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模板9篇)

时间:2023-09-04 18:54:11 作者:XY字客 方案 2023年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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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一

一、整治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底。

2.重点区域:县医院、中医院、华润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农商行、洪泽湖影剧院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1.对违法经营、非法载客车辆依法予以取缔;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客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法生产、改装、拼装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

3.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未年检上路行驶。

4.机动车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假牌套牌,逆向行驶,随意停车、掉头。

5.行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6.混凝土作业车、渣土车、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时间驶入城区道路。

7.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区淮宝路、淮宝西路(东七道)以南、浔河路以北、渤海路(东七街)以西、总渠路以东区域内通行。

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乱停乱放。

9.占道经营,违规从事商业促销活动等。

五、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县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xx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三

主城区范围内的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所称机动三轮车是指除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以各种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包括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以及装置其他动力的三轮车和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

1、机动三轮车未取得号牌、驾驶人未取得证卡上路行驶的;

3、非法涂改、伪造相关证件,或出租、转借、转让证件的;

4、利用机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的;

5、利用机动三轮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步道进行经营活动的;

6、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应报废的机动三轮车的;

8、利用残疾人专用车辆载客进行非法营运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重点查处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应报废的机动三轮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区交通运输局:与相关部门配合,制止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区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机动三轮车在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场所特别是街路口、市场商圈周边占道经营行为。

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专用车辆核查清理工作。

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联合对机动三轮车特别是电动三轮车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销售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机动三轮车的,依法予以处罚。

区市容整治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

整治行动自xxxx年x月3日开始实施,具体分为宣传、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x月3日至x月10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通告,广泛宣传与整治行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重点宣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非法上路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的影响和危害,为整治行动减少阻力,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10日至x月9日)。

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市容、工商、质监、残联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于x月3日—11日、x月4日—9日,分两轮联合开展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两次集中整治之间时段,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持续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长效管理阶段(x月10日至12月末)。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效监管,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教育与严厉查处打击相结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一)迅速行动,切实履职。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要结合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整改必须到位,差一点也不行”的要求,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存在的危害,努力营造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整治,文明执法。整治工作要依法实施,文明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群体性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考核,推进落实。区市容整治办要对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依据职责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各责任部门要指定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每周五向市容整治办报送整治工作信息(邮箱:xxxxxx)。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xx办[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xx月底,在全乡开展以xx路、xx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x月底,x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xx月底,x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五

围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进一步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深入源头企业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2、按照“政府主导、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查”的机制要求,以农村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线路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

3、安监中心与联校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查校车营运资质,坚决取缔“黑园”、“黑车”。

4、督促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5、结合交通安全检查“回头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客货运重点驾驶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常识。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六

第一条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

第三条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济宁市城区规划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开办公开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规划局应会同公安、建设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宾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街(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停车场建设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规划建设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

第八条根据车辆停放需要,须在支路、繁华商业街道、小区街道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由公安机关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统一确定,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封闭住宅小区院内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确需关闭停车场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条拟经营公共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公安、规划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六)公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号码,公开管理制度;

(七)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八)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九)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防止车辆丢失;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场拟向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有偿服务的,其经营者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三)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费;

(四)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施。

第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要临时停车的,应在统一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

第十五条道路两边的单位确需占用公共场所临时停放职工、学生的车辆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保管费。

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的,车辆停放者有权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设的停车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行,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20150125 实施日期:20150201

颁布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七

构建宣传网络,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各个岗位负责人、驻点点长及各村(居)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居)、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

2、明确部门职责。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组、协调推进组、督导检查组与宣传报导组,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年度考核验收;宣传报道组负责新闻宣传,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镇卫生院负责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岗负责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指导村镇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并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布点规划工作,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搞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1、一是计划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垃圾池、垃圾桶不存在满溢现象,各村保洁制度常态运行;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在各村集中区域修砌垃圾池、安装垃圾桶。

2、搞好村庄整治。各村(居)委会、镇农场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长期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进行了大清扫、大清理和大清运,并对每户农户进行“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评比,督促农户自觉打扫和维护好屋前屋后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月按镇政府的安排,各村(居)民、镇村组干部和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对全镇辖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扫。

3、加强河塘清理。各村组建打捞清污队对各村境内河道及塘坝沟渠内的生活垃圾和病死动物进行彻底打捞,达到河道畅通,河岸无杂物垃圾、河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面貌。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镇政府设专人带照相机对全镇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拍照,制作环境治理内部参考图集。联村领导干部每星期下村察看指导,镇政府编印督查简报,对卫生干净整洁的村庄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村庄进行通报。驻点干部与村委会对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逾期未落实的,要向镇党委、政府说明原因。通过强有力的督办,使镇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达到整体平衡推进。

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每季度对各村(居)进行一次考核,依据考核排名逐季兑现奖惩,并依照上级有关精神,对一年有两次考核在后三名的村委会取消年终一项评优指标。各村(居)要考核到户,并视考核情况对农户进行一定奖励。每季度对责任单位和经营户按“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进行检查。凡年度有两次季评为“不清洁”等次或处罚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单位和经营户确定为年度不合格单位和经营户,各村(居)在公示栏上通告批评,形成乡村环境卫生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通过一段时期环境卫生的整治,让全镇人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久目标。我镇将把乡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群众切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的民生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持续深入长效地抓好、抓实、抓细,努力实现黎母山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洁的新局面,做到一季度内根本好转,半年内风清貌洁,一年内常态长效管理的工作目标。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形成全镇上下农村环境卫生共建共创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快推进青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围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提高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努力打造文明、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使我镇城市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注重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知识。普及垃圾分类处理、清洁能源、路边、屋边、水边绿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操作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环境卫生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推进进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1、各村要悬挂横幅、制作固定的宣传标语,发放《青溪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倡议书》,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村要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等。

3、在各学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1、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村要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素材,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学校要全力组织学校、学生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了解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主动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席会议成立“xx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发布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