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方案(优质23篇)

时间:2023-12-27 00:36:12 作者:LZ文人 方案

为了提高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人们借助于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手段来改进生产过程。接下来,请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生产提高的实践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全省粮食系统所有粮食企(事)业单位。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防火)制度、防汛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保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油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各类专业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熏蒸作业和烘干作业以及粮情检测系统、通风作业操作规程、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

2、仓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了“三同时”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没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或私自建设、改造仓房,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待报废、需大修仓房(油罐)等危仓老库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

企业所有建筑设施特别是整体或部分出租的仓储设施有无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对外出租的仓房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

3、消防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泵房、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消防通道以及恶劣天气作业、安全值守巡查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4、粮食储存管理情况。库存的粮油是否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油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露天存粮的货台及囤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5、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情况。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以及高大平房仓、筒仓开展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或没有安全绳系留装置等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立筒仓、浅圆仓及高大平房仓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是否采取通风有效措施防止溶剂挥发积聚、发生爆炸、破裂、倒塌;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6、安全用电管理情况。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室、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7、储粮药剂管理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符合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作业警示等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是否建立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

8、其他有必要进行检查的项目。此次大检查中要特别突出火灾防控、用电安全、出入仓作业、机械车辆、外包作业安全等重点内容和环节。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政府和省粮食局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粮食局前期部署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打非治违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及有关单位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有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2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

1、企业自查。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摆和归纳。二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企业自查工作要在x月底前完成,自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自查工作底稿一并存档。

2、县级普查。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粮食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设区市直属企业,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普查任务。要组成普查工作组,确定带队领导、工作人员及分工,切实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普查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在自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企业自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记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普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各普查组要对每个企业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普查组组长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3、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阶段。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级普查工作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复查,复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要把仓容(罐容)量大、库存粮油多、经营业务频繁、存有各级储备、历次检查问题多、仓储设施老旧以及有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复查的重点。对复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复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向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写出专题报告。

在县级普查和市级复查阶段,省粮食局将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以及不放心、安全风险和隐患大的单位和部位进行随机抽查,加大督导力度,坚决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整改总结阶段(x7年3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按照监管职责向上反馈,争取协调解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针对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季节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好、组织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将上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做好督促落实。要向当地安委办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粮食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组织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给予工作指导。要对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选定单位聘请专家典型示范、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一线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省粮食局督导检查时,将把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督导抽查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x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省粮食局;x月25日前上报组织开展大检查初步情况;此后每个月3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和有关数据);全国“两会”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省粮食局汇总整理后报省安委办。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方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玉林市陆川县“10·xx”爆炸事故和河池市南丹县“10·28”矿山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对涉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xx〕26号)和《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3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大提升”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努力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地区、本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突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情况和师生的安全教育情况,如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

(二)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对校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等不法行为,汇总上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

(四)学校食堂、小卖部、实验室、化学危化品、消防栓、灭火器等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备、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学校项目或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和应急演练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抓落实。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5日—20xx年1月10日)。

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中旬)。

各县(区)各学校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年底市教育局将结合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各地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督查、抽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清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红线意识的决策部署,具有极端重要性。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三)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县(区)各学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狠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本质水平。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自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稳定和教育信息化管理科,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13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各学校要深入巩固前期学校危旧房屋隐患专项排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一)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危旧房屋安全方面,根据前期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修缮加固到位,严禁使用d级危房。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的督查工作,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着重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校危旧房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

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部属高校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初步情况(书面版、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系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自20xx年7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系统各二级机构、机关股室和各清扫保洁公司。

具体检查事项。

1、规范占道经营和越门经营摊点。加大县城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对经我局审批后的户外广告、大型广告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加固处理,重点查处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审批使用期限已至,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3、环卫设施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收集间、中转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紧抓不懈。

4、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完成对城区所管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养维护,认真开展各类照明设施安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锈蚀、损坏的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减少路灯管线的偷盗现象,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漏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5、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安全和规范。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安全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占道、开挖审批,对已审批的占道摊点和报刊亭等加强批后管理,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经营,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要结合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加强对窨井盖等易道损设施的管护,及时发现和督促恢复被盗被损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园林绿化树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广场等范围内的树木上存在的枯枝进行及时修剪,对歪斜树木、新栽树木进行支撑加固,避免枯枝掉落、树木斜倒造成的安全事故。

