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精选7篇)

时间:2023-09-09 17:57:33 作者:文轩 活动总结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精选7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一

一、提高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加快队伍建设步伐

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公正性、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阶段、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

(一)深入理论学习,加强理论修养。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党的“xx大”理论学习当中,按照思想与行动相统一、学习与工作相统一原则,着力于提高思想觉悟、加强理论修养、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坚定了为民办实事、为民谋利益的思想观念。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为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队员的业务能力,今年上半年,在省、市法制办等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了79名新招考和从军队专业到执法队伍的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考核,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考核过关的同志才予以颁发《行政执法证》。通过这一有效手段,切实提高了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行政能力。

(三)加大督察力度,改善执法形象。上半年以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督察队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截至目前,督察队共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2起,其中现场纠正和整改178起、要求事后整改并书面回复64起。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在《督察信息》上进行通报,对7份领导批办件分别下达了《督办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切实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促进我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作用。

二、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以开展 “为民办实事,满意到万家” 和“整脏治乱”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增强一线执法力量,采取定点执法与集中清理整治结合的方式,切实履行好十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截止目前,共教育处罚100290人次,取缔占道经营行为58447余起,清除乱贴乱画89868余处,拆除不规范广告标牌2362块,查处不规范建筑工地560起,查处违反园林绿化管理规定37起,违反河道管理规定95起,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736起,拆除违法建筑126777.74平方米,充分发挥了在“整脏治乱”过程中综合执法的巨大能量。

(一)突出重点节点路段,强化市容市貌管理。为切实抓好我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深入做好“整脏治乱”工作,针对日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治理。重点对遵义路、瑞金路、中华路、延安路、北京路、枣山路等路段及火车站、客车站、河滨公园门口、黔灵公园门口、各大广场等重点和节点路段进行整治。共说服教育各类违章行为10万余人次,取缔占道经营5万余起,制止违章占道施工及其它违章占道行为400余次,收扣滑轮车173辆,拆除空飘、充气拱门等17个,暂扣物品260余件。

(二)全面开展“抗凝冻,保民生”行动。针对我市年初以来遭受的罕见的冰雪凝冻天气带来的严重影响,从20xx年1月14日至28日,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人员47987人次,执法车辆1388台(次),组织清扫中华路、遵义路、瑞金路、中山路、金阳大道、金阳林城路等主、次干道及出城口凝冻路面、桥面102万平方米,帮扶过路行人220余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道路受阻,无法通行的问题。同时全市综合执法系统还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落实备勤机制,把执法队伍打造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生力军。

(三)大规模开展东出口沿线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对东出口沿线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市区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1208人次、民工936人次,出动车辆315余台次,对东出口沿线的189块户外广告牌进行了拆除,面积18000余平方米;二是对东出口机场路沿线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3462平方米。为把东出口打造成贵阳的绿色通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拆除是“整脏治乱”的中心工作之一,对此,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加强日常监控、巡查的同时,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上半年依法拆除了阿哈水库周边、小关关刀岩、金阳新区花果山等处一批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共计126777.74平方米,年度目标完成率为25.3%。其中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拆除了1155平方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金阳分局拆除了23327.74平方米,云岩大队拆除了40440平方米,南明大队拆除了8668平方米,小河大队拆除了6320平方米,花溪大队拆除了120xx平方米,乌当大队拆除了2070平方米,白云大队拆除了32771平方米。

(五)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按照《贵阳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配合相关单位对目标责任工作进行落实。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市、区各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发动村、乡基层组织向沿岸企业、村民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余份;二是组织力量对两湖一库周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共取缔占道经营470起、制止污染河道行为38起、清理乱堆乱放行为56处、清除野广告540起、拆除不规范广告51块;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两湖一库周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0户,面积为17903平方米。

(六)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统一部署和直接领导下,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多次重拳出击,对贵阳市范围内的“野广告”和制假贩假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整治。一是会同公安机关先后捣毁了10个制贩假证件、假印章、假发票窝点,收缴了大量制假设备,抓获执法假证违法人员120人,其中刑事拘留29人、逮捕16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拘留35人、罚款2人、警告教育32人;二是对利用野广告制贩假证的1127个联系电话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及时将确认的制假号码移交通讯部门作出相应处理。截止目前,共有646个电话号码被停机(其中电信470个、移动165个、联通11个);三是安排专人对各类“野广告”进行清理和清除,覆盖已粘贴的“野广告”11万余条,收缴未发放的“小广告”30余万张。

