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7 07:39:21 作者:灵魂曲 方案 残疾人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8篇)

一个好的实施方案应该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资源、风险、时间等,以最大程度地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成功的关键要素和要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__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户、总人口164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__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建议书)。

(一)村级道路建设。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__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扶残助残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互相帮助残疾人的体系,推动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注重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

通过实施方案,利用项目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资助和志愿者服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给予补贴。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

2、服务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顾。

残疾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xxx)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营销方案策划书)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策划书。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案。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围绕“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两大主题,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逐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有效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

从20xx年起,分两个阶段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20xx年至20xx年为全面扶持阶段,计划对建档立卡的1.9万贫困残疾人进行扶持,在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采取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符合残疾人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康复等项目条件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20xx至20xx年为全面脱贫阶段,通过第一阶段的扶持,对已达到脱贫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对未能达到脱贫标准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找准原因,精准施策,重点帮扶,逐个解决,以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同步奔小康的目标。

各县(市)残联、义龙试验区民政和民宗局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将调查统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详细名册提供给扶贫部门。两家共同协商,结合残疾人类别、需求和家庭实情,分类建档立卡,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优先考虑和扶持残疾人精准扶贫户。在《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xx〕204号)的基础上,多种措施,齐头并进,加大对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的帮扶力度。

一是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力争在两年内将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制度。

二是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创业就业增收。依据州人民政府出台的《黔西南州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xx〕62号),重点实施“残疾人十点百户千人创业就业工程”,即每年创建10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100户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以上。

三是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依据《黔西南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州残联〔20xx〕74号)。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行路难问题。

四是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五是教育帮扶。根据州财政局、州残联联合行文《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州残联〔20xx〕95号)精神,做好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工作。“交通银行——通向明天”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彩票公益金学前残疾儿童助学项目,解决智力扶贫问题。

六是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对建档立卡的残疾人精准扶贫户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七是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残疾人抢救性康复训练、福康工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验配及发放等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

八是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项目。

九是出台相关社会保障办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乡(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站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切实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定期协商、共同推进本辖区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部门主要搞好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政策、项目和措施,研究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准确率,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残联负责建立残疾人精准扶贫数据库,落实农村残疾人数据及具体对象,通过各种项目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指导督查。各县(市、试验区)残联、扶贫部门要加强对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进度季报制度,年终要上报开展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凭证、工作总结等,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按县贫办下达的名称为准。

三、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责任人。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项目建设地区基本情况(人口、土地、气候、劳动力、水源等资源状况,贫困现状,已建成项目现状及对农民的带动情况,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项目建设条件要重点说明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市场条件,如人饮水利项目的取水来源;产业项目的种源及其在当地的适应性,目前产品的销售现状及其前景如何。

六、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如公路项目要说明起止地点,人饮工程应说明分布情况,产业项目应说明覆盖区域、户数。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公路建设标准及长度,桥涵个数;饮水池口数、容积,安装水管长度规格,其中主水管长度;水利工程坝高、坝长、土石方量、新增水量及灌面,堰的长、宽、高,是混凝浇铸或是条石浆砌;产业项目的品种选择、具体规模、种养方式等;社会事业类项目要说明建设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具体规模情况等。

七、筹资投劳计划:重点说明项目总投资,其中材料费、技工工资等支出预算,劳动力需求计划,申请扶贫资金补助的主要使用环节,群众筹资、筹劳多少,是否通过一事一议形式议定(附:“一事一议”决议书)。

八、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

1、项目建设班子: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实施方式:承包、半承包或村民自建(属承包性质工程应附上承包合同书),业主或大户实施项目,应附上扶贫责任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工程验收办法、资金开支报销程序。

3、后期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九、项目建设期限:动工及完工时间。

十、项目效益:项目受益村、组、户数、人口,新增水量、新增或改善灌面、项目产值、纯收入,人均增收情况等。

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和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毕节市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残联通〔20xx〕18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生存发展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我县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也是推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纳雍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着力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以扶贫攻坚“六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具实效的措施,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摆脱贫困;到20xx年,残疾人家庭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康复等服务,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支持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以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着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全县平均教育水平。注重抓好残疾人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必须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同时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注重抓好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有关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圆梦行动”等载体,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针对残疾人需求与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在3年内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分批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促使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二)着力实施康复救助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每年应按上年度所辖常住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残联组织要注重实施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适配、贫困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贫困残疾人矫形器和假肢装配、贫困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等康复项目,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

