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签订合同(热门17篇)

时间:2023-12-23 03:16:14 作者:影墨 合同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的基石,它为合作双方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解决争议的途径。想要了解更多合同协议的内容和范例,请继续阅读以下所列举的文档。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方(*方):市园林局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发包人(全称):园林局承包人(全称):

为明确*、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号。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________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依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平房为_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楼层:________;朝向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元;大致租期: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________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________。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___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xx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元。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乙方负责在xx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06)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xx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xx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xx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电话:

姓名:;电话: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v^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06)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v^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

二、以上产品含运费。

三、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包装内缺少或因包装破损者,乙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六、交货时间。

七、运输方式。

乙方委托物流发货到甲方公司,由甲方负责搬运卸货,乙方在发货当日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应注明型号、数量等)。提货后核对实物与票据是否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产品在运输途中造成破坏、丢失等由乙方免费更换新产品,所造成的额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承运方索取赔偿。

八、合同签订方式双方。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的违约行为按国家相应法律承但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十一、仲裁与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由甲方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有效期为签订日期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签订合同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负责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二、工作要求:

按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积极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甲方的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形式: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

四、聘期报酬:

1、甲方在聘用乙方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期间,工资按每年9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玖万元整)人民币。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月25日付给乙方4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肆仟元整)人民币作为生活开支。在12月1日前结算剩余工资的50%,其余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3)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六、解聘。

1、在岗位聘期内,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果甲乙双方在聘期内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手续及不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2)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七、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该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合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甲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购买乙方位于____住房项目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乙方为购房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凭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首期交款证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贷款,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由甲方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全额划入乙方在银行开设的监管帐户。

2、借款人(购房人)以其购买的房屋作为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乙方应自《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内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清贷款本息后,甲方向其出具贷款结清通知书,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书》或抵押登记手续交由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权责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权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乙方资信、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核定乙方可保证担保的推荐贷款额度,并收取推荐贷款额度的5%作为贷款保证金(须在甲方发放公积金贷款前缴纳);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推荐贷款。

3、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后,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并对该保证书所载房屋面积、房屋总价款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荐保证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推荐的贷款申请人(购房人)进行审查,并于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5、在乙方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并协同借款人(购房人)将抵押房产抵押登记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前,乙方为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为所有借款人(购房人)办妥《房屋产权证》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之后,甲方清退乙方的贷款保证金,并免除其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6、在保证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如贷款保证金不足的,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授权扣收贷款的委托书不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内容为准:

(1) 借款人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未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无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在保证担保担保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乙方出售的房产有产权纠纷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产向第三方设定担保的;

(3)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购房人)不按约履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

上述款项,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贷款保证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从第六条规定的授权帐户中扣划,授权扣划委托书不另行出具,授权内容以本条规定为准。

8、乙方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甲方有义务支持、协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9、在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后,发生上述第六条规定之情形,依法处臵抵押物时,如乙方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对价一次性回购抵押房产。

10、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对推荐担保的购房人姓名、房号、推荐保证书编号、推荐贷款金额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随时接受甲方的核对。

四、其它约定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和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所建项目不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的;

(2)乙方丧失担保能力的;

(3)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积金贷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协议出具之推荐保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即 20xx 年 1 月 12 日至 20xx 年 1 月 11 日止。甲方有权拒绝超出推荐保证书有效期的推荐贷款。

3、若借款人在保证期间内连续三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则乙方的保证责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签订合同

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轻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_____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四、工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购进。乙方负责验收和监督材料的质量、数量、单价及材料购进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依据施工定额进行工程结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严格管理,出库、领料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丢失和浪费。进入工地后,场内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库后,如有丢失、浪费和超预算使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机械及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依据定额,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工程量,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模板、土建项目的水电费进行结算,按甲方支付能力进行付款。乙方发生费用的_______%为质保金,质保期满_______年后全部付清。

八、费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取企业管理费_______%,人工费按实际工程量每工日取_______元,利润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取三级,税金按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取费。机械费、模板费等执行费用定额。

九、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十、安全责任

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规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另签安全责任书)。

