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百报告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专业18篇)

时间:2024-03-06 06:25:10 作者:梦幻泡 心得体会

预备党员是指通过预备期培养,具备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但尚未正式加入党组织的人员。最后,请大家结合以下的范文,思考一下自己在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双百报告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

民法典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法律表达,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我国确立并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也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有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尹飞认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法,民法典通过对各类民事主体的规定规范了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对各种民事权益及其归属的规定明确了各种能够进入市场交易的客体,通过对合同的规定确立了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从而为市场经济确立了基本的法律规则。

为进入市场的各类生产要素提供法律保障,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强调“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同时,首次增列了“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王利明看来,数据开发者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开发前,需要经过权利人同意;将数据与他人共享之前,还需经过当事人的许可和授权。尹飞则认为,通过各类民事权利尤其是财产权益的列举,以及各分编对于各类民事权利的具体规定,民法典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铺平了道路。

民法典鲜明的时代性和时代精神,还体现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客观要求。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有法律专家表示,保护私权是民法典的一个重心,对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外商投资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私有产权保护,有助于民营企业家建立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必须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经济。对此,尹飞举例说,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民法典草案总则编将绿色原则规定为基本原则;物权编对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用益物权的规定,将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基础;侵权责任编则专门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将为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之后的补偿和修复,提供充分的制度保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民法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民法典既要对现行民事法律进行系统整合,又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民法典草案回应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监护人制度、征收征用制度等作出新的修改,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法治支撑,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绝大部分国家都有民法,但有民法典的并不多。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必须扎根中国土壤、紧扣时代脉搏,彰显中华民族的精气神。民法典草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解决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矛盾冲突,不仅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达到新的高度,更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在审议讨论时认为,民法典草案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要通过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健全我国现代产权制度、合同制度等,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学习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心得感想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20__年至20__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__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__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__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__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__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__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20__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_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范文

2020年5月2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双百报告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

新颁布的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名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文章,为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指南和遵循。在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维护好民法典,才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专业性较强,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领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通过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仔细钻研了解,做到相关法典条款了然于胸,为熟练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站位,不铤而走险,不打法律擦边球,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才是最可靠、最稳定、最长久的治理。领导干部要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双百报告会预备党员学习心得

典,意味着规范,系统。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萨维尼说:“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说:“应当制定一部法典的时代,必当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时代,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其立法能力必定为其他时代所不及。”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问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例如,民法典规范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到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让社会更加和谐。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先后经过4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他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们相信,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民法典是依法治国的秘籍。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

民法典是以人为本的药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民法典涵盖内容之广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翻阅“宝典”都能够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民法典草案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让所有公民参与、充分表达观点,一些具体规定,如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服务、隐私保护等,都充分反映了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的武器。“法”是社会运行的最后底线,是社会得以井然有序运行的有效武器,所有触犯法律的作为,都将按照轻重原则受到应有的处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草案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特征。体现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翻开民法典,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直播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5月24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代表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有关界别,同代表委员们一起审议讨论民法典草案。

法律是国之重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强调,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审议好、完善好民法典草案,圆满完成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任务,确保民法典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民法典的成功编纂信心满满。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范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了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悠悠百姓事,两会总关情”。“人民至上”是贯穿今年全国两会的主线,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出现了39次,“民生”出现了18次,众多“热词”“新词”“暖心词”饱含着满满的民生温度,彰显着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我想,在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时,我们应该牢牢抓住“人民至上”这个根本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人民至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我们需要将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为民职责与使命,比如:眼下,我们就需要用实际行动去答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

三、坚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已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应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同时还应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废释的来龙去脉,深入理解国家治理的现状和形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结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该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须履行、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同时,也被誉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它的诞生更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在中国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私权,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规范公权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观看“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总结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三、民法典颁布与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四、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这1260个条文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响还体现在对其他民事单行法的吸收合并上。《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观看“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总结