(七)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按照《贵阳市20xx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 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收缴非法出版物1988余册、取缔各类无证占道经营及游商地摊420起、收扣盗版光碟917张、查处噪音污染33起;二是为保障高、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局会同公安、环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重点加强了对施工工地、商业店铺等噪声产生源的管理力度,明令禁止在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各类公共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并且在考试期间还安排专人在每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监控,要求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八)圆满完成奥运火炬传递安全保卫工作。根据《贵阳市公安局北京奥运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安全保卫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传递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火炬传递安保工作指挥部,下设广播电视网络安保组、公共设施安保组和金阳新区传递线路安保组等三个工作小组。从6月11日22时至6月12日13时,520余名执法队员不顾疲惫、不辞辛劳,在风雨中连续奋战15个小时,最终为奥运圣火在贵阳境内的传递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整脏治乱”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将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多干事、多奉献,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继续加大“野广告”的查处和清除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开展“野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二)进一步加大“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农家乐”、无证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拆除及取缔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水源地进行长期监管,杜绝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和无证占道经营的回潮。

(三)进一步落实方格式管理方案,采取定人、定岗、定职责的方式将方格式管理落到实处,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各级综合执法队伍及执法队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五)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一是主要对出城窗口地段、城郊结合部的无证建筑,待确权工作完成后,依法实施拆除;二是继续对市区主次干道上侵占市政设施超期临时建筑依法进行拆除;三是对领导批办、群众举报侵害居民、住户利益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二

在工作之余,平时注重专业理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较为熟练地掌握了《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执法程序的学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神圣职责。为规范执法,树立好行业形象。对每次组织的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中,都积极做好笔记,及时与大家探讨和交流心得。通过学习,我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人生观塑造的前题保证,并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了牢固的政治信念、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了自身交通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为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外,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因人而异的处理方式,努力做到处罚与教育并用,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让处理相对人心服口服。此外,对因客观因素而造成超载超限的行为人,一般采取教育放行的处理办法,凸现人性化管理。如遇情节轻微、知错即改的人,在认真听取违法人的解释后,采用教育放行的处理办法。

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关、程序关,从细节入手,认真谨慎的审核每一起案由,决不放过错误文书进入卷宗及驾驶员手中,全年所开具法律文书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法规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时刻牢记行风工作是治超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在治超执法工作中,常遇见违章车辆驾驶员为减轻和逃避打击,掏出钱、物进行贿赂,我都会彻底拒绝。

规范运输的执行者,这样让司乘人员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学习了政策、增强了理解和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三

根据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县农业局安排,结合我县今年实际,我队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为期四十天,以公路沿线场镇,农业主要乡镇,农资集聚集市为重点,主要农作物种子为对象的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及监管工作。

本次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是:春季使用的水稻、玉米种子,涉及内容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种子来源,进货时间、数量,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号,品种审定号,委托、代经销相关手续资料,包装、标识、标签,经营台帐档案,销售票证等内容。方式采取经营者填表自查,执法人员抽查、核实。

通过对沙洲、竹园、关庄、青溪等13个乡镇农资集贸市场的全面检查,63个被抽查农资经营店的核查,结果表明全县农资经营者较大多数人员能够按照《种子法》及相关规定,守法、诚信参与农资经营活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检查中发现未经培训即未取得资格证,参与种子经营者3户。

二是查获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玉米品种3个。

三是发现未经审定或未川引种号玉米品种4个,经销者达13户,占抽查户数的21%。以上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们分别给予了告诫或劝其退货、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

1、未委托、协议及相关资料, 窜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2、无固定营业场所,摆摊设点现象较多。

3、未建立经营档案,未进货台帐,未出具有效销售凭证问题突出。

4、进货渠道混乱,同一类别品种杂乱、繁多,未经示范上市销售情况严重。

如某个乡镇销售的玉米品种多达40余个,良莠不齐、农民不明,主推品种、当家品种不突出。针对目前全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今后农业行政执法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业务法规培训、宣传力度,新品种示范、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有效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我县农资市场秩序。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四

”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五

(一)人员机构优化组合,继续贯彻、关注团队精神的有效发挥

上半年,稽查大队在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综合监管模式,全队迅速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快速适应新的角色转变。在此基础上,大队根据执法办案流程进行了人员优化,强化并树立团队协作精神。全队上下凝心聚力,体现了极大的工作主动性,形成了基本案情民主讨论决议的工作方法。结合队里实际,因人制宜,明确责任,形成队里每个成员都能自觉维护团队荣誉、积极为团队建设、工作思路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大队在原有立案案件调查制、基本案件合议制、案件流程复核制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行政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主导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使案件办理具备了延续性,案卷质量一定程度反映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了办案人员对整个案件的掌控能力。在主办人的基础上,为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整体提高,调查前,我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为主办人确定调查询问方向提供思路和方法,良性的互动拓展了个人的思维局限,也提升了每个执法人员的独立办案能力和水平,使每个执法人员均基本具备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依照市局和分局的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理服人、注重说理效果、准确把握行政处罚尺度,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法治质监”建设的现实要求,凸显了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

