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办法(优质22篇)

时间:2024-03-21 08:34:08 作者:LZ文人 工作计划

学校是一个塑造人格、培养品德的重要场所,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读一读这篇生动有趣的学校总结,看看作者是如何表达对学校生活的感悟和思考的。

学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全体师生员工应爱护使用,不能随意破坏。为将校产管理好、保护好、使用好,学校对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校产管理采取总务处统一管理与使用部门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位定人的管理。保管人员须明确保管责任,所有校产都要登记入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师在爱护公物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校产。

一、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开学初班主任对班级公物检查一次,日光灯等自然损坏的报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人为损坏的一律按价格赔偿。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甚至故意损坏的`,除按价格的二至五倍赔偿外,要追究保管人的责任,按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期未或毕业时经总务处检查验收后交还给学校。

二、办公室财产:由总务处分年级、分处室逐一登记,谁用谁管理。教职工调离本校时,总务处逐一检查,所用、所借的校产都应如数归还,对损坏或遗失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三、电子备课室、中控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电脑室的财产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责任须落实到人。

四、图书楼财产由图书管理员负责。

五、广播室财产由团委负责。

六、实验室财产: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实验设备入库、出库登记,做好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七、学校购物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需要的设备、器材,要先到总务处办理登记申请,再由总务处汇总报校长批准,由相关人员或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八、教师教学中需要的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写出申请报总务处购买,由教务人员发放。

九、保安用品,由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

十、体育器材、设备由艺体美卫处相关人员负责。

十一、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桌椅、文娱道具等小件物品由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

校舍、场地、器材如确需向外单位出借,需经分管部门领导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并收取必要的费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凡人为损坏,要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窃造成的损失,视其责任大小,经集体研究后作价赔偿或报销。

十三、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务。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原因,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根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学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各部门应有具体负责人(保管人),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每一年清查、盘点、核对。

二、校产的购置由校长同意审批后才能购买,对购入的物品,要认真审查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固定财产帐每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三、领用物品,进行分品种记载。学期结束分别统计各类物品使用数量。

四、借用校产,应写借条,经主管领导同意,保管员登记后,方可将财产借出。借条上应注明借用、归还日期,逾期不还者,可照价赔偿或扣除借用人工资。

五、校产由总务处每年检查登记一次,丢失、损坏的.查明原因,酌情赔偿或报损。

六、校产报废、报损由总务处核准,报告校长室,方能报废销帐。

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地利用好现有的先进教学设备、设施进行现代化教学,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校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设一名兼职教师负责校产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2、对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等校产必须及时做好入册登记手续。做到先入册后使用。

3、各功能室(包括课室)都有一位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室内设备、设备的保管。

4、各功能室都必须有规章制度,要求师生进室后必须遵守。

5、凡各类设施、设备的“进出”(包括教学仪器的临时借用),都要办理相应的.借记手续。

6、功能室每次使用完后,任课的老师要按要求把该功能的设备、设施等放回原位。负责功能室的教师有权要求使用功能室的老师把该室的设备、设施整理好。

8、设备、设施的损坏:

(1)属自然损坏或失效的,负责的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进行维修或报废。

(2)属人为性损坏的,分责任,按价赔偿。

9、每学期末,负责校产登记的老师要做好校产的清点工作,作好记录。该添置的上报添置、该维修的安排维修。做到科学管理、物尽其用,尽可能发挥现有设备、设施的作用。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校产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保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物质基础。为了切实管理好校舍校产,确保学校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总务处负责人为组长,教导主任、教师、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校舍校产管理小组,对校产全面管理,逐步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播音室、队室、食堂等有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班主任负责班级财产管理。教室里的课桌、讲台、日光灯、黑板、纸篓、扫帚、录音机、投影仪等财产,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教导处按需配齐,填好财产登记表,做到包干管理,责任到人,每学期自查核对一次。

四、做好财产登记。学校有总帐,各室有小帐,每学年末进行查核,作好报损记录。

五、建立赔偿制度。凡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财产应照价赔偿。

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爱护校产。

2.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校产管理原则。

4.各部门校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日常校产的保养工作。

1.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固定资产等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产保管员,并据此及时记帐。

