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债务化解方案(汇总20篇)

时间:2023-12-28 21:33:28 作者:雁落霞 方案

编写计划书鼓励我们对目标进行深入思考,激发我们付诸行动的动力。接下来是一系列成功案例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为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xx〕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的事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围绕上述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科室、各个流程和各个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查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引导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边处置、边汇报,以便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适时发出正面声音、权威声音,防止个别事件通过自媒体持续放大。要完善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普遍面临沉重的村级债务,给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巩固,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化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然要受到严重影响。当前,村级债务化解难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工作不主动,怕担风险。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化解村级债务是事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必须等上级给政策出说法。如果上级没有统一说法,化解起来非常棘手不说,弄不好费力不讨好,不如做其它工作一样出成绩。还有一部分基层干部“新官不理旧帐”,认为村级债务是历史问题,又不是自己造成的,只要自己不出现新债务就行了。二是农民还债意识淡薄,得过且过。一些欠债农民“欠债有理,守法吃亏”心理作怪,认为税费改革前税费都欠了,现在国家重视“三农”工作,不仅免税还发补贴,欠村里那点钱就挂帐挂着吧,说不定哪天国家就赦免了,否则逼急了就上访告状,让村干部干不消停。还有些农民攀比心理严重,认为欠债又不只是我一家,别人不还,我就靠着,过一天算一天。

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困难重重,无钱化债。多数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集体资产资源能卖的卖了,能租的租了,化债途径越来越少,空间越来越小,而且剩下的债务全是难啃的“硬骨头”。

化解村级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绕不开、躲不掉的重点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要把化解村级债务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搞清村级债务的.底数。春耕结束后,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查,彻底搞清村级债务的底数。二是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坚决破除现任不理前任事的错误思想,把村级化债务的任务量化指标,落到人头,并把化债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范畴。三是加强舆论引导,扭转不良风气。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动宣传工具,对农民进行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和法律宣传教育,扭转一些农民“欠债有理、守法吃亏”的不良风气。

二要强力遏制债务继续上升的势头。国家要出台新的政策,尽量减少村级债务的贷款利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利息支出。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有新的村级债务发生。

三要创新化债方式,通过农民群众开展“一事一议”进行化债。村级债务化解是农民群众自己村集体的事情,要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和依靠农村群众,实行村民民主决策,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化债。

四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方位化债。要活存量资产,靠新增收入化解债务。对村自有耕地和新增耕地,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明显严重不合理的承包合同,要重新审定、废除,重新竞价发包,一次性承包5至。对村级自有荒山、林地、水库、塘坝的使用权、经营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价拍卖,对以前签订的低价承包合同要重新审核、认定,确实一合理的要予以废止、重新发包;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拉拽还欠、转贷还欠、土地流转还欠、出卖固定资产还欠、核销呆坏帐减债等方式进行灭债。

五要严肃处理村级债务清理中反映出的乡村干部贪污、行贿及侵害农民利益的经济案件,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决不姑息手软。

六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确因普九教育、无企村建设、建畜牧小区和路边经济、落实上级多种指令性补贴,上级部门开展的多种达标竞赛活动等造成的政策性债务,要主动逐级向上反映,争取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和给予资金扶持。

七要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村财民管乡代管制度,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任内审计、责任追制度,建立和完善村民议事规则,靠科学的严格管理化解老债,遏制新债。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xx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

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标准、规模,健全并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举债,杜绝违规举债。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的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审计甄别中,可统筹参考审计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审计、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报告结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

从20xx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xx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

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省财政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和贫困县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奖补。各级公立医院将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各地存量债务审计甄别、债务偿还进展、新债管控等进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财政每年单独安排一定的新增债券额度,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地予以奖补,并对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没有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改等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各级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地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地可探索设立偿债资金共管账户,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xx〕38号)、《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债务底数清楚、分类准确、性质明确;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举债方式规范、期限结构合理、债务风险可控;分类化解债务方案切实可行,债务风险得到缓释;隐形债务问责制度全面落实,违法违规举债得到彻底遏制。

(二)时序目标。一年时间内全面摸清锁定存量债务,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两年时间内政府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政府隐形债务得到彻底遏制;三年时间内政府隐形债务存量逐步化解,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一)全面摸清债务底数。

1.工作目标:摸清债务规模、结构;实现对债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2.具体措施。

(1)全面清理。以20xx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清理我市政府、国有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借债务,清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我市政府、国有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融资贷款情况。

