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5 08:26:41 作者:飞雪 工作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4篇)

工作汇报还可以凝聚团队的力量,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实现工作目标。最后,祝大家在工作汇报中取得好成绩,展示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宗教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民族的凝聚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民族宗教。

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

购销合同。

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市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3个,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满族、苗族、壮族、朝鲜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满族人,其他少数民族大部分人口极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阳泉市管辖的城区、郊区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县区,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7处,包括平定冠山资福寺、石门口长国寺、东浮山寿圣寺、西锁簧西来寺,郊区辛兴圣泉寺、燕龛甘泉寺,盂县东杜永清寺、藏山莲花寺、白建福寺9处佛教活动场所;平定南关街福音堂、水磨湾安息日会临时活动点,郊区义井基督教堂,盂县南娄郭村基督教,矿区复临安息日4处基督教活动场所;郊区河底天主教,城区北岭坡天主教堂2处活动场所和城区沙江小市清真寺1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全市信教群众49743人,其中佛教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人,伊斯兰教2365人。阳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2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市开展的保持。

先进性教育。

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党校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大型企业党委负责人,各县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区长,统战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及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副书记、副乡镇长和重点村(社区)主任共180余人,市委副书记刘高官,副市长刘兆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宗教事务局刘志敏副局长到会指导并做了专题报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进行了授课。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县区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在《阳泉日报》、《郊区报》、《城区报》、《矿区报》等报纸上进行了全文登载,郊区副区长张秀亲还就《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在郊区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郊区区委、区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并在会上与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签定了责任书。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资料和《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市顺利贯彻实施。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市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县区长和县区委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妇联、团委、旅游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乡镇配备了专职统战员,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每年的“圣诞节”,教徒聚集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人数多,不仅有教徒,还有前来活动的群众,每个活动场所至少有千余人,有的活动场所超过三千余人。二范围广,既有本市范围的,还有周边寿阳、昔阳的。三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为此,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市(县区)长带头抓,分管书记、分管市(县区)长亲自抓,统战、宗教具体抓,公安、交警、卫生监督协助抓,重点乡镇(街道)配合抓,教务管理小组自身抓,各级齐抓共管,活动之前对活动规模及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预案,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沟通联系,及时总结。近几年来,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稳定安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同时,还注重做好“两节”期间的慰问工作,对民族困难户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三是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既是广大信教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取信于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体现。20xx年,郊区依法解决了义井基督教多年来教产遗留问题,在义井鸿龙湾小区内无偿划拨3.5亩土地,由义井基督教自己出资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纳三千多人,使信教群众有了一个正常的活动场所,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6月,郊区区委、政府分别带领统战、宗教有关人员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过走访、查阅大量的历史资料,积极稳妥地解决了郊区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众因教产而发生的上访事件,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平定县旧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确定为拆迁范围,针对基督教教产和基督教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县委统战部提出了拆迁安置的具体方案,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事进行面对面的协商研究。之后,通过多次选址、规划、协商论证,与信教群众谈心、沟通,最终取得共识,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广大教徒的好评。

近几年来,阳泉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有关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紧紧把握“三条原则”和“六个结合”。三条原则: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对宗教实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内容是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而不是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六个结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二是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相结合,三是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相结合,四是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相结合,五是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相结合,六是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相结合。

在处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中,坚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并重,达到积极稳妥、慎重解决的目的。20xx年11月,平定县乱流村出现了大量的外来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非法聚会和非法办学灌输少年儿童宗教信仰活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得知情况后,市宗教局和平定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该村对非法聚会信徒进行了党的宗教法律法规讲解,严肃取缔了这起非法宗教聚会活动。20xx年8月18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组织城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经过一晚上的艰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东阁圣母堂朝圣事件的发生。同时,还确保了在罗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产生之前,天主教堂没有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抵御渗透能力的同时,取缔了郊区河底镇中佐村寿宁寺非法留住12名藏传喇嘛僧,并对其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家庭聚会,藏僧传教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5、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组织的平安夜晚会上,50%的节目是由中、小学生表演的。

6、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变杂,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

7、执法主体建设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人员、办公设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经费紧张。

8、宗教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法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强,难以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乱设活动点。有的县区已批准登记、暂缓登记的活动点不能满足信教群众活动的要求,致使信教群众自发乱设活动点。

