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实用10篇)

时间:2023-09-02 02:22:50 作者:字海 工作报告 最新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实用10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一

我公司内有集装架1000余只、简易架6000余套,因长期闲置,导致其中露天摆放的一部分已产生严重锈蚀,无法满足包装需要。我部建议由企划部监督、维修部鉴定后,对该批集装架、简易架进行报废出售处理。

考虑到,近期废铁市场行情较差,且受我公司作业场地的限制,以及为了我公司环保工作需要,我部建议对该批集装架、简易架不解体,直接装车过磅,并根据一定比例扣除集装架、简易架上的垫皮,以及钢管内有锈蚀的铁渣的重量之后出售处理。

为了确保公司利益,建议由工会、企划部、维修部、工程部、财务部以及我部共同对3家有意向的单位进行询价,最终由出价最高的单位与我公司签订废旧物资出售合同。

p.s.我公司有约38吨包装防霉纸因xx年9月遭大雨受潮,无法使用,我部建议在该次询价时一并进行询价,并由出价最高的单位与我公司签订废旧物资出售合同。

以上报告,请领导阅示。

物流仓储部

20xx年x月x日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二

一、推荐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主动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沟通对接,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选拔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将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做到优中选优,确保了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选拔推荐。要求参选单位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被推选出来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细致考察。通过谈话、政审及征求意见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被推荐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干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征求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我局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

二、评选推荐结果

根据文件要求,经各区市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各区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民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对民族工作的贡献,我市拟推荐青岛市市南区民族宗教局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青岛市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张为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

市南区民族宗教局,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区情,创新举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在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延伸上见新成效。设立了“一个中心”(民族事务联管中心),搭建了“两个平台”(“微市南”信息发布平台和“帮到家”互动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项机制”(常态化管理机制、亲情化服务机制、立体化应急机制),组建了“四支队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导员、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楼院民族工作调解员、社区民族工作宣传员),不断深化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x年、x年,连续两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x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工作者

张,女,汉族,x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x年9月参加工作,x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城阳区委统战部(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现任城阳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城阳区有41个少数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数民族企业88家,民族餐饮网点300多家(清真网点150余家),少数民族百人以上社区11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多年来,张带领全局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方式,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城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先后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全省民委系统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x年7月17日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三

为切实加强对灾后帮扶工作的领导,成立移民办“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移民办主*全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围绕灾后重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指导和协助对口乡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努力抓好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昔日美好生活。

我办对口帮扶单位是龙池镇云华村,该村位于龙池镇的高山上,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人口518人。在“5.12”地震中,云华村受灾十分严重,大量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全村216户受灾(其中10户受灾特别严重),5人遇难,3人失踪,1476间35500平方米房屋垮塌,损失惨重。

根据安排,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每人对口帮扶1户受灾较为严重的家庭户,其余机关干部职工每`3人对口帮扶1户受灾较为严重的家庭户,全办共对口联系10户(详细名单附后)。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明确责任。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受灾户临时住房,落实定对象、定措施、定时限“三定”目标责任制,对受灾户进行帮扶。在灾后重建工作没有完成前,各干部职工联系帮扶对象原则上不再调整。

每个对口帮扶的党员干部每月必须至少2次到受灾户中联系2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帮扶措施。

一是定期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解决灾后重建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做好因地震成为孤儿、孤老和残疾人的救助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二是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优势,选择适合的路子,提出恢复重建的具体措施,帮助帮扶对象尽快建好新家,努力发展生产,争取在3—5年内恢复到地震前的生活水平。

三是帮助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帮助或协调解决受灾群众因地震灾害造成在交通、饮水、用电、通讯、广播电视和上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改善居住环境。

四是帮助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受灾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强化对抗震救灾的政策、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有针对性地举办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受灾困难群众的整体素质,增强生产自救、重建美好家园的能力。

五是帮助搞好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采取组织帮扶村社党员干部外出参观、组织培训、宣传政策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并通过帮助健全规章制度、传授工作方法等,切实发挥村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帮助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捐钱捐物,特别是充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二是积极开动脑筋,认真研究,落实帮扶项目,促进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三是积极向省、成都市移民办等上级部门争取,从资金上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四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新的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下文是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四条银川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受银川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和支持物业管理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有形市场,提高城市物业管理水平。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办法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后2年内或业主入住率达60%以上时,应由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在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开发建设单位在首次业主大会中的投票权不得超过30%。

首次业主大会的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承担。

第八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及物业共有产权人共同享有业主大会投票权。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所委托的权限。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但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业主,不应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业主资格终止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业主委员会应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时增补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推荐或自荐产生。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一)拟订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

(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由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业主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的权利;

(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

(五)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权;

(六)物业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的交纳、使用、监管;

(八)违反业主公约的责任。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公约修订后,应依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或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在物业管理职责范围内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应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确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第二十一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与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二)收取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酬金;

(三)选择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专项经营服务业务;

(五)享有经营自主权,按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二)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四)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五)接受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的用途。

