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

时间:2023-06-25 12:25:22 作者:曹czj 方案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一

1.就职前培训(部门经理负责)

到职前:

致新员工欢迎信(人力资源部负责)

2.部门岗位培训(部门经理负责)

到职后第一天:

派老员工陪新员工到公司餐厅吃第一顿午餐

到职后第五天:

一周内,部门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作出评估,并确定一些短期的绩效目标

设定下次绩效考核的时间

到职后第三十天

部门经理与新员工面谈,讨论试用期一个月来的表现,填写评价表

到职后第九十天

人力资源部经理与部门经理一起讨论新员工表现,是否合适现在岗位,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与新员工就试用期考核表现谈话,告之新员工公司绩效考核要求与体系。3.公司整体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不定期)

岗位培训反馈表(到职后一周内)公司整体培训当场评估表(培训当天)公司整体培训考核表(培训当天)新员工试用期内表现评估表(到职后30天)新员工试用期绩效考核表(到职后90天)

各部门内训教材

新员工培训须知

公司整体培训教材

每一位新员工必须完成一套“新员工培训”表格

根据新员工人数,公司不定期实施整体的新员工培训

在整个公司内进行部门之间的部门功能培训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二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三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四

为全面完成我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任务,根据《开远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20xx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项目建设总里程为683.6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16.5公里,弹石路面工程467.1公里。

中和营镇: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258.1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89.9公里,弹石路面工程168.2公里。

碑格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74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6公里,弹石路面工程68公里。

大庄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48.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15.8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2.4公里。

羊街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58.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1.2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7公里。

乐白道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144.4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17.9公里,弹石路面工程126.5公里。

灵泉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59.5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5.5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4公里。

小龙潭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41.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41.2公里。

二、工作职责

(一)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1.下达、调整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计划;

2.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能;

3.按工程进度要求拨付建设资金、开据《水泥提货单》;

4.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理以及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监督;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宏观管理。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审批;

2.加强监管,统筹协调,控制成本;

5.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公路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设方式

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注重发挥群众在农村道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

四、技术标准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云南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村村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0米,错车道路基宽度6.5米,位置根据地形和交通量设置,路面宽度3.0米,最大纵坡12%,完善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水泥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1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0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弹石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6万元;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5万元。

(二)水泥由市政府统供,市交通局按工程实际用量核拨。其供应方式为:

1.羊街乡和大庄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羊街水泥粉磨站提货;

3.中和营镇和碑格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平远街分公司)提货。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市交通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各乡镇(处)要相应设立专户,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拉用专项资金。

(四)资金拨付方式:

3.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无工程缺陷,到期拨付尾款。

六、工程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选配业务精、作风实、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施工规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处)提出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市交通局组织交(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四)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应依据现有路线线位,尽量利用老路扩改,力避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着力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及排水设施,增强抗灾能力和通行能力。路基扩改占用土地的,由各乡镇(处)自行调剂,不予补偿。

七、工作要求

(一)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项目应坚持村民自治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在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村民自愿参与修路,不准强迫集资。

(二)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的基础上,以自然村为单位,向所属乡镇(处)提出项目申请,经审批后,按相应投资标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三)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倡导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村民自愿参与修路以及积极投工投劳降低建设成本的方式。

(四)为按计划整体推进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各乡镇(处)每月20日将道路建设形象进度表上报开远市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便准确掌握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并作出工作调整或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五

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1)封面主标题:第一行:“××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

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参见附表)。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

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年**月**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第一章

项目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查、复核,界定项目区的范围,对项目实际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支出预算、工期等指标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设计及预算进行核实。1.1项目总概况通过项目现场踏查、复核,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提出复核结论,填写《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表1—1)。

1、经过详细核实后,请在前两行相应处填写数据; 最后一行填写“相符”或“不相符”。

2、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及设备购置均应填入此表;

3、此表格式限制随意调整,确需调整时应作相应说明,如涉及“养殖水面”等表中没有的工程,可填写在最后一列。

7表1—3×××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填表说明:

1、预算分解:指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达计划文件确定的预算总额按照项目资金构成进行分解的执行预算。

2、申报预算:按照项目预算书中的相应内容填写。第二章 项目组织设置

2.1 项目领导机构叙述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2.2 项目监督、管理机构叙述项目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明确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及工程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2.3 技术指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应成立技术指导机构(如各种小组),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第三章 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

3.1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法人职责等。项目法人(原则上是项目承担单位)对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承担,并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

3.2 建立项目公告制度针对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权属调整方案公告、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公告、项目竣工公告等建立项目公告制度。明确公告的内容、期限、方式和范围等。

