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通用6篇)

时间:2023-09-04 23:25:14 作者:FS文字使者 方案 2023年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通用6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一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二

为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水*,深入推进城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20年底,全县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明显提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乡镇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

(一)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实县级主导、部门主管、乡镇主抓的层级工作责任链。有序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1、户分类。城镇建成区居民户(商铺)负责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村居民户负责自身房前屋后和承包责任田(山)的环境卫生保洁,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如电池、农药包装物等),由居民、驻地单位与个人自行收集,投放至指定收集容器,转运至指定的专用场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理。

(2)可回收物(包括塑料制品、化纤布料、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可回收纸等),由居民自行收集售卖,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交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3)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餐厨垃圾收集车定时上门收集,交由专门处理终端作专业化处理。

(4)易腐垃圾(包括农作物、植物枝叶、散养畜禽粪便、以植物为原料做成的产品等),由农村居民以堆肥、还田(山)等方式自行填埋处理。

(5)其他垃圾(如已被污染、细碎、难分类的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由居民袋装后直接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或垃圾中转站。

2、村收集。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和河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中心村主干道公路沿线等人流聚集区投放垃圾收集设备,负责按规定路线集中收集,实行“站点收集、直收直运”模式,做到日产日清。

3、乡镇转运。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运输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合理安排垃圾车收运路线,将村内垃圾收集转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有条件的可直接运送到垃圾处理终端)。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的乡镇、村(社区)可协调跨区域收集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就近运至野三关、神农溪和荷花等备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每个乡镇负责培育1至2家可再生利用资源回收企业,每个村(社区)培育1至2个垃圾回收点,可将垃圾中转站分拣站(房)免费出租给垃圾回收企业使用。对垃圾回收企业实行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4、县处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统筹调配密闭式转运车辆,不定期将各乡镇经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荷花垃圾预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统一运往秭归县郭家坝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进行末端处理。

(二)落实稳定的保洁收运队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各乡镇组建环卫队伍,村(社区)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和保洁队伍。

1、组建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中心(在县市容环卫局加挂牌子)。调配4名事业编制,履行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经验推广等工作职责。

2、配齐清运保洁队伍。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135万*方米的卫生保洁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至华新环境公司垃圾预处理厂的垃圾转运、县城备用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的维护管理。对城区主干道实行机械化吸尘、洒水和冲洗,次干道、梯道及人行道按照每5000*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

各乡镇组建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配备2至3名环卫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保洁队伍管理。乡镇建成区按照每10000*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村(社区)明确1名副职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村(社区)聘请专(兼)职保洁员,负责辖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公共区域清扫工作。每个自然村可按照每1000人常住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30户以上配备1名保洁员,选聘农村低保人员或者贫困户人员担任,也可由村护林员、农村道路养护员灵活兼任,按标准配置保洁工具和保洁服。保洁员工资统一实行按量计酬,由乡镇和村(社区)分级负担,其标准由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和村(社区)应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制定环卫保洁标准,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3、积极推进市场化服务。鼓励各乡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对交通便利且区域邻近的若干村可一并打包,通过现场竞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片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鼓励各村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

(三)配置必要的保洁收运设备。

1、适度配置垃圾桶。主要采用容积240l垃圾收集桶、3m3垃圾箱。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原则上在主路旁及环境要求较高的道路旁不宜设置垃圾桶。城镇居住区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80米的标准布设一处勾臂式垃圾箱。乡镇主干道两边的居民集中区可摆放大型转运垃圾箱,街道、主要通道两边及居民集中区摆放分类垃圾桶。村(社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箱)。

2、科学配置垃圾车。主要采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密闭式收集”与“压缩车密闭式收集”两种工艺方式。城镇根据保洁清运面积相应配备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等专业设备。县城配置车厢可卸式大型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收集车、吸污车,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调度,保障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和中转站渗滤液的转运处理。各乡镇根据需要配备后装式压缩车、清扫车和洒水车,每15至20个村(社区)配置1辆垃圾收集车,车辆使用由乡镇统一调度,清运路线由各乡镇自行规划制订。各村(社区)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度配置灵活机动的小型、密封、吊装式收运车辆进村入户收集生活垃圾。

3、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台。结合“智慧巴东”建设,建立健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台,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在线监控。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制定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实施方案,逐步理顺全县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广泛宣传动员。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开展垃圾处置设备更新升级和垃圾分类试点推广、存量垃圾清零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

