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模板13篇)

时间:2023-11-26 12:31:00 作者:XY字客 毕业论文

规章制度有助于确立各种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共同的基础上协商和合作。以下是一些组织在规章制度制定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案的案例分享。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1、会议室,接待室是酒店举行会议,接待客户的场所,为加强管理,规范酒店会议室、接待室的使用,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2、酒店所有员工非接待客人和参加会议,不得随意进入接待室和会议室。

3、酒店各个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去总经理办公室申请。

4、接待室有专门负责引见、招待、接送来宾。

5、任何员工不得随便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及物品。

6、任何员工不得随便使用会议室、接待室的茶叶、咖啡、饮料等用品。

7、任何员工不得随便拿走接待室的报刊,杂志等资料。

8、爱护接待室、会议室的设施。

9、会议结束,要整理会场,保持清洁。

1、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将开水咖啡准备好,其他设备要调好。

2、打开会议室门,服务员在门口迎接客人。

3、根据客人要求,将指示牌放在指定位置。

1、会议开始后,服务员站在会议后的后面。

2、保持会议室安静,服务员不能大声说话,东西轻拿轻放。

3、会议中间休息时,要尽快整理会场,补充更换各种用品。

1、会议结束后,仔细检查一遍会场,看是否有客人以往的东西和文件等。

2、会后将水具,设备整理好。

篇为营造优美的会议环境,规范会议室安全卫生管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会议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的卫生管理直接体现全院教职工的卫生意识,全体人员应自觉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卫生工作。

二、确定会议室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到定期保洁,为各项会议的举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应提高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防范,会后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四、会议室内桌椅、电脑、投影仪、灭火器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动,如出现故障,影响会议进行,及时进行维修。

五、会议室的桌面要保证无杂物、无浮土。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六、会议室天花板上应无浮尘、蛛网,墙壁及墙上的悬挂物无灰尘;地面清扫及时、干净,保证室内地面及墙面无污渍。

八、会议室应在每次会议前后及时清扫卫生,整齐摆放桌椅,清理茶杯、废纸等杂物。室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九、会议室内不准随意吃瓜果零食,不准随意丢纸屑,地面保持卫生整洁。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我单位承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出厂合格资料、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自检记录;

三、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及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资质;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使用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会、商议学校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型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声喧哗。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3.2保卫科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没有生产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

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叉车的养护分为:日常养护、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

4.6.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4.6.1.1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4.6.1.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4.6.1.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6.1.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4.6.1.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6.2一级技术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4.6.2.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4.6.2.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4.6.2.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6.2.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4.6.2.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4.6.2.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4.6.2.7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4.6.2.8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4.6.2.9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4.6.2.10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4.6.2.11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6.2.11.1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4.6.2.11.2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4.6.2.11.3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4.6.2.11.4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4.6.2.11.5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4.6.3二级技术保养。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4.6.3.1清洗各油箱、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4.6.3.2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4.6.3.3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6.3.4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6.3.5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4.6.3.6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4.6.3.7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4.6.3.8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4.6.3.9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

4.6.3.10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4.6.3.11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4.6.3.12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4.6.3.13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4.7奖惩考核。

4.7.1对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7.2保养:因自身保养不善,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4.7.3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追究责任人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4.7.4对出现私自改动超速设置的处以100—300元罚款,限速自行脱落松动时应立即处置,否则按超速处理。

4.7.5对限速设置不到位造成超速酿成事故的,追究维修人员相关责任。

4.7.6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且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影响严重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环部,由公司安环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4.7.7对叉车司机年内有违规行为记录的,在年终评定时,违规次数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决定是否留用。

4.7.8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4.7.10维修成本费用少。

4.7.11油耗成本率低。

4.7.12叉车外表干净。

4.7.13损坏率、事故发生率低。

4.7.14叉车工作时间利用率高。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维修记录。

6.1驾驶员名单:徐立新班、王广才、朱学章、王赵朋;。

王来庄班、张振杰、詹得金、王来庄;。

信青峰班、赵浩凯、王有进、信青峰;。

王彦涛、赵振领、王海东。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举行会议、接待宾客、举办各种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校会务、对外接待及重要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由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保护好室内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等。

二、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等。

三、凡列入学校一周工作安排上使用的会议室,必须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发生临时挤占等影响其使用的情况。

四、学校会议室实行预约制度。学校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一般应提前1天向管理员提出申请,以便合理安排使用。若科室安排的会议与学校临时性重要会议或活动发生冲突,应以学校会议或活动为先。

五、会议室使用部门要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节约使用纸杯、茶叶等公共用品,节约用电,并注意室内环境卫生。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空调和电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室内家具、物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等。

六、管理员对学校会议室,经常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完整。同时要督促保洁人员室内清洁卫生等工作。

