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调研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10-01 22:18:09 作者:影墨 工作计划 最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调研报告(汇总5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篇一

5、(下基层调研报告)相关实习经历和明确的求职目标助力成功获得offer。

20xx年应届毕业生获得offer的原因,主要归功于有相关的实习经历,这一原因的占比达到22.5%。可见,实习经历对于应届生获得offer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很多高校要求学生必须要有实习经历才能毕业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成功获得工作机会。

其次,求职目标明确也是应届毕业生获得offer的一大重要原因。大学生在求职之前,需要对自己的求职目标有明确的规划,这样才会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找工作的行动。

再次,专业就业前景好也有助于应届毕业生获得offer。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选择专业的重要性,大学生在选择专业时需要提前对各专业的就业情况有一定了解,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专业就学。

值得注意的是,专业成绩、名校毕业对于毕业生成功获得offer的作用并不明显。这一现象与企业选拔应届毕业生时的标准有关。企业在选拔人才时更加关注学生是否有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而不再将专业成绩、学校等级作为选择人才的硬性规定。

6、大学生说:我们达不到企业要求是求职最大难题。

反观20xx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offer的原因,未满足用人单位要求是最主要的原因,占比达45.7%。企业在选拔人才时更倾向于雇佣有相关经验的人,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也是大学生成功获得offer的最主要原因。专家认为,对于大学生来说,在找工作前仅仅拥有学校学习到的相关知识是不够的,大学生需要进入职场,经受相关的工作训练,掌握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有助于成功获得offer。三、毕业生数量创历史新高,90后就业“亚历山大”

20xx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为727万,相比20xx年的699万大学毕业生增加了28万,大学生人才市场供给不断增长的势头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压力。同时,大学生对待高学历的态度日趋理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就业,而非继续深造。实际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数量再次创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

事实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中的自我认知上,认为自己不符合企业要求与自我迷茫是造成他们就业难的两座大山。一方面高校以知识和应试教育为主,大学生不可能一蹴而就适应企业。解决大学生人岗匹配的困难,是需要校方和企业共同努力的事情。一方面企业要能够在职位上和人才培养上更加开放性地接受毕业生,另一方面则是高校教育制度更加市场化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人才。就毕业生本身而言,建议,在目前的这个阶段,应更早地接触到实际的职场,尽早进入企业进行实习获取经验。

20xx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复杂而严峻,749万的毕业生,将会再次造就“史上更难就业年”。4月27日xxxx联合央视新闻中心主办及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就业有位来”20xx大学生就业公益行动再次启航。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搭建企业与高校间的供需桥梁,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为此,xxxx为了帮助社会、企业与高校更深入地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求职意愿与求职行为,持续关注大学生的求职意愿和行为的变化,特进行此次“20xx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力”调研。

本次问卷调研的对象为全国20xx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覆盖各地区各级高校的各专业学生。最终回收有效样本58996个。其中,国家重点211或985院校的毕业生占31.4%,普通本科大学毕业生占55.4%,专科院校毕业生占比为11.8%,有1.4%毕业生未说明院校类型,主要包括国外大学及部分民办高校。被访者中本科生占大多数,比例为77.4%。此外,大专生占13.9%,硕士研究生占7.5%,博士生占1.2%。

大学生受创业热潮影响,创业意愿比去年翻翻

xxxx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20xx届应届毕业生中,毕业后选择就业的比例为71.2%,16.9%的人选择在国内继续学习,5.6%的人选择出国继续学习,选择创业的比例为6.3%。

值得注意的是,与20xx年、20xx年相比,20xx年选择就业的学生比例有所降低,比例由20xx年的76.3%降低至20xx年的71.2%,而选择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生比例整体变化不大。此外,选择创业的学生比例有所上升,比例由20xx年的3.2%上升为20xx年的6.3%。在社会整体的创业热潮影响下,大学生也受到这股洪流的影响,20xx年毕业生的创业热潮开始兴起。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来自政府层面为创业者提供包括政策支持和帮扶、投资环境的繁荣和社会整体对创业的积极态度,都对创业者,尤其是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创业或者加入创业公司开始成为毕业生们的热门话题。

