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心得体会范文(21篇)

时间:2024-01-11 18:21:32 作者:飞雪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的写作不仅是对自己的思考梳理,也是与他人分享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写作的启示。

妇联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对女性地位的关注逐渐增加,妇女权益的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妇联作为妇女权益捍卫的组织,肩负着诸多责任与使命。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妇联干部为官不为、只图个人利益,这种现象令人深感忧虑。在我与一些妇联干部的接触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妇联为官不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深入了解与思考,我得出了一些关于“妇联为官不为”的心得体会。

首先,妇联是妇女权益的代言人和捍卫者,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然而,一些妇联干部仅仅是名义上的妇女权益捍卫者,实际操作中却有矛盾。在面对一些关键问题时,他们更多地考虑的是个人利益,而非以维护妇女权益为出发点。我曾听说过一个妇联干部收受厂长贿赂,对一起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置之不理。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妇联调解工作的极度背离,对广大妇女的权益保障构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如果妇联干部不能积极履行职责,只顾自身私利,将对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其次,妇联干部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然而,在现实中我们难免会看到一些妇联干部的品行不够高尚,严重违背了作为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有些妇联干部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接受贿赂、利用权力进行权益私分等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妇女权益的推动,也动摇了公众对妇联这一机构的信任。当一个妇联干部没有了道德底线,没有了奉献精神,就等于失去了作为妇女权益维护者的资格,也让其他的妇联干部蒙羞。

再次,妇联干部应该不忘初心,为妇女权益奋斗到底。妇联是一个有着崇高使命的组织,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然而,一些妇联干部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初心已被功利的权力蒙蔽,远离了原本的出发点。我有幸与一位资深妇联干部对话,她诉说着自己工作多年来的遭遇,坦言随着权力的扩大,她逐渐迷失了方向,渐渐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初心。这样的例子让我体会到,妇联干部需要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始终坚守自己的使命,用行动践行对妇女权益的责任。

最后,妇联干部应当加强自身的能力提升。只有具备强大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素养,妇联干部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然而,一些妇联干部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导致在处理妇女权益案件时碰壁。我曾目睹过一位年轻的妇联干部对待一起疑似家庭暴力的案件时犹豫不决,甚至出现了处理不当的情况。这样的情况说明了妇联干部在能力提升方面的不足,有必要加强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为妇女权益服务。

综上所述,妇联为官不为现象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权益的保障与推动。妇联干部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始终以妇女权益的维护和推动为出发点,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回归初心,为妇女权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妇女权益的平等与保障。

为官五不为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一系列为官五不为的纪律要求也逐步落地生根。这五个“不为”,即贪欲不为、情欲不为、权力不为、人脉不为、名利不为。这些简短的准则,不仅对于官员个人的政治修养有所要求,也成为推动社会风清气正的重要力量。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验体会,阐述为官五不为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

首先,贪欲不为是为官五不为的首要要求。贪欲无止境,它会导致许多形式的腐败。一个官员如果心中有贪欲之火,必然会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的欲望,甚至肆意侵害他人利益。而一个廉洁的官员,则要以公正廉明的作风,始终抑制自己的贪欲之心,不为物质所动。在我个人的实践中,我时刻谨记要把为民造福、推动社会进步作为为官的首要目标,以求人之心、安民之心来引领自己的行为,使之不被贪欲所左右。

其次,情欲不为亦是为官五不为的重要内容。情欲是官场中一个重要的危险源泉。当一个官员因为情欲而做出不正当的决策和行为时,不仅会引发个人和家庭的纷争,更会危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一个官员应该时刻警惕自己,保持纯洁的情感,不为情欲所诱惑。我在工作中始终把个人感情与公务事务相分离,对待同事和下属都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情感波动影响公正决策。

第三,权力不为是为官五不为的精神内核。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的使用可以给社会带来福祉,滥用则会引发腐败。一位作风正派的官员应该时刻保持谦逊、自律的态度,切不可沉溺于权力的滋味而影响自己的清醒判断。在我担任领导岗位时,我时刻保持谦虚的心态,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每一个下属,不因权力而骄傲自满,更不会将权力作为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

第四,人脉不为是为官五不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为官过程中,建立人脉是必然的,但是一个官员不能将人脉看作个人私利的工具,而应该把它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力助力。在我个人的经验中,我始终坚持与各方面人士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通过这种关系来促进区域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是将其用来谋取私利。

最后,名利不为是为官五不为的最高境界。名利是许多人为之趋之若鹜的东西,它可以为个人带来无穷的荣耀和满足感。但是,一个作风正派的官员应该凭借自己的职责和担当来评判自己的价值,而不是被名利所迷惑。作为一名官员,我深知名利只是繁华背后的虚假,而真正的价值在于对人民的奉献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的初心,不为名利所动,只求心安理得。

总之,为官五不为是一种良好的行为规范,它要求官员始终保持纯洁之心,始终以公正、廉洁的态度履行职责,为人民造福,推动社会进步。在我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以诚信和正直为骨干才能真正做到这五不为,只有守住心中的初心和底线,才能在为官的道路上始终保持行为的廉洁和正当性。希望通过我们每个官员的共同努力,为官五不为的精神理念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推动中国社会的长足发展。

部队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部分(150字)。

部队为官不为,是中国军队历来的传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我深深体会到这一理念的重要性。在我加入军队的几年里,我亲身经历了这个传统的积极影响,并从中汲取到了宝贵的体会和心得。