(三)着力实施保扶并举工程,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进程。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给予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总体水平。同时,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保障制度,真正使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得到有效保障。做到应扶尽扶,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整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模式,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增收致富。同时,根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户一法”的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增收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时应重点倾斜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及生产生活设施,着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收入、尽早摆脱贫困。

(四)着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创业行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创业,特别要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城镇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加工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并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切实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场地、设施等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深入开展残疾人巧手创业行动,积极帮助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解决更多盲人就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积极培养残疾人能工巧匠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深入开展残疾人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全县每年扶持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同时,切实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为使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组织、有保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郑成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慧县人大副主任。

郭太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帮达县政协副主席、卫计局局长。

成员: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楼县残联理事长。

朱江县扶贫办主任。

王光良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潘登县民政局局长。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尚金海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

杨晓君县妇联主席。

林炼深县卫计局副局长。

尚金涛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尚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好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办和残联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残疾人全部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同时,将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数据录入电脑,建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残疾人扶贫开发进程。

(三)强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的优势,开展“遍访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对列为扶贫对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干部驻村“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积极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增收项目,促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四)加大扶持扶助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将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扶贫对象,充分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并聚焦贫困残疾人家庭。县财政局每年按上一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额的30%预算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资助贫困残疾在校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资助考取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及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团县委应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深化助残“阳光行动”,切实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妇联在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和“巧手锦绣”计划时,应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妇女获得项目扶持,参与绣娘培训;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残疾人贫困户信贷的投放;危改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重点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服务周等活动时,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务必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环境,千方百计提高残疾人收入。

(五)注重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攻坚克难,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6号)精神,为做好百色市20xx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市共为1631名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中央任务217人;自治区任务1414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中央、自治区“计划”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各市、县(市、区)应通过财政配套、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受益人群。

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必须向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一)申请资助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一)前期阶段

1、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发动宣传、摸底调查;

3、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实施阶段

1、确定资助对象和服务机构。程序为: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管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资助对象由社区(村)核实、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核准;服务机构由县级残联审核确认。各项信息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2、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求进行开支,通过居家托养或机构托养为残疾人对象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要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保留有项目服务图片、受助残疾人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凭证、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3、建档立卡。为受助对象建立托养服务卡,记录所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4、填报进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员填报进展情况,经项目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认后,于20xx年6月起每月1日前填报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4)。

5、项目总体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残联于9月底前填报《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助对象名册》(附件5)。

6、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完成阳光家园信息数据库的填报录入工作。

7、项目各项信息统一报送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箱:xxx;电话:xxx。

(三)检查阶段

1、县级自查。检查项目档案材料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项目服务图片、是否填报项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是否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否有项目资金使用凭证、是否有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2、自治区、市级将对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通过核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材料,回访受助对象及其家庭,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追踪问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争取配套资金

在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动社会,争取社会捐助,增加资助人数,提高项目资助标准。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各项准入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目执行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真切关怀,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和平阳光,中国光电光热产业先驱品牌!

设计:李。

审核:陈正强批准:李华维。

北京科农环宇机械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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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

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

3000元以上。

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三、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

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0.42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

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

相关规定;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

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

度等确定,最长可达15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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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贷款。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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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六、项目报价。

对于全市(县)统一招标的光伏扶贫电站,每户建设不小于。

3kw,每次不小于。

100户贫困户:

项目造价10元/瓦8元/瓦。

操作方式。

ppp模式:政府+银行+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资金来源:银行50%(由政府担保,银行发放贷款)+企业50%。

每户5kw每年发电收益至少。

6000元,有入股的贫困户分得3000元,无入股的贫。

入(按所辖贫困户数量计算)。

银行贷款部分的投资份额(600万),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资金筹措计划作适当调。

整甚至完全取缔,以减少银行贷款额。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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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政府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收益分析。