新一代毕业生自我意识强烈,为理想创业

而在选择创业的原因中,xxxx调查显示,27.4%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20.8%表示创业是自己的兴趣所在,此外,19.3%的毕业生选择创业是为了挣钱,自由也是大学毕业生选择创业的一个重要理由。理想、兴趣、财富、自由都凸显出新一代大学毕业生强烈的自我意识。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仍有5.4%的大学生选择创业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社会整体的创业氛围浓厚,政府对创业者们的支持,包括开辟创业园、提供初创办公地点、提供类似天使投资的创业帮扶基金,都对大学生选择毕业后创业有更强的吸引力,让聪明、有想法、有激情的大学生投身到创业大潮中去。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篇二

按照x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xxx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亿计的我国农民基于“穷者思变”的变革激情和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从农村到来到城市,从内陆到来到沿海,从落后地区来到发达地区,或务工或经商,或就业或创业,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但也正是这种单向性的流动,使得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同时也产生了诸如“留守儿童”等社会新问题。因此,科学合理地引导和鼓励那些已经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开阔了视眼、学到了本领、积累了资金、掌握了信息的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协调城乡、地区发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矛盾,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我们对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进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调研,与30多位创业业主或相关人员进行了面对面地交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基本情况

元子街镇总面积101.5平方公里,辖11个村民小组,9172人,末农民人均纯收入4275元,农村劳动力3872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3524人。

近年来,元子街镇各地抓住各项政策优惠及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了一大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到自己家乡创办经济实体。元子街镇根据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做法与经验,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优化硬件环境。地方政府采取创建“返乡创业一条街”等方式,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引导创业人员走规模发展、聚集发展和集约发展之路,以降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优化融资环境。地方政府通过信贷担保,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的融资困难问题。

3、免费培训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为个体发展培训工人,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元子街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及个体经营的发展需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为个体发展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小型企业进行员工技能培训,一年培训规模达40人,培训周期根据实际工种的不同,从一个星期到两个月不等,平均为一个月左右,培训经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直接按培训人数拔发给培训机构,其经费来源一部分是国家财政预算,一部分是地方政府财政配套投入,主要是通过争取扶贫项目或其他创收部分等来予以保证。

4、成立行业协会。为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相关行业以及生产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销售厂商联系,畅通市场信息渠道,地方政府牵头成立行业协会以引导当地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5、城乡管理一体化。为了让农民工回乡安心创业与就业,不少县区已开始取消对农村户口入居城镇的政策性限制,对经常居住在城镇,或主要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员,在购买住房和转城镇户口方面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政策限制。同时引导建立民办学校吸收学生,公立中小学校对城乡孩子就学一视同仁,不对农村或外来学生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6、实施“绿卡”制度。对经审核批准可以经营生产的企业,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为回乡创业的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服务,政府主要领导到企业现场办公,开通“特别快车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同时严禁对回乡创业者的“吃、拿、卡、要”现象等。

7、税费减免。镇政府把属于地方税种的一部分返还给企业,同时减免其它相关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环保费、卫生费等,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8、用地优惠。政府向返乡创业者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土地资源,其差价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

二、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元子街镇农民工返乡创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创业与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服务思想不够明确。元子街镇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比例只有10%,我们发现,这与我们有些地方政府的服务思想还不够明确有很大关系。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到底想返什么乡”,“主要能创什么业”问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明确;对返乡创业农民工中大多数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需求到底是什么认识不够深入;对于怎样才能把他们的现实需求与国家发展的长远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有些地方政府在认识上还相当的不明确。

主要表现为,一是总以为农民工“返乡”,就是要返回到原来居住的乡村,不能把返乡创业与城镇化建设统一起来,这是与把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城乡统筹发展方向相悖的。二是总觉得农民工返乡“创业”,就是要创办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要创“大而强”的企业而不是“小而多”的企业,这与绝大多数返乡农民工的财力、物力与经营管理能力相去甚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人返乡农民工,即使是搞“农业产业化”的农民,他们最希望返的“乡”,也不是原来出去的村庄,而是当地的城镇;他们绝大多数人能够创的“业”,也主要不是规模企业,而是微型企业、个体企业,不是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生产型企业,而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企业。如果我们不能看透这些实质性的问题,并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与措施,要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比例就难有大的起色。

2、创业和融资环境较差。从对许多地方农村创业环境的调查情况来看,农民普遍反映创办个体工商户困难重重。农民的任何经营行为,甚至是季节、临时性非正规的创业,也必须注册登记。各政府部门授予的资格证、许可证等变相审批程序太多,不通过注册登记和许可的农业和非农业经营,就认为是非法经营。

