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居软装设计合同 室内软装设计合同(实用5篇)

时间:2023-09-19 14:02:59 作者:碧墨 合同 最新家居软装设计合同 室内软装设计合同(实用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家居软装设计合同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设计购买xxxx室内软装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xxxx的软装配饰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具体技术标准与要求和单价详见附件报价单。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元整(rmbxxxx。

2.2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的室内全部配饰、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人工费等甲方为购买配饰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3

合同价款的支付:

2.3.1

分期支付

(rmb-------------------.00);

(rmb------------.00);

2.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条

配饰的进行工作

3.1

乙方应在收到预付款七日之内起开始进行选购配饰工作

第四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1

乙方供货时间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1.1

供货及安装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2

4.3

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和货物保护问题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负责全部配饰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有效保护标的物完好。

4.5

乙方自行解决卸货及卸货工具。运送期间或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时全部或部分配饰受到损坏,乙方须立刻为甲方免费更换或维修,项目交货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对于延期支付,乙方的到货时间顺延。

5.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作好现场安装的工程配合工作。具体包括:

5.2.3保证样板间内水、电的正常使用;

5.2.5如发生上述四种任何其一情况时,乙方有权拒绝进场,同时工期顺延。

5.3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所需配饰数量和品种,乙方应予调整。但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前向乙方提出,调整总量不超过总价值的10%。

5.4

甲方应于完成现场开荒保洁后,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依合同约定完成全部配饰的选购摆设,保证配饰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6.2

本合同项下配饰在乙方交货并且甲方组织安装验收认可之前的成品保护问题由乙方承担,在安装完毕甲方验收认可之后的成品保护问题由甲方承担。

6.3

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配饰的摆放,确保摆放质量。摆放配饰所需的配件、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4

乙方承担本合同中全部配饰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张对本合同中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5

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6乙方免费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装修配饰设计等内容讲解。

6.7乙方保证提供的清单内容中超过50%的物品为本项目独有。

6.8乙方对于国内采购的产品或家具的20%在加工及采购过程中必须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采购或对进度进行控制。

第七条

质量要求

7.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配饰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和性能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并且符合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以及双方已封存的样品的质量标准。

7.2

乙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之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未经授权、假冒等法律瑕疵。

第八条

样品

8.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可提供的,如窗帘布艺布样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介绍等资料,以供检验和封存。甲方应及时签收样品。

第九条

检查与验收

9.1

乙方将该批配饰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后,货物质量验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验收合格标准为:已封样物品同封样,没有封样物品参考同行业中同等物品为比较基础。

9.2

若乙方不及时派人参与现场交验,则甲方有权自行验收,并对质量不合格、损坏等做出记录,视为乙方认可并负责处理。

9.3

货物点验:由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清点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代表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9.4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检查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并将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于五日内依据甲方通知及时予以更换、调整、补齐货物。

9.5

各方确认,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等的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损坏除外)。

第十条

保修服务

10.1

乙方承诺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包括:非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非质量原因,出于人为操作或其他原因发生的问题,由甲方支付修理费用,乙方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时间:自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0.2

乙方承诺如甲方报修,乙方将派人于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作出故障诊断,并在三日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五日内修复完毕(北京以外的供应商除外)。

10.3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货物及相关配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无偿退换、修理,并应对由于产品质量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10.4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实施本条所述保修管理。物业公司可代表甲方行使如下职责:

a.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对工程进行维修、维护;

b.代表甲方检查、跟踪、配合乙方的工程保修工作;

c.代表甲方签发工程保修施工验收单;

如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实施保修管理的,则甲乙双方在结算质量保证金时,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之书面文件,双方均同意以此书面文件作为结算质量保证金的依据。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

在签署、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保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12.2

本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13.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委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同时,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13.4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13.5

乙方保证其依法成立并向甲方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乙方未提供,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且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3.6

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为: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迟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配饰之日为止,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13.7

乙方交付配饰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或经乙方更换2次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赔偿第三方之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违约金的金额甲乙双方根据损失大小另行协商。

13.8

因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的违约金:

a.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超过30日的;

13.9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第十四条

不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5.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5.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六条

联系人

16.1

甲方指定,乙方指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7.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7.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7.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7.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第十九条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3.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3.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第二十五条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补充条款

在支付第一、第二笔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保函,保函至乙方交货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配饰报价单

附件二:保函格式.—

end

家居软装设计合同篇二

*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店铺装修设计合同协议范本。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方免费

家居软装设计合同篇三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

2、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 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 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居软装设计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机房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预算表及设计施工图)

  四、承包方式:该工程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预算)人民币(大写):整。 实际工程总造价按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乙方按期提供经甲方审查批准乙方的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签发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的审查批准并不免除乙方设计错漏、缺陷等所应负的责任。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变更已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使已完成的工程需拆除更改;

  (二)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

  (三)因不可控制的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工期的。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国家有关装修标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的设计文件须达到如下要求:

  1、地面采用水磨石或普通耐磨砖;

  2、不用吊天花;

  3、墙面要求用白色ici或其它乳胶漆;

  4、门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铁门,窗采用铝合金双层密封窗;

  5、装修所有材料应是防火材料;

  6、预留好光缆、交流线的进出孔洞;

  7、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二)乙方在工程施工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2、隐蔽工程需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5、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购买及提供

  (一)乙方对其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预算规定的材料进行施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料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后可购买。材料到货后,经甲方代表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但该核实与验收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并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结算

  二、经甲方验收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审定并办理竣工结算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 %。

  三、剩余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甲方支付工程备料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付款金额的收据;验收合格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实际结算工程总造价的 %的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保修期满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剩余的工程价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交付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竣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修改设计,必须将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予以实施。

  三、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验收方式(手段):乙方在完成装修工程项目并通过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由甲方派工程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三、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第九条 保修期

  一、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12个月,保修期自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

  二、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设计或材料或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无偿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负责免费返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仍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

  第十条 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提供完整的并经甲方批准的机房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技术等资料。

  三、乙方承包的工程任务,不得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乙方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五、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构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七、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八、因乙方设计或施工之故而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或工程的隐患在甲方验收时没能发现,乙方仍应负责免费整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甲方原因致使本工程延期,乙方可相应顺延

家居软装设计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元/张(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2、平立面图

原房型图;墙体改造图;平面家具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门立面图;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电视背景墙立面图;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3、剖面图

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门窗套剖面图;玄关剖面图;天花剖面图;电视背景墙剖面图;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4、水电施工图

5、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4、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