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实用6篇)

时间:2023-09-14 20:00:02 作者:琴心月 工作总结 2023年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实用6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一

一、低保工作

2020xx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xx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二

__镇20__年上半年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始终把民政工作纳入全镇四个文明建设主要工作之一,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求真务实、统筹发展的原则,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镇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开创了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城乡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上半年,城市低保全镇累计保障118人,发放保障金10.4万元;农村低保全镇累计保障274人,发放保障金8万元。组织了全镇城市低保年审排查,召开民低保听证会5场,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全镇共取消城市低保对象5户9人;新增7户8人;城乡大病医疗实施分类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58人(次),发放救助金4.1万元。

防寒服等慰问品。同时镇政府投资2万元为敬老院的每位五保老人购买一套保暖内衣、一双保暖棉鞋。2、救灾工作。1月30日,我镇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袭击,全镇压断竹木48178吨、电杆27根、电线2250米、育烟大棚压跨32个;冻死大小牲畜153头,其中耕牛2头;农作物3550亩、房屋毁损61间,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6万元。灾情发生后,我们一方面按照“全面调查,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原则,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灾;另一方面,我们及时向市、县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同时组织灾区群众抗灾自救,目前我镇10户灾后倒房重建户已全部完成灾后倒房重建工作。3、抗震救灾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后,我镇利用乡风文明宣传队进村庄宣传、召开募捐现场会、逢场天在街头集中募捐等形式组织捐款捐物,募集了捐款_0.34余万元,并购置了矿泉水、方便面、大米等救灾物品送往灾区。4灾情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作汇报。

经费实行定时发放。为了确保五保供养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人,规定每月农历初四、初七、十一等逢场天在便民服务站发放五保供养金,上半年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4万元。3、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制定了院民守则、管理委员会职责、财务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寝室清洁卫生制度、院务民主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院长职责、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职责、院民分工设置岗位、会议学习制度、炊事员职责、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采购员结报办法、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对敬老院的固定资产进行建卡、建帐、落实到责任人的管理办法,确保敬老院固定资产不流失。目前,院内根据实际情况还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院民活动开展正常。

二、社区建设

(二)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_年继续深入开

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通知》(珙委办发?20_?18号)文件精神,启动了楠桥村农村社区创建活动。成立了底洞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观了珙县兴泰村农村社区和兴文县大元村农村社区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制订了《楠桥村新村建设规划》等农村社区建设10个方案,选定陈家坡煤矿作为楠桥村家村社区定点帮扶建设单位,以创建和谐农村社区为目标,开展村矿共建活动。

三、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积极推行村民代表“两审两决一公开”议事制度,实行“群众点题”公开村务制度,真正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有力地化解了农村基层矛盾。今年以来,我镇制订了《村务公开由群众点题实施方案》,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发挥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到6月底,全镇由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村级事务有13件次,健全了村务公开长效机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优抚工作

万元,对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实行再就业援助,协助安排企业就业。四是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今年上半年落实了5.6万元帮助了4户优抚对象无房户新建了住房。

五、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上半年,全镇办理婚姻登记102多对,离婚登记15对,合格率达100%。强化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全面清理了并镇前的婚姻登记档案,分门别类建档归档,方便了婚姻当事人。同时,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登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实行“四规范”,规范登记的条件和程序,规范登记收费,规范登记照片,规范登记档案。

2、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切实抓好民间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协助民间组织按规定进行年检,使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

六、老龄工作

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老龄宣传工作,提升老年

人的社会地位,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文体、娱乐活动为载体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先后组织了老年协会参加县老年运动会、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组织乡风文明宣传队到敬老院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镇老龄办还定期组织老干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三是开展百岁高龄老人走访慰问活动。四是开展离任老村干部、困难老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

七、其它民政工作

一是强化民政财务管理。今年以来,加强了民政资金预算和规划,确保对每笔民政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完善了内审制度,保证民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上报月报。

二是强化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向镇党委、镇政府报送有价值信息30篇,被县级以上报刊和会议采用的信息和经验材料24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1篇,市级10篇,县级12篇。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三

1、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避免占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远离村庄,而又交通方便、地势开阔、植被良好的荒山瘠地。共规划建设7处公益性公墓,镇级6处,村级1处,共建设墓穴1666套,规划面积85亩,辐射全镇46个村,总投资360万元,确保了公墓使用的全覆盖。在建设质量上,**镇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工程,既要加快进度,更要保证质量,体现“生态化、集约化、园林化”的要求,立足生态和谐,切实把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的“民心工程”。自6月1日以来,新葬入公墓共129人,迁葬84人,入墓率达100%。

2、做好双拥优抚工作。按照优抚对象抚恤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每季度及时将抚恤足额兑现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帮三老,解三难”的原则,及时对全镇“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困难户实行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160余万元。