(2)专项审计。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国有投资公司按季度向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融资负债情况以及项目开展、资金筹集等情况。

(4)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含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二)规范管理政府债务。

1.工作目标: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省核定我市限额;债务率不超过80%。

2.具体措施。

(1)规范制度管理。加快制定完善《老河口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2)将政府债务按程序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严格政府债券申报,各部门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前必须向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报备,批准同意后按程序向上申报。

(4)完善监督制度。将政府债务审计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债务举借、偿还情况作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重要内容。

(5)强化人大监督。

(6)强化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7)推进信息公开。

(三)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

1.工作目标:全面清查违规的担保、承诺、安慰等函件,及时清理整改;或有债务债务余额逐年下降,到2020年除依法担保外债之外的或有债务基本消化。

2.具体措施。

(1)严控新增或有债务,除依法担保外债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债务。

(2)坚决纠正人大、政府及所属部门以函件担保、承诺、安慰等形式,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投资公司、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的行为。

(3)多途径化解或有债务。

(四)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

1.工作目标:隐形债务规模不再增加;政府融资项目审批立项科学、严格、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运作规范,负面清单全面建立。

2.具体措施。

(1)严格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审核。规范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资审批程序,对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实行预算管理。所有新建政府公益性项目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由实施部门进行项目申报。规范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2)按照“没有列入预算的政府投资工程一律停建、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的项目一律停建、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停建”的原则,清理整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3)合理保障民生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审慎出台新政策。

(4)强化金融监管,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

(5)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府投资基金不能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不得以借贷资金作为政府出资设立基金。

(6)强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

(五)稳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和隐形债务。

1.工作目标:在政策期内完成债务置换;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按期兑付;三年内存量隐形债务明显下降。

2.具体措施。

(1)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政府中长期偿债规划,将偿债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

(2)稳步推进债务置换,积极申报再融资债券。

(3)多途径筹措偿债资金,建立“借、用、管、还”机制。

(4)打破隐形债务刚性兑付,让风险回归市场。

(六)加快推进国有投资公司市场化转型。

1.工作目标:剥离国有投资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完成国有投资公司转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具体措施。

(1)对各市属国有投资公司、乡镇国有投资公司重新分类定位。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建设运营职能的.,转型为国有企业;具有相关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转化为一般企业;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

(2)分类处置国有投资公司存量债务。以市场化方式举借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且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债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履行配置经营性资产、授予特许经营权、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补贴资金等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融资平台公司实施的已建、在建公益性项目要落实资金来源,实行委托代建,并与融资平台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未落实资金来源的,暂停建设,直至资金来源落实。

(3)各市属国有投资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和政府或有债务。

(七)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

1.工作目标:在限额空间内努力申报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丰富专项债券品种;创新投融资新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具体措施。

(1)积极争取政府债务限额。

(2)丰富专项债券品种,包括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的专项债券,以及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3)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八)严格落实隐形债务问责制度。

1.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2.具体措施。

(1)落实我省违规举借政府债务问责办法。

(2)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推动问责结果公开。

(九)稳妥处置债务风险。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债务风险应急机制。

2.具体措施。

(1)按要求落实《老河口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检测债务风险,严格防范,主动上报、及时响应。(2)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线索移送、联合调查、联动追责制度。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财政主抓、部门联动、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

2.具体措施。

(1)成立老河口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

(2)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落实政府债务归口管理责任,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规模控制、政府债券申报、债务收支预算管理、统计分析、风险监控、债务项目绩效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特别是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论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缓解政府支出压力;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监管、正确引导;国土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土地储备、出让工作,保障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审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持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3)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顶风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超能力负债问题,强化动态监控。

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和全省债务数据核查整改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拟对本市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洪江市国投、龙标公司、工业投、高新区管委会、其它相关债务单位。

20xx年9月至2020年12月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一)全面核查是否虛假化债。

1.逐笔核查偿还隐性债务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对偿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的,包括利用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财政资金的。是否有人大批复的预算、预算安排的政府批示件、预算指标文件、国库拨款凭证等。

(2)对利用平台公司营业收入偿还的,核查营业收入形成的方式,营业收入对应项目收益证明材料以及公司整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3)对利用项目存量资金偿还的。核查项目对应账户资金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项目存量资金是否纳入隐性债务统计,是否与债务项目一一对应;债务项目是否有竣工结算资料、政府或公司决策证明材料、项目调整的批示件等。