农民返乡创业,特别是创办规模型企业能不能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能不能融到资金。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所出现的资金困难问题,小规模的一般都是通过向亲友借贷,但细节没有规范化,一般是根据彼此之间的相互信任通过口头承诺来担保归还日期等。很多人也不愿意去银行贷款,认为贷款一是手续烦,二是要求人,三是利息过重。镇上一家饮食店李姓老板谈到自己更愿意通过自我积累来扩大经营规模,而不愿意贷款负债经营,认为那可能会增加投资风险。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思想观念上,以为能够返乡创业的农民都是在外赚了大钱的人,所以,对他们的融资困难体会不深、关心不够、融资创新步伐不大。我们在调查时发现,相当普遍的地方官员和金融界人士认为,“我们地区的经济本来就不发达,建设资金本来就非常短缺,我们还指望返乡农民工多带点资金回来呢!”

3、用地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很多农民工刚返乡创业时都是租用厂房、民房,或是用自家住房进行生产运营,当企业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生产经营时,就直接涉及到用地的问题。我们调查到的业主普通反映当前用地存在严重困难,地难批问题严重地限制着企业的规模生产。在涉及到征用农民土地问题的时候,也存在政府部门没有处理好与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关系而导致企业办了全部用地手续,但当地被征地农民依然来闹事的问题,而且被征地农民普通反映被征用地价格太便宜,被征地成本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5、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要。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在城镇和县城开办,这是因为集镇更靠近市场,物流量相对较大,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在集镇和县城办厂开店,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特别是扩大了税源,是成本较低的一种小城镇发展之路。我们调查中发现各地方普遍存在水、电、路、通信、交通、能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的问题。镇一级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普通存在道路过窄、路况不良、通信设施差、信息不畅通等问题,这不可避免会直接导致交通运输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附加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6、人文环境差。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文环境差的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治安不好。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有80%左右回乡创业的人都反映了对社会治安问题不同程度的忧虑。二是当地服务业不发达,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不多,生活环境差,很多年轻的当地劳动力考虑到这些问题,即使是同样的工资,他们也更愿意在发达地区工作而不愿意回乡就业。而如果以高薪引进高技术管理人才和较高工资招收普通员工,那又会导致回乡创业的成本优势尽失。镇砖厂的樵老板说,他们厂招的工人一般都是因为照顾家庭而未外出的妇女、小孩和年龄偏大的人,其实内地普通劳动力成本并不具有什么大的优势,但成分偏差大,流动性强,不稳定,随便有一点儿什么事,动不动就请假回家了,这对员工的日常化、正规化管理非常不利。

三、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从内陆贫困落后地区外出到思想观念比较开放、政策环境比较好的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要想把他们吸引回乡创业,安心创业,我们认为,应尽快在元子街镇政策化、制度化地统一推广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走在前面乡镇的成功经验,坚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出台更为科学合理的鼓励政策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扶助措施,我们的建议是:

1、增加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便利

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要保护已经开始具有市场意识的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对农民创业的限制,实施至少等同于甚至是优越于外资的优惠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应当向创业者放开,把一切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都调动起来,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

政府要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所处的不同时期和所进不同门槛的行业,把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小做多”和“做大做强”有机地结合起来,返乡创业农民工能力、财力和物力非常有限的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既要鼓励创办大而强的企业,更要通过制度创新和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来引导与扶助创办数量众多的小型、个体企业。要清理不合理的审批、注册和许可程序,应当允许一些非登记性的经济实体存在,允许农民进行非正规创业和季节性经营,切实在更宽松意义上落实中央有关农民创业不进行工商登记的文件精神,而只对其进行备案。同时,要正确引导农民工返回当地镇和县城所在地创业,以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2、增加返乡农民工的融资便利

农民工返乡创业一般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创业初级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基本上是利用自己所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验回家租厂房、民房或是用自己的住房进行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生产技术更加成熟后准备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阶段。政府在制定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时必须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中的创业者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具体情况与面临的实际困难是各不一样的,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对不同行业中的创业者和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给予不同的财政与信贷支持。要发展乡村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发展乡村、集镇等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扶植民间融资。可以考虑设立行业协会基金担保公司,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协会要求成员企业根据企业的发展规模,按企业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提取费用组成协会基金,由协会用统一账号把基金存入开户银行,再由政府或用公用基金做担保,为符合要求,有发展前景的新进入企业,以及进行规模扩张时遇到融资困难的企业向银行贷款做担保。要允许农民利用承包土地、房屋等进行抵押融资,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