部队为官不为,指的是军人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光荣职责,永远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我们作为军人,首要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此外,军人必须绝对忠诚于人民,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下。只有心系人民,才能在特殊的任务中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使命。

部队为官不为的理念在实践中必不可少。它能够确保军队始终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并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我们军人的每一次行动都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要深深地刻在我们的心中。这种时刻牢记人民利益的意识可以使我们克服各种诱惑和挑战,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部队为官不为的实践案例在军史上比比皆是。例如,在抗日战争中,许多军人表现出了为民除害、保家卫国的精神。在新中国成立后,有许多军人放弃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毅然投身部队建设工作,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而付出辛勤的努力。这些实践案例表明,只有把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付诸实践,才能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赢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

第五段:结论(200字)。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伍中,部队为官不为的理念既是传统也是责任。它不仅涵盖了军人为民服务的宗旨,更体现了军人必须时刻为人民利益着想的原则。我深深领悟到,只有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内化于心,才能在军队中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军人的使命。我将一直坚守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为保家卫国、为人民服务而努力奋斗。

总结:以上是对“部队为官不为”的个人体会和观点的阐述。通过深入理解这一传统理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军人的责任和使命,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每一位军人应该时刻铭记并践行的信念,也是中国军队始终保持着良好形象的重要原则之一。

妇联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作为妇女们的代表,妇联在中国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不乏一些妇联干部滥用职权、为官不为的现象。作为一个深入基层的妇联干部,我深感责任重大。曾有人问我:妇联到底应该是为官还是不为?在我看来,妇联作为一个权利和责任并存的机构,应做到在为民服务中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而非滥用职权为官不为。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围绕这个主题展开论述,探究妇联为官不为的原因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妇联为官不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一些妇联干部存在权力观念混淆的问题。他们以为拥有一定的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忽视了妇联的本质和宗旨。其次,一些干部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由于妇联在一些事务上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一些干部可能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常识,导致权力被滥用。另外,一些干部的心理和道德素质问题也是导致为官不为的原因之一。他们可能对个人利益看得过重,忘记了自己是为民服务的使命。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很多,但最关键的是提高干部素质。首先,妇联应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公益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其次,妇联也应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对干部履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干部的处理力度,对于滥用权力和为官不为的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妇联为官不为不仅仅是一种行为问题,更是一种心态问题。因此,我们还需要积极引导妇联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这涉及到思想教育的问题。妇联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党课、思想汇报会等形式,引导干部积极向上、为民服务的心态。并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在他们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此外,妇联还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例如,可以学习北欧国家妇女组织的运作方式,倡导阳光透明的管理,加强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使妇联工作更加贴近基层,真正发挥出为民服务的优势。

综上所述,妇联为官不为是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但也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加以解决。提高干部素质、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思想教育以及借鉴他国先进经验,都是相对有效的途径。只有妇联干部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履行职责,才能真正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1200字)。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教师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10月19日上午,县财政局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和“慵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

并对我局开展“为官不为”和“慵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局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思想教育、梳理查摆、自查自纠、精准整治、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的问题。支部成员和局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待,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深入推进我县财政事业各项工作的落实。

最后,党支书记田兴忠同志就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深化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效推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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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本文目录。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大地的行政官员中间,"为官不易"的声音渐渐多起来。其原因有二。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规范各级干部行为的多项禁令密集出台,立规矩、纠"四风",执纪监督空前严格。一些官员感到"为官不易";二是"为官不易"对一些官员来说,旧方式尚存依赖,立新更是不易,形势的快速发展也让其感到了本领恐慌和问责的压力。

其实当今官员感到"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种职业,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种职业,而且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高诱惑的职业。目前,绝大部分官员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心理疲劳"及"压抑"心理。常怀"为官不易"之心,既是对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规蹈矩,又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内心真实写照。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还是民生改善,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重大。往深处推进改革势必对既定利益格局进行重新调整,会遇到较大阻力。改革的这些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都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巨大考验。一个敢于做事、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是对当前发展大势的清醒与自觉。有所知,才会有所畏,才会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会沛然心间。

为官诚然不易,"为官不易"可以不为官,但既然选择为官就不能不作为。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从本质上讲,"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在反"四风"的背景下,也许会有官员认为约束多,越"不为"出错机会就会越少。在新的政绩观考核下,抓项目做决策,不但要看官员干了什么,而且还要看效果,决策失误,甚至还会被问责。"为官不易"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借口,正如所言,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

为官要为,而且要愿为、能为、善为。社会发展到了一个矛盾叠加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分配不公的问题以及就业难、住房难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矛盾重重叠叠。在各种矛盾之间,要游刃有余,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打破常规、敢于创新,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感到"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处补课,加强修养,提高学识,不断把不能为的事情变成能为、愿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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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组部发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把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集中治理。为此,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针对“为官不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无疑切中时弊,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也应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应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于“严”和“实”,因此需要统筹结合、有序推进。

客观地讲,在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备、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严不实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既有自身作风的问题,也有导向不明的因素。因此,要在抓好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十分注重树立正面的导向。要处理怠政者,形成警示。通过专项整治,对存在“为官不为”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列出“负面清单”、亮起“警示红灯”,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明显的实施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形成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要重用有为者,树立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干部主持公道,对那些在工作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干成事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的用人导向。要宽容失误者,鼓励创新。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或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区别对待,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勇于开拓创新的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改革精神和进取意识。

