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

时间:2023-08-23 10:48:07 作者:李Y 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篇一

由于…(写出请假的客观原因),以及……(写出自己的'请假的主观原因 ),所以我希望…………(写出请假时间段)向您请假,以便让我更好……(写出请假时自己做的事或休息),以更好的精力或状态去完成接下来的工作或学习(强调对于领导或上级及老师的关建利益)

希望得到您的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有必要需时强调自己工作部门或是相关所属单位)

年月日

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篇二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9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5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150天,我现特向医院申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1月18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后续上班同事。另在次非常感谢医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篇三

每个公司都有给女性一个基本的福利,那就是产假。正常来说休产假是不违法的,并且休完产假也是可以正常上班的,但是最近也发现这样的一件事情,休完产假公司便将该女子辞退,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是谁对谁错?企业与个人都该承担哪些责任呢?现在我们来看下具体情况分析。

女子休完产假发现自己没了工作岗位,愤然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却大呼冤枉,说曾为女子安排别的工作岗位但遭拒绝。近日,包河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今年28岁的祁某,7月来到合肥某房产公司工作,合同签到7月底。合同期满后,一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今年1月到5月,祁某回家生孩子,产假期满后回单位上班发现自己的工作岗位已经没有了,部门也被撤销。

在诉状中祁某称,回单位后没几天,人事部经理就口头通知她已被单位开除,不必再来上班。随后一直逼迫祁某主动离职,祁某则一直坚持上班,并就开除一事和公司协商,但一直无果。祁某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拖欠工资赔偿金、加班工资、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产假期间工资差额等,共计万余元。

被告公司辩称,祁某休满假期回单位时,公司曾为其安排新的工作岗位但被拒绝,其间还继续为祁某缴纳社保、支付工资,只是祁某一直不来领取。而且祁某产假时,单位已为其支付生育津贴,不应再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法院经审理查明:祁某休完产假回来后,由于原工作岗位及所在部门被撤销,双方为岗位安排发生争议。今年5月30日,公司通知祁某,因公司合肥项目基本结束,祁某所在的合约部已取消,公司可以调她去外地合约部继续任职,或在合肥公司其他岗位任职,但被祁某拒绝。因祁某尚在哺乳期内,公司通知她自6月起回家待岗,每月发放720元的生活费,劳动合同也顺延至哺乳期满。今年2到5月,祁某从社保机构领取了4个月津贴,没领5月18日以后的工资。同时,公司为祁某缴纳社会保险到今年7月。

法院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处于存续状态,被告并未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因此祁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工资差额等没有事实依据;加班工资没有举证不予支持;祁某已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再要求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没有法律依据。而在判决书下发之前,法院成功调解,公司付给祁某各项费用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篇四

本人妻子于 年 月 日 时分娩,生育年龄为 周岁,根据《 》的`相关规定,属于晚育,且为计划内合法生育,男方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看护假。为了便于照顾妻子和孩子,现特申请休生育陪护假,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计15个工作日(中间去除周末节假日),请领导体谅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2023年产假期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实用篇五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30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0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33××××××××。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