3.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

1.学校各部门申购的公用设备,均由部门领用,个人保管,调离学校时归还。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员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学校配发的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

1.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好房屋编号。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入帐工作。

2.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安排相关责任人根据登记情况,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学期结束,各部门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实相符。

3.需报废、报损的的物品,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分管校长验证,并报校长同意。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x小学。

20xx年上期。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一、凡是外单位借用我校体育馆、运动场等搞活动者,须到场所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审批并备案。

二、借用各种活动场所的单位,要服从保卫部门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凡在校内举办各类较大(跨系)文体活动的单位,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保卫处备案。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活动的单位负责场外治安秩序,实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入场验票、安全保卫和活动须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凡在室内举办活动的场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须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并保持畅通,须备有应急灯,严格控制场内人数,不得超员。

六、使用室内活动场所的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人,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活动结束时及时断电,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舞台。

七、参加集会和文体活动者,必须遵守入场规定和场地管理制度,禁止在场内大声喧闹,严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设备。

八、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跨校间的,上级主管领导视查、外宾访问等,保卫处要根据规模档次参加人员情况,制定出现场安全工作方案,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九、参加活动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会场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退场,交保卫处处理;严重影响会场秩序的,可由主办单位提请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的管理制度办法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范围。

(2)单价不足8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床、办公桌、各类柜子等学生、教师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为固定资产。

2、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分类编号、并由校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一级台帐、附单件明细卡片:计算机、舞音美室、体育室、电工室、物理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部门、由专管员建立相应的二级台帐并负责管理。其他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建立二级台帐、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保管。

3、新增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4、总务处的台帐、每学期应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各专管员的二级台帐核对一次。每学年学校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转移、须报总务处负责实施。未经总务处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处置。

6、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如需调配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填写调用单、调入部门负责人或专管员签字领用、并调整各级台帐。

7、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室课桌椅、寝室床铺及其有关设施由总务处负责配置和调整、每学期由班主任、学生寝室生活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和用物责任人签字、各存一份备案、每学期总务处对财产保管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1、计算机、舞音美、体育、电工、生化、图书阅览、食堂等专业的教学用品、用具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各部门专管员必须建立抵值易耗品台帐、耐用品并附明细帐。所有物品都应及时列入台帐。

3、因办公、教学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填制借用单、借用人签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消耗品由使用部门(人)签字领取使用。

4、各班清扫用具、要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5、各部门专管员按月填报物品进出库报表。各部门专管员应于每月初进行一次库存清点、并将上月物品的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月报表报总务处。如出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6、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原始凭证、入库单、出库单、月报表等、并装订成册。

三、财产采购、验收、入库制度。

1、凡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总务处领填请购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总务处组织人员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商品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采购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添置的财产如属国家专项控制商品、需先办理控购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3、凡新购入的财产、应由总务处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请购单方可报销。

4、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验收登记:文体用品、实验用品、图书资料、实习材料等低值物品购入时由部门专管员验收登记。

四、财产的出借与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领导研究决定。

2、批准借用的财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注意爱护、精心保管、按期还回、照价赔偿。

3、离退休及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4、所有人员、都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或不负责而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五、财产报废、变卖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复使用的固定财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大型、贵重设备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注销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统一收集并造册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并注销台帐。

3、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固定资产变卖价格。凡要变卖的固定资产、分两步走、第一步由学校相关人员确定基础价格、第二步由相关人员根据学校内的基础价格与购方确定变卖价格变卖、报分管校长审批再作变卖。学校固定资产收入、均纳入“专用基金”核算。

六、财产移交制度。

1、校内保管员、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各类财产材料使用人、因工作变动、学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求帐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实行按帐点物、逐件核准。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帐。移交中发生帐物不符时、移交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学校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__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____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__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__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__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__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__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学校内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5、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

6、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当事人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学校校产包括校舍、设施设备、图书仪器等。不论上级拨配,单位赠送或学校购置等,均属于学校财产,为加强对校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购置程序

