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门店销售劳动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23-10-05 14:53:34 作者:雁落霞 合同 最新门店销售劳动合同(优秀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享受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二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口腔医师职业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 元,提成比例为 。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保证乙方工作环境舒适,无危险性。

五、劳动纪律

第五条 乙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解除、变更、续订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甲方变换经营产业或企业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签约地:

签约地:

日期: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为:。

2、乙方应当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障。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在乙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

2、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终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员工手册》有关条款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4)求职时对甲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的;(5)被劳动收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达成一致的;(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理期间歌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5)四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卖给金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成为甲方高层管理人员和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解除本合同,未按体合同约定 提前通知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当年两个月工资。

3、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按《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规定给予补偿。

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企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资料和技术均属保密范围,其具体内容有:(1)甲方的生产技术资料;(2)甲方的供销计划,营销网络、政策;(3)甲方的管理制度、办法;(4)甲方掌握的市场信息;(5)甲方的财务资料;(5)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的内容。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严守秘密,如有违反,甲方将立即给予乙方除名处理,并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风险金,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1)在家人、亲戚、朋友的交谈和通信、通电中,不涉及甲方秘密;(2)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甲方秘密;(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出公司;(4)不得打听本人职责以外的公司秘密;(5)对已经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纠正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6)借阅和查询秘密资料,要经过有关负责人批准,用后及时归还。(7)妥病况保存秘密资料,不得随意摆放,防止霉烂、虫咬、丢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__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讲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五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店销售劳动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本合同范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

一、 合同期

本合同起止日期:(公历)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电工 普工其他 岗位上工作。主要从事 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公司各工作地点 。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除特殊工作任务外)。

2、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班费为80元/4小时。

四、 劳动报酬

1、 甲方根据乙方履行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日常表现,经综合考核,由公司办公会议评定日工资标准、预发工资标准、其它补助费及奖金。

2、 公司办公会议评定乙方的日工资标准:电工为140元/天,普工为110元/天。

3、 公司办公会议评定乙方的预发工资标准:从当月工资和其它补助费及奖金总额中扣除20%到年终发放,剩余金额下月16号发放,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发放(计算办法详见附页)。

4、 年终根据评定的日工资标准和其它补助费及奖金,将一年中每月扣除的20%工资一次性发放。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六、 社会保险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指定进入施工现场和生产一线的员工)。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及其待遇,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 安全事故及责任赔偿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电力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施工,服从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如有设备、人身事故发生,必须分清责任。

2.如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安排,造成人身事故的,甲方付医务治疗费,不承担误工费和工资。

3.如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安排,造成设备事故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甲方经济赔偿金额的20%进行罚款,当月扣除。习惯性违章被查,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当月扣除。

4.员工在非上班工作时间内,从事其它活动所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本人承担。汽车司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出车。汽车司机私自开车或将车辆给他人驾驶,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

5.乙方如本身患有异病,未治疗未康复的,如在签订合同期间造成的人身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上、下班一定要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下班。

2、在晚上十一点半前,必须回公司休息。

3、在生产一线员工,要配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

4、要保持个人形象,公共场所和宿舍卫生。

5、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口舌争议。

6、不准在公司及施工现场偷盗公司材料及废品,要爱惜公司财物。

7、不准带异性朋友在公司住宿,和带不相干的人进出公司。

8、偶有亲戚朋友来食堂就餐的必须报餐,不得将食物带出公司。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根据需要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含义以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为准);

3. 有贪污、挪用公款或窃电、以电谋私,及私自出买材料和设备行为的;

5. 故意隐瞒真实身份或其他情况的;

6. 试用语言、动作等对上级进行辱骂、威胁、或胁迫达两次及以上的;

9. 实施或在公共场合扬言实施破坏生产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10. 鼓动其他员工与部门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对抗,性质恶劣的;

11. 一年内个人岗位绩效考核三次评定为不合格,且经教育仍不整改的;

12. 从事贩毒、吸毒、抢劫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明令禁止行为的;

13. 进行赌博、博彩等行为,经教育不悔改在此违反的;

14. 盗窃公司财物经查实涉案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或累计盗窃达2次的;

18.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致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性质恶劣,且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20. 在办公区、食堂及宿舍打架斗殴、纵火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22.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15天以上的(含15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乙方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劳动报酬;

3.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形式;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十、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 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