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09-21 13:29:36 作者:琴心月 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实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以保护大家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近日,凌城镇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把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通过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发送“市金融办、市教育局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不要听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信息。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针对普及融资、法律常识等内容开展了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和学生都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为维护*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篇二

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采供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县卫生监督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为目标,以打击非法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超采频采血浆为重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解决我镇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游医、假医、坐堂行医,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以及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严厉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出租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诊疗活动超出执业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生和护士是否具备《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执业资格,对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设置诊疗科目的条件及从业人员资格,对不具备条件开设诊疗科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案件转交给县卫生监督所处理。

(五)严厉查处非法义诊活动。重点查处以义诊名义非法行医、推销产品、诈骗钱财、欺骗群众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采供血活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冒名顶替、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违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七)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严厉打击肆意扩大宣传医疗美容功效,误导就医者的行为。

(八)严厉打击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周远银任组长,牟潮涌任副组长,陈国珍、曹颖、刘琼、尤永艳为成员。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由周远银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的材料。设立举报电话:7414188。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医疗服务市场和采供血行为的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打建并举、监督与服务、整顿和规范、处罚与教育、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发现并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二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发布医疗广告,及时纠正问题,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三是要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医疗广告监测工作,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

(三)加强配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牵头和协调工作,探索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主动与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大要案通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犯罪分子。

木孔镇卫生监督协管站

2018 年3月1日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篇三

打击非法行医汇报材料_工作总结/汇报_总结/汇报_实用文档 ?区卫生监督所 2012 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材料(2012 年 11 月?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成员: 2012 年,在市卫生监督局正确指导下,我所按照省厅《2012 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市、县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文件精神要求,结合 我县实际,我所制定了《x 县 x 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检 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墩阔坦乡党委、人 民政府于 20xx 年 3 月 6 日至 20xx 年 5 月 20 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 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

为严厉打击 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 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使医疗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

病理科主任岗位说明书河东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电[20__]10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 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 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肥市、县(区)、各部门在打击非 法行医专项......

现将主 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 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 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川卫生函〔2017〕258 号)文件要求,于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

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打击非法行医情况汇报篇五

根据《巩义市卫生局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为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无证行医查处区域责任制"和"无证行医查处日常巡查制",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现将本区域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巩义市20xx年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

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营造良好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我院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整改报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同时动员全社会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人士参与此项活动的长期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个案进行严厉的打击,全社会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成果。

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内容,在我院区域内展开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我院检查区域内未出现以下行为:屡查不止的无证诊所;超等及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科室的行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非法义诊和坐堂行医活动等。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各项医疗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虽然我院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卫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