总务处应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经费预算、教学需要,编制添置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分期分批,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集体统一采购。小型的维修总务处申报,学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实施。凡属学校财产全部归总务处统一计帐、注册。

二、校产管理责任划分

1、实验室设备的管理:由实验室管-理-员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与使用,总务处负责指导、检查明细帐的记帐工作,办理设备维修、报损、索赔、清产核资工作。

2、班级公物的管理:各班级的课桌、电力、门窗等设备的保管,班主任为第一负责人,每月、学期由学校总务处校产管理人员对班级公物的好坏进行一次清查,并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

3、各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本室公物保管的直接责任人,其公物的配置均由学校总务处注册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

4、学生寝室公物的管理:寝室公物(床铺、门窗、墙壁、水电设施等)的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检查处理学生保管寝室公物情况,发现损坏公物情况要查实、记录,报总务处落实赔偿金额,报德育处进行批评教育,负责并监督维修情况。

三、校产帐务管理

总务处健全固定资产总帐和分户帐(类别包括:建筑物、音像教材、电教设备、实训实验设备、体育器材、医疗卫生器具、水电设备、办公设备、课桌椅、生活设备、图书设备)。各部门健全本室明细帐(包括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体育室、保管室),各类帐分别记录有关明细帐目,并分类造册,做好领用外借登记,易耗用品设立什物明细分户备查帐,使所有什物做到帐物相符。

四、校产外借管理

外单位或教师、外来人员租借学校校具或使用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并将借据手续交总务处备案,方可租借。并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清产核资制度

1、学校校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2、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后勤管-理-员)每学期期末必须对本人所管辖的校产进行一次清理,凡需要报损的财产要填写校产报损或仪器报损审批单,经学校总务处核实、校长审批后方可报损,报损的财产交学校保管室进行毁品处理,毁品收入交总务处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收购人方可将毁品带出学校,校产报损审批单应一式贰份,总务处1份,管-理-员1份,并由管-理-员和学校会计分别计帐冲减资产。

六、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1、爱护学校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学校公物不允许任何人损坏。

2、凡出现公物被损坏现象,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查明情况,自然损坏的,自然报损;人为的要查明损坏人,并追究赔偿责任。

(1)打破玻璃、损坏电灯、开关、凳脚、凳面、凳子、锁、墙壁、门窗、床、黑板等公物的,限期照价赔偿并加搬运、安装费或本人主动赔修。

(2)损坏树木、花卉、草坪、雕塑等校园设施的,视情况赔偿。

(3)损坏办公用品的照价赔偿加搬运、安装费。

(4)实行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的制度。如查无人头,应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5)赔款原则上应当天一次交付到财务室。如有困难,可分期或缓交,但不超过半个月,逾期不交者,视作违纪处理。

(6)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处罚,直致给予纪律处分:有意损坏财产者;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8)凡查明有意损坏公物的行为的学生,管理人员除追究损坏赔偿款外,还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整理材料交德育处处理。

(10)下班时最后一人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门、窗,关闭电脑、空调、热水器电源,如有损坏或丢失,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凡教职工因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总务处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九、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巡视检查监督管理,所有管理人员做到勤检查、勤验收、勤修理。因失职造成财产被盗损失,查清责任后,分清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处分。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1.凡本院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一律凭工作证、学生证、校徽(必要时仍须检查证件)出入。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凡来校参加进修、培训、实习、施工等外单位人员,一律凭经保卫处签发盖章的有关证件出入。

3.凡外单位因教学、工作、开会等需要借用本校教室、礼堂、场地等进行活动的,需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送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门,并按指定路线往返。

4.校园内原则上不能设摊。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园内设摊出售商品,须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发给设摊证明,方可按指定地点设摊。

5.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机动车必须减速或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出。

6.教职员工自备代步的机动类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进出校门,凭保卫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7.严禁商贩进校推销商品,私贴广告;禁止赤膊,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区。

8.严禁拉运酒精类饮料(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入校,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区。