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题中应有之义。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其直接目的在于严格管理,最终目的在于教育提醒干部。只有严格要求才能发现和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防微杜渐,使其少犯或不犯错误。这种严宽相济的原则应贯穿于“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首先,调查了解要实事求是。对反映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和民主集中,严格把握条件,客观公正核定事实,该约谈的约谈,该澄清的澄清,为干部主持公道,还干部清白。组织约谈要及时深刻。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发现干部的缺点错误,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劝其改正,达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效果。组织处理要公正严明。即使是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适度惩罚,也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干部犯大错误、犯难以挽回的错误,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聚焦问题。对照。

工作方案。

要求,聚焦本地本单位在专题教育中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为官不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抓细抓长抓常,集中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要坚持舆论引导。敞开大门解决“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对“为官不为”现象的举报和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积极作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人和事,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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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日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

格言。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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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妇联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第一段:妇联是服务妇女权益和推动妇女发展的重要组织,然而,一些妇联官员在履职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我曾经亲眼目睹过妇联的机关工作人员将工作放在其个人利益之上,公款私用,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些不当的行为既损害了妇联的形象,也对妇女权益的维护产生了负面影响。

第二段:首先,我认为妇联官员放弃了对妇女权益的坚守。妇联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组织,其成员应将全力以赴为妇女群体争取更多权益,努力促进性别平等的实现。然而,一些妇联官员却把自己的个人利益看得比妇女权益更重要,他们将妇联作为了一个谋取私利、服务自己的工具,而不是为妇女服务的平台。这种为官不为、损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

第三段:其次,妇联官员滥用职权,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亲眼目睹过一些妇联官员以便捷的处境为借口,滥用职权,执行一些私人任务,甚至违反法律法规为自己的亲友谋取利益。这种行为对于一个公正公平的妇联机构来说是完全不能容忍的。妇联官员应该以妇女权益的推进为己任,而不是以权力为工具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段:第三,一些妇联官员对公款进行私用,这不仅违反了行政纪律,也损害了妇联的形象。作为一个公益机构,妇联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而一些官员却挪用这些公款用于私人消费,甚至奢侈浪费。他们滥用权力,当作自己的专款,这不仅是对公款的挥霍无度,也是对纳税人的无视和对广大妇女群众权益的伤害。

第五段:妇联的责任是服务妇女群体,推动妇女权益的实现。然而,一些妇联官员的行为却恰恰相反,做法令人担忧。作为妇联官员,我们应该深思:妇联究竟是为了谁而存在?是为了个人私利,还是为了妇女群体的福祉?为官不为的妇联官员应引以为戒,以妇联的悲观为动力,以推动妇女权益为己任,为妇女争取更多平等与尊重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发挥妇联的作用,为中国的妇女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部队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在我参与部队工作的这段时间中,我深有体会到“部队为官不为”的重要性。部队始终强调官兵的责任和专业素养,追求的是使自身的能力全面发展,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下是我对部队为官不为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角色与职责。

部队为官不为意味着在官员的工作中要时刻保持一种身份觉悟,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责。作为一名官员,首先要时刻保持民主人士的政治觉悟,坚决遵守党的决策和命令,并将其转化为具体行动。其次,官员还要始终保持军人的本色,忠于职守,服从指挥,为军人的职责而奋斗。明确角色和职责的同时,官员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以适应部队的发展需求。

第二段:勇于担当与实践主义。

“部队为官不为”强调的是官员要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在岗位工作中,官员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主动承担任务,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只有在实践中,官员才能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能力,并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同时,官员还要勇于开展革新和创新,不拘一格,鼓励下属提出新的想法和建议,并积极创造有利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发展环境。

第三段: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

官员作为部队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应该始终保持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这就意味着,官员的工作重心应当放在官兵的需求和利益之上,关怀士兵的生活和工作,为他们的成长与发展提供引导和帮助。同时,在实践中,官员还应该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和改革,完善部队的管理机制,提供更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

第四段:廉洁奉公与自我约束。

廉洁奉公是部队为官不为的重要内涵,也是官员应该时刻保持的作风。官员要时刻保持廉洁高尚的品德,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不收受贿赂,不利用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官员还应该注重自我约束,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五段:成长心得和启示。

作为一名官员,我深刻领悟到“部队为官不为”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明确的角色定位,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勇于担当的精神和实践主义的态度,使我在工作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同时,我始终保持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关注官兵的需求和利益,并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廉洁奉公和自我约束,让我时刻保持良好的行为和形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不足之处,也明确了未来的努力方向和目标。通过这些经验和体会,我相信我将会在部队的建设和发展中有更大的贡献。

总而言之,部队为官不为体现了官员应该具备的觉悟和能力。明确角色和职责,勇于担当和实践主义,保持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以及廉洁奉公和自我约束,这些都是官员成长和发展的基石。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每个官员都可以在部队工作中展现自己的价值,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心得体会

今年3月以来,我县召开了“治理庸懒散”工作动员会,按照动员大会上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治理“庸、懒、散”行为的工作,弘扬干事文化,营造“令行禁止,拼博进取,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此次活动使我强化了职责意识,也使我认识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学习过程上,我们充分认识了“庸、懒、散”行为及其危害性。现就学习谈一点精浅的认识及心得体会。

三是治理庸懒散要提高工作执行力,执行力是效率和创新的结合体,要提高执行力,就务必树立起强烈的职责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就务必强化时光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就务必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评头论足的毛病,就务必具备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潜力,坚决克服无所用心、生搬硬套的问题,要树立谋大事干大事,讲实施办实事,要变“庸、懒、散”为“勤、快、实”,围绕“强化履责,优化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庸下能上”的主题自我反思,不断加强学习,针对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完善自我。