2.通过资金池的方式偿还隐性债务的,偿债资金流向是否清晰,偿债资金与偿债项目是否一一对应,并相互关联。

3.对实施展期或借新还旧的隐性债务项目,是否继续作为隐性债务统计;是否与监测系统内的存量隐性债务一一对应;是否通过借新还旧将隐性债务“出表”,在填报财政部监测平台数据时,只对隐性债务进行核减,没有将新增债务与对应存量隐性债务进行关联,导致隐性债务减少。

4.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是否按规定流程申报、审核、批准和备案等。

(二)全面核查是否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1.逐笔核查融资平台公司在新增融资时是否利用地方政府信用、财政信息、政府担保、承诺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

2.逐笔核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项目付息资金来源,是否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用于归还隐性债务和关注债务利息情况。

3.全面核查20xx年以来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融资情况。重点是对政府公益性项目是否通过委托代建、带资承包、竣工后付款、拖欠工程款、政府性应收(付)账款等违规融资情况。

4.是否利用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不具有合法合规产权的经营性资产贷款或发行信托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金融产品融资等情况。

5.其他瞒报隐性债务情况。

(三)全面核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1.逐笔逐项核查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趴账,是滞留在财政国库、财政专户或沉淀在项目单位账户情况。

2.逐项逐笔核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是否按照项目融资平衡方案规定的范围使用,是否投向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存量债务,用于经常性支出,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用于企业补贴,用于景观改造等面子工程等;是否用于挪用到其他项目等。

3.逐项核查专项债券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开工建设期限与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的期限是否一致;债券项目是否形成实物工作量,以及形成实物工作量是否真实可靠。

4.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收入和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等,是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单位自查。相关单位接到核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梳理本单位相关情况,并准备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

2.现场查阅资料、了解情况,专项核查小组赴现场进行核查工作,各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0xx年5月20日-6月30日分别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以严控新增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成绩效果。

20xx年村级债务化解率力争达80%,化解过去的债务,控制新增债务。

各村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口径和内容,组织开展对村集体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清理核查结果填写《村级债务情况统计表》,报镇农经站统一汇总信息。

针对不同的债务,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

各村上报阶段性化债成果,周村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村级化债工作以及控债、化债长效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报送县农业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偿还能力,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农户的.欠款大多数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级债务。

一是对单位已经不存在或个人已经死亡多年的债务,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核销,达到化解债务目的。

二是对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债务,有的能通过收回集体债权偿还的予以化解。对于金融部门的陈旧贷款,督促村里积极偿还;对修建住宅楼形成的虚拟债务,已计入“应付款”科目的,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核准修建住宅楼的承包收款方,将预付款冲减虚拟债务后,结余资金转入“公积公益金”。

积极稳慎化解,把控新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举债申报审批制度,村级新上重大项目,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备案。

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设立债务警戒线,明确收益分配优先序,对超过警戒线的村集体,要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红。

三是规范集体成员福利费支出,改变一些村集体大包大揽水、电、气等费用的习惯,引导农户合理承担费用。四是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村级集体的支出压力,以防新增债务。

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产权,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管理。鼓励村集体挖掘人脉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通过税收新增财力返还,形成稳定收入。

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发展一些农业产业类、服务类的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针对有些村级债务依靠村级组织本身难以化解的问题,本应有国家承担的修路架桥、教育卫生等形成的债务,各村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全力化解相应债务。

各村要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组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

要建立村级债务化解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化解村债第一责任人,对化解债务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镇党委政府将对化解工作中领导不力、任务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予以严肃处理。

村级债务化解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及自治区“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部署,从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即必须于20xx年底前偿清全部农村“普九”债务。同时,建立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开展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清理化解及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新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军、杨少英同志兼任。

根据中央规定,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地、州、市级政府负责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农村“普九”债务都应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审计锁定原则。在清理核实基础上,所有需要偿还的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认定后才能偿还。

(三)直接偿还到债权人原则。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直接认定到债权人,偿还资金直接偿还到债权人。

需要化解的农村“普九”债务是指以各区(县)为单位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筹集偿债资金是自治区、市、区(县)各级财政共同的责任。各级财政要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一)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经费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

