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精选9篇)

时间:2023-10-07 02:53:38 作者:琉璃 方案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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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一)考核小组:xx

组长:xx

副组长:xx

办公室:xx

成员:院办、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保办、客户服务部、后勤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客户关系:主要由经营部、医教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监督考核,由经营部组织。

学习培养: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医教部、经营部、护理部等部门科室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20xx》)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x岗位系数x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院办、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保办、客户服务部、后勤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医疗质量: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客户关系:主要由经营部、医教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监督考核,由经营部组织。

学习培养: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医教部、经营部、护理部等部门科室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xx》)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一)、临床科室:

工作数量(即住院部医师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数或总床日数,门诊医师完成的日诊人次数、收入院人数),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等内容。xx年业务收入总体目标2900万元,分解到各临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标,并按之实行考核和奖惩:

按医院给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业务目标超额完成后,超额完成的收入给与经济奖励:季度目标超额收入按3%奖励给科室,年度目标超额收入按5%(超额比例5%)、6%(5%=超额比例10%)、7%(超额比例=10%)奖励给科室。急诊科不适用第一条。

1、以门诊量和收入院人次为目标,全年年门诊量目标23200人次,全年收住院目标880人次,保持门住比超过3.8%。超出门诊量季度奖按4.5元/人次奖励,年度奖按7.5元/人次奖励,超出收住院人次季度奖按110元/人次,年终奖按185元/人次奖励。门住比如果不达标季度按差额每人次110元扣罚,年度按每人次185元扣罚,扣罚奖励金额到零为止。

2、科室奖励分配原则:

a、单人科室全额奖励给个人,出勤不满按出勤比例发放;

b、大科室:科主任30%,护士长10%,其他60%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来分配给科室员工,如果科主任和护士长出勤不满奖励周期,按实际出勤发放部分奖金,其余转入科室员工分配。员工分配最好按个人系数,个人系数即是按个人职称职务而确定的分配基数。

3、各科室年度目标:妇产科878万元,外科475万元,内科290万元,儿科160万元,康复科145万元,五官科150万元,皮肤科40万元,口腔科35万元,肝病科30万元,体检中心200万元,泌尿男性科400万元,急诊科门诊量23200人次,收住院880人次。

4、各科室季度目标:

说明:

a)门诊收入以门诊收费室实收金额计算;

c)结算单以当月25日前到帐的金额计算。

(二)、医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为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的0.8。此类部门人员绩效工资=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0.8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结果。

质量考核总配分100分。当绩效考核结果100分时,绩效工资=财务指标x个人系数;当绩效考核结果大于或小于100分时,则会影响绩效工资分配,则绩效工资=财务指标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结果。

《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xx》和本方案的奖惩相同,即1分=10元(或对应业绩所得100%,每扣1分即扣罚1%);而《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xx》仅有奖罚款的条款除了实际奖罚款外,在绩效考核里不再奖罚分数。

当考核扣分超过该项配分额的,扣至当项配分额全完为止,不再涉及其他项。

(一)行政执行:配分:100分

1、坚决服从上级指示,服从领导安排,忠于职守。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2、遵守医院各项制度,遵循各项管理流程。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3、遵守行政纪律,按时上传下达,令行禁止。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4、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及临时任务。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5、对于执行中的先进部门科室或个人,另外给与奖励。

(二)医疗质量:基本配分:100分

按医院现有的医疗质量考核方案(细分科室)执行!

在医疗质量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可追究其它责任。

(三)、科室管理:配分:100分

(2)登记制度:清晰可查,可追溯,保存完好。否则每次扣10分;

(3)会议活动:遵守晨会、周会等各种会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否则每次扣20分;

(4)安全管理:科室及楼道的消防等应急设备设施完好,并能熟练操作。否则每次扣10分。

(5)团结合作:科室内外关系融洽,协作良好,团队意识强。否则扣20分。

(6)卫生秩序:整齐清洁,规范有序。否则扣10分

(7)劳动纪律:遵守上班时间,遵守请假制度,遵守工作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否则按相关制度处理,并每次加扣20分。

(四)、客户关系:基本配分:100分

客户关系一是指医疗临床医技科室对病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二是指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医疗一线科室的支持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也包括医院部门科室之间以及医院与外界的各种关系的融洽程度及状态。

(1)仪表仪态: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佩带工牌。否则每次扣10分。

(2)服务态度:说话和蔼、举止文明,待人热情大方,努力为客户着想,尽量使客户满意。否则扣10分。

(3)服务技能: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能顺利地解决客户的需求。否则扣10分。

(4)服务及时:对上级、客户的需求凡是当时能解决的必须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必须及时地解释清楚。对于有时间限制(约定)的,必须在限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于上级、客户没有明确时间概念的,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较复杂的事情可延至七个工作日完成,特别复杂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在完成的过程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跟上级、客户说明。否则每次扣30分,情况严重的另外追究责任。

