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10-09 19:58:08 作者:曼珠 合同 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篇一

为确保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及能源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相当于贰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物业管理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90日内,如未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的,物业管理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代收代缴费用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执行方式及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实行。管理公司收取乙方缴纳的能源费用后向乙方开具代收代缴服务行业收据,乙方对此予以确认。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用标准的调整,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的标准。

第五条保险

(一)甲方负责协调为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负责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租赁区域的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的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本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事故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

请索赔,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责任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如乙方不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乙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还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如经催收而乙方仍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甲方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即向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则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等,其中律师服务费按物业所在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上限执行。

(五)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各项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按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或本协议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确定,甲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6、经本物业业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

第七条紧急状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它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的效力及于乙方的员工、家人、顾客、访客等相关人员,该等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使用的商铺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本合同约定甲方送达乙方的相关通知及文件,甲方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通知并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派员投递于业主名下的信箱(以投送登记为准)或电话通知。

甲方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投送的,自交邮之日起七日后视为送达乙方。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与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协议与商铺租赁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商铺租赁合同为准。乙方承租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如相关费用尚未结清,则有关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雪、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乙方不承担车辆保险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第八条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情况,在报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批准后可适时调整车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九条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八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 (业主/物业使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__________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___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享有对__________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___广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__________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___广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__________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__________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 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 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__________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___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___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__________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 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_______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__________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 ,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 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 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 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6、 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 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代表人簦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篇三

甲方:(管理服务者)

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

为了维护协信?长百年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对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合同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 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在与甲方签订该合同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 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百年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 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 ,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 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 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 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6、 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 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簦章:

签约日期: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股份制

法定地址:

现任法人代表:xxx。

乙方(职工)姓名:物业管理员

性别:年龄:学历

籍贯:xx省xx市(县)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工作(生产)需要,招(聘、雇)乙方为职工(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种类型执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止,共xx年。

2、试用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应聘在xxx部门xxxx岗,负责xxx工作,兼做xx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产)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语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4、甲方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员工(乙方)按月向社会劳动保障机构缴纳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资中帮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公司有关规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条件下,乙方因工负伤,经三亚市劳动部门事故鉴定科鉴定后,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治疗期间为乙方支付必要的专项医疗费,支付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伤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劳保医疗等各种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参照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近按月工资发放。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得的工资不得低于三亚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工资xxxx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xxxx元;其中,基本工资xxxx元;津贴及补助等按补充规定发放。

2、甲方于每月xx日为发薪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按劳动部发(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3、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为四十八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具体实施办法见公司有关规定。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3)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4)经有关部门批准到国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裁减人员的。

2、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含辞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于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三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应立即纠正,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和劳保福利。

3、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具体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八、双方另约定的事项

甲方按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及属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甲、乙双方盖章签名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注明:

1、合同一份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2、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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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业商场合作合同篇五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如乙方不按协议执行维修和管理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费用收回。

权利:如甲方不按时缴纳标准费用可与甲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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