(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以特种设备、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巡查工作,查处并及时封闭特种设备、食品违法行为。

加强一线巡查力量、充分发挥区域复合监管新模式的整合优势,积极开展围绕以特种设备、食品为中心的综合巡查,期间共出动280人次,检查企业数93家,其中网内企业数87家,涉及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起,食品违规添加剂案1起。

以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基础,结合江北区域特点,开展产品质量整治行动。对外贸型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涉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及时采取封存、扣押强制措施,做好案件闭环。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开展3.15消防器材专项检查。做好食品等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根据监督检验结果适时安排专项检查,及时关注食品企业违规添加添加剂、卫生理化指标不合格等情况,规制相关企业合法经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蓝剑护童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生产和销售环节全覆盖、产品领证情况和产品包装标识全审核。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处各类举报申诉案件48件。在已挂牌的12365举报处置中心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规范了12365平台运行机制,并结合各地复议情况,进一步规范对外行文的格式,细化要求,积极思考有效应对职业举报的做法,探索规范企业和引导职业举报的有效做法,并形成具体调研报告,上报区主管部门。

1、今年案件办理的面铺的比较宽,有抽样不合格的(2起,五桥和麦克特)、3c认证的(超证、无证)、许可证的(无证、无qs),还拓展了新领域:印刷行业和刀片行业的条码问题。但总体来说,重心还是有点偏移,作为重点关注的生产领域的产品检查和关注不够,今年立案查处的生产领域的产品问题往往还是从像建筑工地等检查关联出来的,主动检查成案的生产企业案件不多,下半年,我们准备调整一下重心,重点关注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季节性产品的检查力度,加大重点领域的重点产品、民生关注热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完成行政执法的重心转移。

3、案件在卷面质量有所提高,但在案件挖掘深度、案件关联性方面做得不够扎实,办案的技巧和案件整体技术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4、巡查和执法检查未能顺畅兼顾。存在问题是巡查跑数量、质量与执法跑立案率的矛盾,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中经常想把巡查一并带过,在安排的巡查中又想兼顾执法检查,巡查和执法检查的关注点固有的不同,试点结果导致巡查、检查的综合效率不高,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的巡查,由于使用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不断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关注重点自然偏向特种设备,专业素养的不足也导致这一领域成案率不高。

综上,我们必须在坚持分局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首要问题就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和学习,在探索办案新思路上充分发挥集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最终目标,形成人人争当办案能手,大队争创研究型、学者型团队的良好氛围,力争稽查工作跨上新台阶。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六

石鼓区林业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文件精神,积极与市局、乡政府协调合作,加强对林业用地的监管,强化我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确保林业资源合理承续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我区处于市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图内,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对林地的征占用程度频繁、强度大,所征占用的林地面积,远远超过区林业局的审批权限,加之,这几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国家公益林的划分等大型国家林业工程的实施,我区的林地绝大部分均列入国家保护范围。其审核、审批权相应升格,鉴于此,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只能从林业法律、法规给予的权限内进行工作。

今年来,我们执法的重点在于打击非法盗砍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由于有市局的强力介入,我局已成事实上的从属地位,执法的主体已由市局兼任,此情况的存在,对我局行政执法的影响,无可言喻。

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是以市局为中心,围绕市局林业

1 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助配合,此模式的运转,产生的效果:

2、使得城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被弱化,之而被市局支配;

3、重要的是使得城区林业沦为市局的附属后勤单位,沦为专职的森林扑火、植树造林队,彻底丧失城区林业的主体地位。

此现实的客观存在,使得城区林业执法无所作为,但按照市局布置的全年执法要求,我们全区未出现重大的林地纠纷及影响较大的森林资源被损事件,完成了林业局下达我区的林业目标任务。

水产养殖执法总结篇七

2013年,全县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桂林市旅游工作会议和全区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依规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一、工作重点

1、在《旅游法》出台前后,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旅游法》工作方案和计划,推动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组织实施《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国内团队旅游合同》、《出境团队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2、贯彻《旅游法》中有关旅游投诉的规定,采取深入基层、了解游客、实地走访、吸收借鉴等方式,就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形成倒逼机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旅游质监与投诉系统”畅通旅游投诉渠道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系统使用率;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为抓手,将旅游投诉转化为行业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水平的评价指标,形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倒逼机制。

1 盖率。继续在4月、9月第四周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的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

4、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积极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规范性,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5、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发布旅游服务警示,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引导游客品质旅游、理性维权。

二、工作要求

1、旅游服务质量是群众感受、评价旅游的直接依据,日益成为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原因,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

2、要深入学习《旅游法》,理解和把握其核心内容和实质意义,夯实执法基础,增强执法能力;夯实贯彻执行各类旅游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加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