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解雇员工赔偿合同(通用8篇)

时间:2023-09-10 17:47:13 作者:笔舞 合同 2023年解雇员工赔偿合同(通用8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一

一、房屋的坐落四至及面积

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 ,面积为平方米,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二、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补助标准

被拆房屋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元(大写: 万仟佰 拾元 角 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拆迁补偿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20xx年4月10日前乙方将房屋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的拆迁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及其附属物清理干净,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并在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期间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只能将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清理,不得在该块土地上挖坑取土。

4、乙方必须在4月10日前将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申请法院无偿强制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期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月。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向一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为奖励乙方之服务质量,甲方在订本合同同事向乙方支付定金合合同期满后,此定金转化为甲方对乙方之服务奖励,若乙方中途离开,则应退还该定金金额200%的定金赔付。

合同期满,经双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续订或变更合同;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或变更的,本合同期满即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由于甲方企业经营性质,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安排岗位工作的需要,接受异地工作安排。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由双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获得甲方相关部门领导认可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对乙方的加班不予认定。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元:其他法律规定之费用参照具体情况。

五、社会保险:乙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违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甲方安排乙方在上岗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为务期满,培训费公司全额承担。

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经济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加班报酬:乙方超时工作应支付的加班费用,甲方以现金形式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支付。

爽法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若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邮寄后的不利后果由对方承担。双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送达对方或者对方拒绝签收的,任何一方可以按邮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对方一经签收或者拒绝签收、无人签收被退还的均视为送达。

十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签订本合同时己告知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同意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三

各个地区、各个拆迁办的协议都是不同的,一般是预先设置好的,所以不好找到一个规范的范文的给你一个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供你参考。这样你在签房屋拆迁协议时可以对照着看看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苏州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已由苏州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制定,并经*苏省第九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2002年8月26日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p^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

第十一条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机关公*,并办理*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对拆迁*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批准。市**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v^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认定。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房屋租赁许可*,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p^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二)非住宅房屋:货*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或者出租单位*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p^第三十四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颁发之日为准。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书或者公告资质(格)*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另行制定,向市^v^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四

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一、赔偿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医疗费元;其他费用元,共计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将全部款项元取得。

二、乙方应将涉及本事故的医疗、交通、陪护等一切票据,以及工伤认定报告,鉴定书等一切文书同时交与甲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要求。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职责。

三、违约职责:

因任何情形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五

乙方:

一、甲方依法有偿征用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规划,用于三合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服从甲方征用土地使用权并领取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认真计算,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耕地 亩 元;青苗 亩,补偿 元,另有 ,合计补偿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三、本次征用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原则,甲方将乙方土地征用补偿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相关部门各—份。

乙方: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六

本承诺约定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贵行依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全部贷款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用、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保证期间借款为自借款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借据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的,无需事先征得本人及本人配偶同意或通知本人及本人配偶,本人及本人配偶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借款项下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展期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无论贵行对借款合同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首先并直接要求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其担保范围内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承诺书的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如借款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本承诺书担保之主债务为债务人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对贵行发生的全部债务。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配偶(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七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一)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装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 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解雇员工赔偿合同(九篇)篇八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_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费补贴 元/月。

(五) 全勤奖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xx年___月_ __日 20xx年___月_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