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做好全面迎检准备工作。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集中梳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常态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三级*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成立由县委、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12个乡镇党委*、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工作推进、监督考核等事宜。各乡镇人民*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责任主体,统筹组织协调做好本乡镇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工作,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以及镇村环卫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大力宣传引导。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部门要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行院(户)门前“五包”,定期开展卫生评比。驻村“尖刀班”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六个全覆盖”工作,在农村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教育部门要将垃圾处理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扩大社会教育面,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县为主,乡镇和村(社区)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户籍人口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保障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予以工作经费支持。该经费年初先拨付50%作为乡镇日常工作运转经费,其余50%通过考核验收的方式在年终按实际得分给予补助。

二是各乡镇、村(社区)根据自有经济状况配置相应资金,其中,村(社区)光伏发电等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支出比例适当增加。

三是建立城乡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根据发改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向县城镇居民户收取垃圾处理费,费用收取应纳入水费代征。对不具备纳入水费代征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授权垃圾收运处理机构代收。

四是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承担辖区的保洁费用,鼓励乡村探索采取“一事一议”、居民自治或村规民约等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本村(社区)的保洁清运费用。该资金由村(社区)统一收取,乡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

五是有效整合财政性资金。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村集体经济、居民自筹等作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入。

六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公司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七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纳入县*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制订实施考核、管理及奖惩办法,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快、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迟缓、重视不够、进展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

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三

在廊坊开发区管理体制中,管委会既是环卫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具体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这三个身份的重合导致开发区城市垃圾的运营上的低效率和管理上的低水平。 开发区的垃圾处理,一直是财政投资和补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处理人员和资金缺口问题突出呈现出来,并导致城市垃圾处理质量的原地踏步。目前的人员和财政投入水平,无法完全依靠财政投资和补贴来建立和维护一个高效率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调节职能能:这需要制定政策、条例和在必要的情况下,修正设计控制环境污染,尤其是涉及城市垃圾服务和设施的法律、条例等。这一职能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城市垃圾服务的调节,环境管制,政策和城市垃圾的标准制定,监督标准的执行。

财务职能:包括财务管理、落实城市垃圾管理系统的资

托协议,公司负责具体城市垃圾管理运营,政府负责制定标准,监督服务质量,制定引导性政策。

第二阶段完善城市垃圾管理公司

外来运营者的参与必然要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其中政府职能的调整是重要的环节,城市环卫部门把运营职能彻底剥离出去,交给市场去做,保留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的职能。而城市垃圾管理运营部分成立垃圾管理公司,接收原有的资产和职能,但市场化发展也有个过程,可以先建立一个国有企业,为市场资本的参与搭建一个平台,最后为提高城市垃圾管理的效率,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取具有成本优势的专业垃圾管理总承包商。

对于运营者的服务费用,需要政府、垃圾管理公司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也可以由垃圾管理公司提出方案,并提供理由,再由政府和专家组成定价小组进行审核。

业务范围

城市垃圾管理公司的业务包括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和垃圾处理。

作用。

垃圾清运,就目前的状况,开发基本分为三类车辆清运,小型自卸车负责村街垃圾的清运,压缩车负责城区垃圾清运,摆臂车负责城区收集箱的清运。实施市场化后,可以保留原有的运行模式,在运行成熟后不断改善运行模式,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比如“公交化”管理模式,定时定点到达;健全回馈机制,专人专职,接收清运工作问题,及时分析处理等。

垃圾处理工作,目前开发区垃圾处理的终端是填埋场,直接卫生填埋。但由于近些年的形式和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建设变化,填埋场很快将会封场处理,届时廊坊开发区便失去了自主垃圾处理的职能。垃圾处理只能将垃圾运送至别的垃圾处臵点进行付费处理。

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圾处理事务的重视程度。政府征收都达不到百分百完成,若让其他企业或组织去收取,难度更大,在目前情况下,政府还应充当收费的角色。

一、生活垃圾管理现状

1、城市垃圾基本情况

目前开发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30吨/日。

2、环卫设施及基本情况

现有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30台环卫专用机械、车辆,60个可移动式垃圾中转箱,170个特质圆桶。从事垃圾清运工作的有70人,其中40人为合同工,30人为小时工。管理人员6人,收费员1人。