10、宗教组织内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动混乱现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成为衡量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随着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多和各种矛盾的冲突,必然会出现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能否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是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党政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努力消除宗教中负面的、消极的、不和谐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众歧视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之间不尊重的问题;有些乡村领导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存在极端化的问题,要么全力支持,奉若神明,要么不闻不问,事不关己;个别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请藏传游僧讲经说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会以及跨地区传教并由地下势力操纵改选的问题;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问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

规章制度。

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本月中旬,在县政协副主席赵明祥带领下,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池河、藕塘、二龙等乡镇就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出现了二大宗教和睦相处,活动有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定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全县有31个少数民族,人口2.6万,占全县总人口2.7%。其中回族2.4万,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2%。境内有一个回族乡,十一个回族村,一个回民居委会。现设有一所完全民族中学,七所民族小学。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宗教,信教群众3.7万人,其中基督教信徒2.3万人,伊斯兰教信徒1.4万人,依法审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13个。基中基督教堂102个,清真寺11个。有两大爱国宗教团体(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定远县伊斯兰教协会)。

二、主要做法。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加快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和增加少数民族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呈现出民族事业更加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睦,民族团结更加紧密的和谐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切实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把民族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民族乡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导核心,确保完成赶超目标。二是培训教育,提高素质。采取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为民族乡村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发展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增加致富和就业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让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是突出特色,发展经济。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一园一品”工程。在民族乡建设创业园,在民族村发展“一村一品”,形成乡有创业园,村有特色产品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增强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造血”功能,重点发展二龙奶牛养殖,定城回民村大棚疏菜,藕塘回民村花生加工,桑涧天河回民村油桃和腐乳等特色产业。加大对民族乡村和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跑省、跑市力度,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增加民族乡、村投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10年编制了民族乡村发展项目13个,争取资金257万元。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着“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优先安排民族聚居地区各项事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倾斜力度,着力加强公共文化、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战略实施,重点推进二龙回族乡建设成为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典型集镇,把11个民族村建成居住集中、配套完善、文明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农村。加大民族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力度,重点开发虞姬墓、蓝玉井和老龙眼等文化古迹,结合地方风俗饮食文化着力打好旅游牌,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灾害频繁,我县地处江淮分水岭,是自然灾害多发大县,缺水易旱。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少数民族多聚居于偏远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经济上欠发达,生产生活比较困难。二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村级道路建设滞后。如池河镇池阳民族村,一条约7公里村级主干道,由于无法筹集配套资金,错过了村村通工程机遇。三是发展后劲不足,我县是农业大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投入不足,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族发展基金即为拾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增加。四是花生加工运销业是藕塘回民村的主导产业,但其加工生产均在居民区,粉尘大、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镇政府为了做大做强花生加工,规划出50亩地,创建农民创业园,但苦于无用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建设。五是大多数清真寺年久失修,有的已成危房,安全隐患极大,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清真寺阿訇生活补助过低,有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离开,给当地回族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变。六是部分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名额限制,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使他们处在较为贫困之中。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在各民族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团结稳定的大局意识,进而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贯彻落实。

2、强力实施扶贫开发,推进少数民族小康工程。一是着力抓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帮困。要尽快建立健全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坚持不脱贫不脱钩,扶贫资金重点要向民族乡、村倾斜,要向可扶的农民倾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促进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二是要注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关键在于提高科技含量,增加效益。建议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应为所联系的民族村解决1-2件实事,各成员单位在安排项目时应优先考虑民族乡、村,真正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三是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乡专项发展基金投入,条件许可时,可扩大到民族村级专项发展基金。

3、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地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是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民族群众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举办培训班,支持学历教育,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渠道和形式,培养、教育、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能人。构建少数民族进入市场的中介组织,沟通市场信息,提高市场预见性,增强开拓市场能力,带领群众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带动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为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4月28日,根据区政协领导安排,张学军副主席带队,由区政协宣教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全区部分政协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高岩寺、报恩寺、观音阁、清真寺,就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少数民族10364人,涉及23个民族,主要分布在泗渡、高坪、板桥三镇和上海办、洗马办、大连办辖区。其中农村少数民族3211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31%;城市少数民族7153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69%。有少数民族村民组3个。全区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2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11处,基督教活动点1处。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教派。有教职人员16人,有信教群众8万余人,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占信教群体的70%以上。全区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近年来,汇川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一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几年来,通过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资金120多万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扶贫帮扶、茅危房改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二是民族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高坪镇新建了苗族文化活动中心,在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八中学、董公寺镇建国小学开展了民间民族文化进校园教学活动和少数民族寄宿困难学生帮扶活动。三是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上海路航宇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通过省民委验收。四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的教职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缓慢,与全区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增收较慢。

