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 养殖土地租赁合同(优秀8篇)

时间:2023-10-14 11:16:16 作者:GZ才子 合同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 养殖土地租赁合同(优秀8篇)

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在租赁物品的使用和权益方面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和解协议范文,仅供参考。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乙方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村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2. 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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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20_年12月01日起至20__年11月30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鉴于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号《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共________宗,位于________、等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合同租赁范围。

1.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 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 2 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5. 1 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币种:________),(小写)________(币种:________)的租金。

5.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 3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作相应调整。

5. 4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____(月/季度/半年/年)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 5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 1 甲方的权利:

(a)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6. 2 甲方的义务:

(a)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b)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c)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d)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e)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f)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 1 乙方的权利:

(a)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b)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 2 乙方的义务:

(a)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b)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订立合同。

(c)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f)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8.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续租

9. 1 租货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________(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9. 2 继续使用宗地,应在宗地租赁期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第十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合法拥有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b)甲方同时保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任何抵押。

(c)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致使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而乙方此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d)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e)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f)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g)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权,但应按有关规定及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10. 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________,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8.2 (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12.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12.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________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 4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

12. 5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12. 6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12. 7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 8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币_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使用权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12. 9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3. 1 双方均有权解除:

(a)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b)因不可抗力,本合同已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没有意义,双方均有权解除。

13. 2 甲方有权解除:

(a)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b)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欠交租金________年以上;

(c)乙方利用有关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时。

13. 3 乙方有权解除:

(a)由于本合同生效以后国家有关立法的变动,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b)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延迟交付土地使用权________年以上的。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 1 本合同应适用________国法律并应根据________国法律解释。

14. 2 甲、乙双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4.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15.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5.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5.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5.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5. 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5.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视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六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圆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甲方名称: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七条 附则

17. 1 本合同以________文书写。

17.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该等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4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本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17. 5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其他文本报有关部分备案核查。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xx年11月5日前将位于xx市xx镇xx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x亩土地、x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x月x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xx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棵派昵氩怪奖励资。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时间:时间:

鉴证单位:(盖章)

代表人:

农村土地养殖租赁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即:长米,宽米)。

第二条、租用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双方协商确定该土地的租赁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大写元)。

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第四条、场地交付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合同续约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则需提前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场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_____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_________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3、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这里,主要谈谈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土地使用权租赁为标的的民事权益纠纷,均应作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审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法院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2、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发生纠纷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限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当事人向对方(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当事人请求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反之,如果当事人(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以后的2年内,未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超过2年以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这时权利人就只享有诉权,而永远丧失了胜诉权。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是因承租人延付、拒付租金而引起纠纷导致的诉讼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一年而当事人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力证据的,权利人也同样丧失了胜诉权。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遇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则法律不禁止。

3、处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原则。

(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不应予以支持。

(3)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权租赁中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公平地依法予以保护。一方利用经济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应不予保护。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涉港澳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正确运用我国对他们的优惠政策,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依照国家政策处理;

(3)法律、法规、政策都没有规定的,应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结合具体案情,从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有利于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订立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税率调整、国家规费调整等,如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的,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酌情进行处理。

5、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的的认定。

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时,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凡违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一条规定的,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认定无效。另外,还应注意审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出租土地使用权时,是否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等。凡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与对方发生了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处理的,或出租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合法批准,自行出租或变相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均应认定为无效,并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承租人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改建、扩建而与出租人发生纠纷的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改建、扩建之前已征得出租人同意,且双方对产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出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的费用,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3)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附属物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适当折价归出租人所有;若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赁的土地时,因不可抗力而使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灭失的,原则上应由出租人申请重建。如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建地上建筑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重建、改建的,产权仍归出租人,对因重建、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出租人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