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产垫资协议(模板5篇)

时间:2023-09-30 19:26:43 作者:雨中梧 毕业论文 2023年房产垫资协议(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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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垫资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供方按照企业标准生产,需方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合同金额:

以上价格为rmb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为: 元; 大写: 。

二、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交货方式: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产品的保管及风险在甲方接收产品时转移至甲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乙方不负责货品安全保管。

三、 结算方式:支付30%订金后备货、设备到场后支付60%货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10%工程款。 若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日期,则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若逾期10天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将依照合同规定没收甲方所交纳的预付款,在甲方未按本合同足额支付全部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归乙方。

四、 运费及运输方式:运费已包含在总费用中,乙方负责货品物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 产品规格、型号、质量、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产品技术指标与客户提供的技术指标相符。

六、 如乙方产品经检测存在质量问题或甲方因其它经双方认可的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在自发货之日起15天内通知乙方,并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之日起一周(7天)内将产品发回乙方,逾期视为双方正常交货。

七、 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国家三包政策1年保修。

八、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在合同签订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房产垫资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存款金额: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币__元整。

2.协议存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以下简称“协议存款”)期限为五年零一个月。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准。自甲方开立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之日起计息。

3.协议存款利率:

3.1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存款年利率为__%,中途不做调整。

4.计息规则: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

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5.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为协议存款的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

6.协议存款凭证:

6.1以协议存款起存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存入金额、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账号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于协议存款自乙方账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为乙方开具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大写)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___元整。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署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6.2甲方保证自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书面协议存款对账服务,按乙方要求提供协议存款询证服务。

7.还本付息方式:

7.1甲方保证在协议存款期限内,自协议存款起息日起,每满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应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中规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对应日自动将协议存款利息(协议存款到期日为本息合计)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支付系统号:______________

协议存款第61个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计算当月利息。

7.2利息(或本息)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的,划款时间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8.融资条款: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甲方融资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并以该《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融资;但该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融资,具体以甲方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如乙方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资,拆借规模、期限、利率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商定。

9.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协议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行为或主张不能免除甲方承担本条款项下违约责任的义务。

10.提前支取: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提前支取协议存款:

10.1.1甲方发生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降低等情况,影响乙方的资金安全;

10.1.2政府监管机构确认乙方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等情况;

10.1.3乙方出现流动性紧张;

10.1.4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

10.2如发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对该协议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该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及下述适用的计息利率重新计提:

10.2.3上述计息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不足一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陆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4上述计息期超过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5上述计息期超过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贰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6上述计息期超过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7上述计息期超过五年(含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3上述重新计提的利息,扣减该协议存款项下甲方已实际支付乙方的利息后,在提前支取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11.保密责任:

11.1除非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披露方应确保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知晓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责任。

11.2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书面告知对方。

12.合同的解除与挂失处理:

12.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不得被视为变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乙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乙方应持单位公函,向甲方申请挂失,甲方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

13.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时终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垫资协议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___街(路)___号(或店铺名)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房屋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房屋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房屋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房屋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房屋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房产垫资协议篇四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总价: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______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

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垫资协议篇五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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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保险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