二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由于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高山,而且居住环境十分恶劣,目前,尚有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居住户未通自来水和公路。三是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医疗水平和公共卫生条件较差,群众就医比较困难。

四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不够。民族文化场所较少,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需求。

五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资金、民族工作经费未按省委、市委要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宗教主要以佛教为主,但寺庙规模均较小,影响力不大,全区11处开放性寺庙,因年久失修,有6处寺庙房屋破烂不堪,布局不合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香客少,寺院生存难以维持,而且多数寺庙未办理用地手续,庙产不清。

二是教职人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修为不深,对佛教文化研究有限,传播佛教文化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三是寺院住持管理水平普遍偏低,部分寺庙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寺院教职人员与居士闹不团结,内部存在深层次矛盾,影响和谐。四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对宗教认识存在误区,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而且因各镇(街)基本上都是由社会事务办明确一名同志联系民族宗教工作,但因各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而且无专项的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基本上无暇顾及民族宗教工作。

五是在农村由于群众文化贫乏,加之开放性寺院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导致农村非法寺庙增多。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各级领导应站在民族宗教工作事关三个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事关巩固执政党的地位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区、镇(街)党委政府每年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镇(街)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对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区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发改、农业、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等部门在安排部门资金时,要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倾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和社会资源特点,统筹协调,认真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项目。

3、加大民族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力度。结合娄山关、海龙囤旅游开发和修建中桥水库、旧城改造等拆迁机会,引导市佛协对现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并和调整,将宗教纳入景区旅游充分向外推介,引资开发,在区内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打造2-3处规模影响较大的佛教活动场所,满足全区信教群众的需求。

4、着力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宗教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基层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保证宗教事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引进、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从而建立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5、加强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民族宗教信息网络,切实发挥镇(街)、村(居)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一线作用,明确工作责任,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和堡垒,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

6、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沟通。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思想,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8、加强依法管理。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信教群众工作,对非法寺庙和非法传播活动要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依法处置”,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依法取缔各种非法宗教聚会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年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4月25日,南平市政协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南平市民族与宗教局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协**、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协各委、办、室主任及机关干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廖汉仁汇报了2020年以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正月初一立即指导部署全市700个宗教活动场所及1100多个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围绕市委“创新突破年”活动的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动民族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第4年争取各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超1000万元,4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巩固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指导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和天主教爱国会顺利完成换届,创新开展“生态·安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宗教场所活动,着力推动宗教工作由治标向治本深化,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新局面。

市政协副**卓立筑在点评中,肯定了市民宗局去年来在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民族村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该局率先开展举办畲歌畲语培训班、建立少数民族村发展项目库、编制《少数民族村特色产业发展名录》等工作亮点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作典型交流表示祝贺。他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在接下来的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深化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市政协**林斌在听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市民宗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她强调,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升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和本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带头深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配合市政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共同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质增效。

年度市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柳城县农村基层党建示范(达标)县。

一年来,xx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x民宗委的支持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系列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着力提升民族事业团结进步和提升民族事业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亮点纷呈,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各民族和睦相处的大好局面。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2017年,荣获xx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市;

2019年,xx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单位。截至目前,我市获国家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xx个,先进个人xx人,省级先进集体xx个、先进个人xx人。

(一)把握核心,全力抓好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宣传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xx都市报、新媒体网络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教育,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更多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不断提升整体创建水平。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宣传标语、led滚动屏宣传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同时编印《民族团结知识手册》,下发到各部门各镇街进行宣传和学习,提高政策知晓率,着力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组织召开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在思想上再统一、任务上再明确、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细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成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彻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二是召开“xx”创建工作调度会,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将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景区、医院、军(警)营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促使“xx”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看得见创建、人人知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我局按照层层推荐上报原则,申报国家级示范单位x个,省级x个,目前示范创建单位xx个。

