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员奖励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10 09:52:19 作者:飞雪 方案 最新会员奖励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员奖励方案篇一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会员奖励方案篇二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会员奖励方案篇三

《公务员奖励规定》第四章第十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于2008年1月4日颁布,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全法由六章,共计二十二条组成。

第一章第一条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第二章第五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六条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三章第七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批准。

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机关批准。

授予荣誉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的奖励,事先应当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二)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三)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示;(四)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存入获奖集体所在机关文书档案。第九条 审批机关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机关(xxx门)和有关部门意见。

第四章第十条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授予荣誉称号条件的,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

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

会员奖励方案篇四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岗位,热情服务。

2)遵守公司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3)解和明确自己所分担的本点保洁范围、保洁计划、保洁标准,对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及时清运。

4)听从组长的安排,严格按照清洁程序,保质保量地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七净”(各楼层地面净、内围地面净、外围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设备净、地面沿路花草根净、墙根净)。

6)“六无”(各管井无垃圾污染物、无清扫工具、十字通道无碎纸皮核,前室和楼梯道无烟头、地面无污水脏物、电梯门和电梯门口无纸屑脏物)。

7)“适时”(楼层清洁垃圾清运要适时,必须要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注意仪态仪表,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并佩带胸卡。

9)正确使用、保管各种清洁用具、器械,不得随意乱放,防止丢失,如有损坏将适情况按价赔偿。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会员奖励方案篇五

劳动实践教育是中小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总体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要正确认识劳动实践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v^中央^v^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规定: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劳动技术教育具有培养劳动技术技能技术素养的主要功能,同时还具有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益美和以劳创新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功能。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开展课程建设的要求以及近年来我校开发劳动与技术校本课程的经验,制定《冯家镇中心学校综合实践及劳动教育方案》:

劳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形成正确劳动观念、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真挚劳动情感、掌握必备劳动技能、训练创造性劳动思维,使学生具备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乐于劳动、解决问题、激发创造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的教育活动。相较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而言,我们认为新时代劳动教育应具备其特有的、阶梯式的不同学段目标,即培养学生生活自理的能力、服务他人的能力、服务社会的能力,这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一些简单工具的使用方法,初步掌握自我服务劳动和一般家务劳动的基本方法。

2、了解木工、金工等常用工具的使用方法。

3、了解植物栽培、动物饲养等简单知识。

4、了解工艺品制作、编织技术、裁剪与缝制的知识。

5、了解一些现代化文明生产的基础知识,了解最新科技信息。

(二)能力目标

1、学会自我服务性劳动,能制作简单的手工作品和工艺品。

2、初步掌握编织、缝制技术,能制作简单的饰品。

3、掌握初步的植物栽培技术,掌握小动物的饲养方法。

4、学会木工、金工、电工、农具等常用工具的使用;能进行简单的识图和制图。

5、在劳动技术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尝试有创新特色的小制作、小发明。

(三)德育目标

1、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树立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正确思想。

2、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态度,使学生认识劳动是日常生产,发展生产、建设祖国、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手段,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3、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爱护工具、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4、培养良好的非智力素质,在劳动实践中使学生自觉磨练意志,陶冶情操,体验挫折与成功,增强积极进取、探索创新意识,初步具有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1.讲解说教,形成热爱劳动导向。

通过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综合实践课、家长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队、少先队活动、红领巾街、垃圾分类等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劳动意识强化教育。

2.榜样激励,引导热爱劳动理念。

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评选劳动卫士、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上门参观、走访等形式,感受劳动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

3.家校配合,共造热爱劳动的环境。

(1)开展校内劳动

一是,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通过文明班评比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校园卫生保洁。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活动:像进行手工制作、班务整理、书包整理、教室装饰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垃圾分类等为主题的班队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

二是,学校的劳动基地分为:菜园和种植园。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赏花、种菜,通过劳动课进行课间管理,让学生全程参与种植过程获得积极的劳动体验,体会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教室前后分给各班的包干区,学生负责栽植、浇水、除草。

三是,校内设立志愿者服务岗位若干,招募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2)组织校外劳动

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社区服务、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主要到敬老院、社区、粮库、等进行学习体验。组织学生到马石山、冯德英文学馆、冯德英旧居等地参观学习。

(3)鼓励家务劳动

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的项目化学习内容、有关劳动的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择菜、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

4.强化措施,规范劳动行为。

一是要加强预防,防微杜渐,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二是要及时鼓励表扬。三是要循序渐进。以班会课、综合实践课为抓手,根据低、中、高年级学生不同年龄及心理特点,在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分层次、有梯度地对学生进行劳动习惯的培养与训练,适当布置家庭劳动作业。每学期的劳动训练有重点、有要求、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学生形成稳定的劳动习惯,我们注意采取学生自我管理(文明卫生岗值日制度)、自我评估(学校、家庭评比表)等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发挥的学生主体能动作用。除了每天轮流的常规值日外,学校每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课为固定的大扫除时间,每到这一天,老师们都能精心组织,学生全员参与,促进和强化学生将养成的劳动习惯由自觉状态走向自主、自动,把外显的动力逐步内化为个性品质,逐渐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5.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提高学生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班级内可以开展比卫生活动,每天放学检查教室环境卫生,好的小组奖励一个五角星,每两天抽查个人卫生一次,好的个人奖励一个大拇指;开学初新书发到学生手中,便开展包书皮比赛。学校可以利用重大节日开展比赛:像在三八妇女节前夕,开展我帮妈妈活动,我疼我的(家人)活动通过多种劳动竞赛,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而且是他们懂得劳动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道理。

学校将不断加强劳动教育坚持学知识与劳动实践相结合,不仅仅是提高学生的自我服务能力和劳动能力,而且能培养出一代有知识爱劳动的高素质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