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07 13:46:31 作者:雅蕊 方案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精选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x月至6月中旬,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和各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中旬,余庆华夏时代兴城工程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施工安全主要的工作情况

(一)抓施工现场防火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监理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导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零时建筑,应符合防火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分类单独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应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再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惊恐需要人住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和班组鉴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抓安全生产

1,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a、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人人必须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员必须要戴安全员袖章。

b、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火灾及事故。

c、多人同时作业时,人与人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施工伤人。

d、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抓安全培训

项目部对每个进场施工队都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及措施、特别作业安全要求、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重要临时设施安全、季节性施工安全、多工种立交作业安全。

(四)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为规范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逐步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施工队伍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实行每周一会,每天一查的方法来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图稿各施工队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队在高温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我项目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监理、业主安全工作部署,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全标段人员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七)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进一步加大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园所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园所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为切实加强我校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幼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园所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园所。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幼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园所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园所。

(七)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八)疫情期间,一切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九)疫情期间,职工尽量减少出入,大门岗、教学楼大厅岗、班级门口岗三岗进行体温测量及消毒。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园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园所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幼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园所及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园所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园所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市中教发[20xx]3号《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布置要求,我校在详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校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作简要小结。

为了使安全百日攻坚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园、教学楼、洗手间、厕所、教学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1.配备消防设备。针对灭火器材出现锈蚀、过期、损坏等情况,学校组织专门人员灭火器材逐一检查,对已经损坏了的及时更新,对已经过期了的及时更换。

2.更换用电线路,对已经不堪重负的线路进行更换,重新安装用电保险设备。

3.清理过道杂物,保证楼道上下的通畅。

4.整修塑胶跑道,对破损严重的跑道重新铺设。

5.安装安全防护栏,在校门口增设学生安全通道。

6.整修教学楼楼顶,以防雨天漏水。

1.认真学习各类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全体师生的安全培训力度。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适合我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注重落实安全责任制。

2.利用手抄报、班会、广播等形式拓展教育空间。

3.加强安全演练,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xx〕24号)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见附件1:各学校作息时间表),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