(三)理清思路,加大帮扶力度制定精准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截至2021年,我局投入少数民族扶持发展资金xx万元,实施发展建设项目xx个。项目实施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已拨付资金xx万元,拨付率为xx%。第二季度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万元,项目正在按程序组织实施。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以项目促发展,惠民生,逐渐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为贫困山区建设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四)解决难题,全面推进民品企业复工复产,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力量保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文件精神,帮助各民品企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我局成功帮助协调解决第一期流转土地xx余亩,解决刺绣产品蚕丝原料供应不足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宣传和跟踪服务,不断提高贴息政策的知晓度,切实保证国家有关民品企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21年,我市民品企业获优惠贴息贷款xx万元。截至目前,我市获国家命名的民品企业xx家,享受优惠贴息贷款xx万元。四是引导民品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以及积极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农特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五)强化调研,加强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建设,共同构筑民族文化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是加强民族文化进校园建设调研。为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建设,我局积极组织机关工委、教育与科技局及部分学校等单位到xx县、xx县学习考察民族文化进校园建设工作。组织专班深入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调研,督促各学校在“立足实际、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各具特色”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将我市优秀的民族体育、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书画、民族服饰等引进校园、引入课堂和课外活动,为进一步传承和保护优秀民族文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为发扬光大xx地区的传统优秀民族体育文化,我局深入各镇街、中学调研后,完成xx市参加xx第四届少数民族运动会xx个参赛项目的组队工作。目前,九个参赛项目已经开展基础训练工作。

积极组织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开展基础性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未完全落实。

二是新形势下民族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日益增多,涉及面广,特别是城市民族工作还在探索提升过程中。

三是xx市少数民族比重大,全市95%的村都是少数民族聚居村,目前只有xx个人口较少民族村寨得到扶持外,其他少数民族村寨投入资金较少,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等尚需改善。

四是行政执法难实行。私设聚会点时有出现,特别是在农村,私设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等非正常基督教活动时聚时散,具有隐蔽性,宗教部门难以监管。宗教部门执法人员少,执法手段不完备,属地管理落实也不够到位,特别是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上,还缺乏强制性的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上,也缺乏一定的力度。

五是民族团结创建发展不平衡,有的示范点创建标准不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主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全国统战部部长会议精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等学习,加大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为抓手,压实“八进+”牵头单位责任,确保创建取得新的成效。二是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学党史,感党恩,悟思想”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多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族政策、“一法两规定”,“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入民心。三是在全市xx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民族团结进步广场等阵地建设,强化城市民族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帮”服务,推动“五共”社区建设,积极推进xx广场更名为民族团结广场,加大广场建设力度,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持续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及保护,加大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深挖民族文化内涵,全面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建设。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和民族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筹备xx市第xx届民族文化进校园成果展演展示活动。重点扶持打造一批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推动民族节庆文体旅相结合。

(四)推进“推普”和移风易俗工作。认真开展汉语言障碍人员的统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同时,深入开展陈规陋俗的统计,制定民族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明约,有针对性开展移风易俗。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

(五)科学谋划民族发展事业。围绕产业兴旺,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扶贫(民族发展项目)。持续巩固拓展xx个人口较少民族村寨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好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振兴首批示范点舟溪镇青曼苗族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振兴建设。

(六)扎实开展宗教事务科学管理。继续督促我市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抓好“电网”专项整治、消防方面检查出来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xx寺消防标准示范点打造工作。联合相关工作部门,继续做好对我市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做好到各镇、街道开展宗教工作“四员”队伍到点培训工作。继续按照要求做好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化问题的各项工作。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镇地处***县东南**.6公里处,下辖**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人,耕地面积****亩。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镇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镇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全镇辖区内共有**个行政村,**人,主要包括汉族、朝鲜族等,其中朝鲜族人。辖区内道教活动场所一处,在永隆村辖区,名称为:**镇**宫,道长1人,道士4人,信徒数百人,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始建于1923年,1996年开始重建经过10多年的建设达到现在的规模。基督教会两处,均在**村辖区,一处为**镇中村基督教会,负责人:***、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2007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信徒40人至50人左右。另一处为***县**村基督教会,负责人:***、女,发证时间为2016年,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信徒大约80多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文件要求和建立三级网络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确保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先后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村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镇、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镇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镇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镇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建章立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强了对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对我镇目标考核要求,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镇对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三、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1、组织骨干培训。

