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04 12:10:27 作者:文轩 方案 最新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通用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一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x号)《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x教工委函〔2020〕x号)及xxx省教育厅、xx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xxx任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x月x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x月x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三

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疫情。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疫情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疫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人感染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疫情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在县人感染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大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4.消保股。

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疫情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

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疫情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疫情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疫情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疫情疫情信息。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四

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认真记录,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们依据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与各专业部部长、各班班主任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以便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早些对师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建立特别档案,重点分类、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家长沟通和交换意见,与教师所在的专业部部长、教师家属沟通和交换意见,记录每次的谈话内容,以便追踪性地进行心理干预。

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并尽量做到提纲挈领、简单明了、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确保传递到每一位师生。

当师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我校建立师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师生出现心理危机或心理异常时,学生则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教师则向校党政办公室报告,政教处、校办应立即上报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分管校领导。

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对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2、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3、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5、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二)干预措施如下:

1、幼儿园心理辅导教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2、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家长或监护人;

3、情况严重的送往医院救治或让家长将学生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教师则让家属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

4、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对学生所在寝室或班级的同学们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实行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6、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恢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复发。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或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居家休养的教师申请恢复工作时,要向幼儿园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康复证明,若有精神问题的师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后方可办理复学或恢复工作手续。复学或恢复工作后,幼儿园心理辅导老师应对其进行定期心理检测。

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五

针对师生尤其是师生亲属为新冠疫情患者(含已治愈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全体师生心理健康,保障幼儿园正常的线上线下教育教学工作。

(一)加强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

幼儿园要及时关注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疏导服务和人文关怀,帮助其顺利消解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及时请相关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联系精神科医师会诊。

(二)强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支持。

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一人一案”帮扶举措,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并指定专人负责特殊群体学生的线上教育教学期间的生活联络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积极开展广大师生的心理疏导。

幼儿园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护知识、心理科普类文章等,指导广师生正确看待和接纳自己在本次疫情中的心理状态,学习如何在疫情中提高心理免疫力,增加心理韧性,进行自我心理保健。引导广大师生定时关注官方通报,停止频繁了解信息,避免灾难化思维,积极面对自身情绪变化,遇到问题及时寻求家长、老师和相关心理咨询团体的帮助。待高三、初三等年级正式复学后,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一)幼儿园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幼儿园现阶段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幼儿园领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支持幼儿园心理咨询师(含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志愿者参与心理服务工作,合理安排线上及复学后的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值班,并及时将咨询方式告知全校师生。

(三)幼儿园要在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了解本校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情况,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

(四)依托颍州区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团队组建颍州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教育服务队,安排心理健康教师值班,为全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教师提供线上心理健康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