(三)教育专项资金。

(四)其他资金。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区(县)认真清理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债务的项目、金额及债权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审计部门对清理的农村“普九”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区(县)将经过审计认定的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直接上报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同时,将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上报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化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在工作中,各区(县)严禁产生新的债务,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各部门要注意做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宣传工作,及时把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传达到基层,使群众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报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各区(县)每个月都要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告本地化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等情况。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即时报告制度。各区(县)对化债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不得瞒报。三是要建立化债信息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联络工作。

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20xx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是110435万元,一般债务率是20%,专项债务率是80%,综合债务率是31%,债务风险在正常范围内(既不在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又不在债务风险预警地区)。

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是:20xx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72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4055万元;20xx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68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6561万元。我县综合财力目标为255534万元。

20xx年末我县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目标是:一般债务率控制在90%以内,专项债务率控制在90%以内,综合债务率控制在90%以内。

(一)增加收入。

1.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对建筑、餐饮、医药耗材、物流等纳税主体及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小税种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做到应收尽收。同时,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2.狠抓财源建设。要把培植财源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转变政府职能,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研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完善产业集聚区财政管理体制,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步伐。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偿债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贯彻预算法,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拓宽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合理测算举债空间,积极争取增加债务额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严格管控债务风险、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缓解建设筹资压力。支持重大项目紧凑开发、重点开发、节制开发,杜绝一哄而上、到处撒网、脱离实际,严格防范形成新的财政难以承受的债务。规范运用ppp模式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支持市场化融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四)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超过一年的、上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后主要统筹用于政府债务偿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为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关于地方债务化解方案的批复》(苏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严格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各融资主体政府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根据财力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二)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新增政府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政府债务。

(三)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规范编制全县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及综合财力水平,合理测算未来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上可以筹措安排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债务限额内提出债务举借建议。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在库的公益性项目需要实施的,必须进行财力可行性评估,在财力允许且资本金已落实的情况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否则不予安排;在库的非公益性项目,根据专业领域由县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

(五)夯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基础。建立政府性债务核算、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债务核算及统计工作,做到账实一致。凡有政府性债务余额的单位,每月向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和政府性债务相关统计报表。各融资主体举借债务根据《金湖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金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界定存量债务管理范围。已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纳入显性债务管理;未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但已纳入省财政全口径统计范围并被锁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将可能由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隐性债务管理。

(七)明确划分债务偿还责任。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今后任何部门不得新增各类政府债务。

(八)加快偿还显性债务。结合化解方案,将显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化解。

(九)稳步化解隐性债务。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融资主体资产处置收益、向上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等方式,统筹安排偿债资金,根据批复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强债务偿还能力。统筹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壮大可偿债财力规模;积极培植财源,认真落实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稳定性强、税源基础广、贡献力度大的产业;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将盘活的存量资金优先安排,提前偿还高息债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地方政府自身偿债能力。

(十一)强化镇级债务管控。镇级政府原则上不得新增债务;如经批准同意举借债务的,必须有相应的经营性资产与之匹配;镇欠县级财政和县级平台公司的债务必须负责偿还,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化解存量债务成效显著的镇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二)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厘清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xx〕43号文件规定,严控新增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债务。各类平台单位不再继续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让平台类单位承担新的公益性项目,不得产生新的违法违规政府支出责任。严禁各类假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变相举债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仅限于有经营性现金流、适合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不得采取回购社会资本方股权,或保底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严禁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项目要严格限定在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内,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以及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政府各类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投资基金,不得承诺回购其他出资人的投资本金,不得承担其他出资人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其他出资人承诺固定回报或最低收益。规范融资平台注资行为,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十三)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分清债务偿还责任。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债务由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负责偿还。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关系,提升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促进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着力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业务清晰、治理规范、运营高效、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主体。

(十五)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继续支持和壮大县级担保公司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对我县融资工作的支持,为县国有融资平台提供市场化担保,进一步提升担保公司担保能力。

(十六)加强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鼓励平台公司参与全县国有资本的运作运营,实现国有资产运营全域化。镇级经营性资产纳入县级平台公司管理,实行控股或合作;对产业类投入项目,必须由收益财政承担成本,可由平台公司进行投入,鼓励片区开发;鼓励和支持平台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各平台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平台公司经营收益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适当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壮大平台公司实力或化解存量债务。

(十七)强化平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公司要加强人才队伍、风险管控等建设;鼓励平台公司创新发展,开展金融、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平台公司要相互支持,错位竞争,良性发展,实现县域资产效益最大化。