七、会议或接待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室进行整理、打扫,并关闭空调、电灯等。

会议室是学校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培训、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特制定本规定。

1、会议室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训教室(大会议室)、1221会议室1、1312培训教室、1321会议室4、1319会议室5、1406党员活动室(四楼)、1408会议室。

2、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须提前3天通知总务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进行补办相关登记。各部门使用会议室使用时领取会议室钥匙。

3、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总务处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总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的准备工作。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总务处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4、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校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5、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整理:检查安全(电源),关好窗、空调,锁好门,将钥匙交还总务处。

6、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尽量保持室内清洁。

7、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相关人员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公务损坏及时报至总务处,及时维修,确保其他会议的准时进行。安全责任人为申请者所属处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9、平时卫生由学校卫生员每天早晨负责打扫。会议室活动结束后,由学校卫生员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必要时请相关部门协助帮忙),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10、当组织活动或培训时,由活动的组织者临时负责会议室卫生及设备安全。任课教师使用会议室,要安排学生课后做卫生。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确保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乡镇(工业园、街道办)等运用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会议。本着节约经费、提高会议效率的原则召开视频会议;凡适宜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等,原则上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一)主会场。主会场设在武宁县市民服务中心北楼西头9楼视频会议室(120人)和西头连廊6楼视频会议室(40人)。同时,以上2个县本级主会场均可作为国家、省、市视频会议的分会场。

(二)分会场。分会场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街道办)视频会议室(21个)。

(一)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县视频会议和受理县直单位召开视频会议的申请;负责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各乡镇分支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制订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召开视频会议期间,安排专人进行技术保障;负责联系主办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二)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的电力供应,做好可能影响正常供电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三)县移动公司:负责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资源,保障电子政务网络链路畅通、连接稳定;做好可能影响网络传输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一)确需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县直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下发会议通知。

(二)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参会对象、视频会议联调时间、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和会议要求等。视频会议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1天,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2小时。

(一)会议申请。

1、视频会议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其中应急指挥等特殊会议经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召开。

2、经批准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主办单位要及时下发会议通知,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并按照要求做好会务等相关工作。

(二)会前准备。

1、视频会议所需资料的搜集和分发由主办单位负责,同时,主办单位要将会议通知、会议议程、需演示的电子文档等资料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办。如需乡镇同志进行大会发言,主办单位要将发言顺序等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县政府信息办。

2、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和联系,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召开会议的当天,主办单位负责会务工作的同志需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做好会议签到、督查、服务、沟通和协调等工作。

3、县政府信息化办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派技术人员,做好设备检测和联调等工作,并加强与县移动公司对接,确保网络畅通、稳定。

4、视频会议联调。县政府信息办接到视频会议通知后,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联调(原则上安排在会议前1天)。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操作规程等进行设备联调,确保本乡镇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使用;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

5、会前设备联调。视频会议召开前2小时,县政府信息办要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最后联调,各乡镇分会场要对系统视频和音频传输情况进行最后检查,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和主办单位报告。会前设备联调完成后,各乡镇分会场要将视频画面调至全景,并关闭麦克风。

1、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要全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非管理人员不得操作视频会议设备;各乡镇分会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摄像头和麦克风;除大会发言乡镇外,其他乡镇分会场要将麦克风调整至静音状态。

2、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参会人员要保持好会场秩序,遵守会场纪律,禁止使用手机、吸烟、在设备前后走动、在会议室和控制室附近施工等影响音频和视频效果的行为。

(四)会后安排。

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断开系统连接后,各乡镇分会场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并断开电源。

(五)故障处理。

在设备联调或会议过程中,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致使乡镇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的,经应急处置后,仍然无法连接主会场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和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并组织参会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一)主会场依据会议需求设置“xxx工作视频会议”会标,各乡镇分会场应摆放全县统一的乡镇名称标识牌,不得悬挂与会议内容不相符的横幅。

(二)会场内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拆装,并配备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

(三)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并做好设备防尘和保洁工作,确保视频图像清晰,同时,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

(一)主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各乡镇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原则上为常务副乡镇长),落实1至2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对其进行技术培训。

(二)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操作规程。

(一)视频会议系统依托政务外网运行,各乡镇要加强电子政务机房及“乡乡通“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电子政务机房必须安装空调),除雷雨天气外设备应长期保持开机状态;定期检查设备及网络,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及时排查和处理。

(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是会议专用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软件及线路等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及时进行设备维修、软件调试及故障排除。非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有关设备。

(三)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要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连接设备,严禁随意拔插视频会议设备连接线缆,严禁带电拔插摄像机和视频终端连线。未经允许,禁止私自更换视频会议设备。

(四)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设备参数按照全县统一技术规范设定,各乡镇视频终端参数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设备配置、变更系统参数或更换会场的乡镇,报经县政府信息办同意后,方可调整、变更和更换。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4、负责班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类原始记录的保管。

