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09-19 00:41:31 作者:影墨 工作计划 2023年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 公路站早春养护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篇一

(一)、xx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改造工程。本年度建设工作有山体绿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公园面积公顷,年度计划建设面积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4600万元。

(二)、xx景观带工程。项目总长公里,包括:

1、穿城段外环堤顶道路,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绿化建设公里,完成投资9300万元。

2、沿河景观带,回廊、绿地建设,绿化建设面积3万平方米。

3、外堤堤顶及迎水面草坪绿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

(三)、开发区绿化工程。十谭现代工业园各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侧分带绿化,主要有新城大道、规划中路、规划南路、文化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及创业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开发区纬三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纬四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及经五路(纬二路向北延伸段)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

(四)、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城南大道两侧景观长廊及人行步道绿化工程,约24万平方米;完成站东路、站南路、内环南路西段、釜城路、传塘路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工程。以及南二、南三、林南路,南一、秦岗、万利路的行道树绿化工程;完成全椒—神山寺—牧龙山的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的约公里绿化建设工程。

(五)、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苗圃园,栽培树苗、花卉、盆景等。建设面积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0万元。

(六)、完成小区补绿、街头增绿工作。对新建商业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绿化;对安置小区开展植绿、补绿。县创园办对街头重要节点、城市空闲地块、脏乱差地块进行摸排,共确定49个约万平方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县四个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所在单位带头认领,县直45家单位各包一块。

(七)、认真贯彻落实县绿化委员会《全椒县县直机关认建认养绿地实施办法》,县直47个单位认建认养活动绿化面积约10多万平方米。

(一)、调整一个思路。我们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强县这一战略目标,以“五城联创”为抓手,瞄准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两大主题,以绿化为重点,以重点工程为带动,广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让能绿的地方绿起来,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椒。

(二)、实施四大制度。即:

(1)建立“绿色图章”制度。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先到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验其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

(2)实施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

(3)建立绿化施工监理制度。

(4)建立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三)、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使经营机制更显灵活;建立机动、灵活、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运作,做好制度建设。为使我县园林绿化建设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为县政府代拟了《全椒县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移交暂行规定》,并参与主城区35平方公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今年的总结是为了积累成长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以促进来年工作更加顺利,更上档次,以树立一个奋斗目标,实现20xx年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1、绿化管理上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建立“绿色图章”制度,保证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建设绿地。绿线控制范围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绿化全程跟踪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要与配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验收。加强对砍伐或移栽树木的控制和跟踪管理,依法查处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等行为。

三是建设数字园林。要在数字城市的基础上建设数字园林,建立可追索查寻、可定位分析、可快速补救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部位要达到省一级标准。

四是加强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制定养护质量等级评价标准及考核体系,建立符合实际的养护管理评价机制,推行清单式养护管理,确保园林绿地功能作用的发挥。

五是推行公园市场化运营。学习推广常州公园市场化运营经验,创新公园运营管理体制,实行管养分开、作业放开,推行市场化运营、市场化养护和市场化服务,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养事”,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绿化维护更到位。绿化维护工作作为提高绿化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今后将更加注重绿化效果的保持,形成四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绿化特色城区,为此我们将继续抓好日常绿化维护督查工作,同时通过培训的方式,培养一批技能人才,引导他们维护作业在特色上下功夫,在精细化中出成绩,使绿化维护工作稳步提升。

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养护工作在市公路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公路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养护工作实际,动员广大养护干部职工,进一步*思想、创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第一季度各项养护工作任务。

为加强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年初,我局及时召开各养护单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养护工作,一是制订小修工程考核办法,成立考核小组,完善考核监督体制,加强考核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先后对国道线、线,省道线、线、线路肩进行整修上土,对桥梁、涵洞、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修复绿化池、排水沟、*交道口、路宅分家、桥护栏,补植、移植各类树株,完成小修工程投资39。6万元;二是加强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特别是旧邹线北段个别弯道、石子厂路口,安排专人严把死守,随脏随扫;三是及时维修、扶正、加固各类公路附属设施,完成公路保养工程投资177万元。同时对去年年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研究,狠抓整改落实,路容路貌大有改观,养护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在市局没有绿化计划情况下,我局强抓春季绿化黄金季节,先后对省道线彭集以西国槐段、县界段、省道线大羊以西段进行绿化改造,移植、补植、新植金丝柳、大法桐、百日红、高杆女贞、小法桐、国槐、千头椿、火举树、木槿等树株3577棵,其次对国道线樱花、省道线百日红段进行浇水,对省道线南段、线南段、线大井段路树进行高标准修剪,修剪金丝柳3295多株。为确保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成活率、保存率,我们一是及时对所有新绿化树株进行浇水;二是加强看管,找责任心强的养护员日夜看守;三是及时扶正,为确保树株成活率、栽植质量,我们及时组织人员对新植树株进行扶正、培土、封坑。目前各项绿化工作进展有序,绿化效果明显。

