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大全5篇)

时间:2023-09-07 09:38:12 作者:笔尘 工作总结 最新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大全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教学目的: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2、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3、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建设荒山遭遇“软阻力”。让地方政府拿出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突破以往的“以地生财”模式,牺牲部分土地收益,向保障住房输血,对此,出现了保障性住房比例不足的现实。

(2)政策缺位。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大幅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的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的工具。

2、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的供求不平衡。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选址、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经济”不“适用”的现象。少数地房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出现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3)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保障对象划分困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对象划分的难以准确,所以部分城市存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申请概率低,不合申请条件的依旧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的不公平现象。

3、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开发和分配的机构,有关职责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实际掌握开发的户型和面积、房号的发放等“实权”,采虚报成本、加高楼层、增加商品房比例、炒号、利用物业公司进行利润补充等等一些隐秘而繁杂的花样,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企及。

4、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特别以获得产权为主的保障形式,容易产生福利固化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制度没有适当的退出机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如果已不再符合资格条件,或由于家庭人口出现变化,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而无法操作。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权钱交易等非法手续,骗购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为都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和追究。

2、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保障性住房的空间选址不仅会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福利水平和发展机会,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社会空间演变,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有效的政策工具和成熟的住房市场来实现其空间布局的优化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相对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且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

3、要立法明确住房保障进入、退出、监管政策。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政府还应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控制,定期复查,动态管理,要做好人口、住房、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4、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

5、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完善的退出机制更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循环使用,节约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好住房资源。通过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制度,限制流通的范围,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三、结语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将其作为现阶段的政策目标,并在实践中努力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目前是不能转为职工养老保险,但是可以通过停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新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和农村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并,新的名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这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没有互转机制的,由于两种养老保险之间缴费标准差异差异比较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等都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是无法互相进行转移的,但是可以采用停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方式,重新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重新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以后,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了最低的缴费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退休。对于以前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可以在确定退休地以后,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办理。

具体的操作时间点是在办理退休前,在退休地提出转移衔接的申请,办理转移衔接以后,以前缴纳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但是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由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增加了,有利于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于不愿意办理转移衔接的,也可以将自己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退还本人,但国家补助部分是不能退还的。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不能直接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差距比较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但是可以在办理退休时申请转移衔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衔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部署,特别是关于住房问题的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习^v^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住有所居”工程。同时,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将活动成果切实转化成长效机制、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二、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善用

按照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及时研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趋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开展公租房货币补贴试点,实现廉租房和公租房全面并轨,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和政策储备,继续有序推进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购。按照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准入、使用、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租赁型保障房社会化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配建项目交付管理及监管机制,推行各项服务便民举措。继续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分配监管信息综合系统”建设,力争2014年底前实现全部区、县(市)住房保障的业务、系统和数据的“三统一”目标。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全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490户,继续保持对人均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市区全年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市本级全年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600套。

四、进一步加强房产办证便民力度,继续提高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水平按照中央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密切关注上级相关政策和兄弟城市动态,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对宗教包租产管理办法和直管公房管理机制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建议。加强直管公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创新测绘前置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扩大流动窗口覆盖面、实施自助查档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的能力。继续做好房产历史档案修复整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房产档案的民生服务功能。

结合征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征收补偿政策。加强业务交流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进全市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抓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征收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推动重点项目进展。加大对征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国有土地拆房工地的监管,着重控制扬尘污染。

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和“量质并重”、“群众满意”标准,继续做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根据全省“五水共治”和我市“清水治污”行动的总体要求,牵头做好多层住宅阳台水改造工程。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历保“两年行动计划”,做好自主实施的遗留项目的推进工作。以档案建立、改善后房屋办证和管理使用为重点,做好危旧房改善的扫尾工作。

深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研究建立地铁等重点工程周边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全市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的管理机制。加强白蚁防治科研创新,使白蚁防治技术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做好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八、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以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清理物业行业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和培训,使《条例》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争取实现管理模式和手段的创新。改革“市优”项目评审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修订相关制度、加强预决算审核,进一步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同时,积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九、进一步巩固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和应用范围,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做好新一代(soar)系统上线后的维护和改善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监管系统、直管公房管理系统等业务子系统,进一步统一区、县(市)业务系统。继续拓展系统应用范围,加强系统的对外推广。

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重点做好《xx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推进审批权下放工作,将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等事项下放区局,同时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规范完善,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清理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我局工作职责,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和统一。

十一、进一步优化考核选拔和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自年12月7日,**县被省政府确定为8个试点县后,市政府主管市长亲自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农保处处长、市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副主任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几次到**,同县政府主管领导多次研究制定新农保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刘景山任组长、劳动、民政、残联、养老中心等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全县的新农保工作。