5、负责锅炉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报修和修理。

6、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锅炉的年检工作,负责油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7、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水质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负责锅炉组的文明生产,对室内外的卫生和设备的清洁进行检查、督促。

9、锅炉的使用证和年检合格标贴应置于锅炉房监控室内明显位置。

10、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炉、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等制度应置于锅炉房内明显位置。

1、司炉工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按交接班制度,确认无异常情况,才能启动锅炉及辅助设备。

3、负责电器控制柜,锅炉、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的操作,监视压力表、水位表、控制仪表、指示仪表的情况。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压力表、水位表的排污、冲洗。

5、负责对锅炉、辅助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锅炉、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锅炉的吹灰工作。

7、负责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打扫,保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负责按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内容,并签名。

1、负责锅炉水、给水的取样分析,填写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2、负责软水处理设备、除氧器、锅炉水取样器、软水箱、连续排污膨胀器的操作,以及管理、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水处理用盐的申购,盐溶解桶内盐量的补充。

4、负责控制锅炉水质,给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5、负责水处理泵房间、软水箱间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6、根据水质化验情况,负责向司炉工提出排污量和排污次数要求。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确保校区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及教职工车辆的顺利通行,防止校区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进入我校的车辆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门卫二十四小时派保安值班,保障车辆进出畅通。

二、学校车辆(包括教职工及其家属私人车辆)凭出入证随时可进出校门。

三、家长车辆只有在开学报到或放假等学生集中到校、离校时间以及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后等时间内可以进入校区,其他时间一律禁止进入校区。

四、到校进行公务往来或探亲访友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区,如确有需要,须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向保安人员打招呼,经同意并经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入校。

五、上级领导到校车辆,经登记后,在学校有关领导或部门统一引导下可进入校区。

六、各种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在保卫科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进入校区。

七、严禁出租车任何时候进入校区。(除本校教职工看病、购重物等特殊情况外)。

九、严禁在校区内无证驾驶或练习驾驶机动车。

十、严禁在校门内外通道上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校门的畅通。

以上规定,自颁定之日起实行,希望全体师生、家长、来宾遵守。对无理取闹者,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全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确保用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_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3)高压水位报警,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垒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检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抽查。

6、每班对锅炉内排水排污1—2次。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指: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不到时,不交给无证的司炉人员。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与维护,避免只使用,不维护的现象,真正实现设备管理的“三好、四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各车间对所属区域内的每台空调设立负责人,做到设备有人管。

2、负责人对空调的日常使用温度设置操作,其它任何人无权操作。

3、空调的温度设定,冬季不准高于22℃,春秋两季与外界温差不能起过5℃,夏季温度差不能高于8℃,室外温度大于30℃时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4℃。

4、空调负责人每2月负责对空调滤芯清理一次,每年4月、10月期间进行一次大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空调负责人要建立空调使用维护台帐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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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附则。

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1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以及用于公司工作所有权不属公司的车辆。

1.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组织管理。

2.1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管理职责区分。

2.2.1集团公司办公室:

1)负责集团车辆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及路桥费、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负责单位车辆及个人车辆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个人的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司车辆跨单位、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6)负责组织车辆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各单位负责人:

1)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认定车定位管理。

3)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或审验等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

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有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机队伍的管理。必要时可以对有驾驶证的员工集中培训学习。

3.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统计备案;申请(批复)单、车辆交接清单、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齐全,并统一制作、下发,进行规范管理。

3.2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单位/部门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辆车时,应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3实行内部准驾制度。由各部门主管协助办公室负责审核。禁止没有通过审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3.4准驾人员(含租赁专职司机)应与本单位本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5各车辆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行驶、维修记录,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其责任由车长或部门/单位责任人承担。

3.6准驾车辆的员工应自觉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7长途(800公里以上)出车或到山区危险地带出车,原则上应配2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3.8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严禁将公司车辆转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单位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请示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或补办相关手续方可转借,时候应及时检查收回。

3.9公司所属车辆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3.10公司车辆要在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指挥,保持道路的畅通。

3.11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超速、闯红灯等违章罚款情况,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单位、部门责任人应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紧急救援或处理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

3.13属公司员工的车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时间,要注意行车安全,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奖励与处罚。

4.1对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和扣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

4.2因玩忽职守或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无公司《准驾证》等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直接上司承担管理责任,同时也处以100元罚款,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5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办私事或无证驾驶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6接到属地交管部门给公司下达的《单位机动车违章处罚通知书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登记,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领取罚单。其处罚金由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根据《车辆使用(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到个人,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当事人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4.7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同前款。此外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和500-1000元罚款。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责任人全部承担。

4.8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和个人承担。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0-1000的罚款,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其后果由其当时责任人全部承担。

4.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管部门、公司和本单位口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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