虽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彻底将“庸、懒、散”转变为“勤、快、实”行为还有必须距离,还需要我长期坚持学习,不断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我,及时查找自身不足,日常整改,为改变机关良好形象加倍努力。

文档为doc格式。

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心得体会

强调,“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为官不为者,从根上讲也是思想出了问题。一些为官不为者身上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现实反映。

“不问苍生问鬼神”,这是当代部分落马高官时兴的一种“错爱”。荒诞的“事迹”被披露之后,无不成为坊间笑柄。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烧香拜佛,并在办公室内放置了“保一辈子不倒的靠山石”;广东亿元腐败书记陈弘平用公款给自己修建阴宅风水工程,将风水意识灌输到揭阳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妄图靠风水来实现地区发展“赶超进位”的目标;曾制定三个“万元”贪污计划、被网友戏称为“最有理想贪官”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案发前一晚,还在找“大师”问卦。

事实上,作为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只能信仰马列主义,只能是唯物论者,只能是无神论者,绝不能烧香拜佛、迷信鬼神,这应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信条。然而,层出不穷的“鬼神梦”却在不断腐蚀着党员队伍,表面上,官员信佛、信道、信阴阳、信风水、信星座、信血型,其实目的大多都为了升官发财。痴迷权力是官员们心中的“鬼”,他们可以更能直接得从这些虚无的“神秘主义”中获得心理的安慰感和精神满足感或是神明给予的“指点迷津”。

美国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很多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表面上看是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实质上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一旦没有了信仰,就会成为“行尸走肉”,长期浸淫于求神拜佛,心理颓废、斗志丧失、道德滑坡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干部甚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生财工具,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有钱有作为、无钱无作为。不管是机关大楼回避4、13、14这样的楼层,还是干部案头摆放石兽,这样的妄念逆流充分暴露了官员价值观混乱和价值底线的坍塌。

其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的信仰迷失说到底就是精神缺了“钙”,得了“软骨病”。笔者认为,问责官员不作为,还需解剖迷失的信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缺钙”就会碌碌无为、无所作为,就会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误入歧途,走到人民的对立面,走上歪路、邪路、死路。因此,要用理想信念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正是补钙的良好契机。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给自己带上“紧箍咒”,多一份清醒,自觉和自律。用科学理论切实武装头脑,讲党性、讲正气,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避免陷入精神空虚,堂堂正正做人,依法依规办事,坚守信念的高地,找到精神支点和动力源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提高本领,从容应对,努力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

用制度这一“新周公”敲碎贪官“鬼神梦”,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领导干部动用公权大搞封建迷信形成刚性约束和制度性监督,对官员的迷信之风严肃处理,那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将呼之欲出了。

部队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组织,而军人则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在军队中,军官的职责不仅仅是指挥作战,更重要的是起到示范和榜样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军官存在为官不为的问题。作为一名在部队工作多年的军人,我深感部队为官不为给组织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同时也体会到了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和教益之大。

部队为官不为,是指某些军官只顾自身私利,不顾部队整体利益。这种情况常见于个别军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是在履行职责时不负责任,无视部队规章制度。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军队的形象和声誉,更严重地影响了组织的凝聚力和士气。我曾亲眼目睹过一名军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将部队的机密信息泄露给外人,结果导致部队行动受阻,严重影响了部队的任务完成。这不仅是对组织和战友的背叛,更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背叛。因此,军官应该时刻铭记自己的使命,为了军队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利益,始终坚持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

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体现在其对组织、个人和战斗力的严重损害。部队是一个组织机构,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是组织的一部分。如果有军官为官不为,那么整个组织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崩溃。组织凝聚力的缺失将使士兵们失去对组织的信任和归属感,导致纪律松懈,军事训练效果下降,从而影响战斗力的发挥。与此同时,个人形象的损失不仅会导致军官失去威信,丧失领导能力,还会给他人留下负面印象,影响到整个队伍的士气和凝聚力。因此,部队为官不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组织和个人形象,使军队的战斗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部队为官不为的教益之大,体现在对军官的教育和管理上的启示。部队为官不为问题的发生,不仅是军官个人道德素质问题,更是组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失职。只有加强军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才能全面提高军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除了通过加强教育和培训,军队还应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的追究和惩处。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地遏制和纠正部队为官不为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部队战斗力。

部队为官不为的问题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它不仅与军事训练和作战效能息息相关,更关系到军队形象和声誉。作为一名军人,我痛感部队为官不为的伤害和影响,并深刻体会到了部队为官不为的触动之深和教益之大。因此,我坚信,只有军官认真履行职责,时刻以军队利益为重,才能秉持部队为官不为的原则,发挥出军队的整体优势,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需协调办事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评估造成严重后果……类似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江苏“糊”不过去了。针对“为官不为”现象,江苏各地积极“亮剑”,一批庸懒散拖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严厉问责。

制度发威,问责有力,缘于“症状清”“责任明”。2014年10月,镇江市出台《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将“为官不为”细化为12种不作为行为、9种慢作为行为和14种乱作为行为,比如,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本单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迁就;对按规定应当办理或反馈的各类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件等,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办理、反馈,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监管不严、查纠不力,导致班子成员或下属工作人员有庸懒散拖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涉及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便于对号入座,依纪依法处罚。《办法》出台5个月,先后有10个单位和69个责任人因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被问责,其中有6名“县处级”。