项目资产归地方政府和商业化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商业化企业对项目关。

12%)。

联的的贫困户,每年向每户支付。

2400元扶贫款(政府资金年化收益率。

政府出资部分的份额(600万),如若资金短期不足,可适当向银行贷款。

八、和平阳光光伏扶贫模式的优势。

优势一:和平阳光电池组件采用优质的电池片并辅助以国内先进的电池制作工。

艺,所出品的组件转换效率之高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并且提供。

优势二:和平阳光并网发电系统可享受由和平阳光运营总部独家定制的售后服务。

政策,全程数字化运维监控,便于政府统计和分析光伏扶扶贫的整体进展和项目。

收益,还能实时查看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和增收额度;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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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改能源[2016]621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

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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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国家和地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群众参与。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

各级地方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县为单元调查摸清扶贫对象及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分布、贫困程度等,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并建立名册。省级扶贫管理部门以县为单元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明确光伏扶贫对象、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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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三)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四)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应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简称“运维企。

业”)。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

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

术服务。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可由县级政府统一选择承担运营管理或技。

术服务的企业,鼓励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择。县级政府可委托。

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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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户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

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电网企业应将其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光伏扶贫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设计光伏扶贫的接网方案。不论是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还是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均由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六)建立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各贫困县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

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季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参与扶贫的商业化投资企业应积极配合,为扶贫对象能获得稳定收益创造条件。

(七)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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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技术规范和关键设备技术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系统集成商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设计和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并接受电网运行远程监测和调度。县级政府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信息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管理。

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运营管理主体明确,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经当地电网公司认可。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有关地区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省(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各地区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批复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四、配套政策措施。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以县为单元的光伏扶贫实施。

方案进行审核。对以扶贫为目的的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地方政府统筹其他建设资金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以县为单元分年度专项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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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电力能源央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鼓励企业组建光伏扶贫联盟。通过表彰积极参与企业,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能源、扶贫、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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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光伏扶贫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系统,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督及并网运行监督等。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请地方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

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光伏扶贫工程组织协调力度,为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光伏扶贫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程度。加强对光伏扶贫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实把这件惠民生、办实事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储备,及时按要求上报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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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

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

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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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

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

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

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贷款项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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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

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

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

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

息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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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

第九条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

1年,最长。

不超过2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80%;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

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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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

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

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

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

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

审批。

第十六条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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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目收益等;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

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

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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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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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贫帮困机制。

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

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

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

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

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

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

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

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

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

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

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

一是增强综合素质。

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

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19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19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

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9年,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生产开发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1.扶持4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2.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帮助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4.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6.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任务;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农村残疾人托养工作有较快发展。

7.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为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8.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为全部有需求的成年贫困残障者适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提供资助。

(一)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不断提高福利水平。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

(三)建立扶贫基地,强化示范引导。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带动和引导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合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切实做好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

(六)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补助9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贫困残障成年人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项目。

(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把帮扶残疾人工作优先纳入帮扶。

工作计划。

之中,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继续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完善并落实工作措施,直接扶持残疾人家庭从事生产劳动,摆脱贫困。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上级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

(二)地方财政。市、县区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投入。2019年至2019年,组织实施6个主要项目,由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实施。

1.“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1400户(每年350户),每户补助0.1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70%,其余由县区配套。该项目按自治区规定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组织实施。

2.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至2019年在建立集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发放种苗于一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每年每个补助20万元,各县区各争取建设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培训2019人以上(每年培训500人以上),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以上。

4.“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2400名(每年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自治区每人每年补助0.1万元。

5.“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4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平均每年改造约100户,自治区每户补助0.4万元。

6.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贫困成人残障者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340例(每年85例),自治区每例补助1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县区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扩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人数。

(四)社会资金。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切实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市根据乡镇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市将组织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进检查。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20xx年12月3日是我国第xx次“国际残疾人日”,我镇残联围绕“帮扶贫困残疾人”这一主题,了解残疾朋友的需求和困难,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氛围,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逐步实现助残扶残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一个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小康社会的`扶残助残的。热潮。现就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我镇残联为全面搞好第二十三次“国际残疾人日”活动,我镇召开“国际残疾人日”专题会议2次,对这次活动作动员,提高认识,确定助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慰问、帮扶对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节日氛围。

为了将国际残疾人日的有关信息在居民中进行宣传,营造全社区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板报、橱窗等媒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居民扶残助残的知晓率,带动大家一起加入到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队伍中来。

