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通知书(通用13篇)

时间:2024-01-03 17:09:15 作者:XY字客 文秘知识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发送通知的场景,比如组织会议、调整计划等。以下是一些通知样例,供大家阅读,同时也可以为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举证通知书

x单位:

申请人x年x月x日以xxxx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15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

地址:

联系电话: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x年x月x日

举证通知书

因新城开发建设需要,经x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xx村、x村联建房住户进行动迁,现就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期限: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二、拆迁范围:根据规划红线,包括:

村东起原x村宅基地、南到原宅基地、西至、北及范围内的'联建房。

三、拆迁政策依据:按《x开发区x、联建房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

四、安置地块:安置组团。

五、过渡期限:过渡期暂定20个月。

六、签约地点:x村委、x村委。

七、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和使用纠纷应在拆迁期内解决,逾期不解决也不终止拆迁。

特此通告。

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

经济开发区拆迁管理办公室

法院举证通知书范文

绍兴县劲特针纺有限公司:

本局于20xx年5月10日受理吉德雄要求工伤认定的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第19条和《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工商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七丘4幢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为20xx-0603),因你单位迁移新址不明,现本局公告送达,你单位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举证通知书

x单位:

申请人x年x月x日以“”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15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

地址:

联系电话: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x年x月x日。

法院举证通知书范文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院以____________号民事(行政)抗诉书对_________________案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由你院再审,我院已指派____________检察院在你院对该案再审开庭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届时请你院直接通知该院。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法院举证通知书范文

关于……(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我院决定就……事项,向你调取下列证据:……(写明需要调取的证据的名称)。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被调取证据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整改期限的通知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x年进驻本小区后,小区内入室盗窃案频发。小区业主对加强本小区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水平要求反映强烈。

现经业主大会商讨后决定,要求贵公司对下述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进行整改。

现将需整改内容表述如下:

一、安全管理问题。

1、小区围墙偏低,需适当加高小区围墙,以保障小区业主基本人身及财产安全。

2、小区保安职责不明,流程不清,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混乱。保安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打瞌睡、与闲散人员聊天现象时有发生。

进出人员不登记,外来人员不询问,严重影响小区安全及形象。亟待加强工作职责教育,规范流程管理。

3、岗亭设置不合理,盲点多。建议在本小区三幢与四幢之间增设一岗亭并配备夜间内保一名。

4、保安对讲设备及夜巡工具配备不足。需加强保安通讯及夜巡工具配备。

5、需缩短小区保安夜巡间隔时间并加强夜间车辆安全巡视,对夜间进入本小区外来车辆需进行出入登记,并进行跟踪安排。

6、需保证小区各幢楼楼底门铃正常工作,并保证在晚上六点以后统一关闭。

二、其他问题。

1、小区保安着装不整齐,礼仪不端庄。需加强安保人员着装及礼仪规范管理。

2、小区备用发电机在停电时未及时运转,需确保小区自备发电机在小区停电时能正常工作运转。

3、垃圾死角较多,乱堆乱放问题影响小区环境。需及时清理小区垃圾,清除随意堆放的垃圾及杂物。

4、小区内小广告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小区美观。应加强保洁人员巡楼工作,及时清除小广告。

上述需整改内容,要求贵公司于202x年x月__日之前整改完成,届时将由小区业委会成员代表全体小区业主对整改后情况进行验收。

业主委员会。

202x年x月__日。

民事举证通知书

各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x公司﹪的万股股权以1:价格转让给。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没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还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公章)。

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x年xx月xx日。

行政诉讼举证通知书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诉讼举证。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你方应在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供证据;未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供证据。如果在前述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你方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你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将不组织质证。但被告同意质证的除外。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将不予接纳。

二、你方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还应当提供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村料。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你方申请的事项是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的法定职责;(二)你方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作出合理说明。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你方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你方也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并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的举证责任。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三、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调取证据。

申请书。

应写明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以及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申请保全证据,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鉴定。你方认为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你方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你方将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七、在人民法院组织交换证据程序中,你方应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你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将不组织质证。但被告同意质证的除外。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将不予接纳。

二、你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还应当提供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你申请的事项是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的法定职责;(二)你因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你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你也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并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的举证责任。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三、你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写明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以及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五、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申请保全证据,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意见可能有错误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申请重新鉴定。你认为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存在《证据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你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你将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七、在人民法院组织交换证据程序中,你应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

八、你提供的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你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九、你如果有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单位有前述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年××月××日。

 (院印)。

关于……(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我院决定就……事项,向你调取下列证据:……(写明需要调取的证据的名称)。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被调取证据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民事举证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据的形式包括且仅限于法定八种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及要求。

(一)原告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特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相应的当事人承担。

(四)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五)当事人向本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六)当事人向本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七)当事人向本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八)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的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

三、向本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本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因,目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以及待证事实。

四、举证期限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在法定和法院规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当事人逾期不交证据,且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本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三)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本院决定。

(四)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本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申请证据保全的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因证据存在灭世或难以取得的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五)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预交鉴定费用。当事人因在规定期限内不预交鉴定费用而未能鉴定的,则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七)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人出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八)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本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法院举证通知书范文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出庭时使用。

二、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

民事举证通知书

国旅贵宾:

您好!欢迎您参加中国国旅(武汉)组织的旅游团,我们已为您安排妥旅游接待事宜,敬请您按本通知做好一应旅行准备,请您务必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旅行必备用品等,届时准时出发。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祝您旅途愉快!

旅行团号:

旅行线路:

出发日期:20xx年x月xx日时

集合时间:20xx年x月xx日时,地点:

结束日期:20xx年x月xx日时,地点:

交通工具:(航班、火车、船)以实际票面航班、车次为准。

接站方式:举接团,或举旗(牌)接团。

接站联系人:

电话:

地接导游:

电话:

旅行紧急事务联系人:

电话:

特别提示: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

其他事项:

本公司联系人:

电话:

中国国旅(武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

中国国旅(武汉)国内旅游须知。

国旅贵宾:

您好!欢迎您参加中国国旅(武汉)“国旅假期”旅行团旅游!

请您在出游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如下有关旅行的注意事项(略),以保证您在旅途中诸事顺利、开心愉快!

衷心预祝您旅途愉快!

20xx年x月xx日。

行政诉讼举证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据的形式包括且仅限于法定八种类型: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及要求。

(一)原告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特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相应的当事人承担。

(四)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五)当事人向本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六)当事人向本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七)当事人向本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八)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上对证据材料的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同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材料副本。

三、向本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本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因,目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以及待证事实。

四、举证期限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在法定和法院规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当事人逾期不交证据,且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本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三)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本院决定。

(四)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本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申请证据保全的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因证据存在灭世或难以取得的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五)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预交鉴定费用。当事人因在规定期限内不预交鉴定费用而未能鉴定的,则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七)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人出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八)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本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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