回想起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王利明说,短短5个字,凝结的却是几代法律人半个多世纪的梦想。1954年,当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通过后,党中央便指示制定民法、刑法等基础性法律。1954年至我国曾先后4次启动制定民法典,但由于当时所处条件的限制,这一任务没有完成。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只有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了,才有制定民法典的社会基础。”王利明说,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群众拥有的私有财产很少,商品交易也不发达,民法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民法对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规范、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但当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制定民法典,认识上还有许多重大分歧,实践上也需要不断探索。于是立法机关先制定急需的民事单行法,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最后再编纂民法典。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制定民法典重大问题的认识趋于统一。而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各种民事法律规范不断完善,编纂民法典的条件日臻成熟。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说。

坚持党的领导,是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编纂工作自启动以来,始终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6月、8月、12月,习近平总书记3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根据工作安排,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即首先制定民法总则,然后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最终形成统一的民法典。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部署,立法工作机构认真开展研究,广泛深入调研,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对草案进行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在人民大会堂见证了民法典通过的庄严时刻,他深有感触地说:“民法典的立法过程是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人格权独立成编便是有力的例证。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法律界许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自然人不享有人格权,财产权就如同空中楼阁。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对名誉、隐私等的侵害呈现与过去全然不同的烈度,加强人格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张甲天说,人格权独立成编,可以提高我国的人格权保护水平,彰显民法典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如今,人格权编成为我国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一大特色,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和好评。

“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不是照抄照搬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而是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方案,回应时代需要、解决时代难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说,中国民法典要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要体现民族精神、文化传统、生活方式、价值取向。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并在草案修改中加以体现。

“禁止性骚扰本来应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社会公众非常关心这一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立法机关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作了吸收,比如,为了防止职场、校园的性骚扰,要求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学校等在防治性骚扰方面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举例说。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关于民法典,有一句法谚广为流传:“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翻开民法典,我们不仅能看到它无微不至的全方位呵护,更能在每一个民事权利保障里,清晰可辨那些浓缩其上的关于国家治理的宏伟构想。

上世纪80年代制定民法通则时,规定了“法人”。还没完全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人里,不少人都不清楚“法人”为何物,甚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从那时起30多年过去了,与市场经济相伴的法人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化为了常识。

10月1日,民法典编纂跨出关键一步——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各方面围绕着法人该如何分类才符合国情,居委会、村委会能不能成为法人等专业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积极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

洪广平是浙江丽水的农民,,他带领村民成立了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改变了当地种梨农民长期“各自为战”的局面,村里雪梨产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虽然日子越过越美,几年前合作社的发展却渐渐遇到了瓶颈。“我们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到底是什么性质?以什么身份搞经营?没有明确说法。”洪广平说,曾有几家企业想投资参股,可最后一看是合作社,担心签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便打退堂鼓。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除身份尴尬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今洪广平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他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

民法典适应国家治理需要,于民事主体部分,在自然人、法人两大类主体之外,增加了非法人组织这类民事主体,在法人主体内增加“特别法人”的规定。只要取得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就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自此,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可以依法取得“特别法人”资格,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更多元的民事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市场竞争,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也激发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更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划时代”法典。而在此时,如何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其效用,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带头示范,深刻理解法典条文,将其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当好民法典使用的“领头雁”。要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将其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把“民法典”放在发展的滚滚车轮上。也要用好监督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此为基抓好法治型政府建设。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理解”是衡量“民法典”效用的标尺。知行合一,亦要先知而后行,是王阳明先生在认识事物时所推崇的思维模式,正如认识“民法典”时,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在“理解”上下功夫,从而带头发挥出其优势。其一,要聚焦理解“民法典”条款。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其专业术语众多,更是要选取与工作相关的进行专业解读,加快民法典融入政府工作的脚步。其二,要深度理解“民法典”的“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坚持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民法典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习惯,鼓励群众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让百姓主动拿起法治武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意”是推动“民法典”发展的动力。“法与时转则治。”亦指法律应与时代需求相切合,民法典的发展思路也是如此。当前,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民法典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时代难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去探索、去解决,才能让民法典久久留下为民服务的身影。而“解铃还须系铃人”,促使民法典完善更新的正是民情民意。故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听群众呼声,找准民法典在解民忧方面存在的不足,归纳整理,及时上报。要拓宽与民交流渠道,多使用调研、走访等方式寻找民法典使用、推广的难点、堵点,联合地方专业法律机构力量,共同分析研讨,争取早日补足存在短板。要重视地区案例,及时吸纳其他地区群众意见与相关案例处理经验,举一反三,帮助“民法典”发展稳定,从而顺利使其融入群众,服务群众。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了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更好地学习民法典,本报邀请了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律师,谈谈最近学习民法典的体会。