(1)12月1日,xx市铜山区副区长蔡世旺,区残联理事长陈兴元同志带领区残联等7家单位到铜山区徐庄镇广浩食用菌残疾人扶贫基地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金2万元。活动结束后镇分管领导及镇残联理事长陪同区残联陈理事长等领导驱车赶往贫困山区安乐村慰问郭品丽等5位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3辆,电视机2台,解决了他们的出行问题,为他们带去了精神食粮,所到之处无不为之感动。

(2)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区残联和农广校联合举办的种、养殖技能培训

为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我们广泛动员,积极组织10名残疾人参加区残联和农广校联合举办的种养植技能培训。

(3)开展专业康复性训练,建立自助互助平台。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特别安排了卫生服务站的医生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把有关残疾康复的知识和信息传递给残疾人及其家人,并手把手交残疾人使用适合自己的康复仪器,方便他们日后通过自助或互助的方式进行一些简单的康复训练,以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康复室的作用来构筑起残疾人康复训练的新格局。

(4)积极动员张家村残疾人孙大力参加全国技能选拔赛。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我县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地带,是一个典型的高寒干旱水资源严重匮乏区,也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就是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头号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总体思路。

民,全面实施“三增三减”战略,按照“532”扶贫人口分流规划(即:全县50%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城、30%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开发和高效种养业生产、20%就地集中养老),夯实“三农”基础,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2、建设38个中心村,撤并整合空心村、老龄村144个;。

3、建设扶贫移民楼6800套,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

4、建设村级养老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6、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草场植被覆盖率保持在53%以上。

四、扶贫现状及分区规划原则和重点区域规划。

依据自治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的新扶贫标准,全县现有贫困人口5.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6%。为统筹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分区规划的原则,将全县农村分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两大重点区域。

(一)分区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自然、气候因素(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力分布状况、人文发展现状及生态屏障功能体现),编制重点区域规划。

1、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化”互动的原则。

3、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5、坚持“收缩转移,流转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

6、坚持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规划。

1、限制开发区:即西起长顺镇向阳村,沿省际大通道,东至七号安业村一线以北风蚀沙化地区和西起***村,沿****、****、****,东至七号****一线以南荒漠化丘陵地区。该限制区域内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不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主要包括****乡、***乡、***镇大部分风蚀沙化地区,区域面积15.8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2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7.4万公顷。包括51个行政村、274个自然村,涉及10665户、2.9万人。

2、优化开发区:即为限制开发区两条线之间立地条件优越的地区,主要以*****间宽谷区、****盆地、****河谷一带以及省际大通道路边村庄为主。区域面积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5.9万公顷。包括34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涉及9723户、2.7万人。

文档为doc格式。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生产开发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1.扶持4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2.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帮助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4.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6.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任务;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农村残疾人托养工作有较快发展。

7.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为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8.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为全部有需求的成年贫困残障者适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提供资助。

(一)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不断提高福利水平。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

(三)建立扶贫基地,强化示范引导。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带动和引导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合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切实做好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

(六)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补助9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贫困残障成年人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项目。

(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把帮扶残疾人工作优先纳入帮扶。

工作计划。

之中,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继续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完善并落实工作措施,直接扶持残疾人家庭从事生产劳动,摆脱贫困。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上级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

(二)地方财政。市、县区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投入。20xx年至20xx年,组织实施6个主要项目,由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实施。

1.“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1400户(每年350户),每户补助0.1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70%,其余由县区配套。该项目按自治区规定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组织实施。

2.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20xx年至20xx年在建立集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发放种苗于一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每年每个补助20万元,各县区各争取建设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培训20xx人以上(每年培训500人以上),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以上。

4.“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2400名(每年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自治区每人每年补助0.1万元。

5.“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4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平均每年改造约100户,自治区每户补助0.4万元。

6.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贫困成人残障者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340例(每年85例),自治区每例补助1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县区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扩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人数。

(四)社会资金。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切实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市根据乡镇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市将组织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进检查。

“”期间,各级政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各地扶贫开发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通过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期间,国家全面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全区还有108万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期间我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规划》,制定本方案。

——扶持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帮助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一)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xx]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xx]51号),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级党委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年)》,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确定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落实措施。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要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和贫困程度合理区分对象,分类施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五)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相关农业生产的各项直接性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补贴。鼓励、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试点项目。