(5)对于得到病人的感谢信、锦旗或其他形式表彰的,按规定另外给予奖励。

(6)客户满意度调查合格率必须在85%以上。不足85%者每下降百分点按照绩效百分点相应扣除。若是接受病人红包礼请或者遭到病人、外界、内部投诉甚至医患纠纷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将追究其它责任。

1、绩效工资=业绩指标提成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2、如果医疗质量和客户关系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可以一票否决,即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并追究其他责任。

3、本考核方案一般针对科室,科室再行二级考核分配。各科室可在一定的原则下制定更细致的考核细则,但需要通过医院批准备案。

4、考核的形式主要是上级对下级、主管部门科室对从属部门科室。

6、年终考核则是在季考核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年终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另外给予奖励。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服务管理政策、规范医疗价格收费、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物价管理小组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管理小组成员为所在科室物价员。加强内部约束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层层把关,保障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物价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对我院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本院药品价格、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多、漏收费。

1、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招标采购。

2、根据《xxx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院《药品目录》中的社区用药品种按零差率销售。

3、医疗服务收费按照xxx市物价局、卫生局规定的相关医疗服务内容及价格标准执行。

4、参加xxx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就医,符合报销的按照xxx市医疗保险处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患者需用的xxx市卫生局、物价局规定不允许医院收费的医疗耗材、器械等,各科室不得自行销售上述物品,不得为其他单位代销商品。

五、我院收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收取费用。

六、加强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七、设置医药价格滚动屏、基本医疗项目价格表,标价内容准确、规范。为患者出示医药价费消费清单,对患者有关物价的咨询耐心解释。

八、建立投诉接待制,公布物价员姓名、咨询与投诉电话,设置物价投诉箱,对患者投诉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并保存好投诉记录。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根据乌兰察布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自治区卫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实施计划。

2020年,全市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本地化管理原则,将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出发点,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实施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有效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到2022年,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对全市二级公立医院进行分类考核。
(一)综合医院。
(二)蒙医中医医院。包括蒙医医院、中医医院、蒙医中医医院、中医蒙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蒙医中医专科医院等。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即上一年度1月至12月。

(一)卫生行政工作任务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每年确定纳入绩效考核二级公立医院名单,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绩效考核工作,并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际,按照不同卫生机构类别特点,在国家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考核指标的补充或减少,以满足精准化考核管理要求。
根据隶属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二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蒙中医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二级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控工作--组建绩效考核专家组、制订考核流程和工作制度,在旗县协助下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实践中不断健全绩效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数据质量追踪机制,尽可能借助大数据来源强化考核数据分析,持续提高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协同配合和监督管理,以及必要时进行的现场复核。
(二)信息化支撑任务
1.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采集为主、填报为辅”的原则,采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所以,各地要加快推进二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建设工作,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确保病案首页质量,以有效支撑考核工作。
2.自治区在自治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包括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盟市应于2020年9月底前在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部署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完成与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的信息对接。请各医院加快与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工作进度,以免影响考核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
2021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2020年在8月底前完成):1.各二级公立医院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析评估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并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财务年度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自治区、盟市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2.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
(二)盟市年度考核
2021年起,每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在12月底前完成):通过数据收集、抽组专家、分解指标、数据分解、审核评价、数据复核、统一评价、结果确认、加权汇总,结合各医院的自评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报告,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每年5月底前自治区考核办组建监测评价专家组,结合各盟市考核结果,对自治区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进行监测评价。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推进机制统筹实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的“四统一”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三)各地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六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结合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2020年至2022年,二级公立医院考核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设计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逐步形成与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发展方向相适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北京市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28项指标构成,均为国家确定指标。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我市西医类和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相应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辖区二级公立医院按时填报考核数据,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市、区级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专业组织要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等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设数据采集系统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全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采集系统,充分利用已有的病案首页上报系统、卫生经济报表、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组织日常收集数据及行业监管数据,必要时采集部分专业数据予以补充。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1.医院自查自评。2020年8月底前,纳入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2019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19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21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20年12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完成2019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反馈各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21年1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19年度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21年起,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委将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牵头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三)做好考核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评价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七

为加强公司对全体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持续改进提高员工绩效,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特制定本制度。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和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计时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工。

1、业绩导向原则:坚持树立积极正确的绩效考核导向,突出效益和贡献,兼顾公平和公司、员工的可承受能力,合理拉开绩效考核档次,避免考核等级的平均化。

2、岗职考核原则:以目标管理为重点,针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各自的岗位、职责,抓住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3、公开公平原则:以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的制定、考核过程对员工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4、持续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岗位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1、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公司总经理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绩效考核总体方案;批准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包括主管副总经理、各部室经理,下同)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考评范围内的绩效考核评价及结果审定。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直接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对直接下级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各项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的审核批准;副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直接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对直接下级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2、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综合办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综合办负责:制订有关绩效管理政策和总体方案;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对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员工考核资料的管理;员工各项正负激励的统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与评价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批准直接下级的评价结果及对评价的公正性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直接下级的绩效面谈,并监督直接下级对其下属的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全公司上下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综合办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2、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识,不断改善和提高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制定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绩效形成过程指导——绩效考核——绩效面谈——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1、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确定的一般规则是:每年初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制定或修订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指标及目标值,再由各部门负责分解细化本部门各岗位的绩效指标及目标值。