(十八)锁定平台公司的债务。全面厘清平台债务,依法依规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偿债责任。明确化解目标,制定化解计划,保证平台公司良性运行。

(十九)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各融资主体相应建立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应对突发债务风险。

(二十)开展预警监测。县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它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县政府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确债务风险事件。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二是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三是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二十二)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提前1个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报告,并抄送市财政局或省财政厅。

(二十三)实行向县委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新上项目、举借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存量债务化解情况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二十四)实行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建立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性债务运行情况的制度,将上年度政府性债务余额、债务偿还情况等作为关注事项列入年度政府预算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十五)实行政府性债务考核制度。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及存量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将其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根据《省综改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综改办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化债流程,确保尽快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化解任务,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对省审计厅审计认定的农村教育其他债务(主要指村级“普九”债务)进行审计复核,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确保在11月30日以前,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村级“普九”债务清理化解任务,同时建立起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方法。

按照依据政策、实事求是、合理核定、积极化解的工作原则,采取街镇场区自查清理上报、区级审核确认、全面化解的办法进行。

(一)统一组织,区街结合。清理化解村级“普九”债务工作由区综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镇场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采取街镇场区自查核定与区村级“普九”债务清理专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清理核实,逐笔认定。根据省审计厅提供的债务清册,采取核查债务账目和原始记账凭证、项目实地查勘、债权人身份确定、债务公开公示等办法,对村级“普九”债务逐项逐笔进行清理审核。

(三)把握政策,依规操作。一是范围界定。此次纳入清理化解范围的村级“普九”债务,必须是12月31日前,除已经化解的农村“普九”债务外,村级组织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二是妥善处理“白条”债务问题。原则上,在债务发生时已经以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的“白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同合法债务凭据;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白条”,要认真核实,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剔除;对伪造“白条”骗取政府偿债资金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妥善处理债务利息问题。在清理核实债务利息过程中,按照“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的原则,要对债务中的高利、复利予以剔除;对债务发生时未经双方协商明确利息的,一律不计息;对双方协商明确利息的,只能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法定基准利率分段计息;对已转入本金的利息予以剔除,将此前多付的利息抵顶债务本金或收回。四是妥善处理凭证毁损问题。对因相关财务资料毁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村级“普九”债务存在的,一般不予认定;对经上级审计部门审计认定有债务,现在财务资料无法提供的,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对债务项目、时间、债权人债务进行公开认定,取得佐证资料;街镇清理专班要根据村级“普九”建设项目现场勘查情况,摸清项目建设支出所需资金量和项目建设时村自筹及社会捐赠资金来源,再结合省审计认定资料及数据,核定债务。五是妥善处理协商减债的问题。协商减债有利于减轻区、街镇偿债支出,在工作中对这一方式要妥善处理,坚持平等协商和债权人自愿的原则;要有债权人自愿减债的书面证明材料及解除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完备手续,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和消极影响。六是妥善处理债务演变的问题。村级“普九”债务演变成其他债务(如挪用农业税收资金用于偿还“普九”债务,财务上反映为欠上缴街镇农业税),由于无法取得完整的证据链,一般不予认定;对借新债还老债的、债权人发生变化的,要查对账目,账目不符的,不予认定。

(四)封闭运行,规范管理。在化债资金管理办法上,一是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筹措到位后,“普九”化债资金一律划入区财政已设立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村“普九”债务,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抵顶。二是实行直接支付。建立债权人申请制度和偿债资金拨付制度,偿债资金实行区级财政集中支付,各街镇场区“普九”债务接管中心统一为债权人在指定银行开户,签订偿债合同,经区级会审合格后,通过国库直接将偿债资金拨付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增加化债工作透明度。三是建立化解台帐。逐笔登记债务化解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核销一笔,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清理专班。由区综改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农经局人员成立清理专班,负责全区债务清理核定工作。各街镇场区成立村“普九”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建清理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村“普九”债务自查清理工作。

(二)清理核实债务。

1。街镇场区、村自查清理上报。各街镇场区召开动员大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推进,对各村“普九”债务逐一进行清理核实,逐笔登记造册,并将债务清理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发生时间、用途、数额、债权人姓名、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受理举报单位、电话等,公开公示不少于7天。街镇自查清理工作务必于207月31日前完成。

2。区专班审计复核。区清理专班对各街镇场区上报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复核,再将结果送交各街镇场区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然后锁定。专班审计复核于年8月25日前完成。