(六)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8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七)继续实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用好管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资金。项目贷款重点用于扶持能够明显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的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经济实体,注重提高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和效果。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家庭服务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快速增收的经营项目和微利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承贷风险担保机制,研究解决贫困残疾人贷款担保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贫困残疾人信贷难的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探索研发适合贫困残疾人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切实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水平。

(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通过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各地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

(九)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加农户等成熟扶贫方式,引导和带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探索和推广“贫困村互助社”等具有发展前景的农村残疾人扶贫模式。

(十)组织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通过中央安排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其引导、培训、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十一)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等项目。通过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组织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在国家和当地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特别是在广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中,切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并确保优先安排。

(十二)组织实施商务部、中国残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

(十三)组织实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农家书屋残疾人就业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农家书屋”就业。

(十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五)加强完善残疾人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向农村延伸,发挥县乡残疾人服务社作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农村残疾人农业生产、劳动就业以及生活情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为贫困残疾人参加劳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托农机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银行等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和贷款;加强与贫困残疾人家庭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一)中央经费。

争取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二)地方经费。

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

(四)社会资金。

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自治区残联根据各地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自治区将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中期和终期检查。

(四)各地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数据库的管理。

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这个计划力争在20世纪内最后7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我镇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动员全镇人民决胜脱贫攻坚战。

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9年起,各村要因村施策、想方设法,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2019年元圩村出列,2019年共同村出列,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全镇整体贫困问题。

2019年全镇五保324人,低保618户1112人,一般贫困户386户1004人。

计划“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358户916人,教育扶贫28户88人,政策扶持942户1436人。2019年脱贫500人,2019年脱贫300人,2019年脱贫300人,2019年脱贫200人。

做到动态管理,每年依照贫困线为标准(2019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为贫困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照程序核定,做到“两公告一公示”,逐级报批为准,落实动态管理。

1、产业推动。我镇是农业大镇,种养业有一定的基础。麻黄鸡、皖西白鹅、山羊、生猪等饲养量都有一定规模。经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农业基础优势更加明显,推动整体脱贫拥有独特的条件。元圩、共同要充分利用扶贫养殖补贴项目,动员贫困户广泛参与增收脱贫。共同、天堂壮大龙虾养殖规模尽快形成产业。积极支持金沙湾发展观光旅游业,介绍贫困户入股创业。积极向上争取各村养殖扶贫项目。各村要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因村因户施策,想方设法使大多数贫困户通过发展种养业稳步增加收入脱贫。

2、项目推动。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开发、农电整治、土地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扶贫等项目工程。用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组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项目施工中,各村要积极推荐有劳力的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以增加收入,同时建筑公司也有义务帮扶贫困户以回报社会。2019年全镇实现组组通水泥路,2019年电力设施基本改造完毕。

3、合作社带动。我镇已发展多家种、养业合作社和协会。合作社有资金、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各村要充分利用,挖掘潜能,双向带动使贫困户增收脱贫。有条件的村也应发展专业合作社或成立社会扶贫协会,募集资金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脱贫。

4、政策扶持。对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因学致贫的,因户而异,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保、残疾人就业、雨露计划等政策进行扶助。帮助他们脱贫摘帽齐奔小康,对“三无”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使其不愁吃穿、病有医、居有所。

5、政府支持。提供技术培训,每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贫困户种养殖的技术培训。优先推荐贫困户学习驾驶等生活技能的职业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都有一技生活之能。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贫困户外出务工各村应在土地流转、子女上学等需求方面提供应尽的服务和帮助,使他们安心务工。提供金融帮助,对有劳力想发展生产也缺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当地农商行按评级授信给予资金扶持。扶贫先扶志,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吃苦劳动脱贫的人,要批评教育帮助,强力推动使其转化;对那些老弱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贫困人员,村支两委要主动上门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对以上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消当事人贫困户资格。

6、继续实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要动真情、真扶贫、力所能及的为贫困户提供帮助,使他们共同迈进小康社会。

1、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点长、村书记、村主任、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报镇备案,镇、村、包村单位、贫困户层层签定脱贫攻坚责任状或。

责任书。

2、强化队伍建设。镇成立扶贫工作站,指导脱贫业务工作。各村确定村主任为扶贫专干,专抓脱贫工作。

3、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十三五期间每年对各村脱贫工作进行考核,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罚资金交财政用于扶持全镇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