3、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税费减免

一方面要设立科学合理的税收体系,参照引进外资的税收减免政策,用等于或是优于外资的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着眼现实、立足长远,先引导、鼓励和扶助企业发展起来,做大做强,再按照正常的税收标准征收税款。可以参照农业税减免、农业反补贴、出口退税等办法等来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经济和谐均衡发展或中长期效益显著的弱质产业发展进行税收减免、提供财政扶助与补贴。

另一方面要逐步取消对农民创业的一切收费和罚款项目,对农民投资经营经济实体,特别是对经营个体、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实行“零收费”政策。对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如涉及环保和安全方面的企业,可以科学设定一定的收费项目,但不能以收费和罚款为目的。政府各职能部门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创业所进行的所有管理都不得收费。设置在农村的一些行政和执法机构,如果没有财政拨款或全额财政拨款而是靠从农村和小城镇中收费运转的,要么予以财政拨款,要么进行机构并转,要么解散安置,不能再让这些机构成为农民创业的沉重负担。

4、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

土地资源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建立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土地资源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转让、承租和入股的土地交易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允许按市场供求关系和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对土地资源的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自由进行承租、转租、转让和入股,试行“土地交易所”和县级“土地置换”,挖掘土地产权与交易的变革空间。与此同时,国家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在市场规则下要倾斜性地进行土地使用财政补贴,即为返乡创业农民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土地资源,其差价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5、强化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要把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以镇政府为中心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突出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使之承载创业项目的能力不断增强,减轻创业者辅助投资的压力。降低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入居门槛,对入居的企业推广“绿卡”制度,允许其“先上车,后收费”,并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给业主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导,代理业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以提高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与信息导向性和创业成功率。

6、加强软环境建设水平

加强内陆人文环境建设水平主要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创业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要推行投诉举报制度,重点加强对强行搭车收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摊派的整顿与治理,对故意扰乱、破坏自主创业经营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快查快结,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为创业者营造良好宽松的创业环境。二是加强对返乡创业人员和当地普通农民工的定期免费培训。应当规定由当地政府劳动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针对当地经济主导产业,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特别是返乡创业的成功典范定期搞专题讲座或做专题报告,宣传国家支持与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大好优惠政策,帮助他们了解市场发展动态和消费需求,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解决他们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实质性问题,为他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真正为这些经济实体的发展与做大做强出计献策。由政府劳动部门组织,采取“订单式计划,委托式培训”的模式为企业提供熟练工人,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政府对返乡创业老板和农民职工的培训费用必须要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根据实际培训人数上报给财政,由政府按培训所耗实际费用予以报销。三是把村干部引导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工作成效指标化,并将其作为评价其政绩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各村真正能够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把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并认真落实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具体实际情况,把引导多少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多少“回流型”企业、引入投资多少、带动多少人就业、政府培训多少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职工、“回流型”企业的年产值以及所上交的税费等具体化为一个可以评价地方政府在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的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指标,并把指标作为评价村干部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村干部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使他们把工作做到实处,做出成效。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篇四

近年来,泸溪县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助推就业,促进和谐”这一主线,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创新思路,完善措施,优化全民创业环境,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就业创业。为进一步摸清我县创业就业情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泸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创业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结以往创业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加大”、“四个完善”上:

一是加大了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宣传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等宣传活动,把各项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基层进行层层宣讲,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激情。年初,在开展的“春风行动大型现场招聘会”现场,来自县内外的共67家企业,提供了涵盖加工制造、家居装修、餐饮服务等行业共计4172个岗位,2933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达成就业协议1979人。

二是加大了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创新“课堂讲授+模拟实训+政策讲解+后续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培训—就业—服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开设了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烟叶生产技术等7个专业75期334个个培训班,培训总人数为16226人,各类培训合格率达到98%,培训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大了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服务力度。围绕“九补两贷三扶持”政策,积极帮扶“4050”和困难人员就业,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户、核实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清零一户”。同时,详细制定就业援助方案,落实援助责任,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行了以就业援助、岗位援助、资金援助等方式的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率为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自2019年以来,将城市保洁、保绿、保卫、保畅等4688个岗位开发为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688人次,为促进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完善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按照夯实基础、整合项目、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以“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截止到2019年底,全县共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17万人。其中,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11.5万人,高中及职高中专学历3.2万人,大专以上学历2.3万人,分别占总数的67.3%、18.9%、13.8%;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为4人、44人、7884人。