3.3 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确定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标段划分、招标估算金额等。明确招标的组织、招标文件、招投、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系列具体要求。确定项目领导机构对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监督方式和监管内容。3.4 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工程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依据监理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建立严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明确委托监理的方式、监理单位资质要求,确定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合同义务等。

3.5 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须根据委托事项签订合同,完善合同手续和监督机制,合理划分各方权、责、利。使责任、义务清楚,便于履行、操作和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及通过控制所需实现的质量目标,不符合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工程结算时要扣除一定幅度的价款。合同中要明确按照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承包者),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工序质量和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直接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工序质量、质量目标、质量职责及质量监控措施等。

3.6 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明确的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等内容。

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监督包括项目领导机构的监督、承担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的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等,简述监督的相应内容及形式。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与支出预算和初步设计。

6.1 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简述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内容。

6.2资金使用管理针对项目资金请拨付、财务监督检查、竣工决算编制、稽核等工作内容,提出具体监管方式。6.3 项目检查按照项目实施半年进展情况报告、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三种类型,确定检查组织形成、工作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技术方法、检查结果处理措施等。确定项目管理者对质量实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权力。

7.1 项目竣工验收确定项目竣工自验、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的程序,提出工程验收方案、财务决算及土地权属调整实施审计方案、权属验收方案、文件资料档案验收、工程后期管护等具体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六

招标实施方案 单 位:

1、业务联系及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与业主进行技术洽商,据此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

(1)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

(5)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评标的标准与方法;

(8)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向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拟招标项目的立项批文、规划许可、报建证明、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证明。

(2)招标方案包括: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等。

(3)代理招标委托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拟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

4、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招标公告;

5、按招标公告要求接收投标企业报名资料;

6、编制招标文件,接受监管部门审核;

7、招标备案;

8、发出招标文件;

9、接收、汇总、整理投标人提问,组织业主等有关单位进行回答,编制招标答疑文件。如果需要,也可以组织召开面对面的现场勘查和投标答疑会。

10、发放招标答疑文件,并办理招标答疑文件备案。

11、与业主进行开标前洽商,依据招标文件拟定开标会程序,编制开标、评标文件,确定业主评委名单及评标专家抽取原则。

12、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开标准备工作:制作开标、评标表格,邀请有关部门,准备有关设备,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13、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投标,并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记录。

(2)接待贵宾、专家,并登记签到。

(3)主持人、业主、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就座主席台,贵宾、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就座台下。

开标会议基本程序如下:

a、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b、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

c、监标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d、监标人审验各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

h、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i、休会(评标、定标);

j、复会,宣布评标结果,公布投标单位得分;

k、会议结束。

14、评标工作伴随开标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文件开启之后随即进入评审程序。

(1)组建评标小组(开标前半天)。由监管单位开具介绍信,由代理机构在主管招办平台统一抽取评标专家。

(2)阅读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掌握评标关键内容。

(3)阅读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5)询标、综合评审。

(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评标定标方法;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七

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肉食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有利于增加猪肉供应,改善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有利于尽快消除高致病疫情造成全国生猪存栏量大幅减少、生猪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负面影响,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利措施。

我县区生猪养殖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仍存在无龙头企业带动,养殖规模小,品种品质差,产业链条短,三元杂交所占比率低,养殖方式较为传统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传统养殖方式所能解决的。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是传统养猪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唯一出路。通过标准化规模场的建设,可有效地提高我区的生猪质量,促进品种改良,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食品安全,更可通过有效整合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带动产业发展,使我县的生猪产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养猪场,采用合理的污水排放、粪便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时清除和处理养猪所产生的污水污物,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避免直接施用猪粪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我县的新农村建设。

害化,其中40%以上的产品达到绿色食品aa级标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 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港头村委港头村,有水坭乡道入场部,运输条件优越,交通方便,供水、供电设施完善,远离居民区,环境僻静,排污方便,地理位置优越;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在22℃至22.3℃,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很适宜猪的生长发育。猪场布局分布合理,猪舍的建设、布局经过精心设计,并建有绿化带。办公、生产、生活三区严格分离,合理使用。猪场实行高度集中式封闭管理,后勤人员与生产人员工作区域全然分开;实行小单元、全进全出的最新设计模式,保育猪与育肥猪分区饲养。

(2)项目区内现有土建工程、仪器设备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桐林生猪养殖场,创建于20xx年,拥有固定资产420万元,占地总面积45亩,建筑面积2350m2,其中猪舍面积2100m2、办公及生活区面积250 m2,拥有相关的配套仪器设备。现生猪存栏量1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20xx头。