9.学校各大门夜间11:00关闭,如有特殊原因进出校门者,需说明情况、出示证件,经同意及登记后方可通行。

二、对外接待和会客

1.学院邀请的专家、学者、宾客,主办单位须事先通知保卫处,以便配合接待。

2.私人来访需出示本人证件,并在门卫室填写会客单进校,离校时应将由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

3.来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人无关的部门,如: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餐厅等。

4.来访人员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进校时必须在会客单上注明物品名称与数量,以便离校时核对。被访人如托来访人员捎带物品出校,被访人应携带本人证件,在门卫室进行登记才可放行。

5.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客人。

6.教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校者,应向门卫说明情况,取得同意方可进入。进校后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者,除对违者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教职工的责任。

7.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口与执勤人员闲谈、嬉笑,以免影响工作。

8.校内外各类人员均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对违反规定不接受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妨碍门卫正常执行任务者,由保卫处酌情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携带物品出入校门

1.凡携带公物出校门,须持有系、部、处、科等办公部门的证明,并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后,方可出校门。

2.凡携带私人贵重物品出校门时须凭本人证件进行登记,并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

3.携带违禁和剧毒、易燃、易爆、挥发性化学品进入学校,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进入。

四、校卫队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竭尽全力保卫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2.严格执行我院《门卫管理规定》,不得徇私。

3.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4.在执行学院门卫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由于门卫失职给学校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扣发奖金直至纪律处分。

1.全院师生都要爱护校内的花草树木,严禁攀折损坏,违者将按规定赔偿,故意损坏者,从重处罚。

2.严禁在院内捕打各种鸟类:严禁持各种枪和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家属区游荡,违者没收,如造成损失则负责赔偿。

3.严禁在校园内播放或歌唱反动、黄色歌曲音乐,不得聚众喧哗、哄闹,晚上熄灯后不得在校园内吹口哨、大声喊叫和吹拉弹唱,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在校园内着装整洁、朴素、大方。男女交往举止要得体,禁止勾肩掊背,搂抱接吻及其它有伤风俗的行为。

5.经允许进入校园的各种汽车,要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在较园内乱窜,校园内禁止鸣嗽叭。校外的公私车辆不准在校内过夜停留。

6.除经学院和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并有专门房屋的商业网点外一律禁止各种摊贩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或到校内经商。学院同意开设的商业网点也要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并不准销售白酒或超范围经营。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没收或处罚,不听劝的要封门整顿。

7.教职工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禁止到教学区追逐打闹、滑汗冰或骑车乱窜。

8.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要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严禁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者处以罚款。

9.校园内严禁赌博、酗酒、聚众闹事、打驾斗殴,在非运动场地不得进行球类等防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的活动。严禁学生打麻将,校园内禁止擅自设立台球桌。

10.禁止非法游行、集合。禁止罢课和张贴大、小字报。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张贴广告、通知等宣传品。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社团组织均不许组织报告会、讲座、演讲、沙龙等活动。

1.严禁在办公室、库房、教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允许留宿异性,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2.设有执勤人员的学生宿舍、办公教学等公共场所,任何人携带物品出门时,都要自觉接受执勤人员的栓查登记,不得无理取闹或故意刁难。

3.学生公寓楼内一律谢绝异性(工作人员除外)进入。

4.确需在校内居住的临时工、季节工和师生员工的亲友,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领导的同意,并在保卫处备案,否则按擅自留宿他人予以处罚。

5.全体住校学生都要自学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时归宿。宿舍楼内、外不许停放自行车。不得在宿舍内经商,大声喧哗,乱唱乱叫或作其它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学生住宿期间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放假期间,不要将贵重存放在宿舍。

7.自学接受并协助保卫处、宿管科对宿舍的检查。

1.除学院根据需要组织的大型活动外,其它各系、班只允许在节日或周末举办大型活动。如遇特殊原因需举办者,须单位领导批准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2.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搞好组织工作,切实维持好秩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邀请校外人员进校参加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3.在校内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晚11:00以前必须结束(元旦除外)。在室内举办活动,灯光不宜太暗,严禁在灯管上包纸。