五是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县、乡镇、社区三级网络平台,将县级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和乡(镇)级就业服务相结合,建立了“以人为本、划片包干、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就业服务机制。建立了“泸溪县离校未就业”和“泸溪县就业信息”qq群,及时发布最新惠民政策和用工、招工信息。明确一名村主干履行劳务输出台账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职责,形成了城乡一体、信息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六是完善了创业就业扶持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等援助工作,让更多百姓从日益增多的就业岗位和逐渐便捷的就业服务中得到实惠。近三年,我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48笔、6160万元,扶持848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965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15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321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41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900人。积极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聘任30名金融企业专家、讲师教授及成功创业人士等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为创业就业提供高效的智力支撑和便捷的就业服务。积极征集创业项目,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15个,经专家评估认证后,将纳入我县创业项目资料库搭建创业者和创业项目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业选择。

七是完善了失业保险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和“蓄水池”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征缴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失业参保覆盖面。2019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厂矿企业应纳入失业保险征缴范围人数为21761人,参保人数为12030人,占总人数的55.28%。基金征缴132.5万元,基金支出金额6.3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县创业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入分析来看,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突出。截止到2019年,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共有72家,涉及职工13789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8916户,占职工总数的64.47%;特困职工1809户,占困难职工总数的20%;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月均收入仅占全县人平月均收入的35%,下岗家庭不仅就业者收入低,而且就业人口少,家庭就业面为45%,低于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贫困家庭人口户均为4.6人,比平均水平多1.2人,每一个就业者要负担3.5人,比平均水平多负担1人。因此,要做好这部分人的创业就业工作,需要大量的就业启动资金,此外,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就业结构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引发的城乡就业、大学生就业难、弱势群体就业等矛盾十分突出,也是导致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缺口较大的主要原因。

(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率低。

我县劳务输出量大,劳务输出对象主要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且大多综合素质层次不高,就入库劳动力资源来看,我县目前劳动力为初中文化及以下学历的有11.5万人左右,占总数的67.3%;未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有15.9万余人,占总数的93.4%。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是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力量和空间,而我县的技能培训主要以汽车驾驶、蔬菜园艺工、种养养殖业、电子仪表装配工、维修电工、gyb、syb等专业为主,就业工种单一,因此务工人员在沿海地区和第三产业发达的城市,更容易实现就业。当前,我县劳务输出累计已达7.4万人,且人数每年以1000人左右递增,导致我县在乡创业、返乡创业人员减少。

(三)我县就业创业基础设施薄弱。我县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功能不强,目前虽有一所职业学校,但是规模小、场地窄、设备少,而我县每年技能培训人数达1.2万人以上,技能培训的专业与学校所设专业不对口,场地的局限性和种养殖业等师资力量薄弱影响了我县技能培训的实效,另外,学校的设施设备和条件也难以满足当前的培训要求。同时,我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尚未建立,无法有效解决毕业大学生创业知识匮乏、创业实践和创业能力不强的问题。

(四)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难度大。“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高、学习新技能愿望不强、创业意愿淡薄等问题。我县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主要是采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我县自2019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5095个,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095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我县目前还有19535人尚未实现就业托底安置。同时,我县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506元,按照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300元的贫困标准来算,我县目前已安置的就业困难群体仍无法实现脱贫目标,生活压力很大。

(五)部门联动服务机制不够健全。据统计,我县扶贫办、就业、教育、农牧、林业、移民、科技、团县委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先后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三十余次,累计培训3.2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力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没有形成合力,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目前全县尚有15.9万余人急需开展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失业保险征缴难度较大。一是企事业单位参保意识不强。我县目前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114个,参保人数为4333人,参保比例为72.2%,部分事业单位存在错误思想认识,认为其不会失业,参加失业保险意识不强,全县仍有5697人尚未参保;私营企业因为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参保率较低,仅为37℅;有的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以后,参保人员的流失比较严重,目前参保率为36.2℅;有的参保单位由于经济效益差,无力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有欠费情况,基金征缴率较低。二是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较窄。我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尽管比过去有所扩大,但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未完全纳入,全县失业保险覆盖率为55.28℅,其覆盖范围依然过窄。