淮安市淮安区则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干部个人“必为清单”、监管部门“追责清单”,对照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干部个人职责,制订“不为”责任认定对照表,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督“为”职责,同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行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细化定责,堵住了干部赖以“不为”的管理漏洞,该为的事情不敢也不能不为。

治理为官不为,还需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挂钩才能更加有力,正面引导干部奋发有为。不少地方已进行这方面探索。例如,泗阳县结合干部工作实绩等因素,建立干部能下能出的分类调整机制,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免职、降职等处罚。目前已有12名“不作为”干部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镇江市也将问责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金津贴、干部任用挂钩,大大提高问责的可操作性。

江苏将进一步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动态测评管理、综合分析评定”的新机制,对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给予褒扬,对庸懒散的干部及时加以惩处。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10月19日上午,县财政局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和“慵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

并对我局开展“为官不为”和“慵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局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思想教育、梳理查摆、自查自纠、精准整治、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的问题。支部成员和局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待,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深入推进我县财政事业各项工作的落实。

最后,党支书记田兴忠同志就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深化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效推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近日,张掖民乐县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两个月时间,在民乐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集中解决干部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问题,重点整治对群众感情不深,服务意识不强等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整治学习劲头不足,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等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整治因循守旧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等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突出整治机关工作能力“庸”、效率“低”,作风“散”、责任意识“软”的问题,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民乐县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保障整治行动强力推进。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分学习自查、整改问责、提升建制三个步骤,倒排时间、倒逼进度,通过开展常态开展评议、畅通监督渠道、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解决精神不振、为官不为、不敢担当、脱离群众、庸懒散浮拖软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每隔10天定期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同时,采取开辟宣传专栏、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声势,形成集中整治“为官不为”和“庸懒散软”的高压态势。

心得体会

“为官不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一方面它聚焦着我们对于行政的要求,另一方面它也涉及到了我们作为人的道德义务。自古以来,人们便对此话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今天,当我们身处21世纪的社会中时,这个话题依然具有着十分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为官不为”是一种概念,它意味着一个人即使掌握着权利和资源,但也不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随意使用这些资源。相反地,这个人会在一定程度上放下自己的个人利益,以实现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目标。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行为显得十分重要,尤其在政府机构中更是如此。因为,在一个完善的社会中,政府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其能力和行为一定会对于公众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并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福祉。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明白“为官不为”的道理和重要性,让其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要做到“为官不为”,首先需要的是一个官员内心先要具有“长远的视野”。具备长远视野的官员不会因为眼前的利益而轻易放弃未来的发展,而是会更加注重别人的长远福祉和利益。其次,需要官员有“精准的把握”。官员应该清楚自己真正的立场和功能,精准地定位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角色,同时时刻考虑公众的利益和满足他们的需求。最后一个要素是“坚韧的持之以恒”。一旦官员明白了其努力的方向,就应该坚守自己的道路,不为任何诱惑所动摇。他们应该有相应的能力,以充分利用资源来实现公共目标。

第四段:官员们在为官不为中的重要作用。

在一个社会中,政府机构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其能力和行为对于公众利益产生着直接影响,并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福祉。在这个角色下,公务人员被赋予责任,这些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要求这些人必须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同时,他们也需要适应常年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和压力。因此,只有这些人能够真正了解他们的责任,并始终坚持不为自己的私人利益或道德价值而牺牲公共利益,才能保证真正为社会谋福利。这些公务员的制度保证和法规支持都是必要的,但是,真正有效的措施,只有自身行动的体现。在这个角色中,官员为了防止权力作为自己的私枉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遵循道德规范和工作职责,为公共利益良好地服务。

第五段:结论。

作为一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每个人应该坚持为公共利益行事,尤其是那些具有权力的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的官员认识到“为官不为”的重要性,这并不仅仅是对工作的态度和敬业响应,而是符合公平正义的一种行为。在这样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庇护良好的环境和公共资源,享有更好的福利和生活质量。因此,为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健康发展,我们都需要为官不为这个重要的目标服务。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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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要抓紧上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腐败蔓延势头正在扭转。没有反腐过头,也不存在矫枉过正,所以还要持之以恒,以治标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颇认识,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

首先,要认清危害。当前,虽然乱作为现象正在被铲除,但也出现了热情消减、消极怠工的新动向,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无为官”,出现了让人猜不透底、摸不到边的“忽悠官”,遇到问题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太极官”,诸如此类问题。应该讲,无为也是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占用公共资源,比如岗位、职位等;二是占有资金俸禄。“无为”的腐败,如同潜伏的毒瘤,不予重视,不仅会逐步变“硬”变“坚”,还会慢慢“癌变”,最终损害改革发展大局。所以,要讲清问题危害,认清形势任务。

其次,要跟上节奏。为什么解决腐败旧问题,又出现“无为”新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到系统、全局地思考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经济发展、改革创新与反腐倡廉的“力度统一”,没有落实治本的责任,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腐败问题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来查究,但改革发展却需要创新与活力来推动。因而,要继续严惩腐败,让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要疏堵结合,通过制度重构、营造氛围来凝聚改革活力,通过区别对待,宽容失误、失败,减少荷载“负压”,引导健康成长,激发担当勇气。