3。剥离核定债务。区街(镇)核定债务从村级债务中剥离,划转到街镇统一管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台账,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实现债务动态管理。此项工作于2011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积极化解债务。要采取发展经济化债、资产运营化债、结对冲抵化债、协调减免化债、削减高息化债、清理债权化债、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化债、地方分级负担等多种途径化解债务,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村级“普九”化债政策执行的严肃性、组织实施的连贯性、日常操作的规范性。

第一步:债务核实上报。村级“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于2011年8月底全面完成,主要包括债务的债权人、数额、时间、成因、构成、偿还情况等基本信息。相关汇总报表按时间要求,上报省综改办。

第二步:债务集中公示。以街镇“普九”债务接管中心为单位,将核定后的每笔债务在街镇、村公示牌(栏)中公示7天。经债权人书面确认债务关系后,建立债务台帐和债权债务数据库。

第三步:签订偿债合同。区综改办统一拟定偿债合同样本,各街镇场区在偿债合同中要详细填报债务构成及前期偿还信息、本次还款额度、拟还债时间、债权人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等,一并提供债权人村“普九”债务原始凭证复印件。各街镇场区结合自身化债实际,统一组织接管中心与债权人签定偿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汇总上报区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综改办审核备案。

第四步:国库集中支付偿债。在资金筹措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偿债合同审核情况,由街镇接管中心统一为债权人在银行开具存折,对偿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债权人凭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开户银行领取还款存折,确保偿债资金真正落实到被欠款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步:建立健全台帐管理。规范村“普九”化债台帐、资料凭证管理,按省市考评检查内容,区综改办及相关部门、街镇场区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建立村“普九”化债台帐,做到信息准确、数据对口、凭证齐全、手续规范,确保村“普九”化债工作经得起各级检查考核和群众检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场区要高度重视村级“普九”债务清理核定工作。债务清理核定是做好债务偿还的基础环节和前提条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心制定方案,明确专班工作职责,确保自查清理核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街镇场区综改办具体负责债务清理核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清理核定债务措施,确保债务自查清理审核工作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同时要细致、准确填报区综改办印发的相关债务信息表格,并要求各村将“普九”债务相关账、表、凭证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区清理专班核查。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街镇场区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村级“普九”债务的自查清理工作。对不按期完成任务及没有取得实际清理效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虚报债务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财办金〔2017〕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债务风险化解方案【】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开原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以20xx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村镇债务化解指导方案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要切入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效能低、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政府和企业失信等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着力开展以下5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着力整治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擅自执法检查或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或变相使用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行为;着力整治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三)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检查服务行业企业收费不规范、不便利,流程不简明、不公开,相对其他省市存在收费过高或造成缴费主体负担过重问题;着力整治垄断行业项目配套费用高、不议价、工期难以保证等问题。

(四)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政府招商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未兑现诚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等行为;未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等行为。

(五)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落实企业迁移政策不到位、擅自设置附加条件限制正常迁移的行为;违反属地原则吸引外区企业到本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互拉税源的行为;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

三、整治对象。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市)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类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审批局、市政府督考办的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专项行动组。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5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梳理汇总发现问题,调度整治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定期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审批局牵头,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等部门参加。

(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局、执法局、财政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三)垄断性服务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

(四)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督考办、市工商局、民政局、审批局、编委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参加。

(五)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财政局、工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参加。

五、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8日至31日)。

1.全面动员。全市大会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并于12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广泛宣传。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新闻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民心网、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各子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真正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交办整改。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同时,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3.督促检查。各专项行动组及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地区、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把整治工作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实行例会制度。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1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向全市通报整治情况;各专项行动组每周召开1次例会,调度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实行周例会制度。要建立督查评估制度。市政府督考办要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全程进行跟踪督查;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事后评估,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疑难问题解决会商制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四)加大问责力度。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事例要移送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落实长效管理。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村镇债务化解指导方案指导方案

我市建设系统2年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正确引导舆论,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报道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着力于报道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在报道实践中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提高引导水平,增强宣传效果,为全面推进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新闻报道工作主要任务与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全局为宣传主线。

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宣传报道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的重大意义、基本任务、主要目标、具体举措、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宣传建设系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改革和创新,转变城镇建设发展模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改善居民住房、交通和环境条件,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宣传,切实把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城乡建设实际,进一步做好各项建设工作。为了增强宣传效果,要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把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作为主线,渗透和体现在日常新闻宣传中,着力组织策划一些有深度、有影响的专题或系列报道。