(七)基层公共就业平台不完善。一是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目前,在我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除了白沙镇、浦市镇、武溪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外,其他乡镇只配备1-2名工作人员,他们不但要处理繁重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还要承担乡镇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精力容易分散,无法及时高效完成劳动就业工作任务。二是少数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只满足于上级交办的工作,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我县村级劳保联络员年龄大多在40-55岁之间,且大多为初中文化,文化层次较低,无法完成劳动力资源采集电脑输机等工作业务。三是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建设不平衡。我县目前还有浦市、小章等六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尚未建立,制约了我县电子政务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帮扶创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积极落实“九补两贷三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二是适当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联络员的工作经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让小额贷款进一步催生“创业潮”,为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二)夯实基层平台,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平台。按照机构、场地、人员、制度、经费、工作“六落实”要求,加速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增加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力量,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城、乡、村“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信息全覆盖、资源共享,上通下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效能,为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做到就业优惠政策的“一口清”,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网络化。三是规范失业人员的信息台账。按照“四清、五库、六台账”的要求,做好失业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信息的动态服务和管理,对已就业的人员,及时注销登记,对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登记,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

(三)壮大创业主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一是推进以壮大创业主体为重点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依托我县现有的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引导城乡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二是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和有能力的大学生简化创业项目审查申报手续,让大学生“走进创业、走进梦想”;对已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大学生,搞好后期跟踪服务、确保惠民政策和扶持资金落到实处。三是努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选择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发展前景、有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从资金、技术上给予重点扶持;引入泸溪椪柑、铁骨猪、玻璃椒、茶油、生姜、豆腐、佤乡米、葡萄“八大品牌”特色农业产品和手工绣品、菊花石雕、踏虎凿花、印染工艺品等特色工艺产品,带动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加强政府调控,确保优惠政策落实。一是要进一步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的配套措施,确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审批与发放贷款范围,适当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创业农民个人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

(五)关注民生工程,重点帮扶困难群体。一是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积极开发适合弱势群体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拓展岗位设置,集中帮扶“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二是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提高再就业工作效能。

(六)创新培训机制、加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层次。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点培训,为服务特色产业及旅游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学联解”活动。大力开展城乡基层党员干部“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从而全面带动城乡居民提高整体素质,达到全民创业、创收致富的目的。三是从实效性出发,把各单位的项目培训整合起来,统一规划,科学配置,充分发挥培训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节约培训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四是加速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一批各具特色、服务完善的创业项目,支持帮扶更多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和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七)完善征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征缴率。一要建立统一标准。提高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建议农民工领取失业金待遇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五险合一”资源共享。二要扩大征缴范围。除依附土地的农民外,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共同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失业风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篇五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创业政策,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编。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

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落户

适用范围: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及程序:1.先落户后就业: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且暂未就业的外地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依次选择将户口落入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市、区人才集体户所在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在青就业落户:派遣期内已在青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依次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市)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青岛生源毕业生落户:毕业生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2

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适用范围: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主要内容: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其中,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3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适用范围: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主要内容: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政策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网上申请,也可到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安家费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4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毕业生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通过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适用范围: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用人单位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6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申请人从事灵活性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8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小微企业不需提供申请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9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范围: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

主要内容: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社会保险正常缴纳的,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实体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0

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创业者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年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提供休学相关材料。贷款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进行贷款及担保审核,签订担保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将贷款发放到位。

11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贷款前1年内(以贷款发放日为准)新招用人员达到职工总数25%以上(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申领程序:创业者通过青岛就业网等网上平台申请,或到注册地区(市)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完成相关信息审核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将贷款发放到位。

12

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由财政资金补贴的免费创业集训,集训课程为40课时,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按年度发放创业集训服务机构。集训合格并且有创业项目的,可参加“海鸥行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和相关创业扶持,资金奖励标准为5万元/项目。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7〕5号)

实施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海鸥行动”工作站提出报名申请。其中,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高校或就近高校工作站提出申请,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3)“海鸥行动”报名表;(4)已创业人员还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3

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000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3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申领程序:培训承接机构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

14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见习期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申报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按照最低工资标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2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

见习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向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见习基地提出申请,由见习基地组织见习。

申领程序:见习基地向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见习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5

“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服务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1.补贴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同类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水平确定。2.期满政策: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31号)

实施方式:根据省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