3、垃圾收运、处理方式

目前开发基本分为三类车辆清运:小型自卸车负责村街垃圾的清运,通过人力将村街收集点垃圾运至填埋场;压缩车负责城区企事业、小区垃圾清运,将每个垃圾点的660l塑料垃圾桶内垃圾收集运至填埋场;摆臂车负责城区收集箱的清运。所有生活垃圾在廊坊开发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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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四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6号)和市人大《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覆盖范围,将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推动,全民参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区域发展水*、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20xx—20xx年,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下同)实现垃圾分类“大分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等分别处理。

20xx年,中心市区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建立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0xx年,中心市区在“大分流”的基础上,实现“小分类”,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对生活垃圾中的废旧织物、废旧玻璃和废旧木材等低值可回收物进行精细分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中心市区外,其余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城市建成区参照中心市区的主要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有害垃圾回收试点工作。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20xx年,在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试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其中:湿垃圾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20xx年开始,总结阳光堆肥房建设运营经验,并逐步推广。

(一)实施区域

20xx年,中心市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推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强制分类,鲤城区、丰泽区各推出50个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20xx年,鲤城区、丰泽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xx年,在各试点推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厨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处理。20xx年,中心市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二)主体范围

中心市区范围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鼓励以片区为单位,连线连片整合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整体推进。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

实施区域内的主体,要按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要探索开展“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三、加强垃圾分类5个支撑体系建设

(一)硬件设施体系

1.建设垃圾处理产业园。按照最新技术标准,高标准高起点规划,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打造国家级固废处理产业园区,实现各种固废集中在一个园区内处理,提升终端垃圾协同处置能力,以更好支撑前端垃圾分类。近期建设内容:焚烧厂一期(1500吨/日)及配套飞灰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日)、污泥处理厂(200吨/日)、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20xx年完成选址,20xx年开展征地等前期工作,20xx年动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2.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所有环节皆纳入智能管控*台,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各部门联审联批,实时掌握建筑垃圾排放及需求信息,合理调剂建筑垃圾利用,实现建筑垃圾规范、有序、高效管理。20xx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应各设立1个以上规模合适的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场所。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的各个环节。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人民*,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完善市、区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力争做到绿化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市本级选址在南安市丰州镇苗圃基地建设1座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xx年底建成投用,二期于20xx年建成投用。中心市区各区要设置足够数量的园林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时清运到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处理,实施粉碎处置后的园林绿化垃圾,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泉州开发区管委会。

4.建成危险废物处理场。全力推进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年处置危险废物5万吨以上,确保项目于20xx年底建成,为有害垃圾强制分类处理提供必备的硬件支撑。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责任单位:惠安县人民*、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局。

5.建成大件垃圾处理站。20xx年,完成北峰大件垃圾(家具类)处理站建设及在14座小型垃圾中转站设置临时存放点,过渡性收集处理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20xx年底,中心市区各区各自至少建成1座大件垃圾处理站,并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国标gb/t25175-20xx)的标准规划设置配套垃圾收集场站,通过以上设施建设,中心市区建立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收运体系,逐步实现沙发、橱柜、床铺等大件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开储存、分类收运和处理。同时,中心市区各区依托大件垃圾处理站逐步建立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对不可再利用的材料、部件进行破碎,将可回收、利用价值高的材料、部件进行回收利用,并完善二手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商务局,市供销社,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泉州开发区管委会。

6.配套分类收运体系。一是配备分类收集专用桶。按“四分类”分别对应不同颜色和标志,配套可回收、有害、易腐(餐厨)、其他垃圾专用桶。鲤城区、丰泽区各初步推行50个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5个社区(居民小区),具体生活垃圾分类专用桶数量由各区根据人口密度和入住率情况进行摸底统一投放。二是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箱(柜)。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试点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箱(柜)和生活垃圾袋智能发放机,通过二维码或智能ic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追溯系统,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鼓励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三是配备分类转运车辆。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四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市供销社,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泉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政策法规体系建立

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以法治思维推动垃圾分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制订发布《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同时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化管理轨道。配套出台《泉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泉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泉州市有害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和《泉州市园林绿化垃圾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住建局、环保局。

(三)运营监管体系

城区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篇五

1、垃圾清运人员按学校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