7、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建行为,规划县城建设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加强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拆前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

8、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区域进行一次用电、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做好防盗工作,上下班要关好门窗、重要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9、加强各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三大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案件情况。

11、清扫保洁公司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环卫工人的相关作业安全与培训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

1、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2、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有斌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平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宣教股,由法制股股长胡锋兼任,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与问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大检查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扣除相应分数,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8月2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每月29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法制宣教股。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燃气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大排查工作,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厉整治重大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彦鹏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日常事务工作。

(一)开展一次大排查。各村(居)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详见附件1)。各燃气油气企业对服务范围内的用气设施设备(包括用户端)进行安全排查,要摸清底数,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燃气管线、燃烧器具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用气环境的安全(如管道接头有无锈蚀、设施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通风状况是否良好等情况),杜绝隐患盲区出现。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能即查即改的及时完成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防控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坚决做到闭环管理。

(二)开展一次大检查。镇党政办、经发办、文服中心、社事办、应急办、农服中心、规建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属事”责任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餐饮、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等用气场所限期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镇党政办:负责镇机关、村(居)等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负责辖区工商贸企业、集贸市场、超市、农家乐等用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镇属各部门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镇农服中心:负责辖区农业项目、企业等领域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规建办:负责辖区在建项目、环保重点单位、企业等领域燃气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镇财政办:统筹安排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资金。

石滩市场监管所:联合各行业部门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饭店、火锅店、烧烤店、面店、农家乐等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婚丧流动餐饮安全用气监管。重点排查整治气瓶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石滩派出所:对个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气等妨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对燃气行业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构成犯罪以及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燃气行为,重点排查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经营活动,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倒灌、非法销售液化气等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对道路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管理和查处;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交镇经发办。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牵总抓头作用,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统筹相关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措施,督促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履职,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镇纪委、应急办要将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对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跟踪问效。

(三)强化值守,快速响应。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应急值守制度,对外公布应急抢险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报告信息。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xxx〕13号)文件和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面对“十三五”规划开局,岁末年初,“两节”、“两会”贯穿其间,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一些企业单位赶工期、抢任务的意愿强烈,“三违”行为势必抬头;节日群众出行和文娱乐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客流、车流、物流的增多、诱发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因素陡加;风干物燥导致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两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两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洪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辉、杨宗跃、王辉、杨发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

负责督查皂角坪街道、朱家场镇、安全监管局、消防大队、县公安交管局(交警大队)、县农机服务中心、火车站、县气象局、文体广电新旅局、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负责督查田坪镇、亚鱼乡、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玉屏大队大队长、铁路护路办、玉屏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综合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次月3日前报安委办,安委办形成综合报告报县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组(另行文)

(一)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民爆物品、消防、水上交通、园区(开发区)、水务、电力、卫监、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高速铁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我县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突出歌舞厅、网吧、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突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未根治的重大隐患的场所和项目。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是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大检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检查。

负责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深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组织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措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治理力度,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防止带“病”运行。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运力,强化安全检查,确保春运的安全有序。

2、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专家会诊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的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和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5、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刻汲取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一在建饮水工程的水池盖板发生垮塌的建筑施工垮塌等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垮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四个一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领域)大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市政设施及燃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防、民爆物品、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物资储备、文化市场、地质灾害、国资企业、高速铁路施工等行业领域。

(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

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处置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备案。驻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创新检查方式。

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12月10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县综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县综合督查组和县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财、物保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督查全覆盖。企业自查的事故隐患和部门督查检查执法情况都要上报到“安全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县安委办建立各乡(镇、街道)、单位联络员qq群,从20xx年10月28日起,每日下午16:00时前报送日报表,每周四下午17:00分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安委办。11月3日前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没有变化的可不报)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综合督查组、暗访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并将电子版于20xx年4月2日前将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级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目前,进入冬季。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进入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泰运集团布尔津县一分公司制定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思想认识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站在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客运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公司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冬季客车安全运输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汽车安全运行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雾、防风雪为防范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好驾驶人员、修理厂所、车辆安检质量的专项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制定应对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排查。要严防个别管理人员和驾驶、修理人员不顾安全生产,只看经济效益的隐患意识。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一是认真制定冬季运输安全措施,开展冬季运输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调度车辆,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正常客运。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安全检测、车辆调安检人员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了解一线驾驶人员的身体适应性,对患有疾病,不适应驾驶大客车的人员,要调整岗位或劝退,防止意外发生。三是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要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清醒地认识我校安全隐患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地下锅炉房的运行、维护情况,以及学生食堂、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消防日常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近期保卫处对校园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复查,现将问题与相关责任单位通告如下:

(一)地下消防管网问题。

实验楼东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有大量积水,管道严重锈蚀;九号公寓西侧地下消防管道井有大量积水,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八号公寓南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严重,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上述问题所提及消防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维保,保证地下消防管网正常运作。

(二)室内消防设施问题。

1.办公楼地下泵房、干训楼一楼泵房照明设施故障,办公楼楼顶水箱间消防稳压泵控制箱电故障。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电路检测、检查和维修。

2.办公楼、体育馆、后区公寓、学院楼、三教楼顶水箱间无水。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水箱及供水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及时打开楼顶水箱间供水阀门,确保水箱正常储水和运作。

3.后图书馆北侧消火栓箱被隔离至房间,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无法起到消防灭火、疏散逃生的作用(正在整改);体操馆西侧消火栓箱门被改做镜子并被健身设施堵住,不便使用。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应由图书馆、体育部负责抓紧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清理相关物品,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三教、体育馆楼顶水箱间及门口堆有大量私人物品、废弃物。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水房内外部垃圾清理,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保证不在消防水箱间堆放物品和作为储物间使用。

在元旦、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消防、交通、食品、取暖及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二级学院要建立假期学生流动情况分类摸底登记,对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在假期结束后未按时返校的要抓紧查明原因并与家人取得联系。对寒假留守学生,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后勤总公司安排公寓管理员对留守学生出入进行登记,确保在公寓楼关门前按时返校。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保卫处负责对住宅楼内住户情况进行摸底,协同公安机关排查可疑人员。后勤总公司负责对校内住宅楼楼道杂物进行清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清理本单位办公区域杂物,保证楼宇内通道通畅无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情况。后勤管理处进一步规范管理家属区自行车棚,并添加设置电动车存取、充电点,对所属电动车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需要全校各二级单位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主动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安全职责。对于学生的安全工作,要明确保卫处综合监管、学生处、研究生处直接监管、二级学院属地监管的方针,把深入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绩。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政办【20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企业自查(4月1日—4月10日)。

在建企业以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行业抽查(4月10日—4月19日)。

区质安站将分成两个组,对全区房建、市政道路、二次装修、小区整治工程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企业自查,区质安站抽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抓紧排查隐患的整改。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临电防护、清砼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帽使用及安全网质量的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及平度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平办字〔20xx〕37号)要求,我局组织于20xx年12月-20xx年2月在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委市政府及平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研究第四季度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动员和引导企业开展自查。狠抓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大检查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及协调推进工作。同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组(见附件2),负责对大检查期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一)建筑施工领域:一是重点加强建筑(看护)工棚、警卫室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立即开展一次冬季煤炉取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部署冬季放假停工期间建筑工地留守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冬季停工期间留守人员的人身以及各类设备安全。加强冬季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源的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和监管到位。

(二)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领域:一是重点检查市政工程冬季施工高空作业、大型模板、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冬季施工防冻、防雪、防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防护和夜间施工机械作业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坍塌和机械安全事故。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备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安全生产。三是检查是否有经未批准破路、挖坑、顶管作业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城市供热、燃气领域:一是检查供热、燃气管道保护间距内是否有违章占压和施工活动,是否对违章占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控运行方案,防止管道爆裂事故发生。二是检查市政公用设施标志桩、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燃气、供热设施等关键部位是否加装远传报警、视频等装置。三是对燃气管线和重点设施以及液化气站、加气站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对城镇燃气管网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档案,进行隐患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限期完成整改。严厉打击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行为。四是重点加强对非法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严防“倒罐”销售、钢瓶未经检测灌装。

(四)小区物业领域: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次大检查,针对电梯使用安全、用电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组织物业企业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加强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正确引导,加强节日值班等措施,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力提升物业服务安全保障水平。