十一、其它

起重设备的使用费依据定额结算(包括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安拆费用及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浇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位于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___________该房屋转让总价为___元整(大写:_____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支付___元(大写___元整),在甲方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后,两月内付清余款____元(_____元整)。

第四条,双方协议签定后,经双方确认之日起,该房屋为乙方所有,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此协议双方签定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

各项目部:

为规范用工行为,规避公司潜在的用工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工人必须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财务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自工人到达项目工地之日起20天内必须签订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绝签订派遣合同的,项目部应当立刻终止其工作。如果工人未签订派遣合同又被项目部继续聘用的,一经查实将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次、项目会计1000元/次的.罚款。上述未签订派遣合同的工人与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或出现工伤赔偿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20%对项目经理、财务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签订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防水板采用新料生产,在土工布下面使用,不能暴露天使用,须加以维护。2、土工布执行国家标准生产,也尽量不暴露天使用,使用年限不低于五年。3、防水毯执行生产企业生产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交货地点需方工地;供方负责代办托运,

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

七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否则视为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的20%作订金,货到再付货款60%,

余款收到货后十五日内结清,若质量无异议,逾期按余款两倍数值需方付于供方。供方收到订金十日内交货。

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供方人民法院执行。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

签订合同

甲方:大连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编码: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不得私自更改产品销售价格.第二条:合作条件。

一.乙方代理每次进货量必须大于等于20xx元。

三.乙方退货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公司提出退货申请,若未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政策(前提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b.无现金奖励,新进代理购入的产品将成为老代理的业绩累积。

五.无个人担保,陌生推介的代理商享受两个月无条件退换货政策前提需向甲方支付百分之十的手续费(前提必须是产品未开封,外观完好未破损)。

六.所有代理商,货品邮寄费用需乙方代理独自承担,甲方不负责邮寄费。

七.代理以进货量累计为计算方式,可拿到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

八.代理的零售价格需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规定价格,任何微商代理不可私自调整更改销售价格。

九.代理在收到产品2天内完成产品验收,如果2天内没有上报的话公司视为正常验收,如果有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商议。

十.甲方将确保本公司产品在同等市场价格具有最明显的竞争优势,品质保障最大化,成为该行业最有力的竞争者。

十一.为保证代理商的利润最大化,甲方承诺所有产品均直接供货给签订合同的代理商,绝不向个人进行零售、批发。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定期的产品知识培训。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三.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

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与甲方正式签订合同,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代理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二.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微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级微代理商,并授权乙方在微信、有赞微小店,微店渠道代理经营品心商贸有限公司茶叶产品。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到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协议签署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珠江国际大厦1110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

十三.甲方(盖章):________。

十四.负责人(签字):______。

十五.地址_______________。

十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十七.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十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小龙虾(克氏螯虾)虾苗和种虾及虾池建设、成品虾代销,特签定本合同书。

0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苗,到甲方养殖场虾苗,成活率不得低于签定虾苗总数的90%。低于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扎款扣除。

2、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养殖场地技术指导3天,食宿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价款包括机场空运费。(甲方海关费及运输到养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

1、乙方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向甲方配送投放种、苗,因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配送时间延误不视做配送延误,并顺延。

2、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配合甲方到机场取货,并到虾塘指导甲方工作人员投放苗或种。

2、交货地点:

1、依据本合同第一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虾和虾苗数量,以到甲方养殖场并由甲乙双方过磅的实际数量为准。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虾池设计,乙方应派出人员进入甲方场地进行指导施工。

2、机械设备和人工由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出工作人员在开塘设计建设期间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场地建设完工通知后,进行验收,逾期5天视作验收通过。

采用分期付款

1、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最后一次配送虾苗或种虾到机场时,甲方结清款项,多退少补。

2、由于乙方一次全部配送种虾或虾苗完成难度较大,经与甲方协商,乙方分次为甲方全部配送完成。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价向甲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将龙虾养成商品虾规格后,确因没有销售渠道,乙方又不能履行代销责任的,乙方应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双方协商同意,经书面确认不再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的;

3、如甲方毁约,乙方不退还甲方所付的虾苗预付款项。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部门和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的法律意义》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