日、日,由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及宗教政策培训班。参加人员有镇分管副书记、副镇长、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村(社区)主任共30余人。这次培训组织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参会参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2、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各村组织道教、基督教教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月。

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全镇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镇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镇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

四、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较快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

3、信仰危机有所抬头。潜宗教意识现象过热。目前,供菩萨、财神,烧香祈求平安、发财、升学、升官等潜宗教意识浓厚。

4、加强青少年世界观教育。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的圣诞期间,狂欢夜、平安夜、圣诞夜,参与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年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宗部门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1、及时汇报传达全省、赣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了认真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激发了热情。三是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传达。

2、争取“四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列入了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曹瑞荣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陈萍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各乡镇首次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把宗教工作继续列入了对市直(驻市)单位、乡镇和谐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三是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继续列入了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内容,安排了我局主要领导在今年“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专题授课。四是争取市政府将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宗教工作特费继续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在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万元、宗教工作特费3万元。

1、开展了民族工作基本情况大调研活动。争取乡镇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完善了资料,充实了台帐。同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人员到沙洲坝、谢坊镇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村小组,对其民族成份、总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数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认定沙洲坝七堡村兰屋小组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现已按程序报批。

2、全面启动了全市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向全市通报表彰了第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授予了9个对口支援单位“全市第一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制定了《**市开展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实施方案》(瑞府办发〔20**〕14号),组织10个单位自2019年3月起至20**年12月止,连续5年对口支援我市1个民族村,10个民族村小组。对此,我局切实抓好对口支援的联系、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督查和组织协调力度,协调落实项目和资金。目前,10个对口支援单位已全部制定了5年工作规划和20**年度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精心做好项目的开发、论证、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加强同财政、水务、文化部门的协调协作,严把立项、论证、申报关,向上申报了该村修建河堤、水渠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等3个项目,并多次向省、赣州市民宗局领导汇报了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争取支持和照顾。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密切跟踪落实日东、泽覃、壬田等乡镇民族村组全面通沙石路和分步通水泥路项目情况。同时,组织实施了20**年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安治畲族村新种200亩毛竹项目,组织人员到日东乡赣源村河背畲族村小组督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的肉牛养殖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4、“整村推进”了安治畲族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连续第4年把泽覃乡安治畲族村列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点,安排统战部、民宗局共同挂点,并由我局副局长任工作组长。目前,该点破旧猪牛栏、厕已全部拆除,房屋粉刷,檐阶、通户便道、余坪硬化和环境美化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在6月份“推进月”活动检查评比中评为前第5名。

5、开展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宣传活动。编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小册子,分发给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及各少数民族村组干部,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意识,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稳定。

1、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举办了4期乡镇民宗助理员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极大提高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经与市委组织部协调,将宗教政策法规列入了市委党校培训内容,我局将派员在乡、村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训班上授课。

2、开展了“规范化管理”活动不达标场所督查活动。对去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评定的不达标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到黄柏、大柏地等7个乡镇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指导场所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了限期整改,定期督查,实地指导。

3、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活动场所财务检查工作。6月中旬,我局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赣州市率先开展了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向各宗教团体和有关宗教活动场所下发了《关于对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检查的通知》(瑞民宗字〔20**〕5号),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了对两个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场所的财务检查工作,总结推广了经验、发现处置了问题,并向全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报了检查结果。

4、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一是开展了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国庆前夕,我局召开了各乡镇民宗助理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建立了值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做到专人负责、包案处理、妥善化解,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稳定。二是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6月初,我局会同象湖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了象湖镇东升居委会辖区的1处***私设聚会点,确保了上级提出的年内不出现新的***私设聚会点的目标实现。三是拓宽了信息渠道。在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中选聘了多名维稳信息员,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发现、处置宗教不稳定因素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月份以来,我市重点工程龙珠寺的道路建设已全面推开,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补偿问题,我局积极加强同国土、象湖镇和瑞明村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使该路的建设顺利进行。争取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城南教堂整体搬迁新建教堂的选址征地问题,在城市用地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了迁建用地,并于今年5月确定了选址地点。

1、推进了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2名干部参加了市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使我局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达到了3名,增强了执法力量。