(五)环卫园林领域:一是对公园内的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备、配电室、机房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二是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防范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三是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中转站边坡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发生坍塌事故,并加强进场(站)车辆、人员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以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房屋拆除领域:继续强化拆除工程属地管理的力度,加大对全市拆除工地的日常检查督导;强化冬季拆除项目工地防尘、防火、防倒塌管理,加大对现有拆除工地标准围挡设施检查力度,防止拆除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以及利用在建工地悬挂横幅、围挡喷绘、电子屏幕显示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市民职工积极举报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为深入开展大检查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排查处罚力度,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变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坚决整改到位。局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亲自带队督导检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遵守廉洁纪律。无论是日常检查还是专项检查期间,每名工作人员要做到按纪律规定办事,不吃拿卡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对违反纪律者严肃追究责任。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西安委发电〔20xx〕5号)和《西双版纳州教育系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教发〔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勐海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作为当前学校的首要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园)安全隐患,要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王子能任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岩三来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各级各类学校(园)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李庭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全县学校做好排查摸底和分类整治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历次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对本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学校(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新《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园)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

3、对学校(园)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斑马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对学校(园)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内存在的临时建筑物,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消防部门许可后使用。对于影响学生逃生、消防灭火的障碍物如:铁栅栏、防盗窗等必须进行改建或拆除,确保师生的生命通道畅通。

6、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蓄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经营场所等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情况,是否已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7、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

8、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若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须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组织。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各学校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

9、对饮用水源和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备(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餐饮业服务许可证普及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饮用水储备设施、电工房等处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10、对学校(园)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开展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1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检查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以及危房、实验室、配电房、会议室、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枪械、刀具等是否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12、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年龄较小,防范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做到严禁学生私搭乱接电和明火使用;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有关工作。

13、对学校(园)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xx年12月21日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5日前完成)。

1、各级各类学校(园)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各级各类学校(园)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治理。

1、各级各类学校(园)要紧紧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学校(园)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广泛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学校(园)安全。

2、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重点检查组织机构、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县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落实、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3月1日前)。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针对学校自查及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对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县教育局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园)要给予通报批评或问责。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深刻领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并与当前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周密部署,严格检查。要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通过树立典型来推进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等学校(园)要给予公开曝光。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重视不够、检查效果差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安全卫生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4、加强督导,严明纪律。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大检查管理台账,做到安全检查有痕迹可查,追责有据。县教育局将对督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5、掌握信息,及时报送。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信息简报制度,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并及时报送。

请各级各类学校(园)将方案于20xx年12月24日前报县教育局安保办,工作总结、图片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安保办。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我局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件的高发期,各科室、队、乡镇所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一)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突出重点。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白酒、配制酒、葡萄酒、食用酒精、豆制品、小米辣、饮料、白沙糖、大米、面粉、面条、肉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品种;以生产车间、包装间、成品库、原辅料库为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排查企业生产环境安全情况。检查内容为:检查粉尘较多的生产车间是否具有良好的通排风系统;原材料和产品为易燃物质的,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检查企业生产用电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检查企业在用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管理制度要求,检查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等产品安全管理情况;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应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电及燃气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食品经营者持证持照情况;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其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经销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节日期间餐饮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况;餐饮企业主要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制度;是否与长期供货商签定质量协议;餐饮企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加工操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企业是否在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是否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签定收购协议,并留存收购方有关证照,是否有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餐饮企业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防控工作。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做好《预警公告》发布工作,尤其做好边远地区和有食用习惯地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景区景点供餐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早宣传、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

3.对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加强用电用油用气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因存储、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灾难。

(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2.督促药械生产企业检查消防设施、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使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企业,对所用易燃、易爆、高腐蚀性、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排查消除隐患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效;督促企业要重点检查贮存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被盗抢等流入非法渠道的隐患是否及时消除;仓库的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火灾隐患难是否及时消除等。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检查企业持证持照情况;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否生产经营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情况;企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管理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1.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是否检验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等。

2.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使用单位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危险化学品出厂检验是否合格等。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组织开展好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

