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汇总6篇)

时间:2023-09-10 17:19:10 作者:MJ笔神 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汇总6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一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其、供货批量、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肉食猪头(大写)元合计元(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三、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货物验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该在每批货物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发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2日告示对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成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二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合同条款

根据乙方方的需求量,甲方一次性供应牛肉吨。

牛肉的运输:为冷藏车辆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交货时间:年月日。

付款方式:乙方需在20xx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采购费用人民币(大写:圆整)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发货,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号:

违约责任:违约方将按照合同价款的70%赔付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三

买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流渡中学食堂生猪肉食用安全,遵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xx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二条 结算方式:定期结算,每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定点屠宰单位证明等。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存放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当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31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四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 经营范围酒类,租期 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实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当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押金 元人民币。待乙方不租赁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按市场规范要求经营,不得随意经营,一但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没收,后果自负。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设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电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摊位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业主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乙方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五

受益于行业规模化大趋势,大部分上市企业均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性。市场关于养殖规模经济的怀疑一直都存在,原因就在于小的养殖散户养殖成本更低,他们既可以不考虑自身的工资,也可以做到充分地精细化养殖,因此养殖成本低于规模企业。

但我们认为,养殖规模化不能以经济性跟散户对比,这是静态的低维思想的体现;如果以动态的思维去看,我们会发现随着人均工资的提升,散户是一定要退出历史舞台的。

如果散户退出市场,以不同的规模企业与规模企业之间作比较后,就会出现明显的规模经济,因此,养殖规模不经济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另外,从我们对上市公司复盘来看,大部分养殖公司在行业集中的过程中,均表现出较好成长性,头均市值伴随出栏扩张实现同步增长,其中,牧原股份凭借“单位超额收益+出栏快速增长”获得市场认可,表现尤为突出,非牧原的上市公司以长周期来看,成长性依然足够。 规模上市猪企公司凭借出栏快速增长,长周期的成长性依然充足。

我们通过测算及分析生猪公司在前几轮周期中的头均生猪市值变化,可以得出,大部分公司每轮周期头均市值的底部和顶部中枢整体均表现出明显的向上增长。

底部头均市值 方面,新希望前两轮周期的头均市值最低点分别在 2014 年和 2017 年,分别为 1000 元和 1594 元左右,底部头均市值的增幅接近 60%;雏鹰农牧前两轮周期的头均市 值最低点分别在 2012 年和 2018 年(不考虑后期雏鹰农牧信用违约问题),分别约 4019 元和 5627 元,底部头均市值的增幅接近 40%。

顶部头均市值方面,新希望前两轮周期的头均市值最高点分别在2015年和2020年,分别为8816元和 14708 元左右,顶部头均市值的增幅接近 67%;牧原股份前两轮周期的头均市值最高点分别在 2015 年和 2019 年,分别实现 16356 元和 21028 元左右,顶部头均市值的增幅接近 29%。

我们认为这些公司头均市值中枢增长的核心驱动主要来自于公司养殖产能及出栏体量的快速增长,这使得公司不仅在周期底部有望以量补价,同时更有望在周期反转后受益于量价齐升的双击效应。

其中,新希望 2017 年较 2014 年的出栏增幅为 319%,2020 年较 2015 年的出栏增幅为 850%;牧原股份 2019 较 2015 年的出栏增幅为 404%,这些上市公司通过产能的持续加码,终究成为周期上行期高猪价的红利享有者,由此业绩在猪价上行期亦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大部分上市公司受益于生猪养殖规模化的大趋势,只要出栏 保持稳定兑现及增长,未来仍有望展现出较好的成长性,时间持有成本较低。

2023年猪肉购销合同 猪肉购销合同猪肉购销合同书优质篇六

承租人(乙方):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菜市场租赁简单版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