**县政府年12月18日在**县电影院召开了由各乡镇主管乡镇长、劳动助理、各村支部书记、会计参加的近千人新农保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培训动员大会。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处长曹岐讲解了有关新农保政策,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个体处处长郭忠东讲解了信息采集录入方案,并对基础信息表的填表要求做了详细讲解和说明。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刘景山做了动员讲话。从年12月19日开始,**县养老保险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带领新农保工作人员分片包干,每天深入到各乡镇亲临工作现场,一边宣传政策,一边指导工作。从表格的具体填写,到相关手续及资料的留存要求,再到录入的业务程序。一个乡镇一个乡镇的解决问题,手把手的培训乡镇工作人员。为信息采集和录入的准确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第一阶段是从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1月18日,整整一个月,在此期间,对全县农业户籍60周岁以上人员和参保缴费人员近10万人的信息进行了采集和录入,其中重点是60周岁以上人员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共采集60周岁以上人员信息34317条;16-59周岁参保登记信息57197条,合计91514条。录入60周岁以上人员信息33531条;录入16-59周岁参保登记信息34103条,合计67634条。经初审,60周岁以上人员信息审批合格33223条,占采集信息的,占录入信息的;16-59周岁参保登记信息审批合格29191;占其采集信息的,占其录入信息的。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如下几个比较突出并且容易发生的问题。

其一,姓名不符。在采集录入的信息中,姓名不符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采集录入信息的开始阶段。例如:两家子乡到年12月30日共计录入信息4378条,其中姓名不符的错误信息就有539条,占录入总数的;到20xx年1月4日,全县共录入60周岁以上人员信息31646条,其中就有981条为姓名不符,占录入总数的。发生此类错误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原始信息采集时资料不全,在填报信息表时没有收齐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信息采集人员字迹潦草,录入员在录入操作过程中没有对比鉴定,就造成录入姓名错误,尤其是同音字造成的错误占50%以上; 二是录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技术失误所致,有的在姓前、有的在名字间留了空格,其中以姓名中两个字的错误为最多,占70%以上,这样造成了与原户籍信息不符,无法实现对接,致使审批不合格,形成错误信息。

其二,主参保人选择错误。在信息采集和录入过程中,每个乡镇都有主参保人选择不准的错误,虽然多次强调,但还是屡屡发生,《**县新农保60周岁以上人员及直系亲属情况调查表》中的与主参保人的关系人只能填写主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及其子女,工作总结《新农保工作总结》。如果父子都超过60周岁以上,就必须选择其子作为主参保人,如果把父亲填成主参保人,其儿媳也是已经超过60周岁以上人员,其儿媳的信息就无法录入了。有些信息采集人员图方便,把与主参保人关系选项空下不填,录入时不知道该人与主参保人的关系,造成了录入时的麻烦。这样再重新核对信息、重新录入。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多数是老人有多个子女都在同村居住,同时又都是超过了60周岁以上人员,如果把子女当成主参保人,其父母的信息还容易造成重复填写。具体工作时要求按居住户口为准,只能选择一个子女填写。

其三、户籍信息不准。在信息采集和录入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户籍性质不清的、人为瞒报的、派出所工作技术失误所致的户籍信息错误非常多。到20xx年1月18日,在录入未审批的2272条信息中,几乎占了70%。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1、户籍改来改去,原来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后来又改回农业户口,户籍却没有变动。手中拿着农业户口本,村里有土地,可是户籍却是非农业。例如柳树屯乡的张风云。2、一人两个户口,在农村有农业户口,村里有土地,同时县城里还有非农业户口。例如海州乡的姚国玉、潘晶华。3、派出所工作失误造成的纯农业户把户口本打印成非农业或者户口本是农业户而户籍信息却是非农业。这种问题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例如二牛所口镇的刘桂兰、庞海波等二十几人,东关屯镇的杜艳等。造成户籍信息不准和混乱的原因一是在信息采集过程中,登记人员没有核对户口本原件,有些人为了骗保而作弊,提供非农业户口改成农业户口的复印件,还有的是没有审核是否是农业户,只要报名就登记采集了。二是有些乡镇的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非常混乱,多年来一直没有认真核对和清理。农业户和非农业时常弄错,并且一直没有进行修改。