(八)商场、超市、市场安全监管。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商场、超市、市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建强消防应急力量,是否强化培训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队、乡镇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组织专题研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区域一线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产撤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杜绝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队、乡镇所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缺岗、脱岗、顶岗。随时保持联系和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组织有针对性预案演练并予以完善,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请各科室、队、乡镇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工作痕迹资料备查,并于2018年12月17日前和2019年3月17日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乐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安委办[20xx]1号)和《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韶安委办[20xx]3号)精神,以及乐昌市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清醒认识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求、第一责任、第一标准,将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大检查工作。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各村、各行业、各领域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求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整改漏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1月18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一)道路交通方面,针对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突出客货车驾驶员、公交车司机、危险品运输人员等重点人员,突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轨道车辆、农用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等重点交通工具,突出“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等“病车”上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桥梁、车站等重点设施,实施全链条精准排查整治。(责任领导:白新朝,由镇公路站牵头)。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排查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强化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领导:薛旭军,由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牵头)。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方面,严格大型活动安全,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事故。(责任领导:陈昌泉,由镇派出所牵头)。

(四)旅游方面,要加强景区景点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查检测,确保安全运行;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责任领导:邱远东,由镇旅游办牵头)

(五)森林防火方面,按照《北乡镇护林防火工作方案》,突出抓好护林防火期间的防火、宣传、巡查等工作。(责任领导:薛旭军,由镇林业办、林业站等部门牵头)。

(六)农村用电取火安全方面,突出抓好《广东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和推进。

2、加强对农村电动车,“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以及出租屋的统计工作;

3、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入户到群众家中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责任领导:各驻村挂点领导,由各村委会、驻村工作组、镇安监站、民政办等部门牵头)。

(七)消防安全方面,突出饭店、商场、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场所,进一步推进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车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经营单位场所检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责任领导:陈昌泉、薛旭军,由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牵头)。

(八)幼儿园、中小学校方面,抓好《广东省教育厅20xx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白新朝、唐静娴,由公路站、学校、派出所等部门牵头)。

(九)敬老院安全方面,重点抓好院内五保老人用电以及消防安全,加强院内食品药品安全的管理。(责任领导:邱远东,由镇民政办牵头)。

(十)非煤矿山及企业安全方面,做好《乐昌市20xx年元旦及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乐昌市20xx年元旦及春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落实,重点对非煤矿山企业、气站、油站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领导:薛旭军,由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牵头)。

(十一)施工项目安全方面,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管理安全防护措施,重点抓好高层建筑、水利、电力等施工单位和环节的检查。突出各类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严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责任领导:白新朝,由镇新农办、国土所等部门牵头)。

(十二)农机、气象防灾等行业领域安全方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责任领导:陈永英、张国梁,由镇农机站、水务所等部门牵头)。

各相关部门需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xx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切实抓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城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1月21日至2月20日。大检查以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镇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确保春运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良庆区大塘镇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主任由武装部长谢远东同志兼任,成员由各单位领导担任。

(一).抓好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由大塘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主要检查辖区内砖厂、加油站、气化站等企业单位生产证照是否完备,制度是否完善,消防设备是否齐全等。

(二).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由大塘交警中队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大塘—凤亭路口、大塘—那陈路口、农村道路及南北二级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堵塞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和摩托车非法违法载客等违章行为,突出整治校车或面包车超载学生和大塘主街飞车,坚决制止客车超速超载,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

(三).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学校、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市场、医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由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液氯、氰化钾、氰化钠等有毒化学物品和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气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状况,并重点检查设立在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企业的整治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或是予以取缔。

(五).抓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派出所要负责检查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自生产、藏匿雷管、炸药的违法行为。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私炮生产和非法运输组织者,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小作坊,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和集中贸易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由镇城建站负责对辖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检查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特别是深基坑、管沟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肢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城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

(七).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抓好食品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安全监管工作。工商所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卫生的检查,重点检查超市、食品商店食品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卫生院负责各类餐馆、饭店、饮食店的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流通索证和过期食品处理五个环节进行检查;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良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的检疫各种,防止注水肉、病害肉流向市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九).抓好重点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由派出所负责对元旦、春节期间大型群体性活动场所、酒店、舞台(展台)搭建等重大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按“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批和验收关,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凡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有可能引起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项目,一律不准举办。

(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由凤亭水库管理处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凤亭水库、屯六水库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清查“三无”船舶和对低质量船舶、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第一自查阶段:20xx年1月1日起,镇辖区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即行开展安全大检查。

第二检查督促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0日,镇安委会组织“回头看”,查看整改各类隐患落实情况。