为确保干线公路桥涵安全运营,我局一是加强桥涵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掌握桥涵动态,坚持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桥涵考核管理力度;二是积极主动做好涵洞调查工作,掌握涵洞基本数据,登记涵洞台账;三是备齐桥涵日常检测设备,按市局要求,我局在原有桥涵检测设备的基础上,新购置充气橡皮艇一套、活动式人字梯一架、强光灯一个,为各项桥涵数据检测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做好桥涵清理、疏通工作,特别是强抓国道线拓宽,桥涵需加长的大好时机,及时组织人员对沿线加长桥涵进行彻底清淤、疏通,截止目前,共清理疏通桥涵35座,为桥涵安全畅通奠定了基础。

在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局按照省市县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安排部署,一是成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养护路政人员对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杂树、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摸清摸透需要采伐移植的树株、拆迁的房屋,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根据泰安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东*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上报县*,争取县*的大力支持;三是积极与沿线乡镇主动协调,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沿线乡镇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寻找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与乡镇建设的结合点,形成以*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整治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以重点工程建设带动整治活动开展。在今年实施的国道拓宽改造、国道流泽西桥改建、国道东*段路面翻修工程中,我们按照干一个工程整治一条路域环境的要求,统筹安排,积极协调,实现了路域环境整治与重点工程建设的有机结合。目前,随着国道线南段拓宽工程的启动,路域环境已得到明显改观,另外,经我局主动协调,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势头强劲。

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篇三

回顾20xx年的工作,在xx公路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养护科及其他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养护科全体人员结合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构建“畅、安、舒、美”行车环境,争创“养护质量杯”这一目标,以精细化养护管理为手段,以四化管理为标准,以中心年初制定的养护工作目标为出发点,创新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养护工作开展的扎实而富有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养护、科学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的公路养护方针,立足实际,务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养护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本年度主要工作:

1、养护管理人员培训。针对养护工作的需要,达到科学养护的目标,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培训。主要学习《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养护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自觉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2、养路员工培训。为提高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由养护办制定学习方案,每月对养路工进行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养路员工岗位责任制》、《养路工管理办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同时并对养路员工基本操作知识进行现场指导,这样为养路员工之间的业务交流创造了条件,从而全面提高养路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1、根据汛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汛期保通工作方案》,并派专人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到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确保公路安全渡汛。

2、在汛前对所辖路段的桥梁、涵洞、边沟、截水沟进行了检查和疏通清理。疏通涵洞,清理边沟、截水沟,清除淤泥。

冬季除雪保通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除雪保通工作方案。抢前抓早争主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9月份中旬开始进行冬季整备工作,储备防滑沙,除雪工具等。为保证除雪及时、彻底、高效,我们坚持“以雪为令,雪停即清”的原则,制定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人力保证。分别与公路周边村屯村民取得联系,保证紧急时可雇用村民进行清雪。

二是设备保证。与设备站保持联系,保证降雪时除雪设备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清理。充分发挥机械除雪的工作效率,把机械除雪和人工除雪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除雪速度及质量。

三是资讯保证。每日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如出现可能降雪天气,增加值班留宿人员,组织养路工巡视路上雪情,发现特大雪情立即报告。

四是制度保证。对除雪时限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大雪在七日内、中雪五日内清完路面压实积雪,小雪随下随清。保证公路畅通和车辆行驶安全。为沿线公路的畅通无阻提供了基本保证。

由专人对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及时归档,及时统计报表。内业档案基本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况调查,详细掌握管养路段公路各项技术指标情况,分类整理基础资料,为养护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1、疏通桥涵。对桥梁、涵洞两侧及边沟的积雪彻底清理,对泄水槽排水孔及时疏通,对损坏处及时上报并做出维修方案,尽早进行修复。

2、做好我站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及时对边坡、边沟进行修整,使边坡保持平顺、坚实,带领养路工进行播种扫帚梅、树木刷白等工作,使公路达到标准化、美化的要求。

3、加强沿线设施养护维修。对沿线设施的损坏情况做出调查统计,并做出修复计划,在短期内将损坏设施全部修复,恢复其功能。

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篇四

本年度我继续担任班级学习委员这一职务,感谢同学们对我的信任。在大学这个特别的校园里,学习委员作为老师与学生信息传递最重要的“渠道”,我了解身为学习委员有其重大的责任。

根据本班的特点,这一学期的工作,我制定了如下工作计划:

1、 密切联系老师,及时的把班里的学习请况反映给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让老师了解同学们的看法并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方案。

2、 做好学校各院系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的向同学们传达各院系活动的一些信息,并鼓励大家踊跃参加。

3、 将同学们对学校、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学校,做好一个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每两周上报一次同学们反馈的情况。

4、 积极主动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建立良好的关系,了解他们的.情况,关于他们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意见。采取措施营造班级的学习氛围。