3、困难人群的入户核查工作。通过入户核查,对64户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和6户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群众,全部纳入了救助对象。

4、财务工作。民政财务工作,本着“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做到审批资金不挪用、占用,并进行了强化管理,保证各项开支,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并迎接县民政局财务检查。

5、抓好60周岁烈士子女和退役士兵调查摸底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今年以来,及时做好到龄60周岁烈士子女和60周岁退役士兵调查工作,具体工作中做到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程序标准、把关审核四到位,确保够标准条件的一户不漏,不够条件的一户也不纳入,共有20名新增60周岁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补助全按照“一卡”通发放到位。

6、抓好民政“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按照民政局文件要求,每月10号前将各类民政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等人员的动态管理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及时、准确的反映各类补助对象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每月按时上报。

7、幸福院及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下半年投资8万余元新建张庄社区幸福院;对张庄社区、郭庄社区、里庄社区进行了标准化配套建设,三个社区总共投资35万余元。

8、其他民政工作。1、抓好信访工作和民政信息上报工作;2、民政统计台帐及金民工程工作:每次民政优抚对象标准及其他人员变动后,及时准确的完善好民政统计台帐、金民工程工作及网上低保系统录入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按法律办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扎实做好民政优抚、幸福院建设、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

3、抓好农村低保申报审核审批发放及民政优抚对象发放工作。

镇民政办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力争进入全县前六名,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四

一、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评二审二核二公开的要求,核准低保对象,严格低保条件和新增低保对象的公示,完善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查机制,规范操作细则和工作程序,推行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发放,将所有低保户资料输入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民政工作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区域化网络管理机制。

二、有效地开展各类救灾救济工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1、完成上半年的低保对象救助金发放工作。20xx年度全镇共有低保户759户1014人,其中城镇居民30户37人,农村居民729户977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95、43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社会最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

2、对困难家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本镇范围内大病群众家庭实施救助,较大程度地减轻了这些困难家庭的生活负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去年第4季度和今年1季度共有93人受到大病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80、58万元。

3、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工作,临时生活救助68户,经费109700元,镇本级救助2户,10390元。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五保户、特困户、困难户、军烈属,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三、狠抓集中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积极建设养老服务体系

我镇现有五保户102人,其中集中供养86人,户院挂钩8人,散居8人,集中供养率92、15%。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五保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重视敬老院管理,加大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设计标准的服务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活制度。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工作人员。全面推行五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寄养工作,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我镇享受80周岁高龄老人补贴共有3178人,共发放高龄补贴57万元。

四、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积极整合现有资源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实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村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金清港社区被评为台州市和谐社区,现往浙江省和谐示范社区和台州市和谐示范社区方向努力,规划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建设。

五、做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兑现与发放工作

在完成大中型水库后扶人员上报工作后,继续准备做好小型水库移民的解释稳定和其他有可能零星来报移民的补报工作。根据最后核定的人员数及上级批准人员名册,做好开设新帐户、扶持金的发放到户工作,克服厌烦情绪,尽心尽责为移民服务。

六、拥军优属,优化服务

我们民政办把拥军优属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开展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既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们坚持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的优抚保障体制,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法制化建设。今年立功共1人,优秀士兵3人,发放奖金900元,对烈属、在乡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等进行逐一核对,在春节来临之际,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民政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到郑昌江等复员军人、烈军属、困难退伍军人家中,向他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并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到驻地部队走访慰问。

七、殡葬改革工作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开展丧葬礼俗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对违规丧葬的回潮现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罚款等处罚。加强对各墓区的“三沿五区”视野范围内坟墓治理,骨灰跟踪管理,无乱葬乱埋现象。

八、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性困难救助

2、建立6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5、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常年性的核查、公示和发放等工作

6、加强地名管理,做好新房屋的门牌统计、制作、发放

7、创建示范避灾场所

9、按路桥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启动敬老院二期建设工程的报批立项工作。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五

青岛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提早谋划、努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提标机制。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10440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3%、20%、19.2%。二是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救助门槛、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在青务工、上学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三是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起草了新的《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规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出台了《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半年,核对低保新申请对象4091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578人,检出率9.6%;复核低保对象14953户26127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22户,3429人,检出率8.8%。

3.大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大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

4.减灾备灾机构和储备仓库建设取得新进展。20xx年底,我市在即墨蓝村镇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贮备仓库,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经费争取阶段,下半年可确保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系统推进。

1.出台总体改革意见。经市政府授权,于4月初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深化登记管理、发展环境、监管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2.制订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

3.制订了《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建立社会组织监管办法、监管体系进行规范。

4.起草了《青岛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就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社会组织资质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名录编制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制定了我市脱钩方案、开展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好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