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物业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建设单位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招投标具体管理办法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临时公约应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并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起始时间及计费方式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并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第三十一条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物业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约定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建设单位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的交付使用,是指物业通过竣工验收,符合《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保证书》要求,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30日后。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

(二)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

(六)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买卖合同中对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约定,未约定的配套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7日内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上述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二)住宅总规划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的,5万平方米部分按总建筑面积4‰提供,超过部分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2‰提供。

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大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资料。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座落位置和面积等同时进行登记。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

(三)物业服务等级或服务质量;

(四)服务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物业管理企业使用公共物业及利用公共物业所得收益的分配;

(七)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八)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

(九)合同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订立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合同(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特约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可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第四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四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依照本条例设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并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可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七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退还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给物业管理企业造成损失的,全体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公共利益或维修物业,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四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恢复协议。

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备;

(四)放置、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有害物质或者制造噪声;

(五)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六)占用公共场地,损毁绿化、建筑小品、文体设施等;

(七)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九)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违规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六条业主应当按规划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物业用途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使用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

第五十七条利用住宅小区内道路、空地等共用部位停车以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进行其它活动或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场(库),应当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第五十九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因责任人维修养护不及时,造成公共或他人物业损坏、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十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按业主所拥有的产权面积缴纳,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住宅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面余额低于首次缴存额30%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该物业的业主续筹。

第六十一条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业银行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储存、提取、查询等手续,并与委托银行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幢设账,核算到户。

第六十二条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或出售单位应当在销售时将自缴或代收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缴至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公有住房出售时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在本条例实施前已缴纳但尚未纳入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应纳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本条例实施前,未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物业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缴至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第六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下为业主委员会开设二级账户,将已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全额转入该账户,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第六十四条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企业于上一年末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业主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二级账户中予以核拨;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门审核后,从二级账户中予以核拨。

(一)是否经所涉及业主2/3以上同意;

(二)是否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使用范围内。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按照上述程序随时核拨。

第六十五条业主转让住宅时,该住宅结余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因房屋拆迁、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专项维修资金按账面余额退还给业主。

第六十六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外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条例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不移交有关资料或逾期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四)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五)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八)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十)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十一)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第六十九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造成专项维修资金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用房是指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活动用房等。

第七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按照规划部门批准且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水箱、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暖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地下室、停车场、车库、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近日,银川市供热物业办、银川市房地产执法支队、三区物业办联合对20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查,此次检查中,有8个小区因“不合格”而在全市物业行业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据了解,由宁夏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兰溪谷小区,因擅自处分物业服务用房违规;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尚美雅居小区和宁夏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春藤小区,在未取得交付使用证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违规;宁夏蓝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蓝泰广场、宁夏隆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上元名筑及宁夏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荣华家园,未通过招投标程序擅自采取议标的方式确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项目管理违规;宁夏圣雪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或不履行交接义务、不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违规。

  对此,银川市供热物业办、银川市房地产执法支队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单位由市房地产执法支队予以立案查处。同时,银川市供热物业办对违规的物业企业,在全市物业行业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信用记分。

  据悉,目前银川市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例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此次检查中,大部分企业都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并合理使用物业服务用房,办理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物业项目管理。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五

受中铁二局集团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公司各单位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抓手,继续推进“一个主题”(即和谐主题——构建和谐职工、和谐工会、和谐企业)、“两个维护”( 即以促进“工者有其岗位、劳者有其报酬、耕者有其保障”为重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服务企业改革、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为已任,维护企业利益。)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三抓一创”(即“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创新工会工作”)的工作举措,不断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促进了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全面落实,为企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抓一创”是20xx年集团公司工会、职代会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工会、职代会工作的重要举措。一年来,集团公司工会始终坚持“面向一线、眼盯基层、狠抓落实、强基固本”的理念,坚决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依据企业生产经营格局,及时建立组织、健全制度,通过坚持推行“片区联合、上挂下派”的组织建设新模式,做到了哪里有任务、哪里有项目、哪里有机构,哪里就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年内,先后指导一公司、机筑公司、深圳公司等多个单位筹备召开双代会,顺利进行了换届选举,及时指导兰新二线、京福、玉树、钦北等新建项目部成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调整了物资公司、贵广、榆神、湘桂指挥部工会主席(工委主任),基本做到了“全盘思考、及时建制、全面覆盖”,为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另外,自20xx年7月开始,集团公司工会专门组织成立“三抓一创”工作调研组,对一公司、电务公司、瑞城公司、贵广指挥部、投资公司、榆神高速公司等12家单位进行了系统调研,就基层工会工作、企业民主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摸索方法,引导职工民主管理向深入发展。

认真贯彻四川省、中国中铁《职代会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好职代会各项职权。年内,集团和各单位不定期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共15次,讨论、审议和通过了职工监事选举、全国劳模评选、省市灾后重建先进个人推荐、提高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议题和事项,较好地发挥了职代会源头参与、民主决策的作用。年初,为召开好年度职代会,在公司行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会主持召开了成都部分单位、本部部门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搭建起了企业、工会、职工三方和谐交流、坦诚沟通、平等协商的平台。20xx年3月,集团公司召开三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行政工作报告、职代会工作报告、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报告、职工代表提案审理情况报告,调整充实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通过并签订了20xx年集体合同和工资及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此外,切实抓好提案工作,职代会闭会期间,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案进行讨论和审议,对职工提案进行督促落实。三届四次职代会后,公司工会对立案的29项职工提案进行了分类汇总,就提案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立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29项提案件件有回音。其中,已解决和落实的提案26条,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3条,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

