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声明(优秀18篇)

时间:2024-01-07 01:35:10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重要法律保障。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劳动合同格式,供大家参考。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乙方:离职员工名字。

乙方因个人事宜要求离职,按甲方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办理辞职手续。

”考虑其原因,甲方同意中途解除合同,终止年薪(绩效工资)发放。甲方向乙方就任岗位支出标准工资,工资发放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止。手机费报销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止。双方确认无异议,签字生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声明!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劳动法律师答复:你们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你们合同,这种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对的,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虽然看上去你们都没有合同,公司掌握了主动权,不过,你既然想辞职的话,我可以教你个办法,让公司变主动为被动。你不要与人才租赁公司签合同,如果公司强制要求你签,你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公司的说法给它一个辞职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用人单位主体,

《劳动者有权拒签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应该向你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公司提出你再与人才租赁公司签合同就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这是需要你与单位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现在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合同主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如果单位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你又不愿意变更合同主体的话,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你不但达到了辞职的目的,而且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

二、如果公司主张没有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以自己持有两份合同,你们手里都没有合同,而主张你们与公司没签过劳动合同,只是事实劳动的话,那你更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了,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做法很不一致,要根据你当地的规定来看了。

不签劳动合同声明

我是******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日期:

我是******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日期:

我是******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日期:

我是******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日期:

我是******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本人自愿放弃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特此声明!

声明人:日期: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雷化同志:

你信中所提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据介绍,《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对临时性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时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反映。

不签订劳动合同声明书

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公司与员工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应该知道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更重,也就意味着不签劳动合同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劳动者更多。因此,作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起一个观念:“用人就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带给企业的就是更重的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声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3、劳动争议纠纷解决。

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4、劳动纠纷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准备证据;

写申诉书;

提交到窗口立案;

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

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服从裁决的,依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疑点解析(一)。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疑点解析:如何理解“工作满十年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但并不是只要工作满十年就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愿意续签合同,劳动者本人是否提出。如果三个条件都具备,那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而劳动合同双方订立了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话,职工可以向仲裁申诉,要求确认双方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仅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但需注意的是,上海市做出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原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按以下办法处理:1、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了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成立;3、若被证明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导致订立了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中约定期限的条款无效。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疑点解析:“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等于“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如有些单位利用试用期薪资待遇较低做文章,应聘者最后总是被判“不合格”,还没转正就被辞退。

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随时不等于随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工作内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疑点解析:给员工调岗要有充分理由即使在劳动合同中预先做出可以随时调整岗位的约定,实际调整岗位时还是可能引起劳动者的不满,甚至引发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认为既然劳动者已答应,就应无条件服从,而劳动者则认为这种约定显失公平。应当说,劳动合同岗位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整,原则上应当协商一致。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又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或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岗位,是行使劳动请求权的一种方式,也是符合情理的。

不签劳动合同声明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

3、因此,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补发所欠工资;

(2)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3)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未发部分的1倍);

(5)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该法的一个亮点。有利于促使用人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但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并不履行这一义务,也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致使《劳动法》的规定形同虚设。该条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不是总拖延着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那好,你只要舍得出钱,你就拖延着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吧。实际上,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就是为了多捞取一些利润,如果反而要拿出更多的钱,相信用人单位会肉痛的。

其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样,用人单位只要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3、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4、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5、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7、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9、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了解到了有关“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单位如果不签劳动合同,是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就未签劳动合同问题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不签订劳动合同声明书

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基本上是由劳动合同作为书面凭证的,可见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实践中经常出现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时候是劳动者不签而有的时候则是公司不签。那么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该怎么办呢?为你解答。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借此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然而这样的行为并不能减少公司对劳动者的义务,反而还会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其他的责任。对公司来讲,真的是得不偿失。要是你所在的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诉讼、仲裁等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声明书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古某不仅“炒掉”了单位,还向其进行了双倍索赔,并获得法院支持。今天,市高院在农民工日到来之际,向外界公布了多宗典型案例,以帮助农民工朋友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炒掉”单位索赔双倍工资。

古某系一名营业员,上班期间,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办理社会保险。去年8月29日,古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同时还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裁决由公司给付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不但被驳回,还被判决支付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计9200元。

法官评述: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

旷工被开除索补偿被驳回。

6月,谭某到一公司工作,担任维修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公司制定了《考勤制度》,该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向全公司职工进行了公示。随后,公司以张贴书面通知及召开会议的形式,通知谭某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谭却置之不理,不仅不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不上班。后来,谭因连续三天未到岗上班,被公司开除。

