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加装门 房屋安装合同(大全6篇)

时间:2023-09-22 02:36:46 作者:JQ文豪 合同 阳台加装门 房屋安装合同(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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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加装门篇一

甲 方(需 方):

乙 方(供 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按下列价格购买乙方的产品,乙方提供安装。甲、乙双方就甲方房屋电热地暖工程实施细则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一、甲方地暖工程需付费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见附表编号 ,数量有变化时,以工程结算为准)。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定金、全款),甲方确定工程设计方案及预算明细后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当日结清所有剩余款项。如发生工程变更,最后结算以双方核实现场确认为准。

三、交货地址及方式: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 )甲方自提( )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商品运输费用由 方负责,安装费用由 方负责。

五、质量保证:在五年之内由于地暖软片自身质量问题(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除外)造成产品不工作的,由乙方免费负责解决;温控器在二年之内发生故障(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予以更换。

六、安装条件

1.地暖软片安装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其它工种施工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否则造成工程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2.为确保用电安全,采暖面积大于100平米的房屋, 进户计量电表不小于40安培。地暖软片宜采用单线控制,该段线路不得串、并联其它用电设备,可以共用空调线路。

3.在房屋装修布置线路时,在需要安装电热膜的房间应预留2根电源线(火、零)(由乙方提供),电源线要求采用不小于2.5mm2的国标电线,预留地面连接长度不小于300mm。墙面要求安装室内温控器接线底盒规格(86 mm×86mm),埋设深度35mm~40mm 。产品安装应该在墙壁做完,地板安装前施工。

4.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日期进行施工,进场前现场必须达到施工要求——地面平整、清洁、干燥、无杂物。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拒绝送货安装,且视为甲方违约。

2. 乙方单方面违约的,应退还甲方所交货款,并按照本协议附表总价款的5 % 赔付甲方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3.甲方单方面违约的,应按照本协议附表总价款的 5%赔付乙方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阳台加装门篇二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承包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及系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2、 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 ;

(2)工程造价: 元;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付款方式:(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二条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中央空调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 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 年 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中央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2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两个供冷、供热期(由 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由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阳台加装门篇三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新热源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 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二分厂。

3、工程规模 :一炉一机系统高低压配套电气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 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 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xx.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xx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建行沂源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阳台加装门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明确双方职责,顺利完成本工程,特订立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与兴扬路交汇处西北侧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方式

2.1 工程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1本工程采用一次性包干含税综合单价,具体含税包干单价、暂定数量、暂定总价及部分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3.2 以上综合单价均为含税包干单价,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防火门及五金配件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含安装辅助材料费用)、施工设备(含进退场和安拆费用)、水电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及风险、税金及安装前后按照国家和业主单位的要求的一切必须的检测费用、特别是消防检测的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

3.3 本工程综合单价已包括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用,其它施工合同认为承担本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而需要发生的其它成本支出,以及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等物价的涨跌风险与总承包商及其它专业承包商的交叉配合费用以及售后保修费用等一切费用。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涉及的以及国家地方消防部门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规定组织施工。

4.2 本工程所使用的防火门均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木质防火门制作安装应满足《防火门通用技术标准》gb12955-20xx技术规范及验收要求,同时须满足现行有关防火规范、验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4.3本工程要求,乙方如达不到该标准进行返工,所有返工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4.5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即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未按时到场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非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修复。在保修期内乙方设专人负责,如人员有变化,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联系中断,有关维修工作甲方有权雇请第三方完成,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因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到位进行维修,或因一次维修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以市场价为原则,根据甲方或物业公司与第三方维修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在乙方保修款中给予扣除。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门框、门扇到现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及总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5.2 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

5.3 第二年验收合格对应日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价的95%;。

5.4 保修期为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将5%余款付清。

5.5 在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完税建筑业发票,且工程款支付申请须经监理签字认可。

第六条 工程工期

6.1 本工程工期以甲方及总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为准。

6.2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和总包方做好工程进度规划,确保不会因乙方原因引起工期拖延,否则因乙方拖延工期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2在乙方施工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现有的道路、垂直运输机械、材料堆场、施工现场设施。

7.3 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监理管理,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堆场。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所有材料及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卸车及成品、半成品保护、材料保管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若有损失跟甲方无关。

7.4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正确指令应立即执行,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

7.5 甲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至分配箱,开关箱、电线电缆、照明等需乙方自行配置。

7.6 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安全可靠并符合要求。

7.7乙方需提供厂家资质证书、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出厂复试合格报告,以及本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凭证,以便产品验收。

7.8 乙方应提供优质售后服务,质量问题两年内免费保修。

7.9 乙方须现场核对结构洞口尺寸后下料、加工及安装。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监理要求先行安装门框,待具备条件并对门扇尺寸核实无误后,经甲方同意再安装门扇。门框、门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根据甲方和总包要求,前来补漆和修补。修补及补漆费用已经含在包干单价中,不另外计取。

7.10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按时参加有关工程会议,服从统一安排,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总包、监理及甲方进行联系和对接,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

7.11 乙方应按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并入土建方工程资料。

8.1 乙方应服从现场总包、监理及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注意其他单位施工成品保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工程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本工程乙方现场施工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安全十大规则操作,不规章作业,不冒险作业。

8.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和总包对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4 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等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火灾等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8.5 乙方作业人员无论施工场内外,所有发生的交通意外、疾病、打架斗殴等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8.6 乙方施工期间所有施工机具、材料、劳务工资等外债均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其他

9.1本合同一经订立,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合同条款内容。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9.3 双方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起诉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9.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所有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防火门技术参数及配件品牌表(附件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阳台加装门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常州宝尔曼斯服饰有限公司和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常州宝尔曼斯服饰有限公司办公楼高炮; 江苏东宝印染有限公司厂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30%工程款计:。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和客户方验收合格,付60%工程款项。其余10%作维修保证金,期满后即付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它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甲方提供乙方安装施工时必须条件。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清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8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象、广告词及其它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金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阳台加装门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根据属下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就 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补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甲方补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甲方补充)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根据需要修改)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分批合同的价款、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50%。

(4)结算的5 %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六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补充)

第七条 保修条款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补充)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专项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合同,向有关部门登记后合同生效。

2、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无权代理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安装资质证书。

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