(一)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各检查单位要查到企业、机关、学校、车站、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建筑工地、歌舞厅、游乐场所等每个基层单位和所有的公共场所,要查到人员密集场所和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每个环节,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政治。一般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厉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应依法关闭的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今还没关闭的`,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关闭或停产停业整顿。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究业主和整改责任单位的责任,问题涉及所在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四)坚持值守。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防范,节假日期间,镇直及驻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五)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结束,要写出自查报告,报镇政府安委办备案。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20xx年2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报镇安委办。

根据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春节期间全镇防火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此次大检查工作时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

积极入户排查镇内企业、商户所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20xx年xx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镇内企业防火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不发生火灾、烟花爆竹等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对镇内企业、商户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线老化、违规接线、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损坏等问题,检查期间发现以上问题,检查人员立即指出并勒令整改。

2、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和零售点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经营的储存仓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产品堆垛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超量储存,值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台帐是否齐全。对零售经营点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否从非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有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春节大检查行动期间,一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经营户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经营,安全文明燃放。二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销售等知识,使各零售点做到持证经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强化市场检查。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点,坚决予以取缔,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充分认识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情报,严格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协同作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3、加强督促指导。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限期整改。

4、加强机制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防火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经验作法,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兆华(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险锋(市政服务中心市政股股长)。

成员:各监管燃气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股,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

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各监管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在专项燃气安全检查中要科学统筹、持续发力,依燃气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告知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均责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最终实现我县燃气企业安全工作在稳定、可控的局面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依据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有关职责,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占压、损坏燃气管线行为以及燃气供应、使用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不遗漏单位,不留检查盲点。在检查中,要坚持法定之内职责必须履行到位原则;要坚持法定之外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主动作为原则;要坚持依据相关法规对燃气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原则。

1.监管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3.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保持完好完好;

5.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

8.车辆进出生产区配置阻火器,齐全有效;

9.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10.抢险备用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11.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是否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他杂物;

12.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出站实瓶塑封;

13.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无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

15.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16.燃气企业是否宣传安全用气;

17.燃气企业是否指导燃气用户安全。

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

按照“边部署边强化边检查”的要求,各监管燃气要结合本方案迅速制定燃气专项检查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安排,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结构、实施步骤等。

(一)健全工作体制。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专项工作联系负责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体系、搭建工作网络,确保为全面开展全年燃气检查方案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有始有终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检查提示、督促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从而有效提高群众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值班值守。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员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负责人到岗带班,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有险,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安置。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在建党100周年期间,每日要高度重视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送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自查情况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各燃气监管企业要针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政服务中心。

(五)严肃追究追责。

市政服务中心要对在燃气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担当不强烈的监管燃气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形成高压震慑。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

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队决定自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提升全区内文化经营场所业主的安全隐患自我排查能力。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省粤新广技[20xx]128号《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及粤广新技[20xx]136号《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彻底排查文化经营场所里的各类安全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为建立“首善之区、幸福源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有效开展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队将人员分为两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总指挥:朱晏雄。

第一小组:罗戈亮、陈聪惠、林福生、张勇华。

第二小组:朱素汉、黄衍桃、肖晓东、刘志健、诸少亮。

第一小组负责对整个市区的网吧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网吧里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的排查,做到不留安全生产的死角,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二小组负责对整个市区的歌舞娱乐场所及电影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歌舞娱乐场所及电影院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的排查,对无证的歌舞娱乐场所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进行停业整顿,在其取得相关的证照后方可营业,电影院要求其安全逃生通道一定要通,相关的灭火器材要在有效期内,要求电影院经营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确保不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杭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安委〔〕37号)的精神和富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富委〔2017〕37号)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18日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检查行业单位和主要内容。

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各有关办公室要对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学校、医院、运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为重点,同时要全面检查小作坊、小加工厂,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牵头分工如下:

1、道路、水上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由乡村镇建设办负责,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驾驶人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和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民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2、消防领域。由乡综治办负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情况等。

3、矿山和特种设备领域。由乡安监办,矿山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设计与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情况。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时,要严格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从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组织落实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工作。

4、船舶和挖沙船领域。由乡经发办负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船舶、船员证书的情况,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5、其他行业单位。按照新桐乡党委《新桐乡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分工的通知》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检查的主要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即日起到2月18日前,按照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有突发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麻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突出重点,各司其职。

在对所有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阶段性和季节性特点,在这次大检查中,要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领导带队、量化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责任,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领导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