平等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20xx年,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公司各单位全面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年内包括集团公司在内的17个单位,均按要求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签约率达100%,增强了集体合同的实效性。

10月份,全总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张世平对公司推进的“两个普遍”进行了调研,对公司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以了高度评价,称赞中铁二局“名不虚传,是一支真正的铁军、开路先锋,不愧为全国先进典型”。在10月份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工资集体协商电视电话会上,集团公司董事长郑建中专门就公司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做大会发言,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到基层和各项目就职代会条例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底,按照总公司要求,组织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集体合同》和各专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有力促进了《集体合同》相关工作的规范化。

均年收入达60337元,比上年增长19.51%。特别是大家非常关注的“提高工龄工资”的问题,领导非常重视,经多次研究,决定将工龄工资标准提高到每工龄年15元/月;同时,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薪酬分配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系数考虑了因流动施工而给予员工的流动津贴;针对高原地区项目,公司专门设立了高原补贴,高原补贴标准根据高原海拔高度确定,最低为50元每人每天,最高为130元每人每天。与此同时,公司还大力开办农民工夜校,不断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帮扶救助、技能竞赛、评先奖励等工作机制,将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公司各级党政工组织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协作无间,确保推进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一一落实,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共赢,真正将“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20xx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中铁二局项目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操作程序,逐步完善了厂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组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运作、纪委监督、工会协调、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考核、效果等都纳入了企业管理轨道,使职工群众充分享有了知情权。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六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一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 )

房屋砖让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房屋租金每年涨幅幅度需按尚场______________∕年递增.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七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对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得知,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办理/领取,如有领取证书信息环球网校会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4、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提示:别忘记带钱了(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备注:有些地方禁止代领,可以找人代领的需要附上代领委托。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证书的,除携带考生本人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考生本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八

银川市劳动合同范本以下文书帮小编推荐银川市劳动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一)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试用期乙方工资报酬为每月工资____________元。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九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局领导班子对生态工作思想认识到位,清醒地意识到招商引资是为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假如环保出了问题,就谈不上可持续发展。因此,局领导在大、小会议上多次强调项目的环保问题是招商质量的一块重要内容,必须牢固树立环保观念。为此,我局明确规定在进行外资项目审批时,必须由局“一把手”或分管局长对该项目的环保问题予以审核。对有污染的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招商科在赴外招商时,对环保有问题的项目也是一律不予接洽。这些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了有污染的外资项目流入。同时,在各级出口名牌申报、评选和扶持政策兑现时,也把环保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

2、提高效能,强化服务

年初以来,我局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对已批外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我们在对外资项目实行一条龙审批的同时,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积极深入企业,设身处地地帮助他们搞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的设计、保批、建设等工作,受到企业的好评。

3、加强协调,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与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把好招商和项目审批的源头关。二是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及经发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的沟通,共同搞好已批外资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作用,在为外资企业进行环保建设出谋划策的同时,发挥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1、土地等要素制约给外商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在外资企业管理上与县经发局存在交叉现象;

3、在对外商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外向型经济工作思路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态农业、绿色环保产品行业招商上多做文章,在通过招商引资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造福。

一要加强与环保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县环保局搞好对外资企业的环保宣传工作,引导他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二要加强与经贸局等部门的沟通,在对外资企业进行环保管理时做到分工协作。

要进一步健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并且服务工作要从以往的应急型向经常性、规范性方向转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改善我县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吸引外商。另外,要进一步健全与本部门有关的环保资料。

银川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篇十

1、为了能够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实现我所会计电算化的目标,年,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掌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2、总之,通过一年来的干部培训工作,广大卫生干部在三个方面都到提高: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促进了干部的学习,形成了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新时尚。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培训,广大卫生干部增强了思想素质,增加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三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培训,使广大卫生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技术,用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全面、客观地审视我们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经和办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从而推动了全卫生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

3、总的来说,一年来,通过扎实的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我镇纠风工作达到了如期效果。各部门和行业切实做实做到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要求,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4、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使我认识到一个优秀市场部员工应当具有优秀的管理能力,不断强化的服务意识,遇事经常换位思考的能力,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准确分析、判断、预测市场的能力,如何保证管理者信息及时、对称的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流畅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标准,这样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工作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个人销售工作计划,克服对市场的不熟悉、客户的不了解等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5、虽然我镇的残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做好方方面面工作,特别是当前我镇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城市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我们今后的残联工作,主要是工作抓落实,把残疾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促进我镇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6、三年来,我的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兄弟科站的配合下,在全体办公室同志的团结协作下,个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xx年获全省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20xx年获国家公务员三等功奖励以及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上还有不尽人意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服务领导决策,督导工作落实,保证机关运转,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