再次,要形成共识。一方面,反腐永远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势,不误读形势、不误解精神、不误会任务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担当之责更要形成共识。没有共识,就没有合力;没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势能;没有势能,“双轮驱动”就无从实现。清廉只是底线,发展才是真英雄。严查“贪庸混”,激励“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强大气场;敢于担当不推诿,勇于负责不避责,善于作为不乱为,才能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大了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所谓“隐性福利”、“灰色收入”明显减少,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老百姓也有了更多新要求新期待,一些官员明显地感觉到“为官不易”、“官不好当”,甚至还有一些公务员产生退出江湖之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矩。“为官不易”,这是对为官当政者的素质要求和规范约束,是必须要强化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那样的约束,一些官员干脆将慵懒散当作了家常便饭,认为反正没有了这样那样的好处、实惠,干多干少一个样,在思想上、工作上、精神状态上产生了懈怠,将“为官不易”异化为了“为官不为”,还有一些官员产生了“怕群众”的思想,这不仅不利于个人的成长,也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必须坚决予以克服。

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不能丢。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面深化改革,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立“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全面深化改革,就没有长远发展”的意识,让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决策部署在思想和头脑中牢牢扎根。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群众观念教育,消除“消极对待”、“贪图利益”等不良心态,要有力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对思想之垢、作风之弊来一次大扫除、大检修,实现思想认识大提升、作风行为大转变。

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不能失。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敢于担当,是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部,承担着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发展的道路,向来不是平坦的,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激流和险滩,必须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具体指导,不当“甩手掌柜”,不游离于活动之外。既带头参加活动,为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又切实履行好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责任。在助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民生等工作中,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将责任担当起来,并在解决复杂问题和攻坚克难中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不负责、不担责、不尽责,就必须被严厉问责,从而倒逼干部履职尽责。

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不能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官员有没有作为,有多大作为,关键要看其有没有一颗为民之心。个别党员干部,心中装的不是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缺乏真感情,不能将人民群众当父母、亲人,不能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成天盘算的是自己的小算盘、小九九,他们认为的“为官不易”是觉得在现在的高压反腐败、反“四风”的形势下,自己的日子不好过,面对群众的挑剔、监督,觉得官不好当,这样的干部不可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将人民的利益举过头顶,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行到底,才能成为人人敬仰和爱戴的人民公仆,也才能有所作为,有大作为。

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不能少。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活着是要有点精神的。党员干部尤其需要精神饱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充满激情,不当太平官、混事官、懒散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公务人员、公职人员,缺乏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满足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一种对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的较真精神、认真态度,办事拖拉、作风疲沓,遇事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明哲保身,有的还“占着茅坑不拉屎”,凡此种种,有这样精神状态的官员,不可能为党和人民做多大贡献。各级党政官员,要想当好官,必须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要有只争朝夕、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要把工作当事业来做,将事业当生命来爱惜。如此,才能对得起自己头上的那个“官帽”,也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

毋庸置疑,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有为才能有位。“为官不为”,也就没有资格再在为官的位置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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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为官不为者,从根上讲也是思想出了问题。一些为官不为者身上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现实反映。

“不问苍生问鬼神”,这是当代部分落马高官时兴的一种“错爱”。荒诞的“事迹”被披露之后,无不成为坊间笑柄。比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烧香拜佛,并在办公室内放置了“保一辈子不倒的靠山石”;广东亿元腐败书记陈弘平用公款给自己修建阴宅风水工程,将风水意识灌输到揭阳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妄图靠风水来实现地区发展“赶超进位”的目标;曾制定三个“xx万元”贪污计划、被网友戏称为“最有理想贪官”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案发前一晚,还在找“大师”问卦。

事实上,作为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只能信仰马列主义,只能是唯物论者,只能是无神论者,绝不能烧香拜佛、迷信鬼神,这应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信条。然而,层出不穷的“鬼神梦”却在不断腐蚀着党员队伍,表面上,官员信佛、信道、信阴阳、信风水、信星座、信血型,其实目的大多都为了升官发财。痴迷权力是官员们心中的“鬼”,他们可以更能直接得从这些虚无的“神秘主义”中获得心理的安慰感和精神满足感或是神明给予的“指点迷津”。

美国诗人惠特曼说,“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很多领导干部走向腐败,表面上看是不信组织信个人,不热衷于干事创业,却痴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实质上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人一旦没有了信仰,就会成为“行尸走肉”,长期浸淫于求神拜佛,心理颓废、斗志丧失、道德滑坡也就在所难免,有的干部甚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生财工具,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有钱有作为、无钱无作为。不管是机关大楼回避4、13、14这样的楼层,还是干部案头摆放石兽,这样的妄念逆流充分暴露了官员价值观混乱和价值底线的坍塌。

其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的信仰迷失说到底就是精神缺了“钙”,得了“软骨病”。笔者认为,问责官员不作为,还需解剖迷失的信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缺钙”就会碌碌无为、无所作为,就会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误入歧途,走到人民的对立面,走上歪路、邪路、死路。因此,要用理想信念铸就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正是补钙的良好契机。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给自己带上“紧箍咒”,多一份清醒,自觉和自律。用科学理论切实武装头脑,讲党性、讲正气,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避免陷入精神空虚,堂堂正正做人,依法依规办事,坚守信念的高地,找到精神支点和动力源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提高本领,从容应对,努力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

用制度这一“新周公”敲碎贪官“鬼神梦”,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领导干部动用公权大搞封建迷信形成刚性约束和制度性监督,对官员的迷信之风严肃处理,那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将呼之欲出了。