谭不服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结果,仲裁部门裁决和法院均驳回了谭某的诉求。

法官评述:用人单位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下,制定关于劳动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且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者均应受该规章制度的约束。谭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还不承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

雇工工作受伤害医药费雇主赔。

今年2月,杨某聘请张某为其驾驶重型自卸汽车,搞运输,双方还约定张某每月工资为3000元。一月后,张某受杨某指派,在某工地装运土石方时,因路基塌陷导致车辆翻入沟中,造成张某受伤的事故。张经送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

出院后,张某就把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杨某赔偿因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9248.83元。审理中,张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判决,由杨某赔偿张因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28248.83元。

法官评述:案中张某受雇于杨某提供劳务,双方形成了雇佣关系,雇佣人杨某对受雇人张某所进行的与雇佣直接关联的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义务,故张某受雇从事运输活动时不幸受伤产生的损害后果,应当由杨某承担雇主赔偿责任。但张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编辑。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东方网7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张某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月,张某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月。根据协议约定,张某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

到了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张某,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对此,张某并不认可,并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后来,张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她称,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

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公司认为,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张某,她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张某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如果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在网搜索当地的仲裁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理赔。

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在数量上大幅飙升。今年1月至8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数量膨胀化、内容复杂化、区间多样化、诉讼群体化和难度增大化的特点。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一组稿件,结合具体的案例,探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介绍]。

王玲出生于1988年,是一个“80后”。2008年8月,小王到一个服装公司工作,岗位是服装导购员。服装公司直至2009年1月才和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王的月工资是1200元,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没有约定试用期。2009年6月之前,服装公司一直以小王尚处在试用期为由没有足额向她支付工资。因为工作特点,小王经常在周末加班,但是公司没有向小王支付过加班费。多次讨要工资和加班费未果,小王一气之下准备辞职,并将服装公司起诉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年轻。

“王玲参加工作时只有20岁,工作刚满两年就考虑离职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办公室主任李经纬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们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像王玲这样的'“8090后”涉案劳动者越来越多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专题调查也显示,劳动争议纠纷的涉案劳动者趋于年轻化,劳动关系稳定性下降。据统计,2009年劳动争议案件涉案劳动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低于2008年39岁的平均年龄,其中35岁以下的劳动者比重也不断增大,2009年已达到42.3%。另外,发生纠纷的劳动关系稳定性较差,2009年度争议产生距劳动关系建立期限不满3年的比例高达69%。

“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的平均年龄呈现下降的趋势,这既表明‘8090后’正逐步加入劳动者队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8090后’相对而言更容易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李经纬分析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第一,“8090后”劳动者从事的行业集中在房地产、餐饮、服装百货等行业,这些行业本身具有受市场走势影响大、稳定性相对较差的特点。以房地产行业为例,行情好时从业人员收入丰厚,行情差时很多从业者不但收入降低甚至失业;第二,“8090后”劳动者受雇的企业有很多是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对于大型国企、外企,这些用人单位存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会及其他形式的劳动者维权组织缺位等问题;第三,“8090后”劳动者由于年龄较小、工作时间较短,很容易有跳槽行为,频繁换工作的现象在这个群体中十分常见。

“另外,受教育水平等其他因素也对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影响。”李经纬说。

用人单位也有举证责任。

小王是服装导购员,经常在周末加班,可公司却从来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像小王这样的情形太常见了。”李经纬说,虽然劳动法明确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者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路却很艰难,主要是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少小时的班,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不可能提供给劳动者,有很多劳动者迫不得已只能提供自己平时记载的加班记录,但因该证据为劳动者单方制作,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相佐证,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则不能认定存在加班事实,无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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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如果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在网搜索当地的仲裁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理赔

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6月30日合同到期至你工作终止日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不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想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明显违法,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二十一个月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单位仅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做补偿显然是不够的。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拒签劳动合同声明

上海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正式职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双方合同期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部门担任工作。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

2、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

所有津贴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会保险条例要求,甲方为其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给乙方发放适当的奖金。

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4、乙方基本职责: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和出差。

5、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或处分仍然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编辑。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刚毕业的朋友由于对于劳动合同了解的不多,有些企业也抓住这个弱点,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给劳动者带来了潜在的损失。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用期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始,经历岗前培训、岗位熟悉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条规定有两层含义:

1、建立劳动关系至少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不论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均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内是否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确定试用是否属于用工。

试用也是有报酬的劳动,试用期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要受用人单位管理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