身份权入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确立了亲属之间的身份权,第一千零一条规定身份权的保护可以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规则。这无疑是丰富民事权利体系的重要条款,为更加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打下坚实基础。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民事权利。由于现代社会进化到“从身份到契约”,身份权的客体不再是他人的人身,而是身份利益,因而身份权的演化相对复杂,兼具双层结构,是对内外两种法律关系的概括,且“内外有别”,对内往往表现为一种请求权,对外则有明显的支配权特征。法律适用上可以做到更加精确地规范复杂社会关系;法律效果上可以更加突出伦理秩序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身份权明确写入民法典关系重大,代表着我国法律文明和法治水平达到空前程度,是社会治理又一重要手段。

之前,我国立法对身份关系的界定和规范一直比较薄弱。大量身份权纠纷,例如试管婴儿生殖细胞匹配错误、婚外情、欺诈性抚养、胚胎的使用和放弃等案件的审判常常困难重重。下一步,在《民法典》指引下,司法实践将达到一个新高度:一是以身份权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依照保护人格权的规则,对侵害身份权的行为课以侵权责任,更加公平高效地保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民事权利;二是深化和细化身份权双重结构,合理协调身份权与人格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例如如何实现生育权效益最大化,研究权利位阶,精准评价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让人们生活得更自由、更幸福。

婚姻家庭编的亮点。

婚姻家庭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一些亮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与讨论。

一、增设“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在于面对日益增高的离婚率,以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

二、“婚前患有医学疾病”对婚姻效力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减少至三种,删除了患有医学疾病的情形,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可撤销婚姻中,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民法典》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适用范围,还需后续司法解释给予填充。

三、提高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1.增加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了进一步的保护。

2.完善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性条款,由法官掌握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拓宽了实际生活中多种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为弱势方的权益提供了更加宽泛的保护。

四、解决反复起诉离婚离不成的难题。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助于解决解反复起诉离婚却离不成的难题。

民法典的临时保护制度是最高的法律。编纂民法典,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新要求,形成更完备、更切实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较为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因未成年人的父母家人由于疫情需要隔离、治疗,全国多地发生未成年人临时性陷入监护缺失的情况。经过各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等机构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其他部门,上述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然而,各地的具体解决办法由于缺少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在具体的做法和效果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别。针对突发事件期间可能出现的某些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无人照料的情况,《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该条款的规定对于临时监护的条件、主体及其责任的规定有利于兜牢被监护人的生存底线,为临时性监护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很好地体现了《民法典》为民立法、以民为本的立法目的。

观看“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总结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职能。司法部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贯彻实施。

把握着眼点,纳入法治大格局。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要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重要评判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找准结合点,助推发展强保障。紧扣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准确运用民法典,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积极解决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准确适用民法典,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平安中国建设。强化平安中国建设过程中民事权利保护和救济,形成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机制,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

紧盯着力点,唱好普法“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普法宣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面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以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创新民法典宣传的方式方法,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强化关键点,做好实施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对照民法典进行全方位“法律体检”,加强配套立法,开展备案审查。加快形成以民法典为中心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要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抓实落脚点,提升人民满意度。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要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的系列活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提升实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制度优势,准确适用民法典进行仲裁。要加强法律援助等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感受。

《民法典》颁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民法典是依法治国的秘籍。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

民法典是以人为本的药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民法典涵盖内容之广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翻阅“宝典”都能够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民法典草案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让所有公民参与、充分表达观点,一些具体规定,如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服务、隐私保护等,都充分反映了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的武器。“法”是社会运行的最后底线,是社会得以井然有序运行的有效武器,所有触犯法律的作为,都将按照轻重原则受到应有的处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草案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特征。体现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