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通用

时间:2023-08-24 18:17:49 作者:李Y 合同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通用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一

供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日用品购销合同。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月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惠价(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整,乙方负责在______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______违约金,延迟_____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_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三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四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五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供需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前述数量规格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的有关质量与技术标准。如因前述标准和要求未能达到,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收取该约定型号的产品,并不代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了前述标准和要求,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存在该约定产品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乙方仍需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

乙方免费保修年、终身维修。

1、交付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

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或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前述全额货款。

2、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1、若乙方迟延交货,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乙方迟延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规定或者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有权拒付货款,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对因此而造成第三人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解除本合同。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用品购销合同清单 日用品购销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成立美安形象店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境内成立美安______店,并独家垄断经销"延臻青"胎盘素系列产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学历,诚信经营,热爱美安事业,具有一定从业经验,且应维护美安的良好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首批进货______万元以上的产品,享受______折进货权,配送______盒产品和______元的宣传资料。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ci策划进行店面装修,并拥有业务员活动和培训场地,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五)乙方在本区域内招商,可获得其进货额10%的招商补贴。乙方为所辖区域_______配货,可提取其进货额10%的配货补贴(医务中心和省、市、县三级代理形象店首次进货除外)。

(六)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颁布的业务员招聘制度,并建立业务员聘用及销售档案;业务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七)甲方收取乙方收入的10%,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市场运营管理系统的服务费用。

(八)乙方所进产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产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20%的货款。

(九)乙方有在当地树立和维护甲方良好企业形象的责任与义务,有在当地建立好与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领导机关良好关系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在当地必须遵守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的政令法规,如出现在当地被工商、质检等处罚及各种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十)乙方每月度应完成______万元产品的销售定额,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者将取消其形象店经营资格。

第二条:订货、付款和发货

(一)乙方每次订货须将订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货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货。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货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乙方如申请快递发货,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之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经济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双方之关系

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双方之间并非代理人或代表人之关系,且无权代表他方以任何方式或目的签署任何契约,双方之间亦不构成合伙或者合资。

第七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