5、 监督好同学,让他们及时上交老师布置的作业,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

6、 多与其他班的学习委员交流,互通消息,互相反映班里的学习情况,管理好班级。

7、 在临近考试期间,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大家有个好的学习环境,争取班级零挂科。

以上就是我的工作计划。学习委员的工作虽说简单,但很琐碎,它需要学习委员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和耐力。希望在老师和同学的监督与帮助下,我能做得更好。

1、营造学习气氛,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作为学委,首先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至于自己做到最好才可以更好地带动其他同学,最终努力创造出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融合到班级体中,与同学建立真挚的感情,促进班级同学关系更加融洽。在关注学习的同时,我也会积极的配合其他班委的工作,大家齐心协力,通过开展各种工作,增强班级的凝聚力,把班级变得更加优秀。

2、及时有效传递信息,并且将同学遇到的问题向老师反映。

公路养护创新工作计划篇五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提高路况质量,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_《公路法》、 _《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国办法[2005] 49 号)

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云政办发[2007] 17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 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 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

省公路局负 责指导、 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制度、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

州( 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 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

州( 市)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审核并转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 二)

统筹本州( 市)

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

( 三)

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 四)

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 五)

州( 市)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 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 负 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 二)

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

( 三)

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

( 四)

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九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日 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是:

( 一)

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 二)

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 三)

对养护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 四)

按有关规定进行路况质量检查, 随时掌握路况质量,

保障公路完好。

( 五)

加强路政管理, 保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

乡 ( 镇)

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 以覆盖全乡 ( 镇)

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有路必养, 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汽车养路费收入中, 按下列标准进行养护资金补助, 即:

县道每年每公里 7000 元, 乡 道每年每公里 3500 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 1000 元。( 但本补助标准只对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后的管理人员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县( 市、 区), 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各地征收的拖拉机、 摩托车养路费, 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 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 40%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三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 统筹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 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第十四条

各地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鼓励和吸收企、 事业单位、 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鼓励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必要的养路、 护路工作。

第十五条

挤占和挪用,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四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府颁布的条例、 行业规章等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

县( 市、 区)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主要应建立下列制度。

( 一)

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如:

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通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桥梁养护工作师职责、 交全管理员 职责等。

( 二)

各项管理制度, 如:

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交全管理制度、 雨季三查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水毁防抢预案等。

( 三)

各种管理办法或细则, 如:

路况检查办法、 各种管理的考核、 奖惩办法、 道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等。

( 四)

建立图表管理制, 如:

路线示意图、 路况坐标图、 施工进度图等。

第五章

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州( 市)

交通局应根据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 每年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送本州( 市)

的公路变化情况, 并提出养护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九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应准确掌握路况情况,为县( 市、 区)

交通局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十条

各县( 市、 区)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0 月 份以前向州( 市)

交通局报送下一年的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州 ( 市)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1 月 份以前批复下一年的小修保养计划, 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 市)

交通局审核后, 报省公路局复审, 最后报省交通厅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补养护资金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大中修, 确有困难的县( 市、 区), 用于大中修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20%可用于小修保养。

州( 市)、 县( 市、 区)

两级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和水毁抢修工程, 其次用于大中修。

第二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 按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六章

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 复杂程度、 规模大小、 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 中修、 大修和改善四类。具 体 划 分 标 准 详 见 交 通 部 颁 布 的 《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 jtj073-96)。

第二十四条

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 实行合同管理, 计量支付。

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 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除做好日 常养护管理工作外, 要加强梁桥养护管理工作和水毁防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要加强路面、 路基排水、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全面养护。

第二十八条

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 先到执行部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乡 道、 村道执行《云南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十九条

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及审批、 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等, 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七章

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部颁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参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政策, 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第三十二条

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包括:

交通情况调查、 公路路况登记、 建立路况数据库和技术档案, 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和公路定期检查等。

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使养护技术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设置专职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重视在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 新材料和新工艺, 以节约成本, 提高养护质量。

第八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保障公路使用质量, 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 严格路政管理、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坚决制止破坏和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单位, 具体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重点对县道进行路政管理, 并协助和指导乡 道、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单位( 个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

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建立建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进行。

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章

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统计和信息工作, 各州( 市)

交通局或州( 市)

公路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统计人员 , 县 (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设专 ( 兼)职统计人员 , 并相对固定。

第四十二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按_的要求, 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养护数据库, 并按要求按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或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州 (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报送养护工程完成情况报表、 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 州( 市)

交通局汇总后报省公路局。

第十一章

检查考核 第四十四条

养护检查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是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或方法,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第四十五条

公路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

综合性检查为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 专业性检查为单项

工作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弹石路面按《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 试行)

执行。

第四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月 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州(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并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第五十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全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 养护质量重点抽查县道公路。检查结束后, 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均应制定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按实际需要或上级的有关要求, 定时、 不定时地进行单项工作的专业检查。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把公路养护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四条

凡参与 养护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要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 不乱倒废土废料,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