1.品种选择

品种主要选择优质长白猪、杜洛克猪和大约克猪。

2.规划方案

桐林生猪养殖场实行自繁自养,采用全进全出制生产技术。即将养猪生产环节上相对集中的猪群按生产过程组成配种、分娩、培育、生长、肥育等生产工艺群,实施整群进、整群出的“全进全出制”连续流水线生产,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猪舍空间和合理地进行劳动管理。

3.工艺流程:

母猪产仔:每头成年母猪平均年产两窝,每窝产活仔10头。 仔猪: 35日龄断奶,成活率90%以上。

育成仔猪:仔猪断奶后转到育成舍35—42天,培育期成活率95%以上。

肥育猪:育成仔猪到70日龄转入育肥舍,肥育期105天(15周),肥育期成活率98%以上,平均体重达到120公斤出售。

为满足部分消费者对高品质生猪肉的追求。我养殖场借鉴日本畜牧养殖法,尤其重视养殖环境与水源洁净。养殖过程中,严格规定养殖户仅用农家饲料,并实行天然黄土场地内的半散养,让猪尽情拱食黃土,补充矿物质,这种养殖方式下出栏的生猪肉质鲜美,满足不同消费的需求。

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建设地周边有大量的菜地、粮地和草地。通过这种生物循环的方式能有效地把各个环节的废物消化于循环之中,变废为宝,积极有效地防止废物对外环境的排放,防止对外环境的污染;采取粪尿分离,猪粪经密闭发酵处理,部分进入沼气生产,降低场内废气的产生量;实现雨污分流将自然水和粪水分离,收集的粪水用于农灌,通过农作物和土地对粪水中的氮磷进行吸收,实现循环利用;强化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病死畜处理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设臵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为标准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较好地解决了畜粪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养殖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养殖场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图:

为保证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对生猪疫情防治控制工作确切落实。

养殖场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拟定疫病防治、控制方案及扑灭措施,并严格执行。

饲养的生猪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免疫合格率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耳标佩戴齐全,免疫档案规范。接受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做好口蹄疫及流行性疾病等动物疫病的检疫、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按程序上报,并采取控制及处理措施。

本场设置紫外线消毒室,进厂的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先进入消毒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另外还应设置兽医室、隔离舍、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另外,应对养殖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消毒,采用高锰酸钾喷雾的消毒形式。

采取相应措施隔离发病生猪,对病死猪进行焚烧、安全填埋等无害化处理。不将病死猪出售。

1.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优质篇八

为完成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申报了xx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该项目已经石家庄市水利局批复实施。为加快前期土地征收占地青苗补偿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项目涉及后塔底、前塔底、村10894亩农田、229眼机井,乡村2106亩农田、37眼机井,泵站占地2.96亩,坑塘占地30.3亩,铺设泵站与各机井连接管道施工临时占地560亩,其中:球墨铸铁管道长10946米,占地按10米宽,pe管道长43901米,占地按6米宽。

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范围为:泵站及坑塘内涉及到的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泵站与各机井连接管道铺设范围涉及到的青苗等临时占地。

水利局

1.财政部门尽快落实征占迁费用,并安排对树木、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评估评审工作。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地类性质安排对泵站及废旧坑塘进行边界的测定,并办理相关占地手续及树木采伐证。

3.供电部门。配合电力设施的架设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4.南楼乡是本次工程的受益乡镇,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征占迁及群众的协调工作,依据补偿标准和评估、评审结果签订补偿协议和兑付补偿资金,确保按时开工和顺利施工。

5.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公共设施(电力通信天然气等)拆迁。依据评审或审计结果,与公共设施改迁施工单位签订拆迁协议、拨付拆迁资金,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安全生产等基建程序,为顺利施工和按时竣工提供基础保障。

1.征地赔偿期限:xx年3月1日-xx年4月15日

2.施工期限:xx年3月15日开工,xx年12月30日竣工

由财政局从评估入围机构选定一家作为该项目的合法评估机构。

地上附着物、全部树木、青苗按照石政办函〔xx〕6号文评估、评审并给予补偿。

建筑物、构筑物有合法手续的按照石政办函〔xx〕6号文,无合法手续的按照正政〔xx〕39号文进行评估、评审并给予补偿。

政府、南楼乡政府要依据评估评审结果订立完备的占地拆迁补偿手续,及时足额兑付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或变相提高补偿标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占地拆迁、青苗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合规、安全高效。

被征收户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之后土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均由水利局处置,被征收人不得干预。

(一)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其他因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不应当给予补偿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