、工作重心和岗位职责做调整,使之符合部门工作绩效提升的实际需要。

2、考核指标设立的`原则

(1)可控性: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必须为被考核人所能影响;

(2)当期可测量性:指标能够测量的最短周期应与考核期一致;

(4)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

3、部门内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包括:量化目标(工作成果)考核、追加目标和任务(指令性工作)考核、工作行为考核、工作态度考核、管理能力和行为考核、不良事故考核等。临时考核项目可在考评表的“其他加减分”栏目做相应的加分和扣分。

各部门分解制定部门内各岗位的绩效指标时,应根据员工具体岗位职责,在上述考核内容中选取组合相适应的员工个人考核内容。

4、如考核期内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有重大调整,则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可以随之调整修订。

各级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等如实记录,以便为实施和改进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各级管理人员在考核评分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误差和个人偏见,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绩效考核工作按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另行拟定实施方案细则。

五、月度考核结果运用

1、员工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x绩效系数x绩效考核得分率。

2、各部门按月向综合办提交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评表和得分统计表,由综合办负责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审核、计算员工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发放。

1、在6个月内,员工累计三次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称职,由各部门列入培训对象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并报综合办备案。

培训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重新上岗。培训期1-3个月,培训期间绩效工资按80%发放,即:培训期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x绩效系数x绩效考核得分率x80%。

培训期满仍不能达到原岗位要求的,列入转岗对象,调离原岗位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提议并报请公司按程序批准后交综合办执行。

员工不同意转岗或转岗后仍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年度内,员工累计五次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三次低于70分的,视为不称职,列入转岗对象,调离原岗位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提议并报请公司按程序批准后交综合办执行。

员工不同意转岗或转岗后仍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获得批准的请假而被扣减绩效得分的,不在上述1、2条处理范围。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时,应与被考核者面谈。因出差无法进行面谈的,应予以电话沟通,并做好相应记录。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帮助考核者发挥强项、改进弱点。

2、讨论被考核者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

3、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对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如:自我努力,进行培训,调动工作岗位,重新分配工作职能等),并制订下阶段的目标,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核心制度具有一定刚性,不能经常进行调整,但是当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进行相应调整。

(1)当本制度的依据和条件发生重大改变时,综合办应及时组织对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对需改进的条款进行修订,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和审批后执行。

(2)当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综合办应组织对各中层管理岗位的月度绩效考评表作适当的调整。

员工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综合办须将原始表格归档,员工个人和考核者只能保留复印件。

考核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资料都属于保密资料,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被考核者本人、被考核者所在部门负责人、人事和公司领导公开,对其他人一律保密。

被考核者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均可在一周内提出申诉。被考核者首先应与考核者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沟通来解决。未能解决的,可向公司综合办提出申诉,综合办须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给予答复。

(一)本制度由综合办制定并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制度自**年4月21日起执行。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八

为提高收费岗位服务质量,激励收费员工作积极性,确保费用收取的正确度和窗口工作的高效率,建立良好的院部窗口形象,特制定月绩效考核方案。

1、泄露病人隐私者,一经发现扣款当事人30元。

2、未执行服务规范礼仪、用语的,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20元。

3、在办公区域更换工作服、梳头、打扮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5元。

4、在办公明显区域摆放私人衣服、包等他人私人物品,发现一次扣发5元。

5、收费过程中当着病人面接听私人电话或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者,发现一次扣发10元。

6、办公区平时应保持整洁干净,经抽查卫生不合格又未及时改正的,当班人员每人扣发10元。

7、病人信息数据打错与票据不符月累计5次以上的(含5次)暂定,扣发当事人20元。

8、在收费处嬉戏大声说话,影响院部形象者发现一次扣发5元。

1、遭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奖励。

2、月病、事假次数累计超2天的不予奖励。

3、违反员工手册制度和相关规定累计金额达40元者,不予奖励。

1、仪表:收费员仪表整洁、大方并主动微笑服务。接待医院内外人员的咨询、交费时,应注视对方,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的耐心解答。

2、收费人员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下:

十字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请慢走”。

(1)、双手接到患者的单子时要说“您好”;

(2)、请问是××先生/女士(阿姨)吗?

(3)、您好,一共是××元××角;

(4)、先生/女士(阿姨),请问有××零钱吗?

(5)、找您××元,请核对一下;

(6)、双手递出单子时要说“请慢走”!

(7)、请拿申请单到×楼×科作检查;

(8)、请到××科,换/开个单子。

月绩效考核奖金暂定200元,如有不妥之处,另行讨论后及时修订和完善。

基层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篇九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