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需协调办事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评估造成严重后果……类似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江苏“糊”不过去了。针对“为官不为”现象,江苏各地积极“亮剑”,一批庸懒散拖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严厉问责。

制度发威,问责有力,缘于“症状清”“责任明”。xx年10月,镇江市出台《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将“为官不为”细化为12种不作为行为、9种慢作为行为和14种乱作为行为,比如,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本单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迁就;对按规定应当办理或反馈的各类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件等,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办理、反馈,或不按承诺的整改措施认真执行;监管不严、查纠不力,导致班子成员或下属工作人员有庸懒散拖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等,涉及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便于对号入座,依纪依法处罚。《办法》出台5个月,先后有10个单位和69个责任人因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被问责,其中有6名“县处级”。

淮安市淮安区则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干部个人“必为清单”、监管部门“追责清单”,对照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干部个人职责,制订“不为”责任认定对照表,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督“为”职责,同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行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细化定责,堵住了干部赖以“不为”的管理漏洞,该为的事情不敢也不能不为。

治理为官不为,还需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挂钩才能更加有力,正面引导干部奋发有为。不少地方已进行这方面探索。例如,泗阳县结合干部工作实绩等因素,建立干部能下能出的分类调整机制,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免职、降职等处罚。目前已有12名“不作为”干部被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镇江市也将问责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金津贴、干部任用挂钩,大大提高问责的可操作性。

江苏将进一步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动态测评管理、综合分析评定”的新机制,对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干部给予褒扬,对庸懒散的干部及时加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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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在基层调研时针对有些地方的‘为官不为’现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词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期网络上涌现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态度进行评论。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尽其责”,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期待,耽误一方发展,这就是腐败。

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才刊发秦强的《以“三严三实”治庸官懒政》,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庸官懒政现象进行批评,竭力倡导通过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是从根本上解决庸官懒政问题的良方。

纵观舆论对庸政懒政的批判,偶有愤世嫉俗、偏激过火的情绪发泄,但更多的是网民在质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以及对党的殷切期望。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回顾历史,先贤们为我们树立了执政典范,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济世。

格言。

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为官信条这些震古烁今的铿锵之音反映了先贤们做人的宽阔胸襟更体现了他们的家国情怀。曾多次要求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同志学习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是根治“为官不为”现象的思想保证。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在广大干部党员中营造担当可贵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敢于担当、实干干实的干部保驾护航,造就人人奋发有为、个个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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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改头换面的“为官不为”现象,引起各界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对“为官不为”现象加强整治,这对各级党员干部是一种警醒和鞭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要坚决整治各种“为官不为”现象,对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

应当看到,除了久治难绝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派”,“为官不为”也有一些“新变种”:例如有的干部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主动进取精神;有的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新态势和新要求有“不适感”,怕担责任、怕担风险,甚至抱着“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态度。

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暴露出他们在权力观、政绩观上的偏差。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为官不为”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危害性不容忽视。任由个别“为官不为”现象滋生,不仅会伤害政府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形象,更会殃及群众利益、影响发展改革大计。

整治“为官不为”,既要思想上重视,更要在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中抓落实。首先,要建立和推行党员干部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压缩推诿扯皮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断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评价机制,鼓励勤勉者上、慵懒者下;此外,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之间要形成合力,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严肃追责,让“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没有立足之地。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点滴践行。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等庸政、懒政、怠政习气,以更高标准和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形成人人干事创业、个个奋勇当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新风尚。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杜绝“为官不为”,做到“为官有为”“为官善为”,走好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自身的担当意识,不给“为官不为”留有生存的土壤。混日子、效率低、服务差、不认真履职……这些“为官不作为”的公职人员在福州受到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公职人员被效能告诫。

福州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治理“庸懒散拖”的意见》。福州市效能办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庸懒散拖”现象,存在“为官不作为”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将面临严肃追责。福州市委负责人表示,要整肃“为官不作为”现象,加大问责力度,铲除“老好人”“太平官”“逍遥官”的生存土壤,强化“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意识。

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对党员干部来说,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这种“为官不为”的做法看似中规中矩,实则浪费了行政资源,贻误了改革和发展机遇,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此风不杀,危害大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靠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实干。无论是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还是面对突发的棘手难题,只要党员干部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就都可以迎刃而解、圆满解决。倘若党员干部意志消沉、消极被动,甚至是摆出“为官不为”的消极姿态,即便是再小的问题也终究不会自己消失,有时甚至会累积变异,产生更大的问题,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践行“三严三实”,日常工作敢负责、关键时刻敢担当。但有部分官员在面对工作面对问题仍是能躲则躲。改变这种状况,要以明确职责定位为抓手,以强化监督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营造良好氛围为保障,真正“让不为者受到惩戒,让有为者担当重任”。

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杜绝“为官不为”,做到“为官有为”“为官善为”,走好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自身的担当意识,不给“为官不为”留有生存的土壤。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为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软”问题专项整治,以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问题,严肃整治干部精神不振、缺乏工作热情、不愿担当的现象。按照合江县“庸懒散浮拖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四川省合江县焦滩乡精心谋划,认真自查,建立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软”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机关考勤公示制度。重点治理重点治理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去向不明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早签到、晚签退、有事请假、去向清晰”的考勤制度,并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在报送领导审批后进行张贴公示,对于考勤纪律松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考核绩效得分。