1.编制殡葬规划。从基本满足本区域安葬需求出发,以“节地、生态、文明、惠民”为原则,以室内骨灰存放和公益性设施为方向,编制《青岛市十三五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青岛市殡葬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圆满完成春节、清明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节共接待祭扫群众61.99万人次、祭祀车辆8.4万辆;顺利实施20xx年春季海葬工作,有778名逝者回归自然;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2924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3582万元。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869对,离婚登记约9815对,补证9131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85682件,总婚姻登记工作量为135497件,登记合格率为100%;起草了《青岛市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方案》。受理收养申请179件,公告52件,办理完成128件。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6772人次,有力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1.建设3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及奖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具体任务、标准以及工作要求。

2.拟定了《20xx年—20xx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目前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计划到20xx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9.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方面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具有示范意义。

(五)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为建立完善市(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起草了《青岛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完成了青岛市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换届选举遗留难点问题和群众上访问题,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

组织开展了社会工作主题研讨会、宣讲团巡讲、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编制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全市培训人员达2250人次。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保障得力。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约5万余名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5%,“三属”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发放。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走访优抚对象3000余户,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85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共计1622万元,起草了《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扩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更好的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40人;举办20xx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6月28日组织全市363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理论了考试。

3.部署开展“青岛市军休工作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从抓好队伍建设、安全隐患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接收安置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23名。

4.完成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检查考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发了《青岛市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双拥工作汇报片和双拥画册,编印双拥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编卷市级迎检档案材料;对各区(市)和相关迎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营造创城迎检氛围。6月30日-7月3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检查考评。

(七)老龄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扎实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市老年维权中心、老年维权岗、老年维权俱乐部、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及老年维权调解中心(西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继续与青岛日报联合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益活动,已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24个,志愿者团队80余个,近万名志愿者为近3000名空巢老人提供陪伴。特别是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民建议,自6月1日起,利用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空中老年大学”,目前已有百余名老年人登记注册为学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

2.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培训人员流失率大,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是目前非常大的制约因素。建立养老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十分紧迫。

3.社会工作推动力度不平衡。市内三区发展相对较快,部分区市无机构无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工作推动缺乏机制和人员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缺乏系统性,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4.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乡镇民政儿童工作总结篇六

社会公平的防护网、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和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以安民、抚民、富民为总抓手,依据国家法律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今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优抚优待金的协调争取力度,按政策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不断完善和规范伤残军人的医疗报销制度,落实了参战退役人员、带病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工作中我们注重打造优抚优待工作的良好环境,把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活动和“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的慰问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把优抚优待同“科技帮带”、“法律援助”相结合,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五十岁以上优抚对象每人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二等伤残军人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为优抚对象免费办理新农合,积极组织优抚对象到省荣光院和泰安荣光院进行疗养,为他们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优抚对象家中。落实了59周岁以上xxx位退役士兵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

认真落实《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残疾人保障法》、农村低保、慈善救助等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民政福利事业水平。一是完成了镇中心敬老院建设。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国家“xx计划”的支持,全面完成了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孤寡老人老有所养。二是规范村级赡养“五保”工作。制定出台了《xxx镇“五保”供养管理办法》,为全镇xxx位老人办理了五保,提高了供养标准,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xxx万元,免费为五保户办理新农合。三是规范办理农村低保。按照规定程序积极稳妥地对农村困难群众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共救助低保人员xxxx人次,发放低保金额达xxxxx万元,对xx位孤儿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四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广泛开展了慈善捐助活动,四年共收到捐款xxxx万元,每年的捐款数额都有很大的提高,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大学生、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等因病困灾的困难群众进行了及时救助,共发放慈善救助资金xxxx万元,争取市民政局大病救助资金xx万余元。五是扎实做好残联和老龄工作。为xxx位低保重度残疾人办理了生活补贴卡;免费为256位老年白内障患者做了复明手术;创建了省级的“xxxx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积极向企业推荐残疾人就业xxx人;对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实施法律援助,扶持帮助贫困残疾人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企业发展,发放救助金、残疾人轮椅、三轮车、面粉、食用油、棉被等物款,解决了特困群众的燃眉之急。六是积极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献爱心的募捐活动。汶川地震发生后,镇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各部门、村、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纷纷向四川灾区人民的献爱心,我们将收到的捐款全部及时上交到市慈善总会,支援了四川灾区的建设,充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村两委干部“三高三强”的标准进行宣传发动,从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到选民登记、预选、正选和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建设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进行,全部成功选举产生了村委会班子。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xxx人,其中女村委会主任x人、女委员xx人,圆满完成了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本着“有利于群众知晓、参与、监督,有利于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的原则,与镇纪委、经管等部门联合,制订了村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表,统一规范了村务决策程序,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明确了公开时间,规范了公开内容。做好各村每月的公开检查和指导,将公开内容及时的输入到网络传送到市公开办。

坚持移风易俗,加强殡葬管理,火化率达到100%,倡导了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会同计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婚姻的稽查力度,制止了非法民间组织或社团组织的产生,净化了社会空气,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