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1-25 13:25:44 作者:碧墨 工作计划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优秀18篇)

他们注重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成功学习者的学习习惯和学术态度。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

此规定自20xx年x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集会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柳州二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1、按规定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对于能上网的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进校后应立即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对于非智能机(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手机),学生放在宿舍自行保管,禁止带入教学区域。

2、非智能手机只能在宿舍使用,且禁止在休息时间使用。非智能手机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北京时间12:15—13:10。17:10—18:30和22:20—23:10三个时间段;周六和周日非智能手机使用时间由各年级领导根据本年级作息时间具体安排。

3、学生在校期间,智能手机应置于关机状态并由班主任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未经许可的时间或地点使用手机的`,需经班主任、任课或管理老师同意后,方可到办公室或教师指定的地点开机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即刻将手机重新置于关机状态交由班主任保管。

4、在允许使用手机的时间、地点外,一旦直接或间接发现手机(如铃声、闹钟等),无论是否使用,不论是否开机,均作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并按照《柳州二中学生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进行相关处罚。

5、如果是借别人的手机违纪,也按同样规定处理。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公寓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在校园内指定地方,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

5.安全科、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根据《新城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安全科、政教处、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12.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期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完善修订。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网络容易出现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团委、学生会均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教育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中小学学生守则》处理。

3、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教育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教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执行。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20xx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专业部晨会、主题班会等就我校“手机管理制度”做专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及电访等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与学生家长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他学生凡是在校园中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收缴手机,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到期末再返还学生个人。并予以全校通报。

4、学校政教处连同学生会做好学生违规携带手机的统计工作,定期在学校办公会、升旗仪式等途径进行通报,取消该生学期评优选模资格。坚决杜绝学生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不良信息,对拍摄、传播不良视频和照片的学生,在校内包括课堂、宿舍、校园、餐厅等处私藏、偷玩手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注销学籍勒令退学处理。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电话、值班教师电话和专业部主任室电话取得联系。

6、班主任为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校旨在通过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视力,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专心学习,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河南xx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金沟湾小学特制定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1.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校。

2.带入校园后将手机统一交班主任保管。

3.家长如有事和学生联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等打电话。

4.离校后学生到保管处统一签字领取手机。

1.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都有权收缴手机,收缴的.手机统一交年级保管,由家长来校领取。

2.凡携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学生不给予配合,老师可联系政教处。政教处工作人员有义务及时协助老师进行处理,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3.各年级各班务必加强管理,将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列入班规,由纪律委员负责监督。本班学生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立即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理。

4.与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学生和班级考评相结合。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所有资格。

5.学校设立手机举报处,政教处。

6.收缴手机的领取程序。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书,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长签字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新元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申请表》,班主任老师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年级副主任为对应年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在校期间若急需公用电话,可以直接到学校南门门卫室、初中部教师签到机处或刘校长办公室使用该校公用电话。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学生手机应放保安室手机专用保险柜保管,特殊情况如需使用手机需拿班主任使用登记表到保安室领取手机使用后再次放入保险柜。

3、如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4、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得将手机带到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

2、上课过程中不能私自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班主任教师送保安室保管。

3、学生特殊情况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联系家长,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4、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联系。

5、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经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进入校园后学生需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保管,住宿学生手机由宿管老师统一保管。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给监考教师。

5、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看电子书籍、听音乐、玩游戏等。

6、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可与班主任先行联系。

7、学生确需使用手机时,须向班主任(宿管老师)说明原因及使用时长,经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交给老师保管。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老师、中午值班老师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宿管老师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机一周,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扣留至学期末,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给予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家长监督在家反省一周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3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科学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

2.在校期间,学生必须将手机存放在班主任处(周日晚自习收交,周五放学下发),由学校配备专柜自行保管,如因教学需要或学生确需使用手机,可以到班主任处领用。

3.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

4.学生手机号、学生家长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1.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对违规使用手机的,予以收缴并交班主任处理。

2.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进行抽查并量化考核、通报。

1.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予以一定程度的惩戒。第一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利用手机编辑、传播不雅视频、图片等不健康内容的,或诽谤、侮蔑他人或集体的,经学校核查事实清楚的,收缴手机,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由学生处每周进行统计通报。

1.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规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执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