建立工作落实通报制度。重点治理工作标准不高、业务素质不强、工作完成不力等问题。由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所,落实直接责任人,定期将工作进度公开通报,强化进度追踪,力促效率提升;利用群众集中办事的逢场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府门口设置群众接待处,由党委班子领导轮值接待,对群众的诉求或投诉进行接访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下解决、及时通报,严禁办事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愿担当等现象。

建立作风建设暗访制度。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深入各办所,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工作纪律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胡作为”,或迟到早退、炒股票、逛淘宝、看小说、看电影、qq聊天、玩手机、打游戏等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形成警示效应。

焦滩乡通过三项制度的建立,在政府机关中形成高压态势,让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时刻勒紧“庸不得、懒不得、散不得、拖不得、浮不得、软不得”的从政观念,在工作上严守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从而切实解决精神不振、为官不为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心为民、扎实干事。

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3.监管行为遭绑架,权钱交易“作怪”。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也是导致“为官不为”的重要原因。少数身处关键岗位、位高权重的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过程中,“收了别人的手软”、“吃了别人的嘴软”,腰板挺不直,面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听之任之,少数领导干部甚至被不法奸商所要挟和绑架,导致不能作为。也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充当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分享者,官商一体,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不愿作为。

4.绩效评价走形式,考核成为“作秀”。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管理效应,许多时候走了形式。一些单位存在“不干事就不会犯错误、少干事就会少得罪人,不得罪人考核评价就很好”的现象,导致“为官不为”的人占便宜。也有一些单位为加强干部管理,出台了形式多样的绩效考核方案,但行政机关平常上面文件下达的多,临时任务安排的多,对干部考核难以精准“画像”,导致考核、评议成为“作秀”,对“为官不为”干部难以形成有效考核压力。

三、对症下药:有效治理干部“为官不为”的对策。

1.增强宗旨意识,坚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价值取向。强化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坚持把“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共产党人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切不可被迷雾遮蔽了双眼,迷失了人生航向。加大“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2.强化执纪监督,形成“不敢不为、不为追责”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加大整治“四风”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对领导干部“不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严查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者,严查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者,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科学绩效考评,克服“干好干坏、优劣不分”的现实难题。考核评价,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要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要让“为官不为”者在考核中“现原形”,对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要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曝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要注重由上级考变为下级评,由年终考变为平时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同时,要坚持“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对勇于担难担责的干部,重点培养、优先选用,鼓励创业,宽容失误,消除“恐惧症”,吃好“定心丸”,强化“为官敢为”的保障,真正让“为官有为”者受重用,“为官不为”者没市场。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在位有为、必须作为”的长效机制。根治“为官不为”,不仅要从干部思想层面解决不愿为、不想为问题,更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予以保障。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业绩台帐制度,推行多层面、立体化的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对“为官不为”的情形作更为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张开执纪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检查这张大网,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让“为官不为”干部无处遁形。对干部工作状态加强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让“为官不为”者随时会被发现和问责,努力形成让“为官尽责者得升迁、让为官不为者难过关”的长效机制。

心得体会

为官者,是指在国家建设和管理中承担职责、行使权力的官员。但是,近年来经常出现一些为官不为的现象,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助长了贪腐亵渎等不良风气。在我看来,为官不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每个官员都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为官不为的原因不尽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官员不重视个人修养,缺乏道德规范意识,以致公权力成为其满足私欲的工具。二是官员怠于工作,对问题不负责任,违背了职责和使命,给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三是官员利用职务和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滋生贪腐之风。

摆脱为官不为的状况,是每一位官员职责所在。一是为了自身成长和价值实现,必须守正道、扛重任、创成果。二是为了服务于人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吸收群众监督意见,关注并积极解决各种社会难题。三是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必须保持公正廉洁,认真履行职责,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

第四段:发挥效能为民服务。

官员要摆脱为官不为,必须发挥自身的效能,实现最大的公共利益。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让工作变得更便捷,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三是要与群众紧密联系,倾听客观意见,以人民的需求为首要任务。

第五段:结语。

在心得体会为官不为的主题下,我们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之下,官员应该坚持为民服务,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实现公正、廉洁、效能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官五不为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官员,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如何才能做到“为官五不为”,成为大家乐见的官员呢?我从多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为官不为利。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应该始终坚守公正廉洁的原则,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为个人私利而违背法律法规,搞权钱交易。在任何职务上,我们都不能接受贿赂,也不能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只有忠诚履职,为人民群众谋福祉,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为官不为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够给官员带来无限荣耀,也能将其推向深渊。我们不能因为手握权力而自高自大、蛮横无理,更不能滥用职权、打压异己。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以法律和规章为依据,严守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只有守住权力边界,才能保证我们的决策公正无私,确保社会稳定与进步。

第三,为官不为名。诚信是官员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我们不能以炫耀身份、夸大成绩来追求名利,更不能因为个人的面子功利而失去廉洁的底线。我们应该心怀谦卑、低调务实,只有脚踏实地、虚怀若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为官不为情。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我们不可因为个人感情而偏袒一方,也不可因为私人恩怨而执法不公。官员要做到公正无私,不徇私情,不能滥用职权帮助自己的亲朋好友。只有与人为善、公正公平,才能凝聚人心,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最后,为官不为势。官员要明白,权力是暂时的、有期限的,不能因为权力而膨胀,更不能沉迷于掌握权力的快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谦逊和谦卑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社会变革和各种挑战。只有心态放平、处变不惊,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表,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引领社会向前发展。

总结起来,做为一名官员,我们必须坚守道德底线,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为官五不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我将不懈努力,始终以这个理念为指引,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