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15 00:53:31 作者:雅蕊 汇报体会 最新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精选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通用篇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

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通用篇二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政审。

报名时间: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2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面试与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时进行。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审查、笔试通过后,次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内容。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由喀什市公安局会同喀什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喀什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待遇,月工资均在5000元以上(含五金),另每月发放500元维稳津贴。

2、其它待遇:按喀什市公安局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同时可调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喀什市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楼;(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喀什市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才资源管理中心(喀什市人社局综合楼2楼)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4日

招警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通用篇三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其中女性5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0年2月期间出生),男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至2000年2月期间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州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曾在昌吉市公安局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0日起,额满为止(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限女性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6、资格审查: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二)政审

报名后,所有报名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2、面试方式:面谈。

3、面试使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1、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折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聘后续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公布。

(六)公示

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绩效奖、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关注“昌吉警苑”微信号,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通过“昌吉警苑”微信号进行通知。

附件:2018年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018年昌吉市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018年2月20日

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通用篇四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


2.纪律要求


报考者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3.笔试试题全部采用汉语命题考试;


5.退役军人可免于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按笔试成绩满分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能测评


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1)。


(五)政审


1.对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政审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政审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新疆警察思想汇报 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公告通用篇五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户籍不限。

(三)以男性为主,特殊岗位性别以职位表为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张家口籍考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仅限公安、政法专业),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