1.各种车辆在校内必须靠道路右侧行驶,禁止逆行。

2.车辆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转弯。

3.机动车在院内行驶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开大灯,车速不得过5公里/小时。

4.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行,互相追逐,曲折竞行。

5.各种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6.院内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卫处参照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处理。

1.校内人人都要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挪作他用。学院和各单位配置的灭火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棒、电热锅等带来火灾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用电器。

3.严禁在宿舍及禁烟区内抽烟。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酒精炉、蜡烛等)。

5.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学校宿舍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作业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

二、目标要求。

通过科学合理的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部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作业设计要以提升学科课程核心素养为目标、关联真实情境、设计多种类型的作业、促进学生形成适应个人终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组织领导。

学部成立初中部作业工作小组:

组长:__x。

副组长:__x。

__x。

组员: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各学科组长。

作业工作小组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主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2)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作业设计、实施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3)指导、及时检查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等实施情况;

(4)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努力使作业设计、实施富有成效。

(5)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四、职责分工。

教学副校长、学部主任负责学校的作业统筹管理、专业指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本学科作业的学期规划、研究研讨、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班级各学科作业的协调和反馈、学科教师负责作业的具体设计和实施。

五、作业设计、布置、批阅与反馈。

(一)作业编写。

1.制定计划。

每学期初、学科组制定学习工作计划中须包含作业设计的规划、学科组和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时对校本作业的编排进行专题讨论、确定学期内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基于单元设计。

各学科、备课组分单元进行教学设计、备课组长分配好组内教师的备课任务、包括单元作业设计、编写。根据单元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明确单元作业内容、作业类型、作业频次、难度结构、预估时长等。

合理设计课时作业、选择、加工、组织情境素材、形成多种类型的作业、确定必做作业、选做作业、以及作业的评价反馈方式。

3.分工合作备课、设计作业。

(1)建议两人一组进行同一课的备课和作业设计、便于提升质量。

(2)老师须提前一周备出下周的课、进行作业设计、备课组教研时、通过讨论教学和作业设计进行打磨、优化。

(3)单元作业设计说明从单元作业内容及其目标指向、作业类型、作业频次、类型结构、难度匹配、预估时长等方面表述。

(4)课时作业设计说明依据单元作业设计、从本课时作业的目标指向、素材来源、主要内容、必做或选做、评价反馈等方面表述。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1)要从“教学设计”转向对学生的“学习设计”。针对每一课时的学习目标、题目选择讲究“精”、具有典型性、减少学生盲目、重复、无效的劳动、努力培养学生高阶思维品质。

(2)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实际情况、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实际能力、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偏好和优势特长、精选作业内容、提供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作业、合理确定作业数量。

a.作业有难度梯度、易、中、难的比例大致为5∶4∶1。但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b.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为满足学生不同学情、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力求让绝大部分学生能及时掌握所学知识、在确保基础的前提下、注重布置迁移运用作业。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布置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大力提倡自主作业、精准减负、让学生学会学习、最大程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新课同步作业中复习巩固、拓展延伸、综合实践的设计比例大致为7∶2∶1。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减少机械性的抄写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精选内容、采取多样的形式、提高作业的趣味性。

复杂的作业设计评价标准、发挥量规、量表的指引性作用。

教师在布置作业前必须先将作业做一遍、并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设、以便完善作业设计。

5.控制难度、设计好分层和选择性作业。

目前阶段的课时作业包含必做作业和自选作业。必做作业基于班级大多数同学学情水平设计、面向所有同学、基于教师对学生学情和能力的预设、90%以上同学能够在90分钟内完成;选做作业为学有余力的同学设计、这些同学在完成必做作业后可以选择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完成。

(二)作业布置。

1.当天的作业在可以在下课时布置或简要说明、或者学科教师每天通过共同编辑文档。

2.作业在课活或者晚自习前由各科课代表抄在黑板上。作业内容较长或者其他不便于抄写的、老师可下发作业条或通过电子屏公示。

3、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三)作业指导。

1.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学生进行个性化的作业答疑指导。

2.允许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选择性完成作业、或适当变换作业完成与呈现形式。

4.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

(1)先消化所学。

课外服务时间、有不能理解的、可以通过老师的学业答疑指导、理解所学内容。

(2)独立完成。

首先要独立完成作业、能做多少算多少、不会的先空着。

(3)互助学习。

允许通过翻书、查看笔记、参考研究他人作业、请教别人、查看答案等方式把不会题补做出来、即看懂、听懂补做、同时在题号前打上符号、以提醒自已、及时对标注题进行复习消化。