(二)紧密围绕建设工作重点组织宣传报道。

新闻宣传必须注意突出重点,形成强势。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

1、继续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保持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2、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4、配套公共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让市民安居乐业;

6、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

7、推进行政管理机制创新,完善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制度保障;

8、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三、新闻报道工作的手段和方法。

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必须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法,增强建设工作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紧密围绕建设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在一些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中,要通过主动的宣传报道掌握主导,确保舆论导向正确。要认真组织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对需要新闻曝光的问题,注意把好关、掌好度,坚持有利于解决问题而又能推进工作的原则。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针对建设系统新闻宣传的特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改进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新闻宣传形式,提高建设系统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县化债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稳步推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化解村级债务会议精神,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总体要求,坚持“遵守法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重在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搞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促进我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农村“三资”等工作的联席会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包村行政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指导和督导各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财政所和村两委会中抽调,负责全镇化解村级债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清收化解原则。

(四)坚持民主议事原则。

(一)债权目标和任务。

自20xx年5月起,全镇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记债权基础上,根据债权构成和类别,分别拟定清收方案,提交党员群众议定,拟定三年内完成债权清收计划。

(二)债务目标和任务。

一是财务清理目标:全面清理村组所有财务帐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折款、“一事一议”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是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对每笔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每笔利息进行重新核实;所有干部工资尾欠进行重新审定;确保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是化解债务目标: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一)强化工作纪律。在化解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均由村会计经手,按照代理记帐手续办理,其他专班人员协助进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时,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往前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债务化解过程中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扎实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严禁激化矛盾。

2、工作专班团结一致,严禁拉帮结派,制造矛盾。

3、严格执行议定办法,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更改议定内容。

4、严禁提前宣传透漏议定内容。

5、未经履行议定程序,严禁私自更改债权债务化解金额。

6、非工作专班严禁插手债权债务业务。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涉及面广,数额大,成因复杂,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qq群、给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实行村干部带领专班入组开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电话或邮寄信函形式告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认真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搞好债权债务的合并、分类及账务处理,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切实挤干水分,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用途、原因、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三)召开会议,民主议事。

对本村债权债务结果进行议定程序,由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后,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逐条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定实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按照议定的债权债务方案措施,专班进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带队,专班入户进行,按先集中户后分散户进行,对个别特殊情况户可合力攻坚。

2、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相结合,对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时有债权或债务的,经协商履定手续后可对冲核销。

3、对于死亡户和失踪失联人员等,认真做好清收化解记录,保留证据,每笔进行充分议证后按类型区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帐处理。

4、清理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化解过程中遇到黑恶势力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打击。

5、村集体发展经济与化解清收相结合,对积极主动对债权进行偿还的,根据村规民约,可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债务化解效率。

(五)帐务处理。

1、做好化解债务帐务处理。一是组织搞好结账,由村两委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

2、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后的集中归类账务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化全解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结帐处理帐务,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按时还款或账务调帐处理,所有的还款调帐等手续须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确认并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六)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本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上报乡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财小组将清理情况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资料归档。

债权债务化解由专人建立独立档案,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专班会议,图片,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动态。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根据市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安排和我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办编制了《债务清理核实统计表》,同时结合沙嘴办事处实际,制定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及偿还债务的规划:

1、按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全面完成债务审计,债务底数清楚,权责明晰,偿债责任100%落实;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2、20xx年-20xx年,政府性存量债务到期偿还率90%,无新增政府债务;分五年每年按20%化解债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沙嘴办事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柳华兵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吴赤军为第一副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耀、党工副书记刘伟、牛倩、党工委委员朱旭光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所、审计办、统计站、农办、综治办、各管理区、信访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上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五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1、根据此次清理核实沙嘴办事处政府性债务截至20xx年12月份尚有余额38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万元、汉江酒店5.17万元、企业债务145.08万元、村级债务214.47万元、个人债务5万元。

2、我办在确保沙嘴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分五年偿还债务,每年偿还债务总额的20%。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财政收入增长点建设,增强地方可用财力,提高债务化解的资金保障。

2、压减“三公”经费、公务运行支出预算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新增债务融资规模。

3、合理规划项目,防止增加债务。

4、全办要高度重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制定的任务,确保五年化解政府债务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