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项整治情况报告(通用6篇)

时间:2023-09-26 14:29:19 作者:BW笔侠 工作报告 最新专项整治情况报告(通用6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一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xx月xx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 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二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22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强区人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事故为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局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安委会、安委办、安监局、消防委等职能部门,着力解决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堵住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漏洞,确保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总体形势良好,监管措施有力有序。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经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安全办主任为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专项治理整顿各机关单位、基层中心、窗口服务单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各单位也有成立专项工作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隐患排查、上下联系和具体整改工作。

三、排查重点

(一)机关单位排查重点

一是重点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问题;二是重点整治人群集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不足问题;三是机关财务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机关档案室和重点科室安全防护问题;五是机关单位电路老化、机器设备和用电管理安全问题;六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安全防范问题;七是安全值班缺位问题。

(二)窗口单位排查重点

一是窗口服务台面、地面资料乱堆乱放问题;二是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维护问题;三是社保档案室规范管理问题;四是消防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五是全员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问题。

(三)基层服务中心排查重点

一是办公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问题;二是网路安全监管问题;三是居民参保档案规范管理问题;四是安全值班到岗到位问题。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前)

各单位在局机关和上级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行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色的实施方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整改火灾隐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火患整治工作氛围,并适时开展教育培训。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2日至6月28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分期分批开展重点督查和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单位、岗位、科室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整治。具体分为三步实施。

2.5月5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直属各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3.6月1日至7月1日,重点对乡镇(城区)各中心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10日)

局机关配合区消防委开展重点督查,以抽查方式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消防安全是人社系统头等安全大事,各单位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全员全面自觉主动参与到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行动中来,形成较大工作合力,坚决杜绝和制止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参与不力、整治不力等问题。

(二)制定措施,强化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化的要求,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增加科级含量和资金投入,制定措施,强化整改。局机关安全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将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到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三)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信息工作,及时收集和上报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监管、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方面的工作信息,保证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在在每个阶段结束2日之内,上报本阶段总结和工作信息。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四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业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就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研究并下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职责,紧贴行业实际,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排查整治,深化农业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组织对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排查。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持续跟踪全市农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度。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组织人员深入到农科所、菜科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动物防疫控制中心和种子站办公楼以及实验室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特别是排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内容。下半年,我局共组成检查组3个,排查局属单位5家,发现隐患8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农业消防安全浓厚氛围

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这个主题,加强消防防范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加大农业消防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一是利用农业信息网、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双百双千增产增效”、“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机会,深入基层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东部办公区消防安全演练。2020年共计组织下属单位开展4次消防培训、演练,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火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五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篇六

规范、便民、有序的停车秩序,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静态交通秩序,改善群众出行体验,事关维护城市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信访接待日活动结束后,**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您在接待来访群众时的指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周密的部署、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指示要求。

一、聚焦指示要求,迅速安排部署

6月20日,**同志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学习您在市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和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警种深刻认识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厚植人民情怀、践行为民思想,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紧密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工作,以点带面解决违规停车、违章占道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千方百计、穷尽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交警支队迅即部署开展了全市重点区域、重要路段交通标示摸排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暨酒醉驾夜查行动。6月21日,**同志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和重点工作调度推进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指示要求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交警支队紧盯群众需求,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行再要求、再安排。

二、聚焦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发力

按照您的指示要求和市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交警支队于6月20日晚组织全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行动,加大对违规停车、违章占道的集中排查整治。同时,公安局信访室统筹交警支队,积极对接联系信访群众,进一步做好解释答复工作,经沟通解释,信访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公安机关真心实意解决问题表示感谢。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指示要求,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市领导小组,决定自6月21日起至12月,在全市城区道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条重点整治路段、*个重点整治区域和*个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重点整治路段和重点整治区域内的交通标志标线、禁停标示标线进行调查摸底、健全完善。6月26日,**同志带领交警支队班子成员深入全市道路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农村交通劝导站、景区周边道路等地实地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清理违规停车、违章占道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对停车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提要求、再压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共出动警车*次,警力*人次,劝离违停车辆*台,依法依规处罚*台,维护完善信号灯、标示标牌、交通标线*处,通过巡逻管控、视频监控、“先提醒、后处罚”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秩序管控和警示效果明显提升,城区道路内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三、聚焦常态长效,强化治建并举

按照您的指示要求,公安局紧扣“全领域融合治理”“社会面整体防控”工作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内部挖潜,深化机制改革,调整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城区道路、热点景区等易拥堵路段的疏导管控,常态化开展“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行动,切实提高见警率、查纠率、管事率,不断提高日常管控强度、重点管控精度、农村管控广度、应急管理速度。紧盯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交警支队深入全市各重点路段开展实地调研,并前往就城区道路停车治理、电动车头盔佩戴、共享单车管理等交通难点、乱点治理问题考察学习,探索交通安全管理新思路,破解交管治理老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您对信访工作和公安交管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改进作风的重要工作,切实把公安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树牢抓信访就是保稳定、抓信访就是促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定纷止争功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乘势而上、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纵深推进工作,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不断提振精神状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大意不得”的敏锐性,纵深开展“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专项整治和**整治行动,坚决做到隐患排查零死角、整改落实零容忍、加强监管零漏洞。全面抓实抓细防事故、保畅通、护稳定、强服务、促发展各项措施,织密隐患治理“防控网”,种好安全监管“责任田”,用好调查问责“撒手锏”,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巩固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态势,努力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有保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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