2、有效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一是建章立制。制作了《**市民宗局机关效能制度汇编》,落实了岗位、职责、奖惩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效率。严格按规定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便捷。三是转变作风。深入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开展下访活动,登门纳谏,上门服务,有效协调解决了龙珠寺道路建设、市***堂迁建选址征地以及将沙洲坝镇七堡村兰屋村小组报批为少数民族村小组等问题。四是强化素质。开展了“一天一自学、一月一讲座、一季一论坛、一年一评学”主题学习活动。局领导带头作专题讲座,全体干部大兴调研之风。在上级民宗系统杂志、网站上稿30余篇,其中《江西省**市纵深推进“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国家宗教局主办的《中国宗教》20**年第7期刊发,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

3、推进了中央苏区民族史研究工作。20**年,争取国家民委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年,将中央苏区民族工作研究成果制作成《伟大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民族工作》宣传册,得到了民族工作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又争取省民宗局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研究”向国家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国家民委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并把中华苏维埃时期民族工作与民族理论研究列入了国家民委20**年度研究课题。

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对口支援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一)围绕“两个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全面推进第二轮对口支援少数民族民族村、组工作。按照(瑞府办发〔20**〕14号)的要求,做好对口支援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好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三是加强同上级民宗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切实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缺项目、少资金的瓶颈问题。四是深入推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民族工作史研究工作。争取争取国家民委拨付专款在我市兴建“中央苏区民族工作史陈列馆”。

活动。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为主抓手,在乡镇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在全市推行“宗教工作包乡挂点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两个《条例》。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以社会各界为对象,以“三支队伍”和宗教界为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佛教“两乱”和***私设聚会点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双和谐”、“双五好”活动。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民族宗教情况汇报[定稿]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按照“强化管理、创新服务、争创一流”的基本工作思路,从三方面入手,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方式方法机关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头收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整理的方式。使有归档价值的资料得以及时存档。该项机制的启用,拓宽了档案收集面,确保了档案资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准确。

二是创新档案管理技术。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拓展档案管理的发展空间,不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档案管理,依靠数字化手段,加强文档信息库建设。根据“四同步”要求,归档文件做到随办随归,除密级件外全部实行档案管理数字化,并建立电子文档目录。目前共有电子目录1767条,文件归档率达到99.5%以上。基本实现了档案管理网络化、电子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我局抓住信息化建设契机,积极与计算机中心及市档案局配合,率先依托金宏政务网建立起我局的数字文件中心,搭建起查阅档案的理想平台,并将查询终端拓展至全体干部和所有数字文件中心用户。通过提高文档资料的开放度和易用性、提高文档服务的技术含量等措施,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检索能力,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提供,缩短了档案查询的时间,改变了以往查阅档案需要经过管理人员查阅纸质文件目录费时费力的情况,简化了查询手续,提高了文档服务效率,同时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档案局和的肯定。

通过一系列努力,我局档案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连年被评为**市档案工作优秀单位的基础上,2005年我局又被被评为山东省档案管理一级先进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也被评为省档案管理先进个人。在刚结束的2006年机关档案工作检查中,我局获**市2006机关档案工作优秀等次,获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先进单位等级。

《民族宗教局档案管理经验汇报材料》,欢迎阅读民族宗教局档案管理经验汇报材料。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某办事处位于我们辖区内共有正式基督教宗教聚会点七个,分别是永宁街、郭五里、迈官屯、后郭、胡庄、大赵和周官屯聚会点,连同南关村清真寺伊斯兰教,共有各界信教群众1198人。基督教的每个宗教聚会点有两名负责人,同时都配备了专业的教职人员。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近年来,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宗教方面的团结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网络,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两名宗教专(兼)职干部,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派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宗教管理员,负责上级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为提高宗教干部和各聚会点负责人的素质,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并帮助各聚会点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活动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家园。我们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的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摸清了信教群众的人数、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聚会时间、聚会点等基本情况。

在对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帮助宗教团体对活动场所整章建制,协调内部管理。

三、正确引导,完善宗教事务管理。

积极正确的引导,是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了“三定”管理。即定人、定片、定点管理。定人,是信徒推荐,通过政策法规,宗教知识考核合格的传教人员,报县宗教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发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传教。定片,是在确定传统人基础上,给每个传统人员划定传教区域,不得出外传教,否则视为违法。定点,是规定传教人员的固定传教点和在点上活动的信教群众,不得随意进行交流。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