其四、户在人不在。为了确保此次新农保工作做细做好,我们要求各村协办人员必须深入到每家每户入户登记,同时与村里掌握的户籍信息核对。在此过程中发现许多乡镇都存在户在人不在的现象,具体有如下几种:其一,户在人不在的现象以东关屯镇的“挂户”为最多,东关屯镇辖区内有两个铁法矿务局的煤矿,前些年外乡的农民为了到煤矿上班,把户口转到了东关屯镇,现在许多人都已经离开煤矿,其中有本县其它乡镇的,还有外市县的,根本找不到人。其二。外出不归,柳树乡的孙贵仁,已离村多年,村里曾经委托其亲属多方查找,均未找到本人。而他又是60周岁以上本村农业户籍中的村民。其它乡镇也有这种情况,但经办人员为了工作简单方便,有的根本就没有采集信息,有的采集后又剔除了。其三,死亡没有销户。人已经死亡,但没有及时注销户口,生活中人已经不存在,可是户籍中还有正常记录。

其五、人在无户口。人在无户口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每个乡镇都有这种情况,具体情况又不尽相同。其一,20xx年户口普查时,由于人外出不在家,普查登记时没有记录,回来后又没有及时申请登记,造成一部分人没有户口。例如:柳树屯乡的王桂兰、程淑清;两家子乡的叶春礼、吴立杰等人。其二,户口迁移落户时,没有及时到所在乡镇派出所登记建立户籍信息。例如:东升乡的范白尧、李秀珍;张强镇的冯志贤等人,由外地迁入本村后,没有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村里以为手续办完,土地承包时都按人分了地,并且已经在本村生活了多年。可是在这次信息采集登记时却发现整户都没有户籍信息。其三,活人户口被注销。这个问题在郝官乡和二牛镇比较突出,例如郝官乡的张秀云、李春有等二十几人,活人被注销了户口,其原因是两年前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时,有些人员不同意参加,为了完成县里要求的参加新农合的百分率,村里在没有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私自到派出所给注销了户口。虽然现在村里又给恢复了户籍,但是市养老中心的户籍信息保留的是年12月31日的信息,暂时不能更新,所以仍然不能审核通过,还有的是个别现象,夫妻一方死亡后,注销户口时,派出所操作失误,在微机中把活人户口给注销了,而应该销户的却没有注销,造成生死颠倒。其四,个别人既没有户籍信息,又没有户口本,但现实生活中该人又活生生地存在。例如:二牛镇大王村的翟志国,_释放后,没有办理户口登记,一直在本村生活,如今已经60以上、张强镇的庞秀云、王淑霞等。其五,农村敬老院人员,有的根本没有户口,有的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身份。例如:沙金乡的葛茂等12人。

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xxxxxxx高度重视做好民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__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把之当做为民办好事实事的首要大事来抓,列入我县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了以城乡保险工作为重点,以改善居民生活为目的,以宣传发动为手段,以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全覆盖为目标的工作方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较好的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县的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不断加大新农保工作宣传力度,帮助镇村两级做好政策宣传和征缴扩面工作。全县参保农民达到xxxxxx人,其中60岁以上xxxxxx人,16-59岁参保农民xxxxx人,参保率达到xxx%,保费征收xxxx万元。此外,已全部完成参保信息电脑录入的工作,认真进行电脑信息复核工作,共完成101433人。并科学规范的全部按镇、按村建立新农保参保档案。

(一)大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新农保、城保工作。

(二)完善新农保、城保工作的基础设施。

(三)采取措施,大力抓好参保缴费工作

(四)、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票据核对及对账工作。

在开展新农保工作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以后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群众认识不足,思想工作有待加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都是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有限,养儿防老、存钱养老的传统思想仍起较大作用,理解和接受社会养老的理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二是保险待遇偏低,年轻人思想有抵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继续上扬,偏低的养老待遇没有较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年轻人,由于待遇偏低和距离领取待遇时间长等因素,存在一定的抵触思想,给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广泛开展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险种衔接缺失,低待遇保险扩面艰难。当前各种保

险并举,待遇差距巨大,各险种之间又缺乏科学合理的衔接关系,对参保人影响很大。特别是年轻人,有足够的机会和理由参加较高待遇的从业人员保险,在养老待遇差距巨大而又不明确衔接关系之前,对参加低待遇的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普遍不主动不积极。

四是新农保工作经费困难。新农保工作覆盖面广、管理人员多,但规格低,编制内人员少,配置配套设备不足,按照行政级别拨付的工作经费往往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消除群众疑虑,改变当前的要农民参保为农民要参保。

二是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老农保的衔接工作,确保农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增强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是要根据新农保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需要,争取政府在人员编制、设施配套和工作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改善经办机构的工作条件,确保新农保工作健康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