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实用8篇)

时间:2023-09-25 18:01:56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报告 最新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实用8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一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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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二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就诊、出诊病人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必须一依法向区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中心报告。

二、疫情报告病种即及时限: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疫情报告人对于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于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法定传染病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其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错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2.当发现病例职业为学生和教师时,应详细询问患者所在的学校、年级和班级。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学校、年级和班级。

3.填报订正卡片、转归卡片要做出标记。

4.填写项目准确,病人住址要详实具体,字迹工整、清楚易认。

5.卡片及时报出。即做出诊断的日期至邮局加送。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三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灵副组长:王海萍

组员: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四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通常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庄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潜伏期内,出现一定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措施,写出暴发疫情处理报告报告事态进展。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六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七

滕州市实验小学荆河路校区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属地卫生院报告,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一)学校常见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一、一旦发现"非典"确诊或疑似病人时,接诊医师应立即按甲类传染病报告的时限和程序向医院疾病控制科上报疫情;疾病控制科再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上报。

二、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单位均实行非典型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各级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统计报告数据准确、及时,对于数据不准确、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的严重后果将追究责任。

四、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值班医师每日下午16时则准时将发热门诊人数、留验隔离人数、疑似病人及确诊住院人数等准确、详细地向院疾控部门报告。

五、对于市、区卫生防疫、疾控等部门及医院领导调查、了解疫情动态或病人病情转归、治疗等情况时,科室及值班医师应及时、详尽地予以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六、对于留验隔离病人加强管理,严格留验观察标准及规定时限(14天),对于需要解除留验人员必须先向疾控部门报告,出具相应医学证明后方可解除留验、隔离。

七、对于外地返回人员进行严格登记、上报;无症状人员进行体检后可在家中进行严格跟踪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病者解除医学观察;对有症状人员要进行严格检查、登记,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进行留验观察、治疗。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院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计算机网络直报。

2、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

3、报告内容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例,甲类、乙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艾滋病、伤寒、痢疾、梅毒、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以及按照省要求进行管理的其它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和afp、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它传染病是指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等。

病人、疑似病人,应立即向市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待确认后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5、发生甲类、乙类或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规定进行报告和管理。

6、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可疑的新发传染病或某一症状的病人突然增多时,应及时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再按规定向上报告。

7、医务人员发现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有变化或死亡时,应及时给予订正报告,感染管理科录卡人员应当日对数据库中的'报告卡进行修改订正。

8、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慢性乙肝病人,应及时专册登记,对就诊的急性肝炎、伤寒、痢疾病例及时填写个案调查表中临床和检验部分,交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周一次报送县疾控中心。

9、鼠疫、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等传染病的确认权限在省级,霍乱的确认权限在县级。

二、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制度

1、医院每年组织1-2次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员培训(包括进修、实习人员),由医务科和感染管理科联合组织培训和考试,要求责任疫情报告人熟练掌握疫情报告相关知识。

2、对新分配人员在岗前培训计划中有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报告管理相关制度的内容,并做好岗前培训考试。

3、把是否参加培训以及工作中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与个人的晋升、晋级、评先评优挂钩。

三、基础资料登记制度

2、各科室必须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门诊日志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九个基本项目。门诊传染病登记簿内容应比门诊日志增加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三个项目。14岁以下的儿童须注明家长姓名一项。

3、化验登记基本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等4个项目,阳性结果专册登记。

4、住院登记、住院传染病登记簿的基本项目: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等基本内容;住院传染病登记簿内容应比住院登记增加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三项,14岁以下儿童应加家长姓名一项。

5、出入院登记、检验结果登记薄由科室自行保存3年备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和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部门保存3年备查。

四、科室自查和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制度

1、各病区、检验科必须指定一名科室疫情管理兼职人员,每周1-2次对本科疫情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登记情况、阳性结果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卡漏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2次对全院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反馈各科室和汇报分管领导,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2、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每季进行质控检查一次。

五、考核制度

采取平时检查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对全院疫情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

1、科室每季组织一次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学习,学习有记录。未组织学习扣2分。

2、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结合院感考核扣分。

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结合院感考核扣分。

4、医务人员自我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结合院感考核扣

5、污水处理情况,结合院感考核扣分。

6、传染病报卡及时率、合格率。迟报、漏报传染病报卡1例扣科室季度考核分2分,不封顶,扣当事人每例20元。

7、相关科室门诊日志登记不足90%,扣科室考核分2分,扣当事人每天5元,未登每天扣当事人20元。基本项目填写不全扣1分。

8、预检分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传染病登记薄登记齐全、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扣2分。

9、腹泻病人送检率达不到20%扣责任科室2分。

10、严禁传染病混住现象的发生,严禁收治无条件收治的的传染病人,责任疫情报告人要做好归口管理工作,做好转诊登记工作,一旦发现上述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扣科室考核分4分,扣当事人50元。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及时上报,扣所在科室4分,扣当事人100元。

12、在平时检查和季度综合检查中各项工作完成均较好的科室加季度考核分2分。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图篇八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使我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有效、有序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校医或者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校医或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应马上向园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校医在园门口进行晨检,到班级由班级教师进行二次晨检,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学生及教师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医,校医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三、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