(4)自我反思。引导学生对典型错误进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促进作业目标的达成。必要时、教师可对作业进行二次批改。

(5)立足整个单元、对课时作业持续跟踪反馈、指导学生加强过程反思、形成较为稳定的思路和方法。

(四)作业批改与反馈。

1.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禁止把作业批改等任务转交给家长或学生。

侮辱的言词、禁止对作业结果排名公示。

3.根据学生对作业的态度和准确度进行多维度过程性评价、注意培养和保护学生作业的积极性、可在批改中书面表扬、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

4.建议教师对学生面批作业、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

5.引导学生借助作业评价单、典型作业互参等方式、实现多角度学习、并对典型错误进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促进作业目标的达成。必要时、教师可对作业进行二次批改。

6.立足整个单元、对课时作业持续跟踪反馈、指导学生加强过程反思、形成较为稳定的思路和方法。

7.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中讲评指导;对学生的个性问题、可进行单独交流指导;对优秀的作业案例、可通过展示、交流进行表扬激励、同时示范引领其他同学。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8.教师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本学科作业质量、作业量、难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五、作业协调与统筹。

1.控制作业量。

(1)原则上每1课时1份作业、每1章(单元)1份综合性作业。

语文、数学、英语每1课时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20分钟、总共不超过60分钟、其他学科课时作业控制在10分钟左右、保证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时长不超过90分钟。

(2)周末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超过4小时、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由各年级审核、寒暑假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由学部审核。

2.为便于各班导师统筹本班日常作业量、各班导师为班级作业协调员、其职责是:与学科教师通报作业信息、反馈学生呼声;具体协调好本班学生的作业时间、日作业量、避免学生做作业忙闲不均或整体作业量过大、过小的现象。

3.各年级主任统筹统筹本年级作业量。

六、作业督导与检查。

(一)作业检查。

2.每学期期中、期末由学部作业领导小组开展有关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的学生问卷调查、将其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作业调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a.作业量是否适当;

b.作业内容是否太难或太易(即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大纲要求);

c.作业题型是否体现多样性;

d.作业格式是否规范、基础知识、巩固练习、能力拓展内容比例是否合理;

e.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认真;

f.有无布置惩罚性作业;

h.有否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对作业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按学部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

本学期拟每月一次会议、各学科就就作业设计与实施进行交流、总结。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年级、班级和学科每一个月左右组织一次作业展、使作业设计、实施富有成效。

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期末评出优秀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学科教师的榜样。

七、作业研究。

学科组、备课组切实发挥作用、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

学科组长、备课组长组织教师、利用教研时间、结合日常单元教学开展专项研究。增强研究的系统性、将作业研究与备课组常规教研相融合、将学科教学与作业设计相融合、将课堂学习与课后实践相融合、对作业的目标设计、内容优化、作业形式、评价反馈等难点开展系列研究、持续优化作业设计与实施。

教研组:研制学科作业设计(水平划分标准、指标)等模板。组织备课组间交流分享。迭代改进模板、积累作业资源。

备课组:研制指标、设计作业(含试题、答案、评标)。实施作业批改、反馈。

各学科组、备课组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定稿后存档。各年级备课组充分利用数据、对上届学生单元学习易错、易混试题统计分析、思考、探讨策略、供后续借鉴改进。

学校宿舍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供电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高温天气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前公示,实行全天供电。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范文

教学。

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资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豆花问答网的校产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8、固定资产未经校长室允许不准带出校外;。

12、各部门要注意节水节电。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17、关于校产添置、登记、领用、借用、保管、报修、报损、报失、核查、赔偿等,参考各类相关流程和规定执行。

1、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