四、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抵制邪教渗透活动。

近年来,我们办事处统战、综治办、610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处范围内持续开展了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斗争,主要针对我县发现的法轮功、门徒会、福音教和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进行了检查清理,邪教聚会点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取缔,保持了对邪教的高压态势。我们把监控重点放在了法轮功上,对198个原法轮功练习者,每周进行回访,保持了基本稳定。经过坚持不懈地打击邪教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我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

势发展的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宗教界爱国人士有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解决,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富实效,使我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网,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照顾利益,搞好服务。社区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同志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三、工作的基本方法。

根据我辖区的具体情况,重点抓好大湾清真寺,我区信教群众集中,各族居民成分复杂,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别人经验的同时,也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提炼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1、联系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人士。

2、落实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3、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

动。

4、制止零散朝觐。

6、参与清真食品及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二)、社区建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辖区单位负责人,巷道,楼栋,社区党员参加民族宗教协调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安排重要活动。

(三)、完善工作制度。目前我社区民族宗教专干和宗教联系员都已到位,建立了宗教工作例会制度,宗教工作走访制度,宗教工作研判制度等等,是社区宗教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2年1月10日。

民族宗教工作

我镇是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镇之一,绝大部分信教群众在村,宗教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村,行政村宗教工作比较薄弱,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因此健全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网络,强化基层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及皖办发文件精神及省、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落实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民族和宗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做到资料完善,组织制度健全,档案规范、合理。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实绩档案,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

三、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和宗教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特别对基督教“三个难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和原教派问题)治理,要加大力度,重点摸排,掌握第一信息,严密监控,巩固成果,要把民族宗教工作和宗教治理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做好基督教活动点“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和“两证”(宗教活动场所和传教人证书)的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层层负责。坚决禁止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传教布道以及其他非法传教活动。

五、对辖区内“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及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情况,要进行监控,及时掌握,有异常行为要及时上报,坚决打击。

本责任书所列内容,各行政村及镇直单位要认真落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失职、导致民族宗教工作长期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各一份,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镇政府负责人:负责人:

2008月20日。

行政村或镇直单位年3。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1年是我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和国发3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领会精神推进工作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城市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社区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解决困难全面宣传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在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救助。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医疗救助使少数民族家庭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三、形成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建全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建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为城市民族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科学管理注重实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五、抓住机遇共同发展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六、坚持不懈开拓创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使社区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我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为更好的开展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2.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3.镇党委、政府设一名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任民族宗教工作专干。文武镇辖区6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民族关系协调员。

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1.制定民族宗教法制建设规划,运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利用宪法日、民族团结月(周日、民族节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至少2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了《》,围绕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保护、民族理论研究等六项工程做好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民族经济繁荣发展。

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好2018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做好项目前、中、后期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2个民族宗教活动场所。与2个基督教堂签订2018目标管理责任书。

3.针对已经形成的涉及宗教活动审批、宗教场所管理、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管理、文物保护管理五个方面的宗教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的实行,提高制度影响力及运行效率。

4.重视宗教场所安全教育及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宗教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政策宣传教育。

五、责任目标管理。

1.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6个村(社区)。并与6个村(社区)分别签订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责任书。

2.每个月按上级要求上报一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

六、民族关系协调。

2.根据我镇制定的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和问题隐患。

积极的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全县性民族团结稳定、民族经济发展、宗教和顺等专题调研工作,按时上报我镇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少数民族统计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

九、民族成份更改。

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做好辖区内民族成份登记有关政策解答。

十、民族文化繁荣。

1.配合县民宗局完成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摸底排查并上报了相关数据。

2.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确保不发生破坏事件、行为。

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昨日,我市在柳叶湖畔召开统战、对台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对台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徐正宪,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华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全面彰显。她要求,全市广大统战干部要牢牢坚持和发扬有为有位、求实求新、善作善成、守纪守规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徐正宪强调,统战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事关战略全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他指出,新常德新创业事关发展长远,全市统一战线要以“凝心聚力十三五”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经济发展“加速器”、深化改革“助推器”、社会安定“稳压器”的作用,踩好节拍点,唱好合奏曲。他要求,各级党委(组)、统战各部门、广大统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表彰了2016年度全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第三批市级“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授牌。会上,武陵区委、市委宣传部、桃源县委统战部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