以及简单维护等技术培训工作。

第二条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后,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回访用户,跟踪用户系统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三条工程技术部接到客户投诉电话后如无特殊情况,应派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应设立节假日值班电话,接到投诉后,最迟不超过12小时赶到现场。

第五条技术维护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维护、维修费用。

第六条技术维修人员每次维护维修都应作好记录,填好信息反馈表,维修维护完后由甲方签字返回工程技术部存档。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

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篇四

为响应政府和电力主管部门提出的节能方针政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障生产车间在电力错峰管制时间段(每周五、周六、周日)内不会被强制拉闸断电,经公司总经办批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节电方案,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1.电源及照明

1.1禁止在办公室乱拉乱接电源线,除手机充电器以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外接用电设备,违者没收。

1.2严禁在公司任何区域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当值保安每日定期巡查,如经查获,将不作通知直接剪断充电器电源线。

1.3靠近窗户的办公室尽量减少开灯,利用自然光照明,确因光线不足需要开灯照明时,开灯数量不能超过该办公室电灯总数的50%,违者该办公室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最高领导双倍计扣。

1.4灯管数量在两支以上的灯盘全部减少为两支,由制造部工务组检查实施。

1.5下班或办公室人员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全部照明电源,避免造成资源浪费,经查获下班后或办公室无人但照明电源未关闭的,该办公室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最高领导双倍计扣。

2.空调制冷

2.1在气候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能开窗户的办公室尽量不开空调,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既有利于身体健康,又能减轻公司的电力负荷,节约能源。

2.2室内温度高于或等于28摄氏度时才允许开启空调,温控设置不得低于28度,并必须将门窗关闭,禁止在开空调的同时打开门开窗,违者该办公室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最高领导双倍计扣。

2.3下班后或因用餐、会议、外出等原因出现办公室无人值守时,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空调,违者该办公室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最高领导双倍计扣。

2.4少于5人的会议禁止使用一楼和二楼的大会议室,中午休息时间禁止任何人在会议室内打开空调休息,违者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

3.电脑及办公设备

3.1下班或外出办事超过两小时不使用电脑时,应将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关闭,以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资源浪费。

3.2所有办公电脑不得安装非办公用的其他软件,禁止使用屏幕保护程序,关闭监视器时间全部设置为10分钟。

3.3禁止在任何时间段内用公司电脑看电影、网络视频,玩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源。

3.4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包括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

3.5以上事项由it资讯科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如有违反者按10元/次/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办公室最高领导者承担。

4.其他

4.1食堂空调(包括风帘)全天禁开,一律采用风扇降温散热。

4.2用餐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风扇电源。

4.3厨房冰柜应设置合适的温度,尽量减少采购需要冷藏的食品。

4.4以上事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按10元/次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1.电源及照明管理

1.1禁止在生产区域乱拉乱接电源线,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非生产用外接用电设备,违者没收。

1.2白天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利用自然光照明,不允许开灯。确因光线不足时才允许开灯照明。

1.3晚班时只允许在作业区域开灯,非作业区域禁止开灯。

1.4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该区域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班组长及科长按双倍计扣。

2.风扇管理

生产区域内不允许在无人状况下打开风扇,人离开作业区域超过五分钟的必须关掉风扇,违者该区域所有员工扣浪费资源费10元/人,班组长及科长按双倍计扣。

1.禁止使用任何外接用电设备,包括手机充电器、电脑音箱等。

2.所有办公室全天禁开空调,全部采用风扇降温散热,未领用风扇的部门请于20xx年6月23日前完成申购和领用。风扇的配备标准为4人/台,人数不足4人的办公室按一台配备。

3.风扇的使用管理与空调相同,离开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风扇电源。

4.以上事项由人力资源部、it资讯科和当值保安员共同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按10元/人/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该办公室最高领导者承担。。

1.待料超过10分钟以上时,必须停机断开生产设备的电源,以减轻电力负荷。

2.将三、五车间(科室)的空气管道总阀门关闭,以减少空压机运转时间达到节电的目的。

3.在生产任务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设备的生产能力,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合理安排人员,尽可能的停开设备或减少设备开机时间。

4.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非错峰用电时段,充分使用设备,24小时作业;在错峰用电时段,尽量减少白天设备开机时间,利用晚上时间作业,以避开用电高峰时段。

最新企业管理方案优质篇五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中央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内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 国资委以国家发展战略和中央企业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 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督促中央企业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制定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中央企业投资应当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遵循价值创造理念,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 中央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履行投资信息报送义务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

(一)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

(三)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四)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七)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八)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九)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十)对所属企业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资委。

第八条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并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国资委建立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季度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投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中央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基础信息管理,提升投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全程的动态监控和管理。中央企业按本办法规定向国资委报送的有关纸质文件和材料,应当同时通过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电子版信息。

第九条 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发布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应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动态调整。

中央企业应当在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第十条 国资委建立完善投资监管联动机制,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财务监督、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干部管理、外派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等相关监管职能合力,实现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过程监管全覆盖,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减少投资损失。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企业的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调整年度投资计划。

(一)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

(二)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

(三)投资结构分析;

(四)投资资金来源;

(五)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第十三条 国资委依据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从中央企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国资委在收到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含调整计划)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企业反馈书面意见。企业应根据国资委意见对年度投资计划作出修改。

进入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特别监管企业”名单的中央企业,其年度投资计划需经国资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一)开展项目投资的报告;

(二)企业有关决策文件;

(三)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

(四)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从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并对有异议的项目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书面意见。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国资委确认的各企业主业、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新兴产业投资方向,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新投资项目,应当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其中股权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明确投资决策机制,对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向下授权投资决策的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两级。各级投资决策机构对投资项目做出决策,应当形成决策文件,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均应在决策文件上签字背书,所发表意见应记录存档。

第十七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提示。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再决策。如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当研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中央企业因重大投资项目再决策涉及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应当将调整后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国资委。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要求,分别于每年一、二、三季度终了次月10日前将季度投资完成情况通过中央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资委。季度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内容。部分重点行业的中央企业应按要求报送季度投资分析情况。

(一)年度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年度投资效果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五)年度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每年选择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形成后评价专项报告。通过项目后评价,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总结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选择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向企业通报后评价结果,对项目开展的有益经验进行推广。

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投资方向、资金使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强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退出的时点与方式安排。

第二十四条 国资委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中央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中央企业。相关中央企业应按照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性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社会各类投资机构参与。中央企业股权类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前应当由独立第三方有资质咨询机构出具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的中央企业不得因投资推高企业的负债率水平。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63号)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谎报、不及时报送投资信息